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2011~2015~2020年)
为全面实施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有效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中国科协等四部委《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08~2010~2015)》精神,并与今后十年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部署相衔接,更好地开发建设、恢复完善、整合利用我区科普资源,推动科普基础设施有序有效发展建设,全面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特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普基础设施发展规划(2011~2015~2020)》。
一、前言
科普基础设施是指能为开展科普工作提供基础性物质支持,能为广大公众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参与体验科学提供各种服务的场所、设施及产品等。主要包括科普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服务站(活动室、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画廊)、科普服务车(大篷车、宣传车)及科普图书、挂图、影视作品的创作生产能力等。
科普基础设施是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重要载体,是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重要平台,具有鲜明的公益性特征。公众通过利用各类科普基础设施,了解科学技术知识,学习科学方法,树立科学观念,崇尚科学精神,提高自身的科学素质,提升应用科学技术处理实际问题以及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
发展建设科普基础设施,可满足全民提高科学素质的需求,实现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等公共服务的公平普惠,对于培育创新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社会进步,体现社会文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都具有十分重
要的意义。
制定本规划,旨在围绕《科学素质纲要》提出的战略目标和重点任务,引导各地各部门加大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和推动力度,提出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实施办法,逐步改善我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不足的现状,不断完善全区科普服务手段,提升科普基础设施对公众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创新型宁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规划》指出了我区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现状,提出了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
二、我区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现状
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积极推动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经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我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发展,政策环境逐步改善,各类科普基础设施数量有所增加,展项内容建设得到加强,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全区现有科普场馆21座,其中,自治区级科技馆1座,已于2008年竣工并投入运营,地市级场馆有石嘴山市科技馆1座,现正在建设中,自治区有关部门主管和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行业类专业科技场馆19座。全区命名各类科普教育基地近100个,其中,自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47个。建有各类科普活动站(服务站、活动室)730多个,标准科普宣传栏、科普画廊1000多个、8500延米,其中乡村科普宣传栏600多个。为县(区)配备科普服务车13辆,争取中国科协配备科普大篷车7辆,在普及科技知识、推广农业技术中发挥了主要作用。但从整体上来说,我区科普基础设施普遍缺乏,建设水平与运行能力还很低,不能满足广大公众的科普需求,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问题十分突出,与《科学素质纲要》提出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发展还面临诸多困难
和问题。比如,基层科普场馆薄弱,现有场馆展教功能不足,部分不能发挥其功能和作用,与我区科普工作及广大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科普教育基地管理不规范、科普功能不强等问题也比较普遍,还远不能满足基层广大公众的科普需求;面向广大公众的科普产品种类缺乏、数量明显不足,远远不能适应科普事业发展需求。随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和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加强发展建设科普基础设施,提高科普社会服务能力,不仅更为迫切,而且成为可能。
三、方针和原则
(一)指导方针
发展建设科普基础设施,要坚持“提升能力、共享资源、优化布局、突出实效”的指导方针。
提升能力。要立足长远发展,完善已有科普基础设施,拓展社会资源的科普功能,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科普产品的研发,努力提高人才队伍的专业素质和知识水平,提升各类科普设施的服务能力。
共享资源。要树立社会化“大科普”意识,探索建立科普基础设施资源共享模式和机制,搭建科普基础设施服务平台,营造全社会科普资源开放共享的环境,推进科普资源的高效利用。
优化布局。要科学规划,盘活存量与发展增量相结合,统筹区域、城乡和不同类型科普设施的发展,因地制宜,发挥特色优势,实现全社会资源优化配置以及科普服务的公平普惠。
突出实效。要以人为本,强化需求导向,完善运行机制,创新服务方式,加强展教内容的互动性、展出形式的多样性和展教资源的时效性,增强科普基础设施的吸引力和服务效果。
(二)基本原则:
在我区科普基础设施方针建设的工作中,要结合我区实际,应重点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规划指导、分步实施的原则。依据《规划》要求,统筹安排我区整体科普基础设施的功能、布局、形式、内容,突出基础性、示范性、互动性项目的实施;采取分阶段、分地区的方式,树立建设典型,发挥示范项目在建设进程中的引导带动作用。
坚持开发与建设并重、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立足在充分有效发挥已有科普基础设施科普功能的基础上,对不发挥作用的科普基础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和机制创新,充实内容、改进服务、激发活力,恢复完善其教育、展示、宣传等科普功能。并从时代角度出发,积极规划建设一批功能健全、符合需求、富有特点、受众广泛、利用率高的新兴科普基础设施。把新型科普基础设施资源的创新开发与已有科普基础设施恢复完善结合起来,科学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资源,优化配置科普资源,促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搭建平台、资源共享的原则。科普基础设施不仅是对社会大众进行科普宣传教育的重要资源和主要载体,同时也可作为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农牧等部门和相关团体开展相应工作的平台,实现科普资源共享和科普工作的大联合、大协作。
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的原则。发展推动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要从不同区域、不同层次经济发展与社会需求的实际出发,不强求一致,套用一种模式,应以有利于为公众接
受科普教育服务为根本宗旨,以科学、艺术、适用、规范为建设标准。各地要根据自身财力条件和工作状况,在建设内容和体制、机制上有创新、有突破,促进本区域内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广大基层特别是南部山区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应突出经济适用性,方式模式要与公众日常工作生活紧密结合,以最小成本、最便捷方式,使公众接受到科普教育,参与到科普活动中来。创新激励机制,对工作开展落实到位、效果突出的市县给予支持和鼓励。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联合的资金投入原则。在发展建设科普基础设施的过程中,各地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积极安排落实政府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投入。同时也要广开思路,以社会捐助、企业资助、合作共建等不同形式,多渠道吸引社会力量参加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本行业专业科普场馆,联合各相关部门与单位,共同发展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科普文化设施。要抓住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机遇,争取国家财力和政策支持。
四、发展目标
我区科普基础设施发展建设的基本目标是:
到2015年,石嘴山市建成规模适当的综合性科技馆,争取固原市建设综合性科技馆,其他地级市和县(市、区)拥有综合性科普活动场馆达到10个;发展建设行业类、专业性科普场馆或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达到30个,科普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公众参观数量有较大增长;全区60%的行政村、社区的公共活动场所建有科普服务站(活动室、活动站)、科普宣传栏(画廊),并能定期更新科普内容,电子科普画廊等新型科普设施得到发展;发展建设各级各类科普教育基地达到150个,实行动态管理,具备优质的科普设施资源和科普服务能力;市、县配备科普服务车(科普大篷车、科普宣传车)达到35个;自治区级
科普资源研发、生产机构建立,并拥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研发能力;相关科普人才队伍的业务能力有较大提升、政策环境不断完善,形成一支能基本满足科普基础设施运行服务需求的专职、兼职和志愿者队伍。
到2020年,发展建设科普场馆(含专业性科技场馆)达到60个以上,发展建设各类科普教育基地达到300个;发展建设科普服务站(活动室、活动站)达到3000个,发展建设科普宣传栏(画廊)达到3000个,配备科普服务车(科普大篷车、科普宣传车)达到50辆,培育科普产品创作生产能力达到年出版制作100万份。形成以各级科普场馆和科普教育基地为骨干,以遍布和活动于乡镇(街道)、村(社区)的科普活动室、科普画廊及科普服务车为枝蔓,以增强科普图书、挂图、影视等科普作品创作能力为根基的全区科普基础设施有机体系,促进我区科普基础设施总量明显增加,布局配套合理优化,质量显著提升,科普能力大幅增强,惠及公众的机会与途径明显增多,长效发展的保障体系基本建立,达到西部地区先进水平。
五、规划内容和建设任务
围绕未来十年总体发展目标,对全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行加强宏观指导、系统设计和前瞻布局,建成一批科普基础设施,逐步拓展其科普服务功能,开发利用好科普资源,不断创新科普展览和教育活动,建设科普人才队伍,全力推进科普基础设施的全面发展,构筑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物质支撑体系。
(一)积极推进各类科普场馆建设。
科普场馆是具有科普展示、培训、实践、交流等各种功能的专业性科普场所,是不以营利为目的公益机构,是向广大公众普及科学知识、推广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的重要
的专业性阵地。主要有综合性科技馆、专业类科技场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数字科技馆等。经过十年的发展建设,全区地市级综合类科普场馆要发展到5个,县(区)级科普活动场馆要达到17个,同时发展建设各类专业科普场馆达到40个,全区科普场馆达到60个以上。
1.政府主导的科普场馆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有条件的市县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尽早将科普场馆建设列入当地基本建设重要日程。在发展建设过程中对建设选址、建设规模、建设内容要进行充分论证,要切实考虑公众的参与方便和场馆的可持续发展特性。要妥善地处理好原有场馆与新建场馆之间的关系,建议地市级场馆建设要坚持以重新规划建设为主,县(区)级科普场馆建设可实行新建与恢复改造相结合。
2.社会科普场馆建设和应用。各级各部门要推动有条件的大型企事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根据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专业性科技类场馆。已建成的行业类科普场馆要持续更新配备相关科普器材设施,拓展服务范围并定期对社会公众开放,对自身领域内科技知识进行普及宣传。
3.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科技活动室等校外科技活动场馆建设。各市县应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青少年校外科技场馆建设作为提高未成年人科学素质的重要基础设施,纳入到城市建设的目标和规划中,并将科普设施作为其重要内容。各市县都要充分利用各类青少年活动设施资源,建设科普基础设施,将其作为青少年校外科技教育的规范性固定场所。同时,还应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在校园发展建设一批以科普教育培训与实际动手操作为主要功能的校园科普场馆。
4.数字科技馆建设。数字科技馆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开展科普活动的重要手段,是对实体科普基础设施的重要补充。要以自治区科技馆为依托,建立全区数字科技馆共建共享
平台。各市县、各部门要在建设完善各类实体科技场馆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科普资源信息库,将各类优质、有效的科普资源进行数字化、网络化转换,及时地在数字科技馆上发布共享,实现科普资源的数字化、网络化和集成化,推动我区数字科技馆的建设发展。
(二)巩固发展各类科普教育基地。
科普教育基地是在教学、科研、生产和服务等各方面具有先进科技含量、技术密集、示范性强的,并能面向公众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是重要的社会实践型科普宣传教育阵地。主要有农业科技示范园(场)、大专院校实验室、现代化企业生产线、地质公园、天文台、气象站、地震台、自然保护区和具有展教功能的科技场馆等。经过十年的努力,全区将完善建设各类科普教育基地300个,形成层次分明、分布广泛、学科完备、特色鲜明的科普教育基地网络体系。
1.积极发展建立农村实用技术型科普教育基地。各地要紧密结合当地农村专业化、产业化特点,推动种植、养殖、加工等产业发展建设农村专业科技示范场(园)。同时,按照科普示范教育基地标准,完善强化科普教育功能,培育发展成为农村实用技术型科普示范教育基地。
2.积极发展科学研究与创新型科普教育基地。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面向公众开放一批实验室、研究中心等机构,补充完善科普教育条件,建立科普教育制度,规范科普教育活动,培育发展为科研创新型科普教育基地。
3.努力发展现代工业技术型科普教育基地。要积极推动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公众开放研发机构、生产设施(流程)、生产线或展览馆,督促其根据自身特点建设相应的科普设施,增加科普内容,充实科普教育功能,开展好现代工业技术的科普宣教活动。
4.大力培育建立自然生态环境及其他各类科普教育基地。要推动促进全区各类自然景区发挥科普教育作用。积极挖掘开发自然景区等各类景区的科学内涵,撰写科普资料,培育科普导游,进而发展成为科普教育基地,面对广大公众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三)广泛发展建立基层科普活动站(服务站、活动室)。
科普活动站(服务站、活动室)是植根于广大城乡及校园,直接深入到广大公众中开展科普宣传教育活动的场所,是科普工作的基层阵地。主要形式有农村科普活动站(服务站、活动室)、科普书屋、网络书屋、社区科普活动室、社区科普学校等。经过十年的努力,整合资源,共建共享,全区绝大多数乡镇、街道及行政村、社区都要建有科普活动站(服务站、活动室),有条件的中小学校都要建立青少年科技活动室,全区各类科普活动站(服务站、活动室)总量达到3000个。
1.农村科普服务站(活动站)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抓手,充分学习利用有关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制定相应的建设计划和发展目标,落实相关任务及责任,积极争取以政府投入、联合共建等方式,积极推动基层乡村科普活动站的发展建设。有效利用农村中小学、乡镇党校、村党员活动室、农村网络信息站点、文化站、农民科技书屋、网络科普书屋、科技大院等设施,通过充实科技推广普及功能,发展成科普活动站。
2.社区科普活动站(活动室)建设。在城区发展建设科普活动站(活动室),要紧紧依托以中央文明办、中国科协组织实施的“科教进社区”活动,把发展建立社区科普活动站(活动室)作为“科教进社区”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督促发动各街道、社区利用各种有效方式方法,发展建立科普大学、社区科普图书室、科普活动室等科普活动阵地,有效推动社区科普阵地的发展建设。
3.发展和不断完善提高网络信息站点建设。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发展农村和社区信息化站点,充实硬件,完善软件,提高利用率和服务功能。对行政村信息站的信息员和当地的农民进行电脑基础知识和网路知识的培训,既保证信息站与“呼叫中心”的正常对接服务,又把信息站建成了便民惠民站。
(四)大力发展建设科普宣传栏(画廊)。
科普宣传栏(画廊)是一种直观、简练,易于公众理解和接受的行之有效的科普设施。并且有投资少,便于普及的特点,它主要包括传统科普宣传栏、科普画廊、电子科普显示屏等。经过十年的努力,全区标准科普宣传栏要达到2000个,科普画廊达到1000个,电子科普显示屏达到200个,实现全区科普宣传栏(画廊)总量达3000个以上。
1.现有科普宣传栏(画廊)作用的巩固强化。各地要加强现有科普宣传栏(画廊)的管理工作,做好管理维护及内容更新工作。画廊的维护应遵循谁建设谁管护的原则,各级科协要切实担负起巡查、管护及监督责任,财政部门要把科普画廊维护支出作为科普经费的一项重要支出。所有已建科普画廊必须保持完好整洁,正常使用,少数破损严重又确实无力恢复的应及时拆除。同时,画廊内容更新必须及时,城区科普画廊原则上2个月更新一次,农村科普宣传栏3个月更新一次。
2.科普宣传栏(画廊)的建设。在对现有的科普宣传栏进行维护更新巩固的基础上,在城市主要社区和乡村的公共活动场所新建一批新颖、坚固的科普画廊和科普宣传栏。各地在发展建设传统科普宣传栏的过程中,要以填补当前建设空白为重点,确保每个乡镇、街道都建有科普宣传栏(画廊)。城区画廊建设要力求材料优质,形式新颖美观,反映时代风貌;乡村画廊的建设要坚持实用的原则,根据实际条件选择材料和形式。
3.积极发展建设电子科普显示屏。引入现代信息技术,先在银川等5个地级市的主要地段建设安装一批电子科普显示屏。它既能及时、滚动播报科普知识和时政要闻,同时也成为城市的一个新亮点。要统一标准,统筹运作,确保设备质量与形象美观规范。要统一管理,统一更新,确保运行良好与内容丰富。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确保发展积极有效,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在5~10年内全区所有县(市、区)都要有1—2处大型的电子科普显示屏,各乡镇(街道)和重点村(社区)都要建有小型电子科普显示屏。
(五)配备基层科普服务车(科普大篷车、科普宣传车)。
科普服务车是刻制科普宣传、科技培训、制作各种科普活动的主要设施,是保障科普各种有效刻制的交通设备。类型包括小型科普服务车、综合性科普宣传车、多功能科普大篷车等。经过十年的努力,为所有市、县配齐科普服务车(科普大篷车、科普宣传车),部分得到更新,全区各类科普车总量得到50辆以上。
1.积极管好用好现有科普车,充分发挥其功效。对已配备的科普服务车,一定要管理好和维护好,确保其在科普宣传、科普展示、科技咨询、科普培训、健康宣传等各类科普活动中作用的充分发挥。
2.积极配齐并逐步更新科普服务车。市县科协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资金配套,尽早完成科普服务车的配备工作。对配备时间长、运行能力差,不适应科普各种要求的科普车,要按照配置渠道获寻求其他途径及时进行更新。
3.争取中国科协配备多功能科普大篷车,提高科普巡展和服务能力。市县科协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在展品配置、车辆配套等资金的支持,使科普大篷车这一“流动的科技馆”为农村、社区、学校、军营等开展各项科普服务活动。各市县、各有关部门也要采取与各
部门联合共用共享的方式,拓展农业科技服务车、计划生育宣传车等现有资源的科普功能,推动全区科普车的发展。
(六)加强科普产品创作制作能力建设。
科普产品是指保证科普工作开展的科普挂图、画册、图书、光盘及影视作品等科普资源。科普产品的创作、制作、出版能力,是开展科普工作的主要保证。因此,加强体现和代表科普产品创作制作能力的组织机构及其体制机制建设必然是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一项重大任务。今后十年,我区将重点扶持一批科普产品研发中心、制作企业及营销配送机构,培育建立以政策性投入为动力,以公益性机构为主导,以经营性组织为主体,以市场化运作为主要模式的现代科普产品产业体系,使全区科普产品产业年出版制作能力达到100万份,较好地满足广大公众的科普需求。
1.培育发展专业性科普产品生产制作机构。设立自治区科普资源开发中心,着重于科普产品研发和服务,对上承接中国科协的研发任务,对下负责各市县科普展品制作,提供科普资源服务,保证各种科普设施正常发挥作用,并为有条件的地级市配发彩色喷绘机;各市县、各部门要对从事科普产品产业生产制作的企业,在工商注册及税费收缴等方面给予支持与优惠,加强对专业性科普产品创作企业的扶持引导,推动科普产品企业的发展和生产制作能力的提高。
2.加强各行业科普产品制作能力。各党政部门要从本专业实际出发,不断加强本行业科普产品制作能力建设。根据自身实际和特点,围绕《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工作和活动主题,组织开发一批本行业展品、图书、挂图、音像制品和设备,创新制作具有知识性、趣味性的科普作品和科普网络游戏等。
3.建立高水平的科普产品创作队伍。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科普作家协会队伍建设,充实科普作协专家资源库,积极推动各行业专家加入到科普产品创作工作中来。各市县、各部门要积极挖掘科普志愿者和校园青少年辅导员等专兼职科普工作者的创作力量,积极谋求探索与美术、科研等专业组织签约合作或社会公开有奖征集等各种创作形式,进而形成创作人员积极踊跃、创作激情竞相迸发的发展局面。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供协调组织保障。普及科学技术、提高公民科学素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特别是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一是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领导。各市县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领导,建立并完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协调、管理、运作机制,善于用行政、经济等手段管理和指导工作,把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级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中,安排财力搞好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研究落实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各项工程的实施方案。各级科协组织作为科普设施发展建设的牵头单位,要从科普事业发展的实际出发,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提出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会同发展改革委和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落实建设方案,同时推动帮助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好本行业相关的科普设施建设,明确各部门建设目标、步骤和措施,推动引导全社会科普设施建设快速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力度。要面向社会、面向大众,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工作,吸引社会资金的投入,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二)加大投入,完善多渠道投资机制。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是纯公益性事业,要按照《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要求,切实落实并逐步加大对公益性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投入,要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并随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逐步增加财政对科普工作的投入。党政各相关单位及部门要保证并不断增加本行业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各项投入,每年都应拿出专项资金开展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列入当年预算,形成稳定的投资机制。积极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创新投资方式,采取谁投资谁受益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向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对科普设施建设的选址用地,相关部门应给予优先考虑和优惠待遇,对科普基础设施开展的科普服务活动及从事科普产品开发研制的企业在工商注册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三)规范建设,建立落实督查机制。科普基础设施面向社会、服务公众,宣传科普、标志文明,在发展建设过程中,一定要坚持科学、艺术、适用、规范的建设原则,确保工程质量。科普场馆的建设要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科学技术馆建设标准》,在保证常规建设标准的同时,要突出体现科普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科普展教功能,满足科普实践活动需要。科普宣传栏(画廊)等设施的建设,既要按照统一规格标准,以保证科普挂图的统一制作与配送,同时也要在形式上与市政建设协调,体现时代风采。科普产品的开发制作,在保证科学性与准确性的同时,还要保证规格形式的规范性和公益性产品与主流文化的形象。
要组织科普基础设施建设专业培训,认真贯彻并不断完善相应的工作规程、建设标志、管理制度、认定办法等。各类科普基础设施的建设工作要实行目标责任制,及时分解落实规划中具有可操作性的任务和工程,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并将其列入政府考核目标。自治区规划主管部门要跟踪分析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加强对本规划确定的重点工程和重点指标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告,及时向社会发布,自觉接受各级人大、政协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对实施的项目要有专人负
责,建立严格地资金资产管理制度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接受自治区规划主管部门、审计监察部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科普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四)抓好示范,探索持续激励机制。根据各市县现有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科普基础设施建设试验示范,在试点示范建设的基础上,抓好和树立典型,为全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探索路子、积累经验,促进建设工作。要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文明城市评比和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求的考核内容,列为创建科普示范县(市、区)、科技进步示范县(市、区)等工作的重要验收标准之一。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境内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建科普设施,组织开展各类科普设施管理的人员培训,加强不同类型设施间使用和管理的经验交流,提高利用各类设施开展科普活动的水平。
(五)积极创新,推进体制机制优化。在坚持科普事业公益性的总原则下,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和企业化管理方式。政府有关部门要出台相关优惠政策,鼓励境内外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个人资助、参与科普事业,为科普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在建设过程中,要打破行业、部门和地域的限制,联合协作、统筹规划、取长补短、共建共享;在管理运营方面,在充分发挥相关单位作用的同时,要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招标、委托、合作等多种方式,使科普设施发挥作用更富有活力;在科普文化产品的开发制作方面,要深入认识并挖掘科普设施的社会价值和市场价值,积极探索建立以市场机制为动力的产业化体系,在提供公益性科普服务、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创造出更广泛的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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