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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