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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置业顾问管理制度

来源:小奈知识网

规章制度

第一条:员工必须关心公司,执行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

第二条:不得玩忽职守,违反工作纪律,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行秩序;

第三条:公司员工不得兼职,不得超越本职务和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条:必须如实向上级汇报工作,坚决杜绝偷盗,欺骗等不道德的行为;必须发挥高效率和勤勉精神,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认真,负责,精益求精;

第五条:切实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和调配,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第六条:必须按排班表值班,不得擅离职守,个人调离、调换须征得案场经理同意;上班时间内不经案场经理同意不准私自会客;请假需写请假条,经案场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七条:进入工作时间(8:00),不允许办个人私事,(如:吃饭、吃零食、化妆、外出、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看杂志等)违反公司规定者;从(3—7)条;如违反以上规章制度,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放假三天,第三次调离本售楼部,第四次辞退

第八条:上班时间要热情接待客户,接待人员主动给客户拉门,并对客户说:“您好,请问是第一次来吗!”

第九条:接待区内不准吃零食或看与销售无关的书籍,杂志等。上班期间不准在销控台内睡觉,不准玩手机。如发现,第一次通报批评,

第二次罚款10元;

第十条:上班时间员工应工装统一整齐,男员工需穿西服,衬衣,黑

皮鞋,,女员工需穿套装,化淡装。如违反者,第一次罚款10元,第

二次放假三天,第三次调离本售楼部,第四次辞退;第十一条:员工应准时上班,不准迟到、早退和旷工;如违反者,第

一次放假三天,第二次调离本售楼部,第三次辞退;第十二条:应保持售房部的清洁卫生,早上8:20之前必须将所属卫

生区打扫干净;

第十三条:柜台内物品不准随意乱放,只能摆放销控表、来人来电夹、

考勤表、水杯、定单夹及销售辅助用品;个人物品应放于本人抽屉内;

如随意乱放者,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罚款10元;

第十四条:销售员接待客户完毕后,应及时收拾谈判桌、水杯、烟灰

缸,并在第一时间内做好客户的详细看房情况记录。:

第十五条:销售员接待客户时,吧台值班人员需主动给客户倒水并观

察谈判桌上的情况。

第十六条:销售员必须及时,规范的填写来人表、来电表等表单,并

做好客户登记。;

第十七条:认真填写大、小定单及合同,严禁书写错误;如书写错误,

第十八条:条尽心尽力为购房客户提供最佳的、最完善的售后服务。

包括签订购房合同、按揭合同、办理按揭、交房入住、产权证等手续。

在客户遇到困难时应积极、主动为其协调解决。

第十九条:热情、礼貌、诚恳地向客户推销;耐心、详细地解答客户

提出的各种问题。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得与客户争吵,不得指责怠慢客户,不准与客户发生正面冲突;客户永远是对的,如果和客户发生冲突;第一次:罚款20元,第二次:放假休息

第二十条:不准私自承诺客户与项目事实不符的事宜;

第二十一条:吧台值班人员交接好物品看管,吧台上面不准放任何物品,物品如有丢失值班人员负责;

第二十二条: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不准超过3分钟(超出者罚款10元);如发现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罚款10元;

,第二十三条:接听电话应使用标准问候语,电话响铃不准超过三声;第二十四条:接待客户、开会期间不准接听或拨打私人电话、接待私人朋友;如发现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罚款10元;

第二十五条:出去发单人员必须到指定地点发单,不准办个人私事,如发现办个人私事,第一次罚款10元,第二次:按旷工处理。第二十六条:不准顶撞上级领导,一切服从听指挥,有事情下班后解决;

第二十七条:同事之间和睦相处,相互配合,不准搞“小团体“,禁止勾心斗角,有事找领导协调解决;

第二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本部门视其对公司造成的损害之程度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降职、开除处分;负有监督责任的主管人员疏于职守的,视情节给予处分;

第二十九条:置业顾问辞职必须提前15天填写辞职申请表并按公司规定到总部办理辞职手续,清理完所有借款事宜。

置业顾问最基本的三条:

1你是公司的代表,注意自己的言行

2职权范围内做事

3坚决执行上司的决定,先服从,后讨论

1、本制度自宣布之日起执行;

2、违反以上条款者由各组组长开出罚单,并有案场经理签字,并处以10元罚款,案场人员违规被上级领导发现对当事人处以双倍罚款,并对案场经理处以20元罚款;

3、不服从工作安排者案场经理有权调离你的工作岗位,或辞退;

4、各案场经理可视案场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补充条款,并告知公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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