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布日期】2020.12.22
• 【文 号】证监许可〔2020〕3563号 • 【施行日期】2020.12.22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核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563号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股权重大变更的申请报告》(广发基金〔2020〕639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84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嘉裕元(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裕祥(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裕禾(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裕泓(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裕富(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你公司的新增注册资本。认购完成后,你公司股权结构为: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688 54.533% 2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0 14.187% 3 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0 14.187% 4 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0 7.093% 嘉裕元(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5 (有限合伙) 545.544 3.87% 嘉裕祥(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6 (有限合伙) 314.372 2.23% 嘉裕禾(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7 (有限合伙) 218.684 1.55% 嘉裕泓(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8 (有限合伙) 167.556 1.19% 嘉裕富(珠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9 (有限合伙) 163.644 1.16% 合计
14097.8 100% 二、你公司及各股东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及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中国证监会
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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