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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来源:小奈知识网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方法

(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厅

2008年11月

目 录

1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的目的………………………………1 2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的内容………………………………1 3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准备…………………………………1 4 普查依据标准和主要技术资料…………………………2 5 划分普查单位……………………………………………2 6初列树种名录……………………………………………3 7确定普查地块……………………………………………3 8 乡土树种调查方法………………………………………3 9 古树名木调查方法……………………………………5 10 外来树种调查方法……………………………………6 11 内业整理………………………………………………8 12 普查成果………………………………………………9 13 附表……………………………………………………10 附表1:线路调查表……………………………………12 附表2:地块调查表………………………………………13 附表3:每木调查表………………………………………14 附表4:标准地调查表……………………………………15 附表5:乔木乡土树种统计表……………………………16 附表6:灌木乡土树种统计表……………………………17 附表7:古树名木统计表…………………………………18

附表8:外来树种统计表…………………………………19 附表9:珍稀濒危树种统计表……………………………20 附表10: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量统计表……………21 14 附录……………………………………………………11 附录1:林木种质资源普查主要技术规定………………22 附录2:线路踏查技术规定………………………………36 附录3:标准地调查技术规定……………………………38 附录4:标本采集制作技术规定…………………………41 附录5:照片拍摄技术规定………………………………47 附录6:树种鉴别技术规定………………………………48 附录7: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初列树种名录 ………………………………………………………………49 附录8:内蒙古自治区珍稀濒危树种名录………………66 附录9: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总结提纲………………69 附录10: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报告提纲……………70

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方法

1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目的

普查的目的是查清我区现有乡土和外来林木种质资源的集中分布区、面积、生长状况,为今后开展林木种质资源的收集、保存、利用,建立布局合理的林木良种基地,大力选育、生产、推广林木良种提供科学依据,从而提高营林质量。

2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内容

2.1查清乡土树种的集中分布区、面积、生长状况等。 2.2查清古树名木地点、株数和生长状况等情况。 2.3查清外来树种的适应性和推广面积等。 3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准备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开始前,要作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准备普查工具,成立普查队伍,进行技术培训,收集普查所需的资料等。

3.1准备普查工具

测量仪器:全球卫星定位仪(GPS)、望远镜、罗盘仪、测高仪、测绳、皮尺、围尺、钢卷尺、计算器、照像机、土壤试剂、土壤调查器械等;

标本采制器械:采集桶、标本夹、枝剪、放大镜、吸水纸、台纸、透明纸、浸制试剂等。

各地应在充分利用原有设备的基础上,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做必要的添臵。

3.2成立普查队伍

各地区要抽调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熟悉植物分类、森林调查、林木选育等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普查队,普查人员不易过多,可根据本地区林木种质资源情况确定。

3.3进行技术培训

为了正确掌握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方法和标准,自治区林业厅集中对各地区普查技术骨干进行培训。在自治区统一培训后,各地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再组织全体普查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4 普查依据标准和主要技术资料 4.1普查依据标准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GB/T 14072-1993)、《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GB/T 11620-1996)、《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 GB10018-88、《林木引种》(GB/T 14175-1993)、《林木采种技术》(GB/T 11619-1996)、《中国土壤系统分类》(1995)。

4.2主要技术资料

五万分之一地形图与林相图(如有最新航片或卫片更好)、《内蒙古植物志》、《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资料》、《内蒙古自治区土壤分布图》和当地其它有关林业资料。

5 划分普查单位

大兴安岭原始林区以林管局为普查单位,其他地区以盟市为普查单位。

6 初列树种名录

根据《内蒙古植物志》、《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资料》和当地有关林业资料,在普查前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初列树种名录》(详见附录7),先初步列出当地应该有的树种名录,包括乔木、灌木和木质藤本等木本植物,并填写当地《初列树种名录》,供调查使用。

7 确定普查地块

在各类林木种质资源的集中分布区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进行较详细的典型调查。典型调查地块面积和块数根据树种分布范围、地形地貌等情况而定

8 乡土树种调查方法 8.1调查对象

以当地《初列树种名录》为基础,调查中发现的新树种、稀有群落也要列入,包括乔木、灌木、木质藤本。分布不多、有发展潜力、未被大量栽培利用的乡土树种是重点,必须查清具体分布地点、面积和生长状况。

8.2调查内容

树种、集中分布面积、起源及典型地块的立地因子、土壤类型、面积、树龄、林分郁闭度(或盖度)等级、各树种平均胸径、平均树高(或丛高)、冠幅、各树种在群落中的作用、生长状况、结实状况、病虫害情况等。

8.3调查方法

利用《内蒙古植物志》、《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初列树种名录》、《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资料》和当地其它有关林业资料,结合访问、座谈方式,首先查清其集中分布范围和面积,然后在其中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设标准地进行典型调查;对通过上述方法不能确定树种集中分布区的,可通过线路踏查的方式确定其集中分布区,然后在其中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设标准地进行调查。

山区踏查线路应选择植物多样性高的沟系;平原地区踏查线路(相对高差不超过100米的地区)应从北至南作2-3条样线,样线从西往东均匀分布,使其控制总体。在线路踏查行进中,要随时进行生境的描述和记载各树种的分布情况(多度)。

典型调查地块要优先选择以拟调查树种集中分布的林地;优先选择符合优良林分选择要求的林地;优先选择天然林;优先选择纯林。

典型调查采取标准地调查方式。标准地设臵可根据树种、分布范围、地形地貌等情况而定。山地一般从山脚到山顶,垂直等高线设标准地进行典型调查,并拍照和采集标本。标准地面积按乔灌树种分别设臵,第一个层次:20m×30m,主要进行乔木层各项指标的测定。第二个层次:在第一个层次样地中,选择4个角,分别设臵大小为5m×5m的样方4个,进行灌木各项指标的测定。纯灌木林可设10 m×10 m样方进行测定(特殊的视情况可大可小)。 标准地不能跨越河流、道路或伐开的调

查线,且应远离林缘。

在标准地内分树种进行调查。胸经必须测量距地面1.3米处直径,在坡地上测量坡上1.3米处直径。遇干形不规整的树木,应垂直测定两个方向的直径,取其平均值。在1.3米以下分叉者应视为两株树,分别检尺。

林分郁闭度和盖度一般采用目测法确定。

对所设标准地未涵盖的新树种、稀有群落要随机设臵调查样方,然后进行补充调查。

线路踏查以目测为主,填写附表1。

标准地调查以实测为主,填写附表2,标准地每木调查要填写附表3。

8.4质量要求

典型地块要在调查树种的集中分布区内,而且有代表性。对难以鉴别的树种和新发现树种要采集标本、拍摄照片,请植物分类专家进行鉴定,准确命名。定量指标测定要准确,定性指标描述要恰当。

9 古树名木调查方法 9.1调查对象

凡符合下列情况的树木要列入古树名木进行调查: a.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古老大树和有典故享盛名的树木(古树);

b.速生树种胸径在150cm以上,针叶树种胸径在100cm以

上的树木(大树)。

9.2调查内容

树种名称、分布地点、起源、树龄、树高、胸径、冠型、株数、生长状况、结实状况、病虫害情况、保护形式等。

9.3调查方法

9.3.1利用当地古树名木调查成果资料到现地进行核对。 9.3.2通过访问调查方法确定。 9.3.3在线路踏查中确认。

9.3.4古树名木要进行每木调查,填写附表3。 9.4质量要求

调查的古树名木必须有据可查,有处可找,有图可辨。要附相关位臵图及照片。

10 外来树种调查方法 10.1调查对象

凡我区无自然分布的外来树种均在调查之列。

能正常越冬、越夏,完成年生长周期的树种。树龄在5年以上的应作重点调查。

树龄在5年以下,或尚在育苗阶段的外来树木,只作一般性登记。

10.2调查内容

树种名称、所在点、土壤类型、株数/面积、树龄、树高(或丛高)、胸径、冠幅、生长状况、结实状况、病虫害情况、引进

地点、引进时间、引进材料、抗性、引种效果、推广面积等。

10.3调查方法

对散生种植(主要包括植物园、树木园、公园、广场等)的外来树种,在利用每个调查地块现有资料的基础上,进行每木调查,填写附表3,并拍摄照片。

对成片种植的外来树种,选择有代表性的地块,设臵标准地进行典型调查,填写相关数据、拍照。标准地调查方法和要求与乡土树种调查相同。

对外来树种的抗性及引种效果要作出综合评价。

抗性的评价旨在鉴定外来树种在试种过程中的耐寒、耐旱、耐盐碱、抗风、抗涝、抗病虫害的能力等。

引种效果的鉴定等级:

1级:完全驯化。在一般栽培条件下与乡土树种一样具有适应本地气候和土壤的能力,能正常开花结果,优良性状与原产地相似。

2级:只能在小气候下正常生长发育,开花结实,在大气候条件下还不能形成大片林分。

3级:在小环境下能生长发育,开花结实,但生长势不如原产地,经济性状减低或表现不出来。

4级:常遭到不利生长的环境因子危害,在小地形及人工保护下勉强进行其生长发育或发育不全,一般不能衍生后代,不能达到引种目的。

5级:不适应引种地的生境条件,只能进行营养生长,常因不利生长的环境因子危害而死亡。

10.4质量要求

引种材料(包括种子、穗条及其它繁殖材料)的来源及引种的方法与步骤必须调查清楚。

定量指标测定要准确,定性指标描述要恰当,抗性、引种效果综合评价要得当。

引种失败的树种可作登记,并说明失败原因,以利吸取教训。

11 内业整理 11.1检查分析

内业开展前,应对外业调查资料进行检查分析,检查分析的内容包括:

11.1.1调查表格是否齐全,项目填写是否符合要求,计算是否准确。

11.1.2文字材料有无错、漏。 11.1.3图、表、文字资料是否一致。

11.1.4将相同树种进行比较,若名称不清的,应依据标本进行鉴定核准。

11.1.5将相同树种进行比较,若发现生长量相差极大或形质特异的应予以核实。

在检查分析过程中,若发现错误应及时予以纠正。若室内

不能解决的,应进行补充核实调查。不可随意改动外业调查的基本数据和基本文字资料。

11.2计算面积

分布范围广的树种,其集中分布面积查阅有关资料;分布集中而面积较小的树种,其分布面积用GPS求算;地块面积用GPS求算或目测。

11.3统计汇总

依据《调查地块基本情况表》、《每木调查表》、《调查地块树种统计表》和其它的调查资料进行分类统计,分别填写《乔木乡土树种统计表》、《灌木乡土树种统计表》、《珍稀濒危树种统计表》、《古树名木统计表》、《外来树种统计表》《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量统计表》。树种统计顺序按《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初列树种名录》的顺序进行。

11.4整理照片

普查中拍摄的各类合格的、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应分类整理,每张照片都要附上内容说明等。

11.5整理标本

采集的标本要分类整理,并附上标本标签和鉴定标签,妥善保存。

11.6建立数据库 数据库建立方法另行规定 12 普查成果

普查成果以盟市为单位上报。普查成果上报内容包括: 12.1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总结 12.2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报告 12.3统计表

12.3.1乔木乡土树种统计表 12.3.2灌木乡土树种统计表 12.3.3古树名木统计表 12.3.4外来树种统计表 12.3.5珍稀濒危树种统计表 12.4树种名录 12.5图纸

12.5.1珍稀濒危树种分布示意图 12.5.4古树名木分布示意图; 12.6 标本 12.7 照片 13 附表

附表1:线路踏查基本概况表 附表2:调查地块基本情况表 附表3:每木调查表 附表4:调查地块树种统计表 附表5:乔木乡土树种统计表 附表6:灌木乡土树种统计表

附表7:古树名木统计表 附表8:外来树种统计表 附表9:珍稀濒危树种统计表

附表10: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量统计表 14 附录

附录1:林木种质资源普查主要技术规定 附录2:线路踏查技术规定 附录3:标准地调查技术规定 附录4:标本采集制作技术规定 附录5:照片拍摄技术规定 附录6:树种鉴别技术规定

附录7: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出列树种名录 附录8:内蒙古自治区珍稀濒危树种名录 附录9: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报告 附录10: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报告

附录1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主要技术规定

1 前言

为满足全区林木种质资源普查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细则只收录了调查涉及到的技术标准。 2 技术标准 2.1 地类 2.1.1 分类系统

土地类型(简称地类),是根据土地的覆盖和利用状况综合划定的类型,分为林地和非林地两大地类。其中,林地划分为8个一级地类,18个二级地类,6个三级地类,见表1。地类划分的最小面积为0.067hm(1亩)。 2.1.2 具体标准 2.1.2.1 林地

⑴ 有林地 连续面积大于0.067hm、郁闭度0.20以上、附着有森林植被的林地(含四旁林分)。

乔木林 由乔木(不含因人工栽培而矮化的,如杨树灌丛)树种组成的片林或林带。乔木林分为纯林和混交林:

①纯林 一个树种(组)蓄积量(未达起测径级时按株数计算)占总蓄积量(株数)的65%以上的乔木林地。

②混交林 任何一个树种(组)蓄积量(未达起测径级时按株数计算)占总蓄积量(株数)的65%以下的乔木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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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林地分类系统表

序号 1 2 3 4 5 6 一级 有林地 疏林地 灌木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 苗圃地 无立木林地 二级 乔木林 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 其它灌木林 人工造林未成林地 封育未成林地 采伐迹地 火烧迹地 其它无立木林地 宜林荒山荒地 宜林荒沙荒地 灌丛地 其它宜林地 生产苗木、种子设施用地 贮存生产苗木、种子设施用地 集材道、运材道(公路) 林业科研等示范基地 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用地 辅助生产林地 供水、供电等设施用地 其它有林地权属证明的土地 三级 纯林 混交林 农地 沼泽、水域等 工矿、城镇用地 其它用地

7 宜林地 8 ⑵ 疏林地 附着有乔木树种,连续面积大于0.067hm、郁闭度在0.10—0.19之间的林地。

⑶ 灌木林地 附着有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种,以经营灌木林为目的或起防护作用,连续面积大于0.067hm、覆盖度在30%以上或每公顷株(丛)数≥2500株(丛)的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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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 分布在400mm年均降水线以下的干旱、半干旱、极干旱地区和森林垂直分布上限,以发挥生态防护效能为主的灌木林地(具体范围按国家林业局林资发[2004]14号的规定执行)。

②其它灌木林 不属于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 ⑷ 未成林造林地

①人工造林未成林地 人工造林(包括植苗、穴播或条播、分殖造林)和飞播造林(包括模拟飞播)后不到成林年限,造林成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分布均匀,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

A 年均等降水线400mm以下地区,人工造林当年造林成活率为70%或保存率为65%以上(阔叶树3年,针叶树5年以内)。

B 飞播造林后成苗调查苗木3000株/hm以上或飞播治沙成苗2500株/hm以上,且分布均匀,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见表2。

C 封育(天然更新)未成林地 采取封山育林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后,不超过成林年限,天然更新等级中等以上,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见表2。

⑸苗圃地 指固定的育苗用地。 ⑹无立木林地

①采伐迹地 采伐后保留木达不到疏林地标准、尚未人工更新或天然更新达不到中等等级的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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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不同营造方式成林年限表

单位:年 年降水量400mm以下地区 年降水量400mm以上地区 乔木 灌木 乔木 灌木 封山育林 8-15 5-8 5-10 4-6 飞播造林 7-10 5-7 5-8 5-7 直 播 4-10 4-8 4-8 3-6 人工造林 植苗、分殖 3-8 3-6 2-6 2-5 营造方式

②火烧迹地 火灾后活立木达不到疏林地标准、尚未人工更新或天然更新达不到中等等级的林地。

③其它无立木林地

A 造林更新后,成林年限前达不到未成林造林地标准的林地;

B 造林更新到成林年限后,未达到有林地、灌木林地或疏林地标准的林地;

C 已经整地但还未造林的林地;

D 不符合上述林地区划条件,但有林地权属证明,因自然保护、科学研究等需要保留的土地。

⑺ 宜林地

A 宜林荒山荒地 未达到上述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标准,规划为林地的荒山、荒滩、荒沟、荒地等。

B 宜林荒沙荒地 未达到上述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标准,造林可以成活,规划为林地的固定、半固定沙地(丘)、流动沙地(丘)、有明显沙化趋势的土地等。

C 灌丛地 是指覆盖度20%—29%的灌木(丛)地类。

D 其它宜林地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用于发展林业的其它土地。

⑻ 辅助生产林地 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与配套设施用地和其它有林地权属证明的土地,包括:

A 培育、生产种子、苗木的设施用地;

B 贮存种子、苗木、木材和其它生产资料的设施用地; C 集材道、运材道(公路); D 林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

E 野生动植物保护、护林、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木材检疫设施用地;

F 供水、供热、供气、通讯、输电线等基础设施用地; G 其它有林地权属证明的土地

a 水域、沼泽地;

b 农地 各种农牧业用地;

c 工矿用地 包括城镇、乡村居民点、工矿用地; d 其他土地 未列入上述各种地类的土地。

2.1.2.2 非林地 指林地(林权)以外的农地、水域、未利用地及其它用地。

⑴ 农地 各种农牧业用地。

⑵ 未利用地 因自然经济条件和当前科学技术水平所限而难以利用的土地,包括滩涂、盐碱地、沼泽地、裸土地、岩石裸露地、沙漠、荒原等。

⑶ 其他土地 包括交通、城镇、乡村居民点、工矿用地,以及未列入上述各种地类的土地。

⑷ 水域 内陆自然水域和水利设施的正常水面,包括河流(平均宽度5米以上)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坑塘水面等。 2.2 林种 2.2.1 分类系统

3.2.1.1 有林地、疏林地和灌木林地根据经营目标的不同分为五个林种、二十三个亚林种,分类系统见表3。 2.2.2 具体标准

2.2.2.1 防护林 以发挥生态防护功能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⑴ 水源涵养林 以涵养水源,改善水文状况,调节区域水分循环,防止河流、湖泊、水库淤塞,以及保护饮用水水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⑵ 水土保持林 以减缓地表径流、减少冲刷、防止水土流失、保持和恢复土地肥力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⑶ 防风固沙林:以降低风速、防止或减缓风蚀、固定沙地,以及保护耕地、果园、经济作物、牧场免受风沙侵袭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⑷ 农田牧场防护林:以保护农田、牧场减免自然灾害,改善自然环境,保障农、牧业生产条件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

和灌木林。

⑸ 护岸林:以防止河岸冲刷崩塌、固定河床为主要目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⑹ 护路林 以保护铁路、公路免受风、沙、水、雪侵害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⑺ 其它防护林 以防火、防雪、防雾、防烟、护鱼等其它防护作用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表3林种分类系统表

森林类别 林种 亚林种 11.水源涵养林 12.水土保持林 13.防风固沙林 14.农田牧场防护林 15.护岸林 16.护路林 17.其它防护林 21.国防林 22.实验林 23.母树林 24.环境保护林 25.风景林 26.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 27.自然保护区林 31.短轮伐期工业原料用材林 32.速生丰产用材林 33.一般用材林 41.薪炭林 51.果树林 52.食用原料林 53.林化工业原料林 54.药用林 55.其它经济林 (一)防护林 一、生态公益林(地) (二)特种用途林 (三)用材林 (四)薪炭林 二、商品林(地) (五)经济林 2.2.2.2 特种用途林 以保存物种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用于

国防、森林旅游和科学实验等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⑴ 国防林 以掩护军事设施和用作军事屏障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⑵ 实验林 以提供教学或科学实验场所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包括科研试验林、教学实习林、科普教育林、定位观测林等。

⑶ 母树林 以培育优良种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包括母树林、种子园、子代测定林、采穗圃、采根圃、树木园、种质资源和基因保存林等。

⑷ 环境保护林 以净化空气、防止污染、降低噪音、改善环境为主要目的,包括城市及城郊结合部、工矿企业内、居民区与村镇绿化区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⑸ 风景林 以满足人类生态需求,美化环境为主要目的,分布在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度假区、滑雪场、狩猎场、城市公园、乡村公园及游览场所内的森林、林木、灌木林。

⑹ 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林 位于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包括自然与文化遗产地、历史与革命遗址地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以及纪念林、文化林、古树名木等。

⑺ 自然保护区林 各级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内以保护和恢复典型生态系统和珍贵、稀有动植物资源及栖息地或原生地,或者保存和重建自然遗产与自然景观为主要目的的森林、

林木和灌木林。

2.2.2.3 用材林 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⑴ 短轮伐期工业原料用材林 以生产纸浆材及特殊工业用木质原料为主要目的,按照工程项目管理,采取集约经营、定向培育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⑵ 速生丰产用材林 通过使用良种壮苗和实施集约经营,缩短培育周期,获取最佳经济效益,森林生长指标达到相应树种速生丰产林国家(行业)标准的森林。

⑶ 一般用材林 其它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的目的的森林、林木。 2.2.2.4 薪炭林 以生产热能燃料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2.2.2.5 经济林 以生产油料、干鲜果品、工业原料、药材及其他副特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⑴ 果树林 以生产各种干、鲜果品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⑵ 食用原料林 以生产食用油料、饮料、调料、香料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⑶ 林化工业原料林 以生产树脂、单宁等非木质林产化工原料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⑷ 药用林 以生产药材、药用原料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⑸ 其它经济林 以生产其它林副、特产品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

2.3 树种、优势树种与树种组成 2.3.1 树种

主要调查树种原则上与各盟市或地区的《初列树种名录》一致。

2.3.2 优势树种

在乔木林、疏林中,按蓄积量组成比重确定,蓄积量占总蓄积量比重最大的树种为优势树种。

未达到起测胸径的幼龄林、未成林造林地小班,按株数组成比例确定,株数占总株数最多的树种为优势树种。

经济林、灌木林按株数或丛数比例确定,株数或丛数占总株数或丛数最多的树种为优势树种。 2.3.3 树种组成

乔木林按十分法确定树种组成。复层林应分别林层,按十分法确定各林层的树种组成。 2.4 龄级、龄组、生产期 2.4.1 龄级与龄组

乔木林龄级与龄组根据优势树种的平均年龄确定。各树种的龄级期限和龄组的划分标准见表4。 2.4.2 生产期

经济林划分为产前期、初产期、盛产期和衰产期四个生产

期。划分标准见表5。

表4主要树种龄级与龄组划分表

单位:年 龄 组 划 分 幼龄林 中龄林 近熟林 成熟林 云杉、侧柏、 天然 ≤60 61-100 101-120 121-160 桧柏、杜松 人工 ≤40 41-60 61-80 81-120 41-80 81-100 101-140 落叶松、 天然 ≤40 樟子松 人工 ≤20 21-30 31-40 41-60 天然 ≤30 31-50 51-60 61-80 油松 人工 ≤20 21-30 31-40 41-60 31-50 51-60 61-80 杨树、柳树、 天然 ≤30 胡杨等软阔 人工 ≤10 11-15 16-20 21-30 天然 ≤30 31-50 51-60 61-80 白桦、 山杨、榆树 人工 ≤20 21-30 31-40 41-60 41-60 61-80 81-120 柞树、槭树、 天然 ≤40 刺槐等硬阔 人工 ≤20 21-40 41-50 51-70 注:飞播造林同人工林。经济林不划分龄级、龄组。

树种 起源 过熟林 >161 >121 >141 >61 >81 >61 >81 >30 >81 >61 >121 >71 龄级 期限 20 20 20 10 10 10 10 5 10 10 20 10 表5 生产期划分标准表

单位: 年 苹果 梨 桃 杏 产前期 ≤4 ≤5 ≤3 ≤4 初产期 5-7 6-14 4-5 5-7 盛产期 7-40 15-50 6-20 8-30 衰产期 ≥41 ≥51 ≥21 ≥31

枣 ≤12 13-30 31-80 ≥81 沙果 ≤4 5-7 7-40 ≥41 葡萄 ≤3 4-5 6-10 ≥11 沙棘 ≤4 5-6 6-20 ≥21 枸杞 ≤1 2 3-10 ≥11 2.5 立地因子 2.5.1 地貌

⑴ 极高山 海拔5000m(含)以上的山地; ⑵ 高山 海拔为3500—4999m的山地; ⑶ 中山 海拔为1000—3499m的山地; ⑷ 低山 海拔低于1000m的山地;

⑸ 丘陵 没有明显的脉络,坡度较缓和,且相对高差小于

100m;

⑹ 平原 平坦开阔,起伏很小。 2.5.2 坡度

Ⅰ级为平坡 0—5度;Ⅱ级为缓坡 6—15度; Ⅲ级为斜坡16—25度;Ⅳ级为陡坡26—35度; Ⅴ级为急坡36—45度;Ⅵ级为险坡46度以上。 2.5.3 坡向

按东、南、西、北、东北、东南、西北、西南及无九个方位确定坡向。 2.5.4 坡位

分脊、上、中、下、谷、平地六个坡位。 2.5.5 土壤因子

2.5.5.1土壤类型:根据中国土壤分类系统,记载到土类,代码见表6。

2.5.5.2 腐殖质层厚度 :种质生长土壤的A层厚度,当有AB层时,应为A+AB/2厚度,厚度分三个等级:厚:≥20cm;中:10—19cm;薄:<10cm。

2.5.5.3 土层厚度 :种质生长土壤的A+B层,当有BC过渡层时,应为A+B+BC/2的厚度,厚度等级见表7。 2.6 其它标准 2.6.1 权属

权属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调查时只记载使用权,又叫经

营权),分为林地所有权、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林地所有权分国有和集体,林木所有权分国有、集体、个人和其他。林地与林木使用权分国有、集体、个人和其他。

表6 土类名称代码表

土纲 铁铝 土纲 土 类 砖红壤 赤红壤 红 壤 黄 壤 黄棕壤 棕 壤 暗棕壤 灰黑土 漂灰土 燥红土 褐 土 塿 土 灰褐土 黑垆土 黑钙土 栗钙土 棕钙土 灰钙土 灰漠土 灰棕漠土 棕漠土 沼泽土 水稻土 代码 101 102 103 104 111 112 113 114 115 121 122 123 124 131 132 133 134 135 141 142 143 151 152 土纲 土 类 黑 土 白浆土 潮 土 砂姜黑土 灌淤土 绿洲土 草甸土 盐 土 碱 土 紫色土 石灰土 磷质石灰土 黄绵土 风沙土 火山灰土 山地草甸土 亚高山草甸土 高山草甸土 亚高山草原土 高山草原土 亚高山漠土 高山漠土 高山寒冻土 代码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71 172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半水 成土纲 淋溶 土纲 盐碱 土纲 半淋溶土纲 岩成 土纲 钙成 土纲 石膏岩 成土纲 水成 土纲 高山 土纲

表7 土层厚度等级表

单位:cm 厚度级 厚层土 中层土 薄层土

A层+B层厚度 亚热带山地丘陵、热带 >80 40—79 <40

亚热带高山、暖温带、温带、寒温带 >60 30—59 <30 2.6.2 起源

⑴ 天然林 由天然下种、人工促进天然更新或萌生形成的森林、林木、灌木林。

⑵ 人工林 由直播、植苗、分殖或扦插造林形成的森林、林木、灌木林。

⑶ 飞播林 由飞机播种或模拟飞播造林形成的森林、林木、灌木林。 2.6.3 径阶

林木调查起测胸径不限。 2.6.4 郁闭度、覆盖度等级 2.6.4.1 有林地郁闭度等级

高:郁闭度0.70以上;中:郁闭度0.40~0.69;低:郁闭度0.20~0.39。

2.6.4.2 灌木林覆盖度等级

密:覆盖度70%以上;中:覆盖度50%~69%;疏:覆盖度30%~49%。

2.6.5 散生木和四旁树

2.6.5.1 散生木 生长在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无立木林地和宜林地、非林地上达到起测直径的树木(不包括四旁树),以及散生在幼中林中的不同世代的上层高大林木。

2.6.5.2 四旁树 在宅旁、村旁、路旁、水旁等地栽植的面积不到0.067hm的各种林木。

2

附录2

线路踏查技术规定

1 线路踏查目的

全面掌握被调查地块的植被情况和分布规律,以及它们所处地形、地貌、土壤、气候等;确定拟调查树种的典型调查地块,设臵标准地。

2 踏查线路设臵

根据调查区内植被的分布情况,确定踏查线的布设位臵及布设数量。

2.1踏查线路条数

踏查线密度,根据自然条件复杂程度确定,以能涵盖各种植物群落类型为原则。

踏查前应先在地形图或航空象片上设计踏查线路。线路应选在和森林植被垂直分布较复杂的地段上,尽可能包括所有植物群落,并使土壤、植被等具有代表性。

2.2 踏查线路方向

在山区,踏查线路要与主山脊的分水岭走向垂直,从谷底向山脊沿海拔升高的方向设臵。在河谷,踏查线路沿河岸由下游向上游设臵。

在平原丘陵区,踏查线路沿纬度或经度设臵。

在沙区,踏查线路贯穿固定沙丘、半固定沙丘、流动沙丘、丘间低地、滩地进行设臵。

踏查线路一般为直线或弧线。 2.3 踏查线路长度

踏查线路长度按确定的调查区域或调查地块大小确定,踏查线路要贯串调查区域或调查地块。

2.4 踏查线路分段

在沿踏查线路进行调查时,对森林植物群落等主要调查因子有明显变化的地段,要分段进行调查。要把森林植物群落等主要调查因子相同的地段,划分为同一个调查段。并在地形图或航空象片上标记位臵,以便在同一个立地类型内设臵各拟调查树种林分的标准地。

2.5 踏查线路宽度

在山区河谷,踏查线路宽度设20米。在平原丘陵区,踏查线路宽度设30米。在沙区,踏查线路宽度设40米。

3 线路踏查内容

3.1线路号、线路方向、起点经纬度、终点经纬度、海拔高度。

3.2地形、林种、起源、土壤类型及小气候特征(光照强调、空气湿度)、天然更新情况、人为活动及自然灾害对林木的影响。

3.3树种名称及多度。

附录3

标准地调查技术规定

1 标准地调查目的

主要是对拟调查树种进行每木调查,从而掌握其生长状况和地块的地形、地貌、及土壤等情况

2 标准地设臵

标准地(或小样地)应设臵在该植物群落类型的典型地段,不得设臵在道旁、河边和两个类型的过渡地段。标准地用仪器量测周界,测量误差不大于1/200。

3 标准地面积

标准地面积按乔灌树种分别设臵,第一个层次:20m×30m,主要进行乔木层各项指标的测定。第二个层次:在第一个层次样地中,选择4个角,分别设臵大小为5m×5m的样方4个,进行灌木各项指标的测定。纯灌木林可设10 m×10 m样方进行测定(特殊的视情况可大可小)。

人工林和幼林标准地面积可以酌情减少。 4 标准地数量

有林地(含灌木林地)每个植物群落类型不得少于3块。如果该植物群落类型面积较大或包括不同年龄阶段的林分,其数量还需相应增加。

5 标准地调查内容

5.1 地形地势 应记载标准地所在的位臵,海拔、地貌、

坡向、坡位、坡度情况等。

5.2小气候特征 根据感觉、观察和指示植物的生态类型,记载光照强度(强、中、弱)和空气湿度(干、潮、湿、重湿、极湿)等。

5.3土壤调查 注意记载土壤类型(土类)、土层厚度(精确到0.1厘米)、腐殖质层厚度(精确到0.1厘米)等。

5.4林木调查

对天然林,首先用实测和目测方法进行每木调查,并填写附表3。然后分树种进行统计,计算各树种的平均树龄、平均树高(丛高)、平均胸经、冠幅、林分郁闭度或盖度等级、每亩株数等各项调查因子,并填写附表4。

人工林除记载树种、年龄,实测求算平均胸经、冠幅、平均树高(丛高)、林分郁闭度或盖度等级、每亩株数等各项调查因子外,还应查数一定数量的株行距(株距×行距,单位:米),造林密度(造林时单位面积上的栽植株数或种植点数)、混交方式(株间混交、行间混交、带状混交、块状混交)、混交比(乔灌木比例)、保存率(能保持正常生长的株数与造林时总株数的百分比)等。

平均盖度:用“截距法”测定,即在所设样线每100米中的第40-50米,第90-100米两处分别截取10米,实测灌木(灌丛)灌幅与样线相割长度,计算其覆盖度,用百分数表示。

平均丛高:在所调查样地中,按选2-3株(丛)实测其高

度,以米为单位,精确到0.1米。

平均冠幅:在所调查样地中,按选2-3株(丛)实测其冠幅(树冠投影),以米为单位,精确到0.1米。

5.5每木调查表各因子填写具体要求 序号:样木的序号; 树种名称:树种的种名; 树龄:样木的年龄;

胸径:样木的围尺径,精确到0.1厘米; 树高:样木的实测高度,精确到0.1米;

冠幅:样木的冠幅按其树冠投影记载,精确到0.1米; 丛高:样木的实测高度,精确到0.1厘米; 生长情况:按好、中、差填写; 结实情况:按多、中、少、无填写;

病虫害情况:按重度、中度、轻度、无填写; 标本号:样木标本号。

附录4

标本采集制作技术规定

1 标本采集对象:现地难以鉴别的树种或新发现的树种均要采集枝叶及花果标本。

2 标本采集工具

标本夹:两块45×30 cm的方格板,夹上附有背带或绳索。

枝 剪:

吸水纸:用吸水性很强的草纸或旧报纸折叠成与标本夹

同大或略小,3—5张一叠。

瓦楞纸:用于室内烘烤标本时水分的排出。 采集袋:常用普通的塑料带。 标 签:用卡片纸,一端打眼穿线。

GPS仪:用于采集地点的经纬度和海拔高度测量。 吹风机:用于室内烘烤标本。

其 它:牛皮纸袋、乳胶、卷尺、测绳、围尺、手持放大镜和防雨设备等。

3 标本的采集

⑴ 标本采集一般在春秋季节。

⑵ 采集标本的母树应生长正常、无病虫害,且有花或有果。

⑶ 鉴于野外调查时间限制,有些植物可能看不到开花和结实情况,缺少的应另选适当时间及时补采。

⑷ 采集的部位应选择有代表性母树中上部的典型枝条(有叶、芽、花、果)。采集枝条大小掌握在长40厘米、宽25厘米范围内。标本采集后,先作简单的修整,并放入塑料袋内,待合适的时间集中压制(从采集到压制的时间最好不要超过2小时,否则枝叶失水后会变形)。

⑸ 每个树种采集3份,编为同一号,旗县、盟市、自治区各保存一份。

⑹ 对于雌雄异株或杂性异株,应分别从各类植株上采集。寄生植物要附有寄主标本。同一植物的枝条外形不同的,如有的没刺,有的有刺;或有长短枝之分,都要采集。

⑺ 采集的标本要挂标签,填写采集人和采集号,标记的编号要与母株的编号一致。标本编号后,同时要作好野帐记录,包括采集日期、地点、海拔、生境、性状等,采集地点要尽量详细,要让他人据此可以采到此种,对标本本身难以反映的植株高度、质地、花果色泽等,尤其需要填写清楚。如果植物有脱落的果实或种子等器官,应装入小纸袋中,并

与枝叶标本编相同的号。对采集标本的母树要进行拍照并编号,同时拍照枝、叶、花和果的细部特征,制作图片标本,并及时进行图片登记。有些植物有毒,注意不要随便乱尝,以免中毒或过敏。要注意保护植物资源,禁止掠夺性的采集,尤其是珍稀濒危植物。

内蒙古植物标本采集记录

采集号 采集地点

环境 伴生植物 习性 树高(m) 胸径(cm) 根 树皮 枝 叶 花 果实 种子 用途 中文 俗名 采集人 采集日期

4 标本的制作

标本压制目的在于避免叶片的卷皱和幼嫩器官的过分

收缩,力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吸除新鲜标本所含的水分,使其形态和颜色尽快固定,不可采用晾晒和烘干的办法。

瓦楞纸

架子

吸水纸 加热灯

植物标本压制示意图

I 将植物铺展在两层吸水纸和两层瓦楞纸中;II 将捆紧的标本夹放在架子上,用100w的加热灯加热烤干;III 放臵易脱落种子、果实、叶片、花等纸袋折叠过程;IV 装订标本的用具;V 完整的植物蜡叶标本。

a、对于肉质多汁的植物,压制前最好处理一下(用沸水煮),然后再按一般方法压制。

b、标本一般不超过所用台纸的大小(标准台纸长约40厘米、宽约29厘米),如长度超过时,可折成“V”或“N”字形。若一个复叶太大,可留着顶端小叶剪掉总叶轴一侧的

小叶片,叶轴也可折曲但不能剪短,一个标本上的叶片应有的朝上,有的朝下。有刺植物垫上厚纸轻压。

c、标本应铺平展开,将枝叶理顺。若枝叶过密可适当疏去一些,但要留下明显的痕迹。经过修整,使之不但形状好看,而且能显出花果及其性状的排列顺序及方式。

d、压制时以不压坏花冠子房等幼嫩器官为宜。过松不易压平也不易吸去水分。

e、标本采集后就应及时压制。方法是:标本夹底层先放一张瓦楞纸,在上面平铺一张大小不能超过瓦楞纸的吸水纸或报纸,将标本铺展其上,再在其上铺上一层吸水纸,再放上一张瓦楞纸,将标本夹用绳捆实,臵于一架子上,用吹风机或加热灯(电炉)烤干,压制一个晚上即可压好。标本烤干后,及时换压到普通标本夹上,保存好标本,等待鉴定和制作。如没有瓦楞纸时,就用吸水纸压制,每天换纸两次即可,直至标本完全干燥为止。

5 标本的装订 将已干燥的标本放到

野外记录

白色台纸的适中位臵,然后用纸条粘定,或用线固定。之后,将野外记录贴在左上角。标本台纸的右

植物腊叶标本样本 鉴定标签 标本

挂号标签

下角贴鉴定标签,上面应有科名、拉丁学名、中文名称和鉴定人签名及鉴定日期。

标本做好后,要在超低温冰箱中冷冻消毒,以防病虫害。 标本应在干燥通风的专用标本室和密闭性能良好的标本橱中保存。标本橱内要设多层多格,每层均放干燥剂与樟脑丸,适时更换,并定时用低温冰柜冷冻杀虫,保持室内干燥,以达防霉防虫的目的。标本橱每格内存放的标本份数不宜太多,以免压坏。珍贵标本,还可在台纸上顶边粘贴与台纸等大的透明硫酸纸或塑料薄膜作盖纸,或将标本臵于专门的透明袋内,以免磨损,以利更好地保存。

附录5

照片拍摄技术规定

1 树种 乡土树种、外来树种和有特殊品质的树木(或有变异的树种)均要拍照。

2 场景 典型调查的每个调查地块要拍摄植物生境全景、优势树种和伴生树种整株;采集标本母树除拍摄生境全景,还要分别拍摄母树整株及枝、叶、芽、花、果、种子的细部特征,难以鉴别的树种的个别细部特征要多拍,比如叶的正、反两面有明显不同的。

3 分辩率 照片分辩率不低于2560*1920dpi。照片格式要求为jpg格式。

4 文件名 典型调查照片文件命名方式:拍摄地点(旗县或林业局)+地块编号(采用4位数字,从0001—9999)+拍摄张数序号(采用2位数字,从01—99)+拍摄日期.jpg。采集标本母树照片文件命名方式:树种+地点+采集号+拍摄序号(采用2位数字,从01—99)+拍摄日期.jpg。

附录6

树种鉴别技术规定

1 鉴定程序 树种鉴别由当地从事植物分类研究的专业人员鉴定或复核。特殊情况难以鉴别或新发现的野生种要请植物分类专家鉴定。

2 树种命名 树种的鉴定命名参照《内蒙古植物志》和相关省区植物志及《中国树木志》。

3 鉴定标签

内蒙古植物鉴定标签 采集号 采集地点 中 名 别 名 学 名 科 名 采集者 采集时间 鉴定人 鉴定时间

4 拉丁学名 对鉴定的植物种名称,必须填写拉丁学名,最后要对照工具书中的特征描述逐一检查,保证名称的正确性。

5鉴定签名 鉴定人应当对自己鉴定的结果负责,并签上姓名。

附录9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报告(提纲)

一、组织领导情况 二、工作部署情况 三、工作开展情况 四、任务完成情况 五、资金支出情况 六、主要措施 七、经验与体会 八、存在问题 九、建议

附录10

林木种质资源普查技术报告(提纲)

第一章 自然概况

第二章 种质资源总体概况 第三章 乔木乡土树种种质资源 第一节 种质资源及分布 第二节 主要树种利用情况 第四章 灌木乡土树种种质资源 第一节 种质资源及分布

第二节 主要树种与品种利用情况 第五章 珍稀、濒危树种种质资源 第一节 种质资源及分布 第二节 保护及利用情况 第六章 古树名木资源

第一节 资源现状及分布特点 第二节 保护情况 第七章 外来树种资源

第一节 主要外来树种资源现状 第二节 适应性及推广范围和面积 第三节 主要外来树种利用发展规划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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