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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

来源:小奈知识网

任意撤销权是指未经公证的赠与、或非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以前无需任何理由均可撤销赠与的权利。

行使条件有:

1、须赠与标的物尚未交付或未移转登记。

2、须非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一、赠与合同中有效撤销权是哪种权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和法定撤销权,具体如下:1.任意撤销权在任意撤销权中,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享有任意撤销权。2.法定撤销权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中介合同存不存在任何撤销权

中介合同不存在任何撤销权。任意撤销权是赠与合同中赠与人才享有的权利,是指未经公证或者不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在转让赠与财产权之前,无需任何理由可以撤销赠与权。赠与人可以在赠与财产权利转让前撤销赠与。经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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