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公司通知不续签需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获得经济补偿:劳动者解除合同、公司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合同、公司解除合同、公司依法解除合同、固定期限合同到期但劳动者不续签、其他法定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补偿标准为三倍数额,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分析
一、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公司通知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1、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公司通知不续签的,一般有补偿。除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的约定条件来续订合同,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以外,劳动者都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不续签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若工作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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