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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结束的标准操作规程

来源:小奈知识网
威海市立医院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文件编号:JG- SOP(PM)-0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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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页数 1页 起草日期 年 月 审核日期 年 月 批准日期 年 月 年 月 日

起效日期

年 月 威海市立医院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临床试验结束的标准操作规程

日 日 日 日威海市立医院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文件编号:JG- SOP(PM)-016-1.0

临床试验结束的标准操作规程

一、 目 的

规范临床试验结束规程,提高机构办公室管理水平。 二、 范 围

适用于本机构开展的所有药物临床试验。

三、 内 容

1 2

机构秘书确认试验用药品已退还申办方并完成交接。

机构秘书要求研究者将全部的临床试验资料递交到机构办公室,做好文件交接记录。

3 机构质量管理员对文件资料进行末次质量检查后,将CRF第一、三联交申办者,第二联保

留在机构。

4 督促研究者及时解答数据答疑表,答疑表的复印件需和CRF的第二联一并保存。

5 机构秘书审核总结报告和(或)分中心小结表中的内容与实际情况及统计报告中的内容一致,

审核内容包括:研究单位名称,研究者情况,受试者入组、完成情况,本中心实验室正常值范围及不良事件记录。

6 审核无误后秘书依次递交总结报告/分中心小结表给机构办公室主任审核、机构主任签字。 7 机构办公室与申办方结算项目费用。

8 机构办公室主任负责在总结报告/分中心小结表盖章。

9 秘书将临床试验总结报告/分中心小结表交给申办方,保留一份原件交资料管理员存档。 10 资料管理将所有临床试验资料保存于机构档案室。

四、 参考资料

1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号发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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