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般累犯不可以判拘役,特别累犯可以。我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了一般累犯的条件,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从这个定义上看,一般累犯是有刑度条件的,就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所以一般累犯是不可以判处拘役的。但是《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了特别累犯,即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何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从这一点上看,对于刑罚的种类没有特别的规定,是可以判拘役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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