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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土地民事起诉书

来源:小奈知识网


非法占用土地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用土地以及超过批准的数量多占土地的违法行为。 以下是爱汇网为你整理的侵占土地民事起诉书,希望能帮到你。 侵占土地民事起诉书篇一原告杨威(化名):男,53岁,身份证,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四组村民。 地址: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四组。 被告村委会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村委会。 地址: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 法定代表人:邓福长,村长。

被告李明珠(化名):男,48岁,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四组村民。

地址: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四组。

诉讼请求1、确认被告村委会违反法律、法规的收回承包地的行为是违法行为;2、确认被告村委会将原告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签至李明珠(化名)名下的土地承包协议无效;3、要求两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由两被告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赔偿元;4、被告李明珠(化名)赔偿原告2000元医疗费;5、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原告为吉林省东丰县沙河镇礼义村四组的村民,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杨威(化名)分得承包地0.84公顷,因计划生育等多种原因,1986年至今一直未直接耕种该地,二轮土地延包时,杨威(化名)与林福合在同一房屋居住,村委会将杨威(化名)承包的土地签至李明珠(化名)名下。

被告非法剥夺了原告拥有的合法承包经营权,给原告造成了巨大损失。

一、 被告村委会剥夺和非法限制了原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之规定,原告有权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承包土地的权利。 但是,相比看离婚上诉状范本。

原告自1986年至今丧失了其合法享有的0.84公顷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二轮土地延包时,村委会非法将原告应该继续承包的土地,签至李明珠(化名)名下,导致原告多年丧失土地经营承包权,给原告带来巨大损失。

原告经多次到村、乡、县上访,但是始终没有解决土地经营权问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4]21号)明确提出,“农民拥有法律赋予的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定承包期内,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违法调整和收回承包地,听说糖尿病食疗。 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行流转承包地,不得非法侵占农民承包地。

要认真落实二轮延包政策。

没有开展二轮延包或者二轮延包没有完成的地方,必须及时认真组织完成延包工作,依法确权、确地到户。

在仲裁裁决中提及,“因计划生育等多种原因,1986年至今没有直接耕种该地。

相关行政部门并没有查明原告失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根本原因,被告村委会收回土地经营权是否合法,是否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利,该行为是行政不作为,没有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沙河镇礼义村村民杨威(化名)与李明珠(化名)土地权属纠纷的裁定》认定的事实是错误的1、被告村委会不能以原告与李明珠(化名)在同一房屋居住为借口,事实上行政上诉状。

将原告拥有的合法权利非法的转让给李明珠(化名)2015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东丰县信访局、东非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局、东非县沙河镇人民政府联名作出了《关于沙河镇礼义村村民杨威(化名)与李明珠(化名)土地权属纠纷的裁定》。

裁定中载明“自1986年至今一直未直接耕种该地,二轮土地延包时,杨威(化名)与李明珠(化名)在同一个房屋居住,未能依法主张自己的权利,未获得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村委会将该地签至李明珠(化名)名下。

因为家庭联产承包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不是以农民个人为单位进行的承包,所以不能因为杨威(化名)与李明珠(化名)居住在一个房屋内,就非法剥夺杨威(化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能因为李明珠

(化名)与杨威(化名)居住在一个屋内,将杨威(化名)合法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到李明珠(化名)名下。

被告村委会没有及时认真组织完成延包工作,没有依法确权、确地到户,该行为是违法的。 事实上糖尿病如何食疗。

原告要求法院依法纠正被告村委会的违法行为。

2、被告村委会主张原告未向村委会主张承包权利,应由被告村委会承担举证责任裁定中裁决事项一 :“鉴于以上事实,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之规定,杨威(化名)在知道二轮土地延包却未向村委会主张承包权利,视为其自主放弃土地承包权利,对杨威(化名)要求获得原一轮承包土地的主张不予支持。 这项裁决是错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 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包方交回承包地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九规定程序的,不得认定其为自愿交回。

之规定,原告并没有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法自愿交回承包地,因此不能认定原告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

再者,二轮土地延包是延续原有的承包人的土地承包权,原告当然的享有承包土地的权利,没有必要重新提出申请。

被告村委会以原告没有提出承包土地申请为借口剥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没有法律依据,是随意处分原告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 裁决认定“原告没有向被告村委会主张承包权利,视为放弃土地承包权利是没有法律依据,是错误的裁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之规定,原告享有承包本村土地的权利,如果被告村委会主张原告曾经放弃了承包土地的权利的事实发生,应由被告村委会承担举证责任,而不是由杨威(化名)承担举证责任。

3、被告村委会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本案被告村委会以非法的理由收回承包地,侵害了原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村委会从1986年起剥夺了原告合法经营权,以原告享有的0.84公顷的承包地对外转包计算赔偿数额1986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 500X4=2000元1990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

1500X10=元2000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 1800X5=9000元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1日 2500X6=元合计元。 因此,村委会应当承担元的赔偿金。

3)原告要求被告李明珠(化名)返还承包土地,但被告无视原告的合法权利,原告与被告发生激烈争吵,导致原告心脏病发作,原告支付医疗费2000元。

原告要求被告李明珠(化名)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2000元。 4、确认被告村委会与被告李明珠(化名)关于争诉承包地的承包协议无效,立即返还争诉承包地给原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6 条之规定,应立即确认二被告关于争诉承包地的协议无效,将该协议项下的土地返还给原告。

此致吉林省东丰县人民法院具状人:杨威(化名)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侵占土地民事起诉书篇二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市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被告:XX市XX镇XX村XX农业合作社,组织机构代码:XXXX。

住所地:XXXXX 负责人XXX,系该社社长。 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归还原告1.6亩土地。 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1992年,XXX公司依法在XX镇XX村XX组征用XX亩土地,用于建设商品房。

2015年8月,XX镇XX村XX组与原告XX公司接洽,希望原告代

为交付22万元XX镇XX公司拖欠被告的款项,以便尽快完成搬迁,及早开工建设。

2015年5.12地震之后,村民进行了搬迁,XX镇政府却将本该属于原告的1.6亩土地再次批给XX组进行灾后重建。

其后,原告进行了数次调解,多次上访,双方仍旧无法达成一致。 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四条等相关规定,被告应停止土地侵权行为,并即刻归还属于原告的1.6亩土地。 望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裁决。

此致XXX市人民法院具状人:2016年4月14日看了“侵占土地民事起诉书的人还看了:1.民事起诉书 模板 (共6篇)2.民事起诉书的 (共6篇)3.民事起诉状 (共5篇)4.民事起诉书- (共5篇)5.合同违约民事起诉书 (共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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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贮藏蔬菜、水果要保持低温,这是因为( ) A、温度低,减少细菌病害 B、温度低,呼吸作用弱,有机物消耗少 C、温度低,促进光合作用积累 D、温度低,蒸腾作用弱 二、实验探究题 1、下面是验证“绿叶在光下制造淀粉的实验”的具体步骤,请回答有关问题: ① 把盆栽的天竺葵放在黑暗处一昼夜。 ② 用黑纸把一片叶的一部分的正面和背面盖住,然后移到阳光下,照射3小时~4 小时。 ③ 剪下遮光的叶片,去掉黑纸。 ④ 将叶片放在盛有酒精的小烧杯中,再放入大烧杯内隔水加热,叶片颜色逐渐由 变成 。 ⑤ 取出叶片,用清水漂洗干净。然后放在培养皿里,向叶片滴加碘液。 ⑥ 稍停片刻,用清水冲洗掉碘液。这时可以看到,叶片遮光部分呈 色,没有遮光的部分呈 色。 (1)步骤①的作用是: 。 (2)步骤④中酒精的作用是: 。 (3)这个实验说明了: 。 2、有一次小明上街买回来一袋黄豆芽放在阳光下,下午去打开一看,发现许多黄豆芽 变成了 “绿豆芽”,小明觉得奇怪,他把这一发现告诉了同学们,他们决定把问 题搞清楚,请你和他们一起去探究。 (1)你的问题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能影响叶绿素的产生吗? (2)针对你提出的问题,请作出假设:____________对叶绿素的产生有影响。 (3)设计实验方案: A、取一定数量的新鲜的黄豆芽分成两份,分别放在甲、乙两个容器中。 B、把甲放在___________下培养,把乙放在__________处培养。 (4)该实验的预期效果是:甲中的黄豆芽_______绿,乙中的黄豆芽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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