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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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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一 、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矿总工程师负责,并建立有专业防尘队伍。

二、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静压供水系统,地面建筑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立方米。

三、井下防尘管路(包括主管、支管)的管径选择,要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矿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上下山、车场、溜煤眼、转载点和采掘工作面等。

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转送机转载点等地点,都必须安设喷雾装置,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

井下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上下山及采掘工作面所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上,每隔10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巷每隔50米应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机头必须设三通阀门,以供冲刷巷道使用。

四、防尘用水水质必须每年测定一次。采区巷道、采掘工作面巷道管路中,都要安装过滤器,每月要冲洗一次过滤设施。

五、回采工作面防尘措施1、煤层注水

回采工作面必须进行煤层注水工作,采用动压注水。

煤层注水要设置压力表、流量表,每天统计注水量并记录存档。2、喷雾洒水设施

回采工作面必须有完善的供水管路,上、下付巷管路每隔50米设置一三通阀门,每天冲洗一次巷道,严禁巷道煤尘堆积。

上、下付巷口以里50米、安全出口以外20-50米范围内各安装一道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期间要正常使用。

综采放顶煤支架,每架都要安装移架喷雾,放煤口必须安装自动喷雾,移架、放煤期间正常使用。

各种喷雾洒水设施在工作面投产时,必须一步到位,安装齐全,坚持谁受益,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由防突科、安质科负责监督检查,其完好使用率达到95%以上,失修率在5%以下。

六、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

1、掘进工作面防尘系统完善,三通阀们齐全,必须采取水炮泥、放炮前后洒水降尘、冲刷巷帮、装岩(煤)洒水和净化水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净化水幕安设两道,距回风口50米处一道,距掘进面30-50米范围

安装一道。

2、综掘工作面必须使用机组内外喷雾,使用水压符合要求。七、运输巷道防尘措施

主要进回风巷、采区上下山每月冲洗一次,主要运输大巷每半年刷白一次。

八、隔爆设施

生产矿井每延伸一个新水平、新采区、要组织一次煤尘爆炸性鉴定工作。

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区,必须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并符合粉尘防治规范中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有关规定。隔爆设施每周检查一次。

九、粉尘测定

矿井必须按粉尘防治规范要求,配备专职测尘员,进行粉尘测定工作,粉尘测点布置按防尘规范和有关规定执行。测定次数要符合下列要求:

1、井下每个测点每半月测定一次,测定全尘,同时测定呼吸性粉尘。

2、综采、采掘工作面每季度进行一次全工序连续粉尘测定。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粉尘分散度半年测定一次。十、巷道冲刷规定

1、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应接到所有采掘面(距工作面不超过30米),并配备有20洒水软管。

2、由抽探队负责配足采掘工作面防尘人员。3、放炮前后冲刷爆破点附近20米巷道。

4、大巷每半年刷白一次,地点:井底车场、主石门、东轨大巷、东皮大巷、西大巷。

5、总进风巷、总回风巷每周冲刷一次。

6、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煤巷及半煤岩巷,每天冲刷一次。7、岩巷每周冲刷一次。

8、冲尘工出班后要及时填写冲刷巷道记录。

米村矿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办法

为搞好我矿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保证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给井下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并使我矿综合防尘工作经常化、办法化,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56条规定要求,结合我矿实际

情况,特制定如下综合防尘管理办法。

一、 建立健全综合防尘机构,充实防尘队伍

1、 为加强对综合防尘工作的领导,成立防尘领导小组。

组 长:邹健生

副组长:白洪才 王红新 谢 超 王全安 陈相鹏 李守鹆

成 员:杨保森 周国喜 张 胜 刘会东 郝宏海 孟建增 刘振

威 葛红建

领导小组除了抓好本系统防尘工作外,并对其它单位的防尘工作进行监督。

2、 通风科是全矿综合防尘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全矿井防尘工

作规划和措施的制定、落实和检查工作。通风科分管人员:赵智杰、路瑞恒。

3、 调度室必须保证采掘工作面、通风巷道管路的投入,不得影响正

常使用。

4、 通风队负责全矿井的粉尘测定和本队范围的粉尘防治工作,并监

督其他单位的防尘、降尘工作。

5、 井下各单位成立综合防尘领导小组,队长任组长,对本单位所属

区域内的防尘工作全面负责,做到综合防尘工作措施、制度落实到位。

二、井下各单位要对全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做到各负其责,综合治理,具体责任范围划分如下:

1、通风科:负责矿井防尘工作的全面技术业务管理,经常检查井下粉尘情况,编制防尘措施,建立健全各种防尘台帐、图纸、资料、办法,同时检查全矿井各单位综合防尘工作落实情况,做到现场检查到位,办法落实到位,力保矿井综合防尘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2、通风队:负责所辖范围内防尘设施的安装、维护和拆除,并做到及时到位,保证安全生产;回采面运料巷和采区回风巷(不含皮带巷)煤尘清扫和冲刷,井下各地点的粉尘浓度测定,并积极推广应用自动化水幕。

3、采煤队:负责工作面、皮带巷、运输巷防尘设施的管理、使

用,对工作面、运输巷和运料巷(运料巷是指安全出口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进行洒水降尘工作,同时工作面坚持开展煤壁浅孔注水工作,注水效果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切实做到逢采必注,不注不采,并有记录可查。

4、煤(岩)巷队:坚持湿式(凿岩)打眼,负责本单位施工的整条巷道(包括辅助巷、回风联眼)防尘管路的安装、维护以及转载点洒尘装置的使用、管理,定期冲刷巷道,做到无浮煤、积尘,坚持放炮前后、装煤(岩)洒水降尘,同时根据《作业规程》规定,煤巷掘进工作面坚持煤壁浅孔动压注水工作,且注水效果好,有记录可查。

5、机电队:负责本单位管辖的胶带运输巷以及胶带运输巷相连的联巷10米范围内,机电硐室内及回风联眼的综合防尘工作,做到洒尘设施正常使用,定期冲刷巷道和清扫积尘,保证无浮尘、积尘。

6、运输队:负责井底车场、运输大巷等地点的综合防尘工作,做到降尘设施正常使用,定期清扫和冲刷巷道,保证巷内设施及巷帮无积尘,并且每年至少对大巷刷白一次,保持大巷清洁。

7、井下各转载点及其它地点的洒水降尘装置由通风队加工安装,交付有关单位管理和使用。

8、对井下各地点隔爆水袋的安装、使用、管理责任划分如下:1) 井下主要进、回风巷,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煤工作面

上下付巷、煤(岩)巷掘进面隔爆水袋由通风队负责安装、更换和拆除。

2) 安装隔爆水袋时,位置、数量、容量、长度、排距必须符合标准

规定,实行框架吊挂,挂牌管理,安装完毕后由通风队和使用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单位看管,并办理移交手续。3) 采掘工作面由于巷道压力大造成水袋呆挂过低,施工队必须垛底

或扩修,不得影响达标。

9、采、掘、机运等业务科室,负责本系统综合防尘的监督检查和落实工作,宣传部和安全管理科负责对综合防尘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职工的防尘意识。

三、综合防尘管理办法(一)巷道冲刷

1、安检大队负责对21管子巷每月至少清扫一次。运输一队负责对+35水平东大巷每月至少清扫一次,每年刷白一次﹙贴瓷片巷道瓷片保

证完整干净﹚,有记录可查,对21轨道巷、26轨道巷、-150水平大巷、26扩大区轨道巷、28排水进风巷每月至少清扫一次。运输二队负责对井底车场、28轨道巷、+35水平西大巷每月至少清扫一次,对+35水平西大巷每年刷白一次。

2、通风队负责对主要回风巷、专用回风巷、总回风巷每月清扫一次,采面运料风巷每周至少冲刷一次。

3、采煤队负责对机巷(包括巷帮、巷底电缆上、管路上、有掘进工程风筒上)每周至少冲刷和清扫二次,不得有煤尘堆积现象,由有关采煤队负责落实。

4、掘进队负责对掘进巷道(包括巷帮、巷底及电缆上、管路上、风筒上)每周至少清扫和冲刷二次,不得有煤尘堆积现象。

5、机电队负责对斜井及采区胶带运输巷(包括巷帮、巷底电缆上、管路上、风筒上)每周至少清扫和冲刷二次,不得有煤尘堆积现象。

6、通风科分别于每周一、四八点班对井下全面检查,发现一处煤尘椎积(厚度超过2mm,长度大于5米),除下达处理通知单外还要对责任单位进行罚款,各单位清扫和冲刷辖区的粉尘次数以巷道内无积尘堆积飞扬为准,对产尘大的地点经常除尘。

(二) 洒尘装置和防尘管路的使用、管理

1.井下所有采掘面及通风巷道必须设置防尘管路,否则每缺20m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

2、通风队负责各转载点、卸载点洒尘装置加工和安装,喷嘴位于最大产尘点的正上方0.4米,且保证雾化效果好,位置合理,固定牢靠,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3、各使用单位必须保证各转载点、卸载点洒尘装置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做到开机先喷雾,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罚使用单位200元。

(1)开机不洒水;

(2)洒尘装置位置不合理或扔在一边;(3)喷嘴或洒尘装置丢失;(4)洒尘装置损坏;

(5)防尘管路落地或吊挂不到位。

4、掘进面生产期间,防尘管路必须及时转运至规定地点,保证施

工单位正常使用和续接,凡影响安装洒尘装置的,对有关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5、扩修或进行其它作业时,不得将防尘管路、洒尘装置损坏,否则对有关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

6、井下防尘管路及洒尘设施损坏处理不及时而影响生产的,对有关单位罚款5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7、擅自将防尘管路挪作他用,私自掐断防尘管路,每发现一处,对有关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有关责任人罚款200元,影响生产的组织分析加倍处罚。

8、防尘管路及洒尘装置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加工、安装完毕,以不影响生产为原则。否则,每拖延一班,对有关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9、防尘管路必须按规定配够三通闸门,胶带运输巷每隔50米设一个(由生产准备队负责安装),其它巷道每隔100米设一个。否则,每缺少一个对有关单位罚款200元,对责任人罚款50元。

(三)隔爆水袋和净化水幕的安装使用

1、检查时每发现一个水袋水量不足或水袋中存有杂物、破损或丢失一个水袋罚50元,破损或丢失一个水袋未及时增补罚通风队100元,由通风队负责安装隔爆水袋,水袋距工作面保持在60-200米之间,若水袋位置不符合规定,通风队必须在三天内完成水袋移动工作,否则罚通风队200元,掘进面(煤巷半煤巷)开口掘进超过80米或回采工作面生产前必须安装好隔爆水袋。否则,每缺一处罚通风队500元。

2、净化水幕安装位置合理并且正常使用。

采面进、回风巷以里50米,安全出口以外20-50米范围内各安装一道水幕,掘进面距回风口30米处安装一道,窝头往外30-50米范围内安装一道,且雾化效果好,便于使用,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对有关单位罚款200元。

(1)净化水幕位置不合理,雾化效果差;(2)手把丢失或手把位置不当,不便使用。(3)扩修或进行其他作业将净化水幕损坏;(4)说明牌不规范或丢失;

(5)将水幕上高压管掐开,造成水幕无法正常使用。

(四)煤层注水

回采工作面和煤巷掘进面必须坚持煤壁浅孔动压注水,一切注水效果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否则对有关单位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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