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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行使条件包括哪些?

来源:小奈知识网

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到期债权;债务人以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但影响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五百四十二条

债务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行为被撤销的,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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