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在员工入职时,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合同上并没有标明员工必须发朋友圈条例,公司不能强制员工发朋友圈,况且朋友圈属于私人场所,不是工作场所,员工有权利拒绝是否发到朋友圈,公司强制行为是违法的,可以要求补偿或进行刑事诉讼,存在争议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公司未经劳动者同意,私自加更合同约定外的内容,也是属于不合法行为。员工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供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以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要求员工进行签订劳动合同时所签署的岗位职责范围以内的活动。超出劳动合同约定的要求都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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