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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法院受理范围是怎样的

来源:小奈知识网

法律分析:对于交通事故案件,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受理权。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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