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金融研究(月刊)11年第1期(总第一42期)关于运用法律手段收浏于广西区分行(一回货款问题的反思黄绍经)、银行运用法律手段收贷一次准得的生动、,是现阶段银行在经济管理过程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证国,家信贷资金安全和完整的不可避免的~律行为东西面,,,其诉讼过程,,,对于银行或借款方来说,,都是具体的经济法带嗽育和信用观念教育。当事人双方,特别是银行在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和反思但是,,,,,,从中吸取教训都可以从中学到许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方。确是受益匪浅才能收回贷款目前l、耗费大量精力与当日经济伙伴对簿公堂纷丈一番舌剑唇枪之后对于银银行来说毕竟是有悖初衷不得已而为之的一种被动行为从一些。案例的发生的当丈程看,其中确有许多问题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和认真记取的银行与借款方之间所发生的官司从我区农村金融系统的清况看“”,:,,李她因无,非是以下几方面某些单位和个人信用观念淡薄,故意拖拉赖债,。我国是小生产者的汪洋大海国民”的信用观念比较淡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在,“左“的思潮长期影响下,,小生产者。(尤其是农民)依赖国家的思想更是有所发展。他们把国家出钱农民种田”看成是天经国家豁银行与、地义的事免贷款,在贫困地区还有更多的人将财政拨款。民政救济与银行贷款混为一谈,,对他们产生的消极影响更是难于估量。这种思想认识所造成的社会后果,显然不是。在短时间内可以消除的他犷这间的经济纠纷,因此,在银行所有的债势人当中总是避免不了不守信中的不仅仅是要与不要遵守信用的问题。同时又是怎样正确处理国家、集都就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的问题2、构成经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发生了变化,,债权债务不溉()。任何法律关系,是由王体内容、客体等,“三要素,所构成,,经济法律关系同样是如此“抽去任何一个。,不能构成经济法律关系变更其中一个也就不是原来的经济法律关系在我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这一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改变构成经济法律关系三要素的情况是经常发生的这种”使本来已经够复杂的经济法律关系更加复杂化起来于是经济纠纷就不可避免一是企业法人代表易人在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企业合并或分立当事人变更是常有的事特别是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的企业法人千塔友易人屡见不解由于在实施承包过程中存在某些漏洞银行监督不力新的法人代表亦即承包者常常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出发把情况的出现,。,,:,,,。,,,,过去的一切经济责任都推行他的前任身上,官不理旧债”,有的甚至转移银行的帐户,,。,不承担伽勺前任执政期间所欠的债务以避免责任,。一,所谓。“新f是,银行不得不提起诉讼(即担保人)缺乏具有是够代偿借款的财产或不愿二是借款方经营失败借款保证人意履行连带承担还付贷款本息的责任这种清况通常是由于银行对借款保证人的资信情况缺乏调查了解和借款保证人草率从事造成的,,,。有些企业,甚至行政单位)和个人,根本没有资格担当借款保证人但由于从借款方得到了某些好处(有的则仅仅是承谕而乐于替他人担保郁勺则多头担保而银行对此又缺乏了解一旦借款方经营失败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借款合同清偿债务被起派三是债务不落实四、。这种清况多发生于实行承包责任制后的原农村生产队债务,。原借款单位倒闭彭确牟体。其上级主管部门不愿意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伍,“这是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发生的问题成立了纯商业性质的司”在l骆5年全民经商风的影响下”。包括党政机关在内的许多单位都公或“”,,“公司在强调脱勾,”政企分开”,一撤销了“,有的与原单位,“后继续办下去,“。党政领导机关不准经商之后有的这类公司不管是当时撤销的,者是只好脱勾”后继续干下去的”。大多是经营不善公司”银行上门催收贷款时“有的单位以脱勾后倒闭的也不少当负债累累已经脱勾式已不存在为由不愿承担债务双方,,“”。公堂上见、3企业决策失误因此,贷款没有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由于企业经营者决策失误,缺乏适应市场变化的应变能力防措施4,贷款出现了负效益现象,。由于银行没有在贷款时采取必要的风险预银行在通过正常手段收不回贷款的情况下,风险一旦发生。企业就陷入困境,往往也求助于法院、借款方违约使用贷款。借款方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违章、违约使用贷款是造成贷。款沉淀和难于收回的重要原因之一和对违约使用的部分加罚利息,当银行根据《借款合同条例》提前部分或全部收回贷款,而借款方无法归还时诉诸法律同样是不可避免的(二)银行运用法律手段收回到逾期贷款或提前收回违约贷款关系中,,总是以原告的身份出现。,并且,总是处在要求借款方(被告)作出相应的行为以实现它的权利的地位上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总是相互联系,,,,但是,,在经济法律。相互依存的义务的内容由权利的实质所决定并且他们两者之间总是对等的,权利的内容则通过与之相适应的义务来实现也就是说司”相互制约的“在银行作为原却勺所有诉讼案件中:它不可能永远都是赢家。,银行败诉或者官了结之后它仍无法达到诉讼目的的可能同样是存在着的一是银行违反借款合同,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这,种可能呢?我认为以下几方面是应当注意的对所造成的损失负有主要责伍致使借款方所投资的顶目无法预期形成生产力或者半途而废,二是银行与借款方边戎的借款合同为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三是贷款的损失和浪费完全是由于银行工作人员的失职行为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所造志四是银行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能力是,。,自身的权益被侵害之后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所规定的诉讼时因而失去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可能。,五是借款方及其借款保证人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完全破产司”,,原有财产也散失殆尽,完全失去了偿。银行即使能打赢,,也很难达到诉讼的最终目的值得一提的目前这种情况并不少见综上所述银行常常无可奈佩银行在如何正确运用诉讼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方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面,确有许多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实现把银行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完全置,于力律的约束和保护之下进行真抓好以下几方面第一当前,就必须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和可能出现的情况。认’:必须把强化银行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作为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大干部职工普及法制及鲜己教育的蜘出上把是否懂法。、守法,、要在加强对银行J用法作为干部上岗的必备条,觉地遵纪守法依法行使职权使每个干部职工都能自过程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把失误减少到最低限度件,,严格按章办事,把信贷活动的全,第二和问题,,要不断总结银行浓法管贷,。、依法收贷的经验教训,、对法规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漏洞、要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完善并逐级向上反映。以保证所有法规,制度的合法有效,、、制订重大措施时都应绍立法律咨询和论证免政出多门和经营决策以及管理措施上的违法性第三因素,,完善和统一各级银行在进行重大决策以避银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既要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要老面考虑各方面的,正确及时地依法行使诉讼权,对来自法院的不当行为或不公正判决,要敢于及时通过,正确途径进行交涉以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第四,银行在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信贷资金的安老和完整的过程中处理和变卖抵押物时按有关法律程序办事,必须严格掌握政策界限以法服人,以理服人(本文编辑,以维护银行的声誉。张爱中)户峭训心贬妇眨粥乡心)自嵘州引琦纠训心妇心加眨妇心夕匆幸吃夕句眨4重K动公贬劝白婚认宝功烦湘列乡乡肋习晓功峨访匆心匆匆自印灼公峪)翻嵘粥自延K识印辉台(中心如洲雌列晓句《动〔K陀峭殉4织印匆晓洲自吃公功冷峪创动创夕叔刘乡心动(上接49页)在金融立法方面,,,。建议人民银行总行从各专业银行抽调研究人员充实(条法司)部门的力量专门从事《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的修订和《银行澎的起草工作使农业银行分支机构的法人资格以及其他方面的法规尽快地完善使分支机构的独立法人删立尽快地确,2、止。3、农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都必须设立法律事务机构,,,,配备干部。对夕毗理法人代表处理有关民事法律事务法、以减轻法人代表的工作负担集中精力抓好经营管理开拓新的业务、对内协助行领导抓好本单位干部职工普及法律知识工作使每个干部职工人人都能懂法守法、遵按照法律从事民事活动,、。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各项民事权利。、自觉地履行各项民事义务(三)使银行的每一项工作都纳入依法治行的轨道,建立委托代理业务制度,使分支机构能在一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过税。金融立法工作虽然刻不容缓支机构的正常业务活动法人地位确立的将来,,但是从理论研究,起草到颁发法律文件。,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些准备工作尚未就绪之前我建议:为了使分支机构的民事行为有法可依。不致于影响分农业银行系统建立委托代理业务制度即使是分支机构的。代理与被代理的法律关系也仍然存在。委托代理业务应重点委托直接经营和管理信贷业务的分支机构委托代理文书可作为各分支机构参加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代理人在受委托代理权限的范围内要对委托人负责为后果负责法律责任。;委托代理人要对受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行(本文编辑钟兴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