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若职工不负主要责任,则可认定为工伤,享受相应待遇。然而,若职工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将被视为一般伤害,无法享受工伤待遇。此外,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况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因此,职工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且不得存在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法律分析
一、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职工对交通事故不负主要责任的,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可以看出,只有职工对交通事故不负主要责任的,才能算工伤,如果职工对交通事故要负主要责任的,就不能算工伤,只能算一般伤害,职工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二、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况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可以看出,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这些的:职工故意犯罪的;职工醉酒或者吸毒的;职工自残或者自杀的。只要职工是有这些情况的,即使职工是因工作的原因而受伤的,都不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想认定为工伤,就必须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同时不能有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果有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职工一定不能认定为工伤。
结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有在职工对交通事故不负主要责任的情况下,才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职工对交通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则不能享受工伤待遇。此外,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自杀等情况也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因此,职工想要获得工伤认定,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同时避免以上情形的发生。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七条 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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