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避免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众集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和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恶性突发事件的发生,使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
(一)适用范围
1、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集体上访、围堵、拦路等事件;
2、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纠纷和过激行为(如爬楼、持械威胁他人、打架斗殴、堵大门、拉闸停电等);
3、其他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
(二)启动条件
1、正在进行集体上访,导致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
2、正在进行集体上访,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继续扩大的;
3、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事件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情况突然发生变化,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认为有必要启动应急预案的。
二、应急处理机构和职责
(一)项目部统一领导,项目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快速、高效、有序地处理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
(二)维护农民工权益领导小组,成立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黄裕祥担任;领导小组下设3个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分队, 1个后勤分队。
第一分队负责钢筋工
负责人:陆卫强
成 员:张冲、周荣兵
第二分队负责木工组
负责人:孙卫涛
成 员:吴新、肖兴鹏
第三分队负责砼工组
负责人:张强
成 员:成建彪、李建辉
(三)领导小组的职责
1、发布启动和解除应急预案的命令;
2、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方案、措施,迅速开展应急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把事件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3、随时掌握预案实施情况,根据事件发展,调配应急、警戒维护人员和应急资金等;
4、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5、及时上报有关应急事件的进展等情况,适时将事件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向项目部全体人员公布。
6、定期组织演练,对演练中暴露的问题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四)应急、执法、后勤分队职责
1、按照领导小组制定的应急方案组织实施;
2、负责事件现场统一协调工作;
3、负责实施事件现场人员的解释、说服教育、善后处理等工作;
4、负责应急资金的调配、协调;
5、负责事件现场工作的安全事项;
6、负责应急事件的救援工作;
7、负责事件的后勤保障等工作;
8、负责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程序
(一)有重大事件发生的趋势或事件发生后,应急分队应立即将相关情况报告应急处理领导项目经理书面报告,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联系电话、报告人;
2、事件的简要经过,所涉人员及资金数量;
3、事件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件应急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件报告人和时间。
(二)领导小组接到应急分队及相关部门关于突发事件的报告后,应立即调配相关分
队人员,及时到达事件现场,对事件进行调查核实,评估事态程度和事件等级,应急分队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建议。
(三)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四)领导小组及时调配应急人员、资金、制定应急方案,并通知事件单位相关负责人立即赶往现场。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进一步恶化。
(五)应急、后勤分队按照领导小组制定的应急方案,分工协作处理应急事件。
(六)领导小组视应急事件的发展态势,必要时,请求外援,通知公安、交通部门,开展维护事件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指导群众疏散等工作,并及时上报。
(七)应急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宣布解除应急预案。
四、应急储备资金安排
1、项目部工程款支付排查的情况应储备一定数额的应急资金。
2、财务从专项资金中安排一部分应急备用金。
3、对遇有特殊案件,农民工工资无处着落时,由组长上报建委、工会等,等共同审核后,按程序动员项目或公司入市担保金后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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