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课的标准
通常所说的课堂评价标准,主要是指根据教育教学理论或法规等制定的课堂各方面的具体要求或标准。一个较合理的评课“标准”体系可以包含以下项目:评价内容、一般标准、特殊标准和参考分值。
教学目标(10%):从广度与深度两方面评价。评价的“一般标准”是:教学目标明确、全面恰当。(1)注意了三维目标或全面素养的提高;(2)符合年段要求、教材特点和学生实际。评价的“特殊标准”是:进行了必要的字词句篇的教学和听说读写训练(如有识字、写字、理解内容、朗读等环节或活动),同时注意了学生的学习方法、习惯、兴趣、情感、态度等的指导和培养。
教学内容(10%):从理解和处理教材两方面评价。评价的“一般标准”是:(1)对教材理解正确、无误;(2)能科学地、创造性地处理(取舍、补充)和运用教材。评价的“特殊标准”是:对字词句篇知识及课文内容理解准确。
教学过程(15%):从课堂结构、教学条理和教学时间三方面评价。评价的“一般标准”是:课堂结构科学合理,能根据课型和教材特点设计教学过程。(1)结构完整;(2)各部分(教学环节、步骤、层次等)之间逻辑性强、思路清晰、过渡自然;(3)时间安排恰当。评价的“特殊标准”是:(1)有激趣导入、整体感知、理解感悟、练习积累、总结延伸等必要环节;(2)遵循从语言文字到思想内容再到语言表达,以及从整体到部分再到整体的基本规律。
教学方法(30%):从学法(15%)与教法(15%)评价1.“学法”评价的“一般标准”主要评价学生主体地位的体现:(1)以学生的学习实践为主;(2)学习方式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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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有效,注重学生自主学习,合理有效地运用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不走过场,学生真正参与,兴趣浓;(3)注重学习方法与习惯的指导。评价的“特殊标准”是:(1)以听说读写等实践活动为主(机会多,时间长);(2)有自主读书、识字的环节;识字、理解课文内容或写法时学生提出问题、解决和回答问题的机会多等;注意学生通过联想、想象、朗读表演等进行情感体验;(3)注意读书、写字方法、姿势等细节的指导等。2.“教法”评价的“一般标准”主要评价教师主导作用的发挥与教学方法的运用:(1)善于提出问题,问题有价值,难度合适、适时、有启发性;(2)善于示范、讲解;(3)能够合理地评价指导,因势利导;(4)尊重学生,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特别关注学习困难学生的进步。评价的“特殊标准”是:(1)导入新课方法恰当,能激起学生学习兴趣;(2)尊重学生独特的体验,善于运用各种教学媒体、教学手段、有感染力的语言等创设情境,引导学生理解和体验,情感目标落实自然;(3)听说读写训练指导科学合理。(学法与教法的参考分值均为:a.13~15,b.9~12,c.5~8,d.0~4。)
教学效果(20%):从“情绪表现”(5%)、“素质与目标达成”(10%)和“整体效果”(5%)三方面评价。1.“情绪表现”主要评价课堂氛围和谐融洽,多维互动活而不乱;学生学习兴趣浓,思维活跃,学生对后续学习信心足。2.“素质与目标成达”的“一般标准”主要评价学生素质与学习效果的情况。评价的“特殊标准”是评价学生知识掌握全面扎实,听说读写能力强或有提高,达到目标要求。3.“整体效果”主要评价标准:学生参与面广(人数多),各类学生均得到应有的发展,全面达成教学目标。
教师素质(15%):从“教态、语言”(5%)、“板书与多媒体运用”(5%)和“知识面与教学机智”(5%)三方面评价。1.“教态、语言”主要评价标准:(1)教态亲切、自然,感情丰富、健康;(2)教学语言准确、简洁、生动,普通话标准。2.“板书与多媒体运用”主要评价标准:板书规范、简洁、美观;教学媒体运用熟练,能有效地利用自己的特长提高教学效果。3.“知识面与教学机智”主要评价标准:知识面广,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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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扎实;思维敏捷、灵活,驾驭课堂能力强。,总之,评课是教师应该具备的一项基本功,真正掌握这项基本功并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要评好一堂课,最起码要明确评价的内容、标准与思路。当然,评课的知识要点或应该注意的问题并不是仅有这些;即使掌握了评课的方方面面的知识,也并不一定就掌握了评课的技能。教育心理学认为,练习是技能形成的基本途径。因此,要真正掌握评课的技能,还必须运用这些评课的知识进行评课的实践。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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