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经过协商,达成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意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指夫或妻一方直接向递交起诉状,请求判决解除夫妻婚姻关系。在收到起诉状和立案证据材料后,决定是否予以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立案后,在1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审理时间。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审理时应该经过司法调解,调解不成才判决。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是不予以受理男方离婚起诉的。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准予离婚的情形,才会判决双方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自愿离婚程序怎么走
自愿离婚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协议离婚的,流程为订立离婚协议、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亲自领取离婚证等;
2、当事人诉讼离婚的,流程为当事人提交起诉状、人民进行调解、依法进行裁判等。
协议离婚怎么走程序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离婚冷静期,期限届满的三十日后,需要双方亲自去申请发给离婚证。
3.审查并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3.com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219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