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制度应急救援制度为加强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工作、促进应急管理规范化,提高对各种突发伤亡事件或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时,做出应急预警和响应,真正做到“有事必应、行动迅速、保障有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可能产生的事故伤害,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预案的制定公司安委会负责制定综合应急预案,安全保卫科负责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二、应急预案分类、要点及适用范围1.综合应急预案,是预案体系的顶层,在一定的应急方针、政策指导下,从整体上分析危险源、应急资源、应急能力,并明确应急组织体系及相应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责任追究等。2.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某种具体、特定类型的紧急事件,比如道路运输事故及其他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而制定。是在综合预案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某种特定危险的特点,对应急的形式、组织机构、应急活动等进行更具体的阐述,有较强的针对性。3.现场应急预案,是在专项预案基础上,根据具体情况需要而编制,针对特定场所,通常是风险较大场所或重要防护区域所制定的预案。比如,车辆应急疏散救援灭火预案等。现场应急预案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对现场具体救援活动具有更具体的操作性。
三、应急预案制定原则1统一指挥、科学实用原则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3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原则4预防为主,强化基础,快速反应原则5分级响应原则
四、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后,各部门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参加公司组织的预案演练。发生事故后,要根据自己的职责,展开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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