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诈骗罪量刑标准以及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作用。诈骗罪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三个等级,对应的刑罚也有所不同。在量刑时,可以酌情减轻量刑,具体需根据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律师在诈骗罪案件中可以提供法律咨询、申请阅卷和取保候审等服务,帮助犯罪嫌疑人维护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酌情减轻量刑。
诈骗罪量刑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是否可减轻量刑,可找律师咨询,获取解决方案,律师在刑事案件不同阶段可发挥不同的作用。
刑事案件,分为三阶段:公安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
1、侦查阶段:
犯罪嫌疑人被关押进看守所,亲属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会见的。
律师可以:
1)会见,在律师允许范围内传达双方信息,安抚受惊的犯罪嫌疑人;
2)提供法律咨询;
3)申请取保候审等。
2、审查起诉阶段:
律师就可以申请阅卷,了解具体案情以及司法机关掌握了什么证据,及时制定辩护策略。
3、审判阶段:这是最关键的阶段。
律师根据案情实施辩护策略,与公诉机关据理力争,通过事实和法律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辩护意见,使审理朝着犯罪嫌疑人有利方向发展,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无罪或者从轻处罚。
结语
在处理诈骗案件时,除了根据犯罪性质、退赃退赔情况等综合考虑外,律师的咨询也非常重要。在侦查阶段,律师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申请阅卷并了解案情,为辩护策略制定提供依据。在审判阶段,律师通过实施辩护策略,与公诉机关据理力争,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减轻处罚或无罪。因此,在处理诈骗案件时,及时咨询律师是明智的选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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