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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的新规定

来源:小奈知识网

法律主观: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通常情况下,债权人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诉讼时效通常是从权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起算。但是如果债权人从权利受到损害那天起超过二十年的,那么法院不会再保护其合法权利,有特殊情况的,法院可以按照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债务人欠钱不还的,可以对其进行催还;对方不予配合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起诉讼,债务人不履行支付令或者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三款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这要具体情况,如果有证据的话,可以写个起诉状,拿着双方的身份证明、证据复印件,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的,要是胜诉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要有财物的的话,法院会帮原告,要回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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