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浇筑施工合同
甲方: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昆山同胜达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将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及支线天鹅荡停车场施工临时便道工程混凝土浇筑施工发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苏州市轨道交通4号线支线天鹅荡±0.000以上施工项目IV-TS-22标工程
1.2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东太湖路与苏旺路交叉口
1.3工程范围:场地便道混凝土施工包工包料,采用C30商品混凝土浇筑,道路混凝土厚度250mm,宽6m,乙方根据施工平面布置图派测量员对场地便道放线、挖机平整至指定标高,(工程内容包括道路边模板支挡、混凝土浇筑、养护、模板拆除、切割伸缩缝等)
1.4工程面积:约11000平方米,以甲方验收实际平方为准×合同单价为准。
第二条:合同期限
2.1开工时间:2012年 7 月 1 日
2.2竣工日期:随混凝土浇筑时间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甲方按每平方 150 元/m2价格发包给乙方施工,包工、包料,工程量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
第四条:双方责任
4.1甲方指定 龚约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的履行
4.2乙方指定 师洪新 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合同履行
4.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相关规定,做好安全文明施工,若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4.4如因乙方偷工未按甲方要求和程序施工,出现质量问题和返工,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技术标准及要求
5.1乙方浇筑混凝土时,模版设置应平坦坚固,模版以6米为宜,用水平仪随时检测模版标高,对偏差处应及时调整。
5.2使用较重的钢制长棍(钢棍应宽于模版)多次反复压并保持钢模洁净、使地坪平整。无法使用钢棍作业部位应用刮尺整平。使用插入式振捣棒和平板式振捣器作业,使地坪平整坚固。
5.3卸模最好等耐磨面层完成后,第二天进行卸模。工程全部完工后,第三天由乙方切伸缩缝。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6.1本工程完工14天验收合格后,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75%。其余款项年底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7.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双方办理验收结算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7.3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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