补领离婚证需要的证件:
1、内地居民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居民应当提交通行证;居民身份证;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3、外国人应该提交本人的有效护照,本人离婚登记档案,以及《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一、去办结婚证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结婚证需要带的材料有: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如果是居民、居民或者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对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还应当携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婚姻登记机关对于符合结婚条件的,会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二、离婚后女方没有迁出户口男方可以离婚吗
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当事人的户口不在一起,那就需要分别提供本人的户口本。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居民、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居民、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再婚办结婚证需要什么材料
再婚办结婚证需要以下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补领结婚证的条件有如下:
1、必须到男女其中一方婚姻登记处办理,其他登记处无权补办;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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