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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删除公司资料可以报警吗

来源:小奈知识网

员工私自带走公司资料,如果是公开资料可能属于侵占公司财产,报警后警方可能要求员工交出相关资料,但不会对员工实施实际处罚;如果是重要的商业秘密资料,则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处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过保密措施的技术和经营信息。

法律分析

1.员工带走公司资料可以报警。

2.员工未经同意私自带走公司的资料要分情况对待,如果是公开的资料,有可能属于侵占公司的财产或物品,间接地影响了公司的办公秩序,如果报警后,警察可能会要求员工交出相关资料,并不会对员工进行实际处罚。

3.如果是重要的秘密级资料,有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犯罪,按刑事犯罪处理。

4.《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们商业秘密的;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论处。

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本条所称权利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商业秘密所有人许可的商业秘密使用人。

结语

员工带走公司资料可能涉及法律责任。对于公开的资料,可能构成侵占公司财产或物品,影响公司办公秩序。报警后,警方可能要求员工交出相关资料,但不一定会对其实施实际处罚。而对于重要的商业秘密资料,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按刑事犯罪处理。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侵犯商业秘密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商业秘密是指未为公众所知、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过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权利人包括商业秘密的所有人和经许可的使用人。上述是上海诚勤律师事务所律所为您提供的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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