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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市政定额说明

来源:小奈知识网
2000市 政 总 说 明

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黑龙江省估价表》(以下简称估价表),是依据《全国统一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共分上、中、下三册,其中:上册包括:第一册 通用项目、第二 道路工程、第三册 桥涵工程;中册包括:第四册 隧道工程、第五册 给水工程、第六册 排水工程;下册包括:第七册 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 路灯工程、第十册 补充项目。 二、本估价表人工单价为22.88元/工日;材料价格是依据2000年《哈尔滨市建筑材料预算价格》,

按照一定的综合比例取定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依据2000年《黑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结合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综合取定的。

三、本估价表按照一定的计算单位以分项工程 表示了人工、材料和机械用量的消耗标准及相应

价格。本估价表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 消耗量标准,是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表指标的基础,是编制施工图预算、进行工程拨款和竣工结算、确定招标工程标底和投标报价的依据。

四、本估价表为了便于使用,表留了《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中的说明、工程量计算规

则和人工、材料及机械台班消耗量。

五、《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共分九册,包括: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二册“道路工

程”;第三册“桥涵工程”;第四册“隧道工程”;第五册“给水工程”;第六册“排水工程”;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第八册“路灯工程”;第九册“地铁工程”(待颁发)。

六、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的新建、扩建市政工程。

七、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

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八、本定额是依据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平定标准、安全技

术操作规程编制的,并适当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九、关于人工工日消耗量:本定额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

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和辅助用工。 十、关于材料消耗量:

1. 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

规格逐一列出用量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其损耗的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现场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 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消耗量是按现场拌和考虑的,如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时,可以换算

混凝土的价格,其他不变。定额中混凝土的养护,除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自然养护考虑。 3. 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已按规定的材料周转次数摊销计入定额内。

4. 组合钢模板、复合木模板等的回库维修费已按定额项目中所列摊销量的模板、零星卡具材料

价格的8%计入其预算价格内。

5. 用量少、价格小的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占材料费(其中不包括为计价材料和其他材料

费本身)的百分数表示。

十一、关于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

1. 本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用量包括了机械幅度差内容。

2. 本定额为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一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

工具使用费,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列入其他直接费中生产工具使用费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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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定额中均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

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所需要的人工和机械消耗量。如需要再次搬运的,应在二次搬运费项下列支。

十二、本定额施工用水、电是按现场有水、电考虑的,如现场无水、电时,可另行调整水、电

费用。

十三、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四、本定额适用于海拔2000米以下,地震烈度七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诉情况时,可另形调整。 十五、本定额与其他全国统一工程预算定额的关系:凡本定额包含的项目,应按本定额项目执

行;本定额缺项部分,可按有关册、章说明执行。

十六、本定额中用括号“( )”表示的消耗量,均未计入基价。

十七、本定额中注有“³³³以内”或“³³³以下”者均包括³³³本身,“³³³以外”

或“³³³以上”者,则不包括³³³本身。

第一册 通用项目 说 明

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

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拆除工程、脚手架及其他工程、护坡挡土墙。工七章721个子目。

二、本定额项目通用于《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其他专业册(专业册中指明不适用本定额的除外)。

三、本定额的编制说明依据:

1.《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试行)(1988年); 2.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995年); 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4.《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5年);

5.现行的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 1.现行的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图纸;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补充定额及有关资料。

四、本定额中的大型机械是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是全国统一思想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中机械

的种类、型号、功率等分别考虑的,在执行中应根据企业的机械组合情况及组织设计方案分别套定额。

五、定额子目表中的施工机械是按合理的机械进行配备的,在执行中不得因机械型 号不同而调整。

六、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均适用于各类市政工程(出有关专业册说明了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二、 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

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三、 人工夯实土堤、机械夯实土堤执行本章人工填土夯实平地、机械填土夯实平地子目。 四、 挖土机在垫板上作业,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5,搭拆垫板的人工、材料和辅机摊销费另

行计算。

五、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的平均土层厚度〈30cm时,其推土机台班乘以系数1.25,铲运

机台班乘以系数1.17。

六、 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0。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

撑下挖土。

七、 挖密实的钢碴,按挖四类土人工乘以系数2.50,机械乘以系数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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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0.2m3抓斗挖土机挖土、淤泥、流砂定额消耗量乘以系数2.50计算。

九、 自卸汽车运土,如系反铲挖掘机装车,则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10;拉铲挖掘

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0。

十、 石方爆破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防水和覆盖材料未在定额内。采用火

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扣除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米计算。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打眼爆破若要到达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十一、 本定额不包括现场障碍物清理,障碍物清理费用另行计算。弃土、石方的场地占用费按

当地规定处理。

十二. 开挖冻土套第五章拆除素混凝土障碍物子目乘以系数0.8。

十三、 本章定额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车在施工现场降尘,若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

水车降尘的,在结算中应扣除洒水车的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本章定额的土、石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自然方)计算,回填土按碾压后的体积(实

方)计算。土方体积换算见下表: 土方体积换算表 虚方体积 天然密实度体积 夯实度体积 松填体积 1.00 0.77 0.67 0.83 1.30 1.00 0.87 1.08 1.50 1.15 1.00 1.25 1.20 0.92 0.80 1.00

二、 土方工程量按图纸吃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石方工程

量按图纸尺寸加允许超挖量。开挖坡面每侧允许超挖量: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15cm。 三、 夯实土堤安设计断面计算。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

内,废土运距按30m计算。

四、 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五、 人工铺草皮工程量以实际铺设的面积计算,花格铺草皮中的空格部分不扣除。花格铺草皮,

设计草皮面积与定额不符时可以调整草皮数量,人工按草皮增加比例增加,其余不调。 六、 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有关规定如实计算。管沟

回填土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的体积。 七、 挖土放坡和沟、槽底加宽应按图纸尺寸计算,如无明确规定,可按下表计算:

放坡系数 放坡起点深度机械开挖 土壤类别 人工开挖 (m) 坑内作业 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三类土 四类土

1.20 1.50 2.00 1:0.33 1:0.25 1:0.10 1:0.75 1:0.67 1:0.33 1:0.55 1:0.33 1:0.25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 管道结构宽混凝土管道混凝土管道金属管道 (cm) 基础90° 基础〉90° 50以内 40 40 30 100以内

构筑物 无防潮层 40 有防潮层 60 50 40 3

40 250以内 60 50 40 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10cm。

八、 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或以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

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 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斜道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人力及人力项目 推土机、铲土机 车 坡度(%) 5~10 15以内 20以内 25以内 15以上 系数 1.75 2 2.25 2.5 5 2. 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3. 拖式铲运机3m³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九、 沟槽、基坑、平整场地和一般土石方的划分:底宽7m以内,底长大于底宽3倍以上按沟

槽计算;底长小于底宽3倍以内按基坑计算,其中基坑底面积在150m²以内执行基坑定额。厚度在30cm以内就地挖、填土按平整场地计算。超过上诉范围的土、石方按挖土方和石方计算。

十、 机械挖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机械挖土按实挖土方计算,人

工挖土土方量按实套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十一、 人工装土汽车运土时,汽车运土定额乘以系数1.1。 十二、 土壤及岩石分类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定普用轻钻天然湿度极限压碎 开挖方紧固系额 氏 孔机钻土壤及岩石名称 下平均容强 度 法及工数 分分进1m耗重(kg/m3) (kg/cm2) 具 f 类 类 时(min) 砂 1500 砂壤土 1600 用尖锹 Ⅰ 0.5~0.6 腐殖土 1200 开挖 泥炭 600 轻壤土和黄土类土 潮湿而松散的黄土,软的盐渍土一 和碱土 、 1600 平均15cm以内的松散而软的砾二 1600 石 类 1700 用锹开含有草根的密实腐殖土 土 1400 挖并少 Ⅱ 含有直径在30mm以内根类的泥0.6~0.8 壤 1100 数用镐炭和腐殖土 1650 开挖 掺有卵石或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1750 殖土 1900 含有卵石或碎石杂质的胶结成块的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杂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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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壤土 三 类 Ⅲ 土 壤 四 类 Ⅳ 土 壤 松 Ⅴ 石 次 坚 Ⅵ 石 次 Ⅶ 坚 石 Ⅷ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纪、侏罗纪的粘土和冰粘土 重壤土、粗砾石,粒径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 干黄土和掺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黄土 含有直径大于30mm根类的腐殖上和泥炭 掺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罗纪和石炭纪的硬粘土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达25kg的顽石(总体积10%以内)等杂质的肥粘土和重壤土 冰碛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其含量为总体积10%以内 泥板岩 不含或含有重量达10kg的顽石 含有重量在50kg以内的巨砾(占体积10%以上)的冰碛石 矽藻岩和软白垩岩 胶结力弱的砾岩 各种不坚实的片岩 石膏 凝灰岩和浮石 松软多孔和裂隙严重的石灰岩和介质石灰岩 中等硬变的片岩 中等硬变的泥灰岩 石灰石胶结的带有卵石和沉积岩的砾石 风化的和有大裂缝的粘土质砂岩 坚实的泥板岩 坚实的泥灰岩 砾质花岗岩 泥灰质石灰岩 粘土质砂岩 砂质云片石

1800 1750 1790 1400 1900 用尖锹并同时0.81~1.0 用镐开挖(30%) 1950 1950 2000 2000 1950 2100 1800 1900 2600 2200 1100 1200 2700 2300 2200 2000 2800 2500 2300 2300 2200 2300 5

用尖锹并同时用镐和1.0~1.5 撬棍开挖(30%) <200 <3.5 部分用手凿工具,部分1.5~2.0 用爆破开挖 用风镐的爆破2~4 法来开挖 用爆破方法开4~6 挖 用爆破方法开6~8 挖 200~400 3.5 400~600 6.0 600~800 8.5 普 坚 Ⅸ 石 普 坚 Ⅹ 石 Ⅺ Ⅻ 特 坚 X Ⅲ 石 XⅣ XⅤ XⅥ 硬石膏 严重风化的软弱的花岗岩、片麻岩和正长岩 滑石化的蛇纹岩 致密的石灰岩 含有卵石、沉积岩的碴质胶结和砾石 砂岩 砂质石灰质片岩 菱镁矿 白云岩 坚固的石灰岩 大理岩 石灰岩质胶结的致密砾石 坚固砂质片岩 粗花岗岩 非常坚硬的白云岩 蛇纹岩 石灰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石 石英胶结的坚固砂岩 粗粒正长岩 具有风化痕迹的安山岩和玄武岩 片麻岩 非常坚固的石炭岩 硅质胶结的含有火成岩之卵石的砾岩 粗石岩 中粒花岗岩 坚固的片麻岩 辉绿岩 玢岩 坚固的粗面岩 中粒正长岩 非常坚硬的细粒花岗岩 花岗岩麻岩 闪长岩 高硬度的石灰岩 坚固的玢岩 安山岩\\玄武岩\\坚固的角页岩 高硬度的辉绿岩和闪长岩 坚固的辉长岩和石英岩 拉长玄武岩和橄榄玄武岩 特别坚固的辉长辉绿岩、石英石和玢岩

2900 2500 2400 2500 2500 2500 2500 3000 2700 2700 2700 2600 2600 2800 2900 2600 2800 2700 2700 2700 2600 2900 2900 2600 3100 2800 2700 2500 2800 2800 3300 2900 2900 3100 2700 3100 2900 2800 3300 3000 6

800~1000 11.5 用爆破方法开8~10 挖 1000~1200 15.0 用爆破方法开10~12 挖 1200~1400 18.5 用爆破方法开12~14 挖 1400~1600 22.0 用爆破方法开14~16 挖 1600~1800 27.5 用爆破方法开16~18 挖 1800~2000 32.5 用爆破方法开18~20 挖 用爆方法挖 用爆方法挖 破开20~25 破开>25 2000~2500 46.0 >2500 >60 第二章 打拔工具桩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适用于市政各专业册的打、拔工具桩。

二、 定额中所指的水上作业,是以距岸线1.5m以上的打拔桩。距岸线1.5m以内时,水深在1m

以内者,按陆上作业考虑。如水深在1m以上2m以内者,其工程量则按水、陆各50%计算。 三、 水上打拔工具桩按二艘驳船捆扎成船台作业,驳船捆扎和拆除费用按第三册《桥涵工程》

相应定额执行。

四、 打拔工具桩均以直桩为准,如遇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按相应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

数1.35。

五、 导桩及导桩夹木的制作、安装、拆除,以包括在相应定额中。

六、 圆木桩按疏打计算;钢板桩按密打计算;如钢板桩需要疏打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

1.05。

七、 打拔桩架90度调面及超运距移动已综合考虑。

八、 竖、拆0.6t柴油打桩机架按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九、 钢板桩和木桩的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用中。

十、 钢板桩的使用费标准(元/t²d)由承发包双方自定,钢板桩摊销时间按十年考虑。钢板桩

的损耗量按其使用量的1%计算。钢板桩若由施工单位提供,则其损耗费应支付给打桩的施工单位。若承发包双方同已使用租赁的钢板桩,则按租赁费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圆木桩:按设计桩长L(检尺长)和原木小头直径D(检尺径)查《木材、立木材积速算

表》,计算圆木桩体积。 二、 钢板桩:以吨为单位计算。

钢板桩使用费=钢板桩定额使用量³使用天数³钢板桩使用费标准(元/t²d)

三、 凡打断、打弯的桩,均需拔除重打,但不重复计算工程量。

四、 竖、拆打拔桩架次数,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时按打桩的进行方向:双排桩

每100延长米、单排桩每200延长米计算一次,不足一次者均各计算一次。 五、 打拔桩土质类别的划分,见打拔桩土质类别划分表。 鉴 别 方 法 砂 夹 层 情 况 土 壤 物 理、力 学 性 能 每10m土壤 砂层砂砂层天然静力动力纯平均说 明 类别 连续粒中卵孔隙比 含水压缩系数 触探触探沉桩时厚度种石含(min) 量(%) 值 击数 间(m) 类 量(%) 甲级桩经机械作用易沉入 >0.8 >30 >0.03 <30 <7 15以内 土 的土 粉土壤中夹有较薄的细乙级 <2 细0.6~0.8 25~30 0.02~0.03 30~60 7~15 25以内 砂层,桩经机械作用易土 砂 沉入的土 中土壤中夹有较厚的粗丙级 >2 粗>15 <0.6 <0.02 >60 >15 25以外 砂层或卵石层,桩经机土 砂 械作用较难沉入的土 注:本册定额仅列甲、乙级上项目,如遇丙级土时,按乙级土的人工及机械乘系数1.43。

第三章 围堰工程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适用遇市政工程围堰施工项目。

二、 本章围堰定额未包括施工期内发生潮汛冲刷后所需的养护工料。潮汛养护工料可根据各地

规定计算。如遇特大潮汛发生人力所不能抗拒的损失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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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围堰工程50m范围以内取土、砂、砂砾,均不计土方和砂、砂砾的材料价格。取50m范

围以外的土方、砂、砂砾,应计算土方和砂、砂砾材料的挖、运或外购费用,但应扣除定额中土方现场挖运的人工:55.5工日/100m3;粘土。定额括号中所列粘土数量为取自然数土方数量,结算中可按取土的实际情况调整。

四、 本章围堰定额中的各种木桩、钢桩均按本册第二章水上打拔工具桩的相应定额执行,数量

按时计算。定额括号中所列打拔工具桩数量仅供参考。

五、 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尼龙袋装土围筑,应按麻袋、尼龙袋的规格、单价换算,但人工、

机械和其他材料消耗量应按定额规定执行。

六、 围堰施工中若未使用驳船,而是搭设了栈桥,则应扣除定额驳船费用而套用相应的脚手架

子目。

七、 定额围堰尺寸的规定:

1. 土草围堰的堰顶宽为1~2m,堰高为4m以内。 2. 土石混合围堰的堰顶宽为2m,堰高为6m以内。

3. 圆木桩围堰的堰顶标高为2~2.5m,堰高为5m以内。 4. 钢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为6m以内。 5. 钢板桩围堰的堰顶宽为2.5~3m,堰高为6m以内。

6. 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的宽度为2~2.5m,堰高为5m以内。 7. 木笼围堰的堰顶宽为2.4m,堰高为5m以内。

八、 筑岛填心子目是指在围堰为成的区域内填土、砂及砂砾石。

九、 双层竹笼围堰竹笼间粘土填心的宽度超过2.5m,则超出部分可套筑岛填心子目。

十、 施工围堰的尺寸按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确定。堰内坡脚至堰内基坑边缘距离根据河床土质及

基坑深度而定,但不得小于1m。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围堰工程分别采用立方米和延长米计算。

二、 用立方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的施工断面乘以围堰中心线的长度。 三、 以延长米计算的围堰工程按围堰中心线的长度计算。 四、 围堰高度按施工期内的最高临水面加0.5m计算。

五、 草袋围堰如使用麻袋、尼龙袋装土其定额消耗量应乘调整系数,调整系数为:装1m3;土需

用麻袋或尼龙袋数除以17.86。

第四章 支撑工程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适用于沟槽、基坑、工作坑及检查井的支撑。 二、 挡土板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三、 除槽钢挡土板外,本章定额均按横板、竖撑计算,如采用竖板、横撑时,其人工工日乘以

系数1.20。

四、 定额中挡土板支撑按槽坑两侧同时支撑挡土板考虑,支撑面积为两侧挡土板面积之和,支

撑宽度为4.1m以内。如槽坑宽度超过4.1m时,其两侧均按一侧支挡土板考虑。按槽坑一侧支撑挡土板面积计算时,工日数乘以系数1.33,除挡土板外,其他材料乘以系数2.0。 五、 放坡开挖不得再计算挡土板,如遇上层放坡、下层支撑则按实际支撑面积计算。 六、 钢桩挡土板中的槽钢桩按设计以t为单位,按第二章打、拔工具桩相应定额执行。 七、 如采用井字支撑时,按疏撑乘以系数0.61。

工程量计算规则

支撑工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支撑面积以m2;计算。

第五章 拆除工程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拆除均不包括挖土方,挖土方按本册第一章有关子目只行。 二、 机械拆除项目中包括人工配合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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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拆除后的旧料应整理干净就近堆放整齐。如需运至指定地点回收利用,则另行计算运费和

回收价值。

四、 管道拆除要求拆除后的旧管保持基本完好,破坏性拆除不得套用本定额。拆除混凝土管道

未包括拆除基础及垫层用工。基础及垫层拆除按本章相应定额执行。 五、 拆除工程定额中未考虑地下水因素,若发生则另行计算。

六、 人工拆除二碴、三碴基层应根据材料组成情况套无骨料多和土基层拆除子目。机械拆除二

碴、三碴基层执行液压岩石破碎机破碎松石。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拆除旧路及人行道按实际拆除面积以m²计算。 二、 拆除侧缘石及各类管道按长度以m计算。 三、 拆除构筑物及障碍物按体积以m³计算。 四、 伐树、挖树蔸按实挖数以棵计算。

五、 路面凿毛、路面铣刨按施工组织设计的面积以m²计算。铣刨路面厚度〉5cm须分层铣刨。

第六章 脚手架及其他工程 说 明

一、 本章脚手架定额中竹、钢管脚手架已包括斜道及拐弯平台的搭设。砌筑物高度超过1.2m

可计算脚手架搭拆费用。

仓面脚手不包括斜道,如发生则另按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脚手架斜道计算;但采用井字架或吊扒杆转运施工材料时,不再计算斜道费用。对无筋或单层布筋的基础和垫层不计算仓面脚手费。 二、 混凝土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³以内重量在100kg以内的各类小型构件。小型构件、

半成品运输系指预制、加工场地取料中心至施工现场堆放使用中心距离的超出150m的运距。 三、 井点降水项目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的粉砂土、砂质粉土、粘质粉土或淤泥质夹薄层砂性土

的地层。其他降水方法如深井降水、集水井排水等另形计算。

四、 井点降水: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的采用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情况下,

降水深度6m以内采用轻井点,6m以上30m以内采用相应的喷射井点,特殊情况下可选用大口径井点。井点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喷射井点定额包括两根观察孔制作,喷射井管包括了内管和外管。井点材料使用摊销量中已包括井点拆除时的材料损耗量。

井点间距根据地质和降水要求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轻型井点管间距为1.2m,喷射井点管间距为2.5m,大口径井点管间距为10m。

轻型井点管(含滤水管)的成品价可按所需钢管的材料价乘以系数2.40计算。

五、 井点降水过程中,如需提供资料,则水位监测和资料整理费用另计。

六、 井点降水成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

不计水费。

七、 井点降水必须保证连续供电,在电源无保证的情况下,使用备用电源的费用另计。 八、 沟槽、基坑排水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脚手架工程量按墙面水平边线长度乘以墙面砌筑高度以m2; 计算。柱形砌体按图示柱结构

外围周长加3.6m乘以砌筑高度以m2;计算。浇混凝土用仓面脚手按仓面的水平面积以m2;计算。

二、 轻型井点50根为以套;喷射井点30根为一套;大口径井点以10根为一套。井点使用定

额单位为套天,累计根数不足一套者作一套计算,一天系按24h计算。井管的安装、拆除以“根”计算。

第七章 护坡、挡土墙 说 明

一、 本章适用于市政工程的护坡和挡土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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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挡土墙工程需搭脚手架的执行脚手架定额。

三、 块石如需冲洗时(利用旧料),每立方米块石增加:用工0.24工日,用水0.5m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块石护底、护坡以不同平面厚度按m3;计算。

二、 浆砌料石、预制块的体积按设计断面以m3;计算。 三、 浆砌台阶以设计断面的实砌体积计算。 四、 砂石滤沟按设计尺寸以m3;计算。

第二册 道路工程 说 明

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 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路床(槽)整

形、道路基层、人行道侧缘石及其他。共四章350个子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城镇基础设施中的新建和扩建工程。 三、本定额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88)道路分册及建设部关于定额的有关补充规定资料; 2.新编《全国统一建设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及《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

3.现行的市政工程设计、施工验收规范、安全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等; 4.现行的市政工程标准图集和具有代表性工程的设计图纸;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现行的市政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基础资料;

6.已被广泛采用的市政工程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和已被检验确定成熟的资料。 四、 路工程中的排水项目,按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五、 定额中的工序、人工、机械、材料等均系综合取定。除另有规定外,均不得调整。

六、 本定额的多合土项目按现场拌合考虑,部分多合土项目考虑了厂拌,如采用厂拌集中拌合,

所增加的费用可另行计算。

七、 本定额凡使用石灰的子目,均不包括消解石灰的工作内容。编制预算中,应先计算出石灰

总用量,然后套用消解石灰子目。 八、 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路床(槽)整形

一、 本章包括路床(槽)整形、路基盲沟、基础弹软处理、铺筑垫层料等计39个子目。

二、 路床(槽)整形项目的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

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三、 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类和边沟两侧边坡所需的挖土、培土、休整边坡及余

土抛出沟外的全过程所需人工。边坡所出余土弃运路基50m以外。 四、 混凝土滤管盲沟定额中不含滤管外滤层材料。 五、 粉喷桩定额中,桩直径取定50cm。

工程量计算规则

道路工程床(槽)碾压宽度计算应按设计车行道宽度另计两侧加宽值,加宽值的宽度由各地市自行确定,以利路基的压实。

第二章 道路基层 说 明

一、 本章包括各种级配的多合土基层计195个子目。

二、 石灰土基、多合土基、多层次铺筑时,其基础顶层需进行养生,养生期按7d考虑,其用

水量已综合在顶层多合土养生定额内,使用时不得重复计算用水量。

三、 各种材料的底基层材料消耗中不包括水的使用量,当作为面层封顶时如需加水碾压,加水

量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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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不符时,有关的材

料消耗量可另行调整,但人工和机械台班的消耗不得调整。 五、 石灰土基层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土为松方用量。

六、 本章中设有“每增减”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压实厚度在20cm以上应按

两层结构层铺设。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道路工程路基应按设计车行道宽度另计两侧加宽值,加宽值的宽度由各地自行确定。 二、 道路工程石灰土、多合土养生面积计算,按设计基层、顶层的面积计算。 三、 道路基层计算不扣除各种井位所占的面积。

四、 道路工程的侧缘(平)石、树池等项目以延长米计算,包括各转弯出的弧型长度。

第三章 道路面层 说 明

一、 本章包括简易路面、沥青表面处治、沥青混凝土路面及水泥混凝土路面等71个子目。 二、 沥青混凝土路面、黑色碎石路面所需要的面层熟料实行定点搅拌时,其运至作业面所需的

运费不包括在该项目中,需另行计算。

三、 水泥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不同所影响的工效。施工中无论有筋无筋及

出料机具如何均不换算。水泥混凝土路面中未包括钢筋用量。如设计有筋时,套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钢筋制作项目。

四、 水泥混凝土路面均按现场搅拌机搅拌。如实际施工采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时,可换算混

凝土价格,其他不变。

五、 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中,不含真空吸水和路面刻防滑槽。

六、 喷洒沥青油料定额中,分别列有石油沥青和乳化沥青两种材料,应根据设计要求套用相应

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水泥混凝土路面以平口为准,如设计为企口时,其工程量按本定额相应项目乘以系数1.051。 二、 道路工程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及其他类型路面工程量以设计长乘以设计宽计算(包括

转弯面积),不扣除各类井所占面积。

三、 伸缩缝以面积为计量单位。此面积为缝的断面积,即设计宽³设计厚。

四、 道路面层按设计图所示面积(带平石的面层应扣除平石面积)以m2计算。

第四章 人行道侧缘石及其它 说 明

一、 本章包括人行道板、侧石(立缘石)、花砖安砌等45个子目。

二、 本章所采用的人性道板、侧石、(立缘石)、花砖等砌料及垫层如与设计不同时,材料量

可按设计要求另计其用量,但人工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人行道板、异型彩色花砖安砌面积计算按实铺面积计算。

第三册 桥涵工程 说 明

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顶额》第三册“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打桩工程、

钻孔灌注桩工程、砌筑工程、钢筋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立交箱涵工程、安装工程、临时工程及装饰工程。共十章591个子目。 二、 本定额适用范围:

1. 单跨100m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

2. 单跨5m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圆管涵套用第六册“排水工程”定额,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费乘以1.25系数)。 3. 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三、 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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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88)第三册“桥涵工程”; 3. 《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4.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5.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6. 《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四、 本册定额有关说明:

1. 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属现场预制,不适用于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所生产的构配件。

2. 本册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梁底标高8m为界,若超过8m时,超过部分可另行计算超高费;本册定额河道水深取定为3m,若水深〉3m时,应另行计算。当超高以及水深〉3m时,超过部分增加费用可另行计算。

3. 本册定额中均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手架,发生时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4. 本测定额未包括的预制构件场内、场外运输,可按土建预算定额的相应项目计算。 五、 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打桩工程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内容包括打木制桩、打钢筋混凝土桩、打钢管桩、送桩、接桩等项目共12节107

个子目。

二、 定额中土质类别均按甲级土考虑。如实际位瘗级土或丙级土时,按甲级土相应项目的人工

和机械乘以系数1.43。

三、 本章定额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1.33,

机械乘以1.43。

四、 本章定额均考虑在已搭置的支架平台上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台,其支架平台的搭设与拆

除应按本册第九章有关项目计算。

五、 路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不计陆上工作平台费,可计20cm碎石垫层,面积按

陆上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六、 船上打桩定额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七、 打板桩定额中,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八、 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定额中均未包括运桩。

九、 送桩定额按送4m为界,如实际超过4m时,按相应定额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1. 送桩5m以内乘以1.2系数; 2. 送桩6m以内乘以1.5系数; 3. 送桩7m以内乘以2.0系数;

4. 送桩7m以上,以调整后7m为基础,每超过1m递增0.75系数。

十、 打桩机械的安装、拆除按本册第九章有关项目计算。打桩机械场外运输按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打桩

1. 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 面积计算;

2. 钢筋混凝土管桩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减去空心部分体积计算; 3. 钢管桩按成品桩考虑,以吨计算。 二、 焊接桩型钢用量可按实调整。 三、 送桩:

1. 陆上打桩时;以原地面平均标高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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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支架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最高潮水位增加0.5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3. 船上打桩时,以当地施工期间的平均水位增加1m为界线,界线以下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打桩实体积为送桩工程量。

第二章 钻孔灌注桩工程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包括埋设护筒,人工挖孔、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击钻机、回旋钻机四种成孔方式

及灌注混凝土等项目共7节104个子目。 二、 本章定额适用与桥涵钻孔灌注桩基础工程。 三、 本章定额钻孔土质分为八种:

1. 砂土:粒径≯2mm的砂类土,包括淤泥、轻亚粘土。 2. 粘土:亚粘土、粘土、黄土、包括土状风化。

3. 砂砾:粒径2~20mm的jiao角砾、圆砾含量≤50%,包括礓石粘土及粒状风化。

4. 砾石:粒径2~20mm 的角砾、圆砾含量〉50%,有时还包括粒径为20~200mm的碎石、卵石,其含量在50%以内,包括块风化。

5. 卵石:粒径20~200mm的碎石、卵石含量大于10%,有时还包括块石、漂石,其含量在10%以内,包括块状风化。

6. 软石:各种松软、胶结不紧、节理较多的岩石及较坚硬的块石土、漂石土。

7. 次坚石:硬的各类坚石,包括粒径大于500mm、含量大于10%的坚硬的块石、漂石。 8. 坚石:坚硬的各类岩石,包括粒径大于1000mm、含量大于10%的坚硬的块石、漂石。 四、 成孔定额按孔径、深度和土质划分项目,若超过定额使用范围时,应另行计算。

五、 埋设钢护筒定额中钢护筒按摊销量计算,若在深水作业,钢护筒无法把出时,经建设单位

签证后,可按钢护筒实际用量(或参考下表重量)减去定额数量一次增减计算,但该部分不得计取除税金外的其他费用。 桩径(mm) 800 1000 1200 1500 2000 每米护筒重155.06 184.87 285.93 345.09 5.6 量(kg/m) 六、 灌注桩混凝土工程量均考虑混凝土水下施工,按机械搅拌,在工作平台上导管倾注混凝土。定额中以包括设备(如导管等)摊销及扩孔增加的混凝土数量,不得另行计算。

七、 定额中为包括:钻机场外运输、截出余桩、废泥浆处理及外运,其费用可另行计算。 八、 定额中不包括在钻孔中遇到障碍必须清除的工作,发生时另行计算。 九、 泥浆制作定额按普通泥浆考虑,若需采用膨润土,可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灌注桩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定额中的孔深指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成孔定额

中同一孔内的不同土质,不论其所在的深度如何,均执行总孔深定额。 二、人工挖桩孔土方工程量按护壁外缘包围的面积乘以深度计算。

三、灌注桩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桩长增加1.0m乘以设计横断面面积计算。 四、灌注桩工作平台按本册第九章有关项目计算。

五、钻孔灌注桩钢筋笼按设计图纸计算,套用本册第四章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六、钻孔灌注桩需使用预埋铁件时,套用本册第四章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第三章 砌筑工程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包括浆砌块石、料石、混凝土预制块和砖砌体等项目共5节21个子目。

二、 本章定额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本章定额未列的砌筑项目,按第一

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三、 砌筑定额中未包括垫层、拱背和台背的填充项目,如发生上述项目,可套用用关定额。 四、 拱圈底模定额中不包括拱盔和支架,可按本册第九章相应定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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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定额中调整砂浆,均按砂浆拌和机拌和,如采用人工拌制时,定额不予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砌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立方米体积计算,嵌如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

单孔面积0.3m²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二、 拱圈底模工程量按模板接触砌体的面积计算。

第四章 钢筋工程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包括桥涵工程各种钢筋、高强钢丝、钢绞线、预埋铁件的制作安装等项目共4节

27个子目。

二、 定额中钢筋按φ10以内及φ10以外两种分列,φ10以内采用A3钢,φ10以外采用16

锰钢,钢板均按A3钢计列,预应力筋采用Ⅳ级钢、钢绞线和高强钢丝。因设计要求采用钢材与定额不符时,可予调整。

三、 因束道长度不等,固定额中未列锚具数量,但已包括锚具安装的人工费。

四、 先张法预应力筋制作、安装定额、未包括张拉台座,张拉台座可按土建预算定额的相应项

目计算。

五、 压浆管道定额中的铁皮管、波纹管均以包括套管及三通管安装费用,但未包括三通管费用,

可另行计算。 六、 本章定额中钢绞线按φ15.24mm、束长在40m以内考虑,如规格不同或束长超过40m时,

应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钢筋按设计数量套用相应定额计算(损耗以包括在定额中)。设计未包括施工筋经单位同

意后可另计。

二、 T型梁连接钢板项目按设计图纸,以t为单位计算。 三、 锚具工程量按设计用量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锥型锚:1.05;OVM锚:1.05;墩头锚:1.00。 四、 管道压浆

第五章 现浇混凝土工程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包括基础、墩、台、柱、梁、桥面、接缝等项目共14节76个子目。 二、 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浇各种混凝土构筑物。

三、 本章定额中嵌石混凝土的快石含量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及机械不得调整。 四、 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本册第四章有

关项目。

五、 承台分有底模及无底模两种,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套用本章相应项目。 六、 定额中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出,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七、 本章定额中模板以木模、工具式钢模为主(除防撞护栏采用定型钢模外)。若采用其他类

型模板时,不允许调整。

八、 现浇梁、板等模板定额中均已包括铺筑底模内容,但未包括支架部分。如发生时可套用本

册第九章有关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实体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

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体积。 二、 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 三、 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²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在

计算;单孔面积在0.3m²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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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扣除钢筋体积。

第六章 预制混凝土工程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包括基础、墩、台、柱、梁、桥面、接缝等项目共14节76个子目。 二、 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浇各种混凝土构筑物。

三、 本章定额中嵌石混凝土的快石含量如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但人工及机械不得调整。 四、 本章定额中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本册第四章有

关项目。

五、 承台分有底模及无底模两种,应按不同的施工方法套用本章相应项目。 六、 定额中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出,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七、 本章定额中模板以木模、工具式钢模为主(除防撞护栏采用定型钢模外)。若采用其他类

型模板时,不允许调整。

八、 现浇梁、板等模板定额中均已包括铺筑底模内容,但未包括支架部分。如发生时可套用本

册第九章有关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尺寸以实体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

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体积。 二、 模板工程量按模板接触混凝土的面积计算。 三、 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²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亦不在

计算;单孔面积在0.3m²以上时,应予扣除,洞侧壁模板面积并入墙、板模板工程量之内计算。

第七章 立交箱涵工程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包括箱涵制作、顶进、箱涵内挖土等项目共7节36个子目。

二、 本章定额适用于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顶进工程及现浇箱涵工程。

三、 本章定额顶进土质按Ⅰ、Ⅱ类土考虑,若实际土质为Ⅲ、Ⅳ类土时,相应项目的机械费用

乘以1.18系数。

四、 定额中未包括箱涵顶进的后靠背设施等,其发生费用另形计算。

五、 定额中未包括深基坑开挖、支撑及井点降水的工作内容,可套用有关定额计算。 六、 立交桥引道的结构及路面铺筑工程,根据施工方法套用有关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箱涵滑板下的肋楞,其工程量并入滑板内计算。 二、 箱涵混凝土工程量,不扣除单孔面积0.3m²以下的预留孔洞体积。

三、 顶柱、中继间护套及挖土支架均属专用周转性金属构件,定额中已按摊销量计列,不得重

复计算。

四、 箱涵顶进定额分空顶、无中继间实土顶和有中继间实土顶三类,其工程量计算如下: 1. 空顶工程量按空顶的单节箱重量乘以箱涵位移距离计算;

2. 实土顶工程量按背顶箱涵的重量乘以位移距离分段累计计算。

五、 气垫只考虑在预制箱涵底板上使用,按箱涵底面积计算。气垫的使用天数由施工组织设计

确定,但采用气垫后在套用顶进定额时应乘以0.7系数

第八章 安装工程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包括安装排架立柱、墩台管节、板、梁、小型构件、栏杆扶手、支座、伸缩缝等

等项目共13节90个子目。

二、 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混凝土构件的安装等项目。

三、 小型构件安装以包括150m场内运输,其他构件均未包括场内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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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安装预制构件定额中,均未包括脚手架,如需要用脚手架时,可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

相应定额项目。

五、 安装预制构件,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套用相应定额。

六、 除安装梁分陆上、水上安装外,其他构件安装均未考虑船上吊装,发生时可增计船只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本章定额安装预制构件以m³为计量单位,均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

算。

二、 驳船不包括进出场费。

第九章 临时工程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内容包括桩基础支架平台、木垛、支架的搭拆,打桩机械、船排、万能杆件的组

拆,挂蓝的安拆和推移,胎地模的筑拆及桩顶混凝土凿除等项目共10节40个子目。

二、 本章定额支架平台适用于陆上、支架上打桩及钻孔灌注桩。支架平台分陆上平台与水上平

台二类。

三、 桥涵拱盔、支架均不包括地模及地基加固在内。

四、 组装、拆卸船排定额中未包括压舱费用。压舱材料取定为大石块,并按船排总吨位的30%

记取(包括装、卸在内150m的二次运输费)。 五、 打桩机械锤重的选择如下表: 桩截面积S(m²)或管径φ桩类别 桩长度(m) 柴油桩机锤重(kg) (mm) L≤8.00 S≤0.05 600 L≤8.00 0.05<S≤0.105 1200 0.105<S≤0.125 1800 钢筋混8.00<L≤16.00 2500 凝土方16.00<L≤24.00 0.125<S≤0.160 桩及板24.00<L≤28.00 0.160<S≤0.225 4000 桩 28.00<L≤32.00 0.225<S≤0.250 5000 32.00<L≤40.00 0.250<S≤0.300 7000 L≤25.00 φ400 2500

桩类别 桩长度(m) 桩截面积S(m²)或管径φ(mm) 柴油桩机锤重(kg) L≤25.00 φ550 4000 L≤25.00 φ600 5000 φ600 7000 钢筋混L≤50.00 凝土管L≤25.00 φ800 5000 桩 L≤50.00 φ800 7000 L≤25.00 φ1000 7000 L≤50.00 φ1000 8000 注:注:钻孔灌注桩工作平台按孔径φ≤1000,套用锤重1800kg打桩工作平台,φ>1000,

用锤重2500kg打桩工作平台。

六、 搭、拆水上工作平台定额中,以综合考虑了组装、拆卸船排及组装、拆卸打拔桩架工作内

容,不得重复计算。

七、 满堂式钢管支架定额只含搭拆,使用费单价(吨²天)另行计算,工程量按每立方米空间

体积50kg计算(包括扣件等)

八、 组装、拆卸万能杆件只含万能杆件摊销量,其使用费单价(吨²天)另行计算,

工程量按每立方米空间体积125kg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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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挂蓝施工所需压重材料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搭拆打桩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1.桥梁打桩: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1=(5.5+A+2.5)³(6.5+D) 每条通道:F2=6.5³[L-(6.5+D)] 2.钻孔灌注桩:F=N1F1+N2F2

每座桥台(桥墩):F2=(A+6.5)³(6.5+D) 每条通道:F2=6.5³[L-(6.5+D)] 式中:

F——工作平台总面积

F1————每座桥台(桥墩)工作平台面积;

F2————桥台至桥墩间或桥墩至桥墩间通道工作平台面积; N1————桥台和桥墩总数量; N2————通道总数量;

D——二排桩之间距离(m);

L——桥梁跨径或护岸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的距离(m);

A——桥台(桥墩)每排桩的第一根桩中心至最后一根桩中心的距离(m)。

二、 凡台与墩或墩与墩之间不能连续施工时(如不能断航、断交通或拆迁工作不能配合),每

个墩、台可计一次组装、拆卸柴油打桩架及设备运输费。 三、 桥涵拱盔、支架空间体积计算:

1. 桥涵拱盔体积按起拱线以上弓形侧面积乘以(桥宽+2m)计算;

2. 桥涵拱盔体积为结构底至原地面(水上支架为水上支架平台顶面)平均标高乘以纵向距离再乘以(桥宽+2m)计算。

第十章 装饰工程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包括砂浆抹面、水刷石、剁斧石、拉毛、水磨石、镶贴面层、涂料、油漆等项目

共8节46个子目。

二、 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构筑物的装饰项目。

三、 镶贴面层定额中,贴面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换算,但人工与机械台班消耗量不变。 四、 水质涂料不分面层类别,均按本定额计算,由于涂料种类繁多,如采用其他涂料时,可以

调整换算。

五、 水泥白石子浆抹灰定额,均未包括颜料用费,如设计需要颜料调制时,应增加颜料费用。 六、 油漆定额按手工操作计取,如采用喷漆时,应另行计算。定额中油漆种类与实际不同时,

可以调整换算。

七、 定额中均未包括施工脚手架,发生时可套用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本章定额除金属面油漆以t计算外,其余项目均按装饰面积计算。

第四册 隧道工程 说 明

一、《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隧道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由岩石隧道(一~三章)和软土隧道(四~十章)二大部分组成,包括隧道开挖与出渣、临时工程、隧道内衬、隧道沉井、盾构法掘进、垂直顶升、地下连续墙、地下混凝土结构、地基加固、监测及金属构件制作,共十章4个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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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岩石隧道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和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公用事业)隧道等工程。软土隧道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新建和扩建的各种车行隧道、人行隧道、越江隧道、地铁隧道、给排水隧道及电缆(公用事业)隧道等工程。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市政工程劳动定额》(1997);

2.《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3.《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4.《重庆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5. 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等。

四、岩石隧道,次坚石岩石类别为Ⅶ至Ⅷ级,强度系数f=4~8;普坚石岩石类别为IX至X级,f=8~12;特坚石类别为XI至XIII级,f=12~18;f<4及f>18未编入本定额,如实际发生,可另行编补充定额。软土隧道一般指沿海地区细颗粒的软弱冲击土层,按土壤分类包括粘土、亚粘土、淤泥质亚粘土、淤泥质粘土、亚砂土、粉砂土、和细砂。

五、本定额按现有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及合理的劳动组织进行编制。除各章节另有规定外,均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方法与定额不同而调整变更。

六、本定额除岩石隧道井下掘进按每工日7h,软土隧道盾构掘进、垂直顶升按每工日6h外,其他均按每工日8h工作制计算。

七、隧道掘进下井津贴未列入定额,各地可根据当地劳动保护标准,计算下井特殊津贴费。

八、本定额中的现浇混凝土工程,岩石隧道采用现场拌制混凝土;软土隧道采用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采用厂拌混凝土。若实际采用混凝土与定额不同时,可换算混凝土价格,其它不变。

九、本定额中钢筋用量均不包括预制铁件,预埋铁件按实另计。

十、岩石隧道硐内其它工程,采用其他分册或其他全国统一定额的项目,其人工、机械乘以1.2系数。

十一、隧道内装饰工程套用有关定额相应项目。 十二、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隧道开挖与出渣 说 明

一、定额的岩石分类,详见第一册“通用项目”第一章中“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 二、平硐全断面开挖4m2以内和斜井、竖井全断面开挖5m2以内的最小断面不得﹤2m2;如果实

际施工中,断面<2m2和平硐全断面开挖的断面>100m2,斜井全断面开挖的断面>20m2,竖井全断面开挖断面>25m2时,可另编补充定额。

三、平硐全断面开挖的坡度在5°以内;斜井全断面开挖的坡度在15°~30°范围内。平硐开挖

与出渣定额,适用于独头开挖和出渣长度在500m内的隧道。斜井和竖井开挖与出渣定额,适用于长度在50m内的隧道。硐内地沟开挖定额,只适用于硐内开挖的地沟,非开挖地沟不得执行本定额。

四、开挖定额均按光面爆破制定,如采用一般爆破开挖时,其开挖定额应乘以系数0.935。 五、平硐各断面开挖的施工方法,斜井的上行和下行开挖,竖井的正井和反井开挖,均已综合

考虑,施工方法不同时,不得换算。

六、爆破材料仓库的选址由门确定,2km内爆破材料的领退运输用工已包括在定额内,

超过2km时,其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七、出渣定额中,岩石类别已综合取定,石质不同时不予调整。

八、平硐出渣“人力、机械装渣,轻轨斗车运输”子目中,重车上坡,坡度在2.5%以内的工效

降低因素已综合在定额内,实际在2.5%以内的不同坡度,定额不得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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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斜井出渣定额,是按向上出渣制定的,若采用向下出渣时,可执行本定额,若从斜井底通

过平硐出渣时,其平硐段的运输应执行相应的平硐出渣定额。

十、斜井和竖井出渣定额,均包括硐口外50m内的人工推斗车运输,若出硐口后运距超过50m,

运输方式也与本运输方式相同时,超过部分可执行平硐出渣、轻轨斗车运输,每增加50m运距的定额,若出洞后,改变了运输方式,应执行相应的运输定额。

十一、 本定额是按无地下水制定的(不含施工湿式作业积水),如果施工出现地下水时,

积水的排水费和施工的防水措施费,另行计算。

十二、 隧道施工中出现塌方和溶洞时,由于塌方和溶洞造成的损失(含停工、窝工)及处

理塌方和溶洞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十三、 隧道工程洞口的明槽开挖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土石方工程的相应开挖定额。 十四、各开挖子目,是按电力起爆编制的,若采用火雷管导火索起爆时,可按如下规定换算:

电雷管换为火雷管,数量不变,将子目中的两种胶质线扣除,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隧道的平硐、斜井和竖井开挖与出渣工程量,按设计图开挖断面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以

m3计算。本定额光面爆破允许超挖量:拱部为15cm,边墙为10cm,若采用一般爆破,其允许超挖量:拱部为20cm,边墙为15cm。

二、隧道内地沟的开挖和出渣的工程量,按设计断面尺寸,以m3计算,不得另行计算允许超挖

量。

三、平硐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卸渣重心的直线距离计算,若平硐的轴线为曲线时,硐内

段的运距按相应恶毒轴线长度计算。

四、斜井出渣的运距,按装渣重心至斜井口摘钩点的斜距离计算。

五、竖井的提升运距,按装渣重心至井口吊斗摘钩点的垂直距离计算。

第二章 临时工程 说 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隧道硐内施工所用的通风、共水、压风、照明、动力管线以及轻便轨道线路

的临时性工程。

二、本定额按年摊销量计算,一年内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超过一年按每增一季定额增加。,

不足一季(三各月)按一季计算(不分月)。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粘胶布通风筒及铁风筒按每一硐口施工长度减30m计算。 二、风、水钢管按硐长加100m计算。

三、照明线路按硐长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规定需要安双排照明时,应按实际双线部分增加。 四、动力线路按硐长加50m计算。

五、轻便轨道以施工组织设计所布置的起、止点为准,定额为单线,如实际为双线应加倍计算,

对所设置的道岔,每处按相应轨道折合30m计算。

六、硐长=主硐+支硐。(均以硐口断面为起点,不含明槽)。

第三章 隧道内衬 说 明

一、 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拱部均考虑了施工操作平台,竖井采用脚手架,已

综合考虑在定额内,不另行计算。喷射混凝土定额中未考虑操作平台费用,如施工中需搭设操作平台时,执行喷射平台定额。

二、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边墙、拱部衬砌,已综合了先拱后墙、先墙后拱的衬砌比例,

因素不同时,不另计算。边墙如为弧形时,其弧形段每10m3衬砌体积按相应定额增加人工1.3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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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定额中的模板是以钢拱架、钢模板计算的,如实际施工的拱架和模板不同时,不许

调整。

四、 定额中的钢筋是以机制手绑、机制电焊综合考虑的(包括钢筋除锈),实际施工不

同时,不作调整。

五、 料石砌拱部,不分拱跨大小和拱体厚度均执行本定额。

六、 隧道内衬施工中,凡处理地震、涌水、流砂、坍塌等特殊情况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必须做好签证和隐蔽验收手续,所增加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另行计算。

七、 本定额中,采用混凝土输送泵浇筑混凝土或商品混凝土时,按各地区的规定执行。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 隧道内衬现浇混凝土和石料衬砌的工程量,按施工图所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拱部

为15cm,边墙为10cm)以m3计算,混凝土部分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二、 隧道衬砌边墙与拱部连接时,以拱部起拱点的连线为分界线,以下为边墙,以上

为拱部。边墙底部的扩大部分工程量(含附壁水沟),应并入相应厚度边墙体积内计算。拱部两端支座,先拱后墙的扩大部分的工程量,应并入拱部体积内计算。

三、 喷射混凝土数量及厚度按设计图计算,不另增加超挖、填平补齐的数量。 四、 喷射混凝土定额配合比,按各相关的配合比执行。

五、 混凝土初喷5cm为基本层,每增5cm按增加定额计算,不足5cm按5cm计算,若

作临时支护可按一个基本层计算。

六、 喷射混凝土定额已包括混合料200m时,材料运费另计。运输吨位按初喷5cm拱

部26t/100m2,边墙23t/100m2;每增厚5cm拱部16t/100m2,边墙16t/100m2。

七、 锚杆按Φ22计算,若实际不同时,定额人工、机械应按下列系数调整,锚杆按净

重计算不加损耗。 锚杆直Φ28 Φ25 Φ22 Φ20 Φ18 Φ26 径 调整系0.62 0.78 1 1.21 1.49 1. 数 八、 钢筋工程量按图示尺寸以t计算。现浇混凝土中固定钢筋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

筋、双层钢筋用的架立筋(铁马),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均按钢筋计算,并入钢筋工程量内。钢筋的搭接用量:设计图纸已注明的钢筋接头,按图纸规定计算:设计图纸未注明的通常钢筋接头,Φ25以内的,8m计算个1个接头,Φ25以上的,每6米计算1个接头,搭接长度按规范计算。

九、 模板工程量按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而积以m2计算。

十、 喷射平台工程量,按实际搭设平台的最外立杆(或最外平杆)之间的水平投影面

积以m2计算

第四章 隧道沉井 说 明

一、本章预算定额包括沉井制作、沉井下沉、封底、钢封门安拆等共13节45个子目。

二、本章预算定额适用于软土隧道工程中采用沉井方法施工的盾构工作井及暗埋段连续沉井。 三、沉井定额按矩形和圆形综合取定,无论采用何种形状的沉井,定额不作调整。

四、定额中列有几种沉井下沉方法,套用何种沉井下沉定额由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取定。挖土

下沉不包括土方外运费,水力出土不包括砌筑集水坑及排泥水处理。

五、水力机械出土下沉及钻吸法吸泥下沉等子目均包括井内、外管路及附属设备的费用。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沉井工程的井点布置及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

应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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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坑开挖的底部尺寸,按曾经外壁每侧加宽2.0m计算,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中的基坑

挖土定额。

三、沉井基坑砂垫层及刃脚基础垫层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四、刃脚的计算高度,从刃脚踏面至井壁外凸口计算,如沉井井壁没有卫凸口时,则从刃脚踏

面至底板顶面为准。底板下的地梁并入底板计算。框架梁的工程量包括切入井壁部分的体积。

3

井壁、隔墙或底板混凝土中,不扣除0.3m以内的孔洞体积。

五、沉井制作的脚手架安、拆,不论分几次下沉,其工程量均按井壁中心线周长与隔墙长度之

和乘以井高计算。

六、沉井下沉的土方工程量,按沉井外壁所围的面积乘以下沉深度(预制时刃脚底面至下沉后

设计刃脚底面的高度),并分别乘以土方回淤系数计算。回淤系数:排水下沉深度大于10m为1.05;不排水下沉深度﹥15m为1.02。

七、沉井触变泥浆的工程量,按刃脚外凸口的水平面积乘以高度计算。

八、沉井砂石料填心、混凝土封底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或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九、钢封门安、拆工程量,按施工图纸用量计算。钢封门制作费另计,拆除后应回收70%的主

材原值。

第五章 盾构法掘进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包括盾构掘进、衬砌拼装、压浆、管片制作、防水涂料、柔性接缝环、施

工管线路拆除以及负环管片拆除等共33节139个子目。

二、 本章定额适用于采用国产盾构掘进机,在地面沉降达到中等程度(盾构在砖砌筑建

筑物下穿越时允许发生结构裂缝)的软土地区隧道工程。

三、 盾构及车架安装是指现场吊装运行,适用于Φ7000mm以内的隧道施工,拆除是指

拆卸装车。Φ7000mm以上盾构及车架安拆按实计算。盾构及车架场外运输费按实另计。 四、 盾构掘进机选型,应根据地址报告,隧道复土层厚度、地表沉降量要求及掘进技术

性能等条件,由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五、 盾构掘进在穿越不同区域土层时,根据地址报告确定的盾构正掘面含砂性土的比例,

按下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人工、机械费(不含盾构的折旧及大修理费)。

隧道横截面含砂性土比盾构正掘面土质 调整系数 例 一般软粘土 ≤25% 1.0 粘土夹层砂 25%~50% 1.2 砂性土(干式出土盾构掘>50% 1.5 进) 砂性土(水力出土盾构掘>50% 1.3 进) 六、盾构掘进在穿越密集建筑群、古文物建筑或堤防、重要管线时,对地表升降有特殊要求者,按下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掘进人工、机械费(不含盾构的折旧及大修理费。

盾构直径允许地表升降量(mm) (mm) ±250 ±200 ±150 ±100 Φ≥7000 1.0 1.1 1.2 Φ﹤7000 1.0 1.2 注:1.允许地表升降量是指复土层厚度﹥1倍盾构直径处的轴线上方地表升降量。

2.如第五、六章所列两种情况同时发生时,调整系数相加减1计算。

七、采用干式出土掘进,其土方以吊出井口装车止。采用水力出土掘进,其排放的泥浆水以送

至沉淀池止,水力出土所需的地面部分取水、排水的土建及土方外运费用另计。水力出土掘进用水按取用自然水源考虑,不计水费,若采用其他水源需计算水费的可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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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盾构掘进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管片的宽度和成环块数等因素,执行定额时不得调整。

九、盾构掘进定额中含贯通测量费用,不包括设置平面控制网、膏程控制网、过江水准及方向、

高程传递等测量,如发生时费用另计。

十、 预制混凝土管片采用高精度钢模和高标号混凝土,定额中已含钢模摊销费,管片预制场地

费另计,管片场外运输费另计。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掘进过程中的施工阶段划分:

1. 负环段掘进:从拼装后靠管片起至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至。

2. 出洞段掘进:从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至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40m至。 3. 正常段掘进:从出洞段掘进结束至进洞段掘进开始的全段掘进。 4. 进洞段掘进:按盾构切口距进洞井外壁5倍盾构直径的长度计算。

二、掘进定额中盾构机按摊销考虑,若遇下列情况时,可将定额中盾构掘进机台班内的折旧费

和大修理费扣除,保留其他费作为盾构使用费台班进入定额,盾构掘进机费用按不同情况另行计算。

1. 顶端封闭采用垂直顶升方法施工的给排水隧道; 2. 单位工程掘进长度≤800m的隧道;

3. 采用进口或其他类型盾构机掘进的隧道;

由建设单位提供盾构机掘进的隧道。

三、衬砌压浆量根据盾尾间隙,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四、柔性接缝环适合于盾构工作井洞门与圆隧道接缝处理,长度按管片中心圆周长计算。

五、预制混凝土管片工程量按实体积加1%损耗计算,管片试拼装以每100环管片拼装1组(3

环)计算。

第六章 垂直顶升 说 明

一、本章预算定额包括顶升管节、复合管片制作、垂直顶升设备安拆、管节垂直顶升、阴极保

护安装及滩地揭顶盖等共6节21个子目。

二、本章预算定额适用于管节外壁断面<4m2、每座顶升高度<10m的不出土垂直顶升。

三、预制管节制作混凝土已包括内模摊销费及管节制成后的外壁涂料。管节中的钢筋已归入顶

升钢壳制作的子目中。

四、阴极保护安装不包括恒电位仪、阳极、参比电极的原值。

五、滩地揭顶盖只适用于滩地水深不超过0.5m的区域,本定额未包括进出水口的围护工程,发

生时可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复合管片不分直径,管节不分大小,均执行本定额。

二、顶升车架及顶升设备的安拆,以每顶升一组出口为安拆一次计算。顶升车架制作费按顶升

一组摊销50%计算。

三、顶升管节外壁如需压浆时,则套用分块压浆定额计算。 四、垂直顶升管节试拼装工程量按所需顶升的管节数计算。

第七章 地下连续墙 说 明

一、本章预算定额包括导墙、挖土成槽、钢筋笼制作吊装、锁口管吊拔、浇捣连续墙混凝土、

大型支撑基坑土方及大型支撑安装、拆除等共7节29个子目。

二、本章预算定额适用于在粘土、砂土及冲填土等软土层地下连续墙工程,以及采用大型支撑

围护的基坑土方工程。

三、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使用后比重为1.055的普通泥浆。若需取用重晶石泥浆可按不同

比重泥浆单价进行调整。护壁泥浆使用后的废浆处理另行计算。

四、钢筋笼制作包括台模摊销费,定额中预埋件用量与实际用量有差异时允许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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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型支撑基坑开挖定额适用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板桩、钢板桩等作围护的跨度大于8m的

深基坑开挖。定额中已包括湿土排水,若需采用井点降水或支撑安拆需大拔中心稳定桩等,其费用另行计算。

六、大型支撑基坑开挖由于场地狭小只能单面施工时,挖土机械按下表调整:

宽度 两边停机施工 单边停机施工 基坑宽15m内 基坑宽15m外 15t 25t 25t 40t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地下连续墙成槽土方量按连续墙设计长度、宽度和槽深(加超深0.5m)计算。混凝土浇注量同连续墙成槽土方量。

二、锁口管及清底置换以段为单位(段指槽壁单元槽段),锁口管吊拔按连续墙段数加1段计

算,定额中已包括锁口管的摊销费用。

第八章 地下混凝土结构 说 明

一、本章预算定额包括护坡、地梁、底板、墙、柱、梁、平台、顶板、楼梯、电缆沟、侧石、

弓型底板、支撑墙、内衬侧墙及顶内衬、行车道槽形板以及隧道内车道等地下混凝土结构共11节58个子目。

二、本章预算定额适用于地下铁道车站、隧道按埋段、引道段沉井内部结构、隧道内路面及现

浇内衬混凝土工程。

三、定额中混凝土浇捣未含脚手架费用。

四、圆形隧道路面以大型槽形板作底模,如采用其他形式时定额允许调整。 五、隧道内衬施工未包括各种滑模、台车及操作平台费用,可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现浇混凝土工程量按施工图计算,不扣除0.3m3以内的孔洞体积。

二、有梁板的柱高,自柱基础顶面至梁、板顶面积计算,梁高以设计高度为准。梁与柱交接,

梁长算至柱侧面(既柱间净长)。

三、结构定额中未列预埋件费用,可另行计算。

四、隧道路面沉降缝、变形缝按第二册“道路工程”册相应定额执行,其人工、机械乘以1.1系

数。

第九章 地基加固、监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分为地基加固和监测二部分共7节59个子目,地基加固包括分层注浆、压密注浆、

双重管和三重管高压旋喷,监测包括地表和地下监测孔布置、监控测试等。

二、本章定额按软土地层建筑地下构筑物时采用的地基加固方法和监测手段进行编制。地基加

固是控制地表沉降,提高土体承载力,降低土体渗透系数的一个手段。适用于深基坑底部稳定、隧道按挖法施工和其他建筑物基础加固等。监测是地下构筑物建造时,反映施工对周围建筑群影响程度的测试手段。本定额适用于建设单位确认需要监测的工程项目,包括监测点布置和监测两部分,监测单位需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供可靠的测试数据,工程结束后监测数据立案成册。

三、分层注浆加固的扩散半径为0.8m,压密注浆加固半径为0.75m,双重管、三重管高压旋喷

的固结半径分别为0.4m、0.6m。浆体材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用量按设计含量计算,若设计未提供含量要求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检测手段提供注浆前后N值之变化。

四、本定额不包括泥浆处理和微型桩的钢筋费用,为配合土体快速排水需打砂井的费用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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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基注浆加固以孔为单位的子目,定额按全区域加固编制,若加固深度与定额不同时可内

插计算;若采取局部区域加固,则人工和钻机台班不变,材料(注浆阀管除外)和其他机械台班按加固深度与定额深度同比例调减。 二、地基注浆加固以m3为单位的子目,已按各种深度综合取定,工程量按加固土体的体积计算。 三、监测点布置分为地表和地下二部分,其中地表测孔深度与定额不同时可内插计算。工程量

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四、监控测试以一个施工区域内监控三项或六项测定内容划分步距,以组日为计量单位,监测

时间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第十章 金属构件制作 说 明

一、本定额包括顶升管片钢壳、钢管片、顶升止水框、联系梁、车架、走道板、钢跑板、盾构

基座、钢围令、钢闸墙、钢枕轨、钢支架、钢扶梯、钢栏杆、钢支撑、钢封门等金属构件的制作共8节26个子目。

二、本定额适用于软土层隧道施工中的钢管片、复合管片钢壳及盾构工作井布置、隧道内施工

用的金属支架、安全通道、钢闸墙、垂直顶升的金属构件以及隧道明挖法施工中大型支撑等加工制作。

三、本章预算价格仅适用于施工单位加工制作,需外加工者则按实结算。

四、本定额按钢支撑按Φ600mm考虑,采用12mm钢板卷管焊接而成,若采用成品钢管时定额

不作调整。

五、钢管片制作已包括台座摊销费,侧面环板艳尾槽加工不包括在内。 六、复合管片钢壳包括台膜摊销费,钢筋在复合管片混凝土浇捣子目中。 七、垂直顶升管节钢骨架已包括法兰、钢筋和靠模摊销费。 八、构件制作均按焊接计算。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金属构件的工程量按设计图纸的主材(型钢、钢板、方、圆钢等)的重量以t计算,不扣除

孔眼、缺角、切肢、切边的重量。圆形和多边形的钢板按作方计算。 二、支撑由活络头、固定头和本体组成,本体按固定头单价计算。

第五册 给水工程 说 明

一、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五册“给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管

道安装、管道内防腐、管件安装、管道附属建筑物、取水工程,共五章444个子目。 二、 本定额适用于城镇范围内的新建、扩建市政给水工程。 三、 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1.《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S2、S3 1996年 2.《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J13-86);

3.《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 4.《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JJ10-86); 5.《全国统一市政劳动定额》;

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四、 本定额管道、管件安装均按沟深3m内考虑,如超过3m时,另计。 五、 本定额均按无地下水考虑。

六、 以下与给水相关工程项目,执行相应册的有关规定。

1. 给水管道沟槽和给水构筑物的土石方工程、打拔工具桩、围堰工程、支撑工程、脚手架

工程、拆除工程、井点降水等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规定。临时便桥执行第十册“补充项目”。

2. 给水管过河工程及取水头工程中的打桩工程、桥管基础、承台、混凝土桩及钢筋的制作

安装等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有关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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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给水工程中的沉井工程、构筑物工程、顶管工程、给水专用机械设备安装,均执行第六

册“排水工程”有关定额。

4. 钢板卷管安装、钢管件制作安装、法兰安装、阀门安装,均执行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

热工程”有关规定。

5. 管道除锈、外防腐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有关规定。 七、 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管道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铸铁管、混凝土管、塑料管安装,铸铁管及钢管新旧管连接、管道

试压、消毒冲洗。

二、本章定额管节长度是综合取定的,实际不同时,不作调整。 三、套管内的管道铺设按相应的管道安装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

四、混凝土管安装不需要接口时,按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五、本定额给定的消毒冲洗水量,如水制达不到饮用水标准,水量不足时,可按实调整,

其他不变。

六、新旧管线连接项目所指的管径是指新旧管中最大的管径。 七、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

1. 管道试压、消毒冲洗、新旧 管道连接的排水工作内容,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计。 2.新旧管线连接所需的工作坑及工作坑垫层、抹灰,马鞍卡子、盲板安装。工作坑及工作坑

垫层、抹灰执行第六册“排水工程”有关规定,马鞍卡子、盲板安装执行本册有关规定。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管道安装均按施工图中心线的长度计算(支管长度从主管中心开始计算到支管末端交接处

的中心),管件、阀门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时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二、管道安置均不包括管件(指三通、弯头、异径管)、阀门的安装,管件安装执行本册有关

规定。 三、遇有新旧管连接时,管道安装工程量计算到碰头的阀门处,但阀门及与阀门相连的承(插)盘短管、法兰盘的安装均包括在新旧管连接定额内,不在另计。

第二章 管道内防腐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内容包括铸铁管、钢管的地面离心机械内涂防腐、人工内涂防腐。 二、 地面防腐缩合考虑了现场和厂内集中防腐两种施工方法。

三、管道的外防腐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有关规

定。 工程量计算规则

管道内防腐按施工图中心线长度计算,计算工程量时不扣除管件、阀门所占长度,但管件、阀门的内防腐也不另行计算。

第三章 管件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铸铁管件、承插式预应力混凝土转换件、塑料管件、分水栓、马鞍卡子、

二合三通、铸铁穿墙管、水表安装。

二、铸铁管件安装适用于铸铁三通、弯头、套管、乙字管、渐缩管、短管的安装。并综合考虑

了承口、插口、带盘的接口,与盘连接的阀门或法兰应另计。 三、铸铁管件安装(胶圈接口)也适用于球墨铸铁管件的安装。 四、马鞍卡子安装所列直径是指主管直径。

五、法兰式水表组成于安装定额内无缝钢管、焊接弯头所采用壁厚与设计不同时,允许调整其

材料预算价格,其他不变。 六、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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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马鞍卡子相连的阀门安装,执行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有关定额。 2. 分水栓、马鞍卡子、二合三通安装的排水内容,应按批准施工组织设计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管件、分水栓、马鞍卡子、二合三通、水表的安装按施工图数量以“个”或“组”为单位计算。

第四章 管道附属构筑物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砖砌圆形阀门井、砖砌卧式阀门井、砖砌矩形水表井、消火栓井、圆形

排泥湿井、管道支墩工程。

二、砌圆形阀门井是按《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43、砖砌卧式阀门井按S144、砖砌矩形水表井

按S145、消火栓井按S162、圆形排泥湿井按S146编制的,且全部按无地下水考虑。 三、本章定额所指的井深是指垫层顶面至铸铁井盖顶的距离。井深大于1.5m时,应按第六册“排

水工程”有关项目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四、本章定额是按普通铸铁井盖、井座考虑的,如设计要求采用球墨铸铁井盖、井座,其材料

预算价格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五、排气阀井,可套用阀门井的相应定额。

六、矩形卧式阀门井筒每增0.2m定额,包括2个井筒同时增加0.2m 。 七、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

1. 模板安装拆除、钢筋制作安装。如发生时,执行第六册“排水工程”有关规定。 2. 预制盖板、成型钢筋的场外运输。如发生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规定。 3. 圆形排泥湿井的进水管、溢流管的安装。执行本册有关定额。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各种井均按施工图数量,以“座”为单位。

二、管道支墩按施工图以实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的体积。

第五章 取水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内容包括大口井内套管安装、辐射井管安装、钢筋混凝土渗渠管制作安装、渗渠

滤料填充。

二、大口井内套管安装:

1. 大口井管为井底封闭套管,按法兰套管全封闭接口考虑。;

大口井底作反滤层时,执行渗渠滤料填充项目。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内容,如发生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1. 辐射井管的防腐,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有关定额。

2. 模板制作安装拆除、钢筋制作安装、沉井工程。如发生时,执行第六册“排水工程”有

关规定。其中渗渠制作的模板安装拆除人工按显影项目乘系数1.2。

3. 土石方开挖、回填、脚手架搭拆、围堰工程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有关定额。 4. 船上打桩及桩的制作,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有关项目。

水下管线铺设,执行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有关项目。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大口井内套管、辐射井管安装按设计图中心线长计算

第六册 排水工程 说 明

一、《全国统一市政预算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定型混凝土管

道基础及铺设,定型井、非定型井、渠基础及砌筑,顶管,给排水构筑物,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模板、钢筋(铁件)加工及井字架工程。共七章1355个子目。 二、适用于城镇范围内新建、扩建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 三、本定额的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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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2.《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3.《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19年); 4.《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1、2、3(1996年);

5.《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标准》(GB11836-); 6.《铸铁检查井盖标准》(CJ/T3012-);

7.《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8.《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 四、本定额与建筑、安装定额的界限划分及执行范围:

1. 给排水构筑物工程中的泵站上部建筑工程以及本册定额未包括的建筑工程,按土建预算

定额相应定额执行。

2. 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中的通用机械,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 3. 市政排水管道与厂、区室外排水管道以接入市政管道的检查井、接户井为界;凡市政管

道的检查井、(接户井)以外的厂、区室外排水管道,均执行本定额。

4. 管道接口、检查井、给排水构筑物需做防腐处理的,分别执行土建预算定额和《全国统

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黑龙江估价表》。 五、本册定额与市政其他册定额的关系:

1.本册定额所涉及的土、石方挖、填、运输,脚手架,支撑、围堰,打、拔桩,降水,便桥,拆除等工程,除个章节另有说明外,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六、册定额需说明的有关事项:

1、本定额所称管径均指内径,如当地生产的管径、长度与定额不同时,另行调整。

2、本定额中的混凝土均为现场拌合,各项目中的混凝土和砂浆标号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标号允

许换算,但数量不变。

3、本定额各章所需的模板、钢筋(铁件)加工、井字架均执行第七章的相应项目。

4、本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有地下水,需降水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需

设排水盲沟时执行第二册“道路工程”相应定额;基础需铺设垫层时,执行本册定额第三章的相应项目;采用湿土排水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

5、干土与湿土的区分:地下水位线以上为干土,地下水位线以下为湿土。 七、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定型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包括混凝土管道基础、管道铺设、管道接口、闭水试验、管道出口水,是依(1996)

《给水排水标准图集》合订本S2计算的。适用于市政工程雨水、污水及合流混凝土排水管道工程。

二、 D300~D700mm混凝土管铺设分为人工下管和人机配合下管,D800~D2400mm为人机配

合下管。

三、 如在无基础的槽内铺设管道,其人工、机械系数乘以1.18。

四、 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在支撑下串管铺设,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33。 五、 若在枕基上铺设缸瓦(陶土)管,人工乘以系数1.18。

六、 自(预)应力混凝土管胶圈接口采用给水册的相应定额项目。 七、 实际管座角度与定额不同时,采用第三章非定型管座定额项目。

企口管的膨胀水泥砂浆接口和石棉水泥接口适于360°,其他接口均是按管座120°和180°列项的。如管座角度不同,按相应材质的接口做法,以管道接口调整表进行调整(见下表):

管道接口调整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实做角度 调整基数或材料 调整系数 1 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90° 120°定额基价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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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135° 120°定额基价 0.0 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90° 120°定额基价 1.330 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 135° 120°定额基价 0.0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5 90°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0.750 口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6 120°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0.670 口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7 135°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0.625 口 企口管膨胀水泥砂浆抹带接8 180°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0.500 口 9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90°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0.750 10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120°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0.670 11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135°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0.625 12 企口管石棉水泥接口 180° 定额中1﹕2水泥砂浆 0.500 注:现浇混凝土外套环、变形缝接口,通用于平口、企口管。

八、定额中的水泥砂浆抹带、钢丝网水泥砂浆接口均不包括内抹口,如设计要求内抹口时,按

抹口周长每100延米增加水泥砂浆0.042m3、人工9.22工日计算。

九、如工程项目的设计要求与本定额所采用的标准图集不同时,执行第三章非定型的相应项目。 十、本章各项所需模板、钢筋加工,执行第七章的相应项目。

十一、定额中计列了砖砌、石砌一字式、门字式、八字式适用于D300~D2400mm不同复土厚度的

出水口,是按(1996)《给排水标准图集》合订本S2,应对应选用,非定型或材质不同时可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和本册第三章相应项目。

2 3 4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各种角度的混凝土基础、混凝土管、缸瓦管铺设,井中至井中的中心扣除检查井长度,以

延长米计算工程量。每座检查井扣除长度按下表计算。 检查井规格(mm) 扣除长度(m) 检查井规格 扣除长度(m) Φ700 0.4 各种矩形井 1.0 Φ1000 0.7 各种交汇井 1.20 Φ1250 0.95 各种扇形井 1.0 Φ1500 1.20 圆形跌水井 1.60 Φ2000 1.70 矩形跌水井 1.70 Φ2500 2.20 阶梯式跌水井 按实扣 二、道揭开区分管径和作法,以实际按口个数计算工程量。

三、管道闭水试验,以实际闭水长度计算,不扣各种井所占长度。 四、管道出水口区分型式、材质及管径,以“处”为单位计算。

第二章 定型井 说 明

一、本章包括各种定型的砖砌检查井、收水井,适用于D700~D2400mm间混凝土雨水、污水及

河流管道所设的检查井和污水井。

二、各类井是按1996年《给水排水标准图集》S2编制的,实际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执行第三章

相应项目。

三、各类井均为砖砌,如为石砌时,执行第三章相应项目。

四、各类井只计列了内抹灰,如设计要求外抹灰时,执行第三章相应项目。

五、各类井的井盖、井座、井箅均系按铸铁件计列的,如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扣除定额

中铸铁件外应按下列规定调整:(1)现场预制,执行第三章相应定额;(2)厂集中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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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按第三章相映定额执行外,其运至施工地点的运费可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六、混凝土过梁的制、安,当小于0.04m3/件时,执行第三章小型构件项目;当大于0.04m3/件时,

执行本章定额。

七、各类井预制混凝土所需的模板钢筋加工,均执行第七章的相应项目。但定额中已包括构件

混凝土部分的人、材、机费用,不得重复计算。

八、各类检查井,当井深大于1.5m时,可视井深、井字架材质执行第七章的相应项目。

九、当井深不同时,除本章定额中列有增(减)调整项目外,均啊第三章井筒砌筑定额进行调

整。

十、如遇三通、四通井,执行非定型井项目。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各种井按不同井深、井径以“座”为单位计算。 二、各类井的井深按井底基础以上至井盖顶计算。

第三章 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非定型井、渠、管道构筑物垫层、基础,砌筑,抹灰,混凝土构件的制作、

安装,检查井筒砌筑等。适用于本册定额个章节非定型的工程项目。

二、本章各项目均不包括脚手架,当井深超过1.5m,执行第七章井字脚手架项目;砌墙高度超

过1.2m,抹灰高度超过1.5m所需脚手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三、本章所列个项目所需模板的制、安、拆,钢筋(铁件)的加工均执行第七章相应项目。 四、收水井的混凝土过梁制作、安装执行小型构件的相应项目。 五、跌水井跌水部位的抹灰,按溜槽抹面项目执行。 六、混凝土枕基和管座不分角度均按相应定额执行。

七、干砌、浆砌出水口的平坡、锥坡、翼墙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八、本章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m3以内的构件。凡大于0.04m3的检查井过梁,执行混凝

土过梁制作安装项目。

九、拱(弧)型混凝土盖板的安装,按相应体积的矩形板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执行。 十、定额只计列了井内抹灰的子目,如井外壁需要抹灰,砖、石井均按井内侧抹灰项目人工乘

以系数0.8,其他不变。

十一、砖砌检查井的升高,执行检查井筒砌筑相应项目,降低则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拆除

构筑物相应项目。

十二、石砌体均按块石考虑,如采用片石或平石时,块石与砂浆用量分别乘以系数1.09和1.19,

其他不变。

十三、给排水构筑物的垫层执行本章定额相应项目,其中人工乘以系数0.87,其他不变;如构

筑物池底混凝土垫层需要找坡时,其人工不变。

十四、现浇混凝土方沟底板,采用(渠)道基础中平基的相应项目。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本章所列各项目的工程量均以施工图为准计算,其中: 1. 砌筑按计算体积,以“10m3”为单位计算。 2. 抹灰、沟缝以“100m2”为单位计算。

3. 各种井的预制构件以实体积“m3”计算,安装以“套”为单位计算。 4. 井、渠垫层、基础按实体积以“10m3”计算。

5. 沉降缝应区分材质按沉降缝的断面积或铺设长分别以“100m2”和“100m”计算。

6. 各类混凝土盖板的制作按实体积以“m3”计算,安装应区分单件(块)体积,以“10m3”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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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井筒的砌筑适用于混凝土管道深井不同的调整和方沟井筒的砌筑,区分高度以“座”

为单位计算,高度与定额不同时采用每增减0.5m计算。

三、方沟(包括存水井)闭水试验的工程量,按实际闭水长度的用水量,以“100m3”计算。

第四章 顶管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工作坑土方、人工挖土顶管、挤压顶管,混凝土方(拱)管涵顶进,不同材

质不同管径的顶管接口等项目,适用于雨、污水管(涵)以及外套管的不开槽顶管工程项目。 二、工作坑垫层、基础执行第三章的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其他不变。如果方(拱)

涵管需设滑板和导向装置时,另行计算。

三、工作坑挖土方是按土壤类别综合计算的,土壤类别不同,不允许调整。工作坑回填土,视

其回填的实际做法,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的相应项目。

四、工作坑内管(涵)明敷,应根据管径、接口做法执行第一章的相应项目,人工、机械乘以

系数1.10,其他不变。

五、本章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遇地下水时,排(降)水费用按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六、定额中钢板内、外套环接口项目,只适用于设计所需要的永久性管口,顶进中为防止错口,

在管内接口处所设置的工具式临时性钢胀圈不得套用。

七、顶进施工的方(拱)涵断面大于4m2的,按箱涵顶进项目或规定执行。

八、管道顶进项目中的顶稿均为液压自退式,如采用人力顶稿,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43;如系

人力退顶(回稿)时间定额乘以系数1.20,其他不变。

九、人工挖土顶管设备、千斤顶,高压油泵台班单价中已包括了安拆及场外运费,执行中不得

重复计算。

十、工作坑如设沉井,其制作、下沉套用给排水构筑物章的相应项目。

十一、水利机械顶进定额中,未包括泥浆处理、运输费用,可另计。

十二、单位工程中,管径Φ1650以内敞开式管道顶进在100m以内、封闭式顶进(不分管径)

在50m以内时,顶进定额中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乘以系数1.3。

十三、顶管采用中继间顶进时,顶进定额中的人工费与机械费乘以下列系数分级计算:

中继间顶进分一级顶进 级 二级顶进 三级顶四级顶超过四进 进 级 人工费、机械费1.36 1. 2.15 2.80 另计 调整系数 十四、安拆中继间项目仅适用于敞开式管道顶进,当采用其它顶进方法时,中继间费用允许另计。

十五、钢套环制作项目以“t”为单位,适用于永久性接口内、外套环,中继间套环、触变泥浆

密封套环的制作。

十六、顶管工程中的材料是按50水平运距、坑边取料考虑的,如因场地等情况取用料水平运距

超过50时,根据超过距离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十七、本章凡标有“ * ”的项目均为参考项目。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工作坑土方区分挖土深度,以挖方体积计算。

二、各种材质管道的顶管工程量,按实际顶进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三、顶管接口应区分操作方法、接口材质分别以口的个数和管口断面积计算工程量

第五章 给排水构筑物 说 明

本章定额包括沉井、现浇钢筋混凝土池、预制混凝土构件、折(壁)板、滤料铺设、防水工程、施工缝、井池渗漏试验等项目。 一、沉井:

30

1. 沉井工程系数按深度12m以内,路上排水沉井考虑的。水中沉井、路上水冲法沉井以及

离河岸边近的沉井,需要采取地基加固等特殊措施者,可执行第四册“隧道工程”相应项目。 2. 沉井下沉项目中以考虑了沉井下沉的纠偏因素,但不包括压重助沉措施,若发生可另行

计算。

3. 沉井制作不包括外渗剂,若使用外渗剂时可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现浇钢筋混凝土池类:

1. 池壁遇有附壁柱时,按相应柱定额项目执行,其中人工乘以系数1.05,其他不变。

2. 池壁挑檐是指在池壁上向外出檐作走道板用;池壁牛腿是指池壁上向内出檐以承托池盖

用。

3. 无梁盖柱包括柱帽及柱座。

4. 井字梁、框架梁均执行连续梁项目。

5. 混凝土池壁、柱(梁)、池盖是按在地面以上3.6m以内施工考虑的,如超过3.6m者按:

3

(1)采用卷扬机施工的:每10m混凝土增加卷扬机(带塔)和人工见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增加人工工日 增加卷扬机(带塔)台班 1 池壁、隔墙 8.7 0.59 2 柱梁 6.1 0.39 3 池盖 6.1 0.39 (2)采用塔式起重机施工时,每10m3混凝土增加塔式起重机台班,按相应项目中搅拌机台班用量的50%计算。

6. 池盖定额项目中不包括进人孔,可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执行。 7. 格式池池壁执行直型池壁相应项目(指厚度)人工乘以系数1.15,其他不变。 8. 悬空落泥斗按落泥斗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其他不变。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

1. 预制混凝土滤板中已包括了所设置预埋件ABS塑料滤头的套管用工,不得另计。 2. 集水槽若需留孔时,按每10个孔增加0.5个工日计。

3. 除混凝土滤板、铸铁滤板、支墩安装外,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均执行异型构件安装

项目。

四、施工缝:

1.各种材质填缝的断面取定如下表:

1 3cm×2cm 2 2.5cm×15cm 3 展开宽45cm 4 展开宽30cm 5 15cm×3cm 2.如实际设计的施工缝断面与上表不同时,材料用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1. 各项目的工作内容为:

(1) 油浸麻丝:熬制沥青、调配沥青麻丝、填塞。 (2) 油浸木丝板:熬制沥青、浸木丝板、嵌缝。 (3) 玛蹄脂:熬制玛蹄脂、灌缝。

序号 项目名称 建筑油膏、聚氯乙烯胶泥 油浸木丝板 紫铜板止水带 氯丁橡胶止水带 其余均为 断面尺寸

31

(4) 建筑油膏、沥青砂浆:熬制油膏沥青,拌和沥青砂浆,嵌缝。

(5) 贴氯丁橡胶片:清理、用乙酸乙酯洗缝,隔纸,用氯丁胶粘剂贴氯丁橡胶片,最后在氯

丁橡胶片上涂胶铺砂。

(6) 紫铜板止水带:铜板剪裁、焊接成型,铺设。

(7) 聚氯乙烯胶泥:清缝、水泥砂浆勾缝,垫牛皮纸,熬灌取聚氯乙烯胶泥。 (8) 预埋止水带:止水带制作、接头及安装。

(9) 铁皮盖板:平面埋木砖、钉木条、木条上定铁皮;立面埋木砖、木砖上钉铁皮。 五、井、池渗漏试验:

1. 井池渗漏试验容量在500m3是指井或小型池槽。

2. 井、池渗漏试验注水采用电动单级离心清水泵,定额项目中以包括了泵的安装与拆除用

工,不得再另计。

3. 如构筑物池容量较大,需从一个池子向另一个池注水作渗漏试验采用潜水泵时,其台班

单价可以换算,其他均不变。 六、执行其他册或章节的项目:

1. 构筑物的垫层执行本册第三章非定型井、渠砌筑相应项目。

2. 构筑物混凝土项目中的钢筋、模板项目执行本册第七章相应项目。 3. 需要搭拆脚手架者,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项目。

4. 泵站上部工程以及本章中未包括的建筑工程,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

项目。

5. 构筑物中的金属构件制作安装,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6. 构筑物的防腐、内衬工程金属面,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非金

属面应执行土建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沉井:

1. 沉井垫木按刃脚中心线以“100延长米”为单位。

2. 沉井井壁及隔墙的厚度不同如上薄下厚时,可按平均厚度执行相应定额。 二、钢筋混凝土池:

1. 钢筋混凝土各类构件均按图示尺寸,以混凝土实体计算,不扣除0.3m3以内的孔洞体积。 2. 各类池盖中的进人孔、透气孔盖以及与盖相连接的结构,工程量合并在池盖中计算。 3. 平底池的池底体积,应包括池壁下的扩大部分;池底带有斜坡时,斜坡部分应按坡底计

算;锥形底应算至壁基梁底面,无壁基梁者算至锥底坡的上口。

4. 池壁分别不同厚度计算体积,如上薄下厚的壁,以平均厚度计算。池壁高度应自池底板

面算至池盖下面。

5. 无梁盖柱的柱高,应自池底的上表面算至池盖的下表面,并包括柱座、柱帽的体积。 6. 无梁盖应包括与池壁相连的扩大部分的体积;肋形盖应包括主、次梁及盖部分的体积;

球形盖应自池壁顶面以上,包括边侧梁的体积在内。

7. 沉淀池水槽,系指池壁上的环行溢水槽及纵横U形水槽,但不包括与水槽相连接的矩形

梁,矩形梁可执行梁的相应项目。 三、预制混凝土构件:

1. 预制钢筋混凝土滤板按图示尺寸区分厚度以“10m3”计算,不扣除滤头套管所占体积。 2. 除钢筋混凝土滤板外其他预制混凝土构件均按图示尺寸以“m3”计算,不扣除“0.3m2”

以内孔洞所占体积。 四、拆板、壁板制作安装:

1. 折板安装区分材质均按图示尺寸以“m2”计算。

2. 稳流板安装区分材质不分断面均按图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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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滤料铺设:各种滤料铺设均按设计要求的铺设平面乘以铺设厚度以“m3”计算,锰砂、铁

矿石滤料以“10t”计算。 六、防水工程:

1. 各种防水层按实铺面积,以“100m2”计算,不扣除0.3m2以内孔洞所占面积。 2. 平面与立面交接处的防水层,其上卷高度超过500mm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七、施工缝:各种材质的施工缝填缝及盖缝均不分断面按设计缝长以“延长米”计算。

八、井、池渗漏试验:井、池的渗漏试验区分井、池的容量范围,以“1000m3”水容量计算。

第六章 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 说 明

一、本章适用于给水厂、排水泵站及污水处理厂新建、扩建建设项目的专用设备安装。通用机

械设备安装应套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有关专业册的相应项目。 二、本章设备、机具和材料的搬运:

1. 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到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2. 机具和材料:包括施工单位现场仓库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搬运。

3. 垂直运输基准面:在室内,以室内地平为基准面;在室外以室外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

面。

三、工作内容:

1. 设备、材料及机具的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起重机具的领用、

搬运、装拆、清洗、退库。

2. 划线定位,铲麻面、吊装、组装、连接、放置垫铁及地脚螺栓,找正、找平、精平、焊

接、固定、灌浆。

3. 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 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工作。 5. 设备本体带有的物体、机件等附件的安装。 四、本章除各节另有说明外,均未包括下列内容:

1. 设备、成品、半成品、构件等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点外的搬运工作。

2. 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搬运、装拆工作。 3. 设备基础地地脚螺栓孔、预埋件的修整及调整所增加的工作。

4. 供货设备整机、机件、零件、附件的处理、修补、修改、检修、加工、制作、研磨以及

测量等工作。

5. 非与设备本体联体的附属设备或构件等的安装、制作、刷油、防腐、保温等工作和脚手

架塔拆工作。

6. 设备变速箱、齿轮箱的用油,以及试运转所用的油、水、电等。

7. 专用垫铁、特殊垫铁、地脚螺栓和产品图纸注明的标准件、紧固件。 8. 负荷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工作。

五、本章设备的安装是按无外围护条件下施工考虑的,如在有外围护的施工条件施工,定额人

工及机械应乘以1.15的系数,其他不变。

六、本章定额是按国内大多数施工企业普遍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编

制的,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得因上述因素有差异而对定额进行调整或换算。 七、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有关规定。 八、各节有关说明: (一) 拦污及提水设备:

1. 格栅组对的胎具制作,另行计算。 2. 格栅制作是按现场加工制作考虑的。

(二)投药、消毒设备:

1. 管式药液混合器,以两节为准,如为三节,乘以系数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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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水射器安装以法兰式连接为准,不包括法兰及短管的焊接安装。 3. 加氯机为膨胀螺栓固定安装。

4. 溶药搅拌设备以混凝土基础为准考虑 (三) 水处理设备:

1. 曝气机以带有公共底座考虑,如无公共底座时,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3。如需制作安装钢

制支承平台时,应另行计算。

2. 曝气管的分管以闸阀划分为界,包括钻孔。塑料管为成品件,如需粘接和焊接时,可按

相应规格项目的定额基价分别乘以系数1.2和1.3。

3. 卧式表曝机包括泵(E)型、平板型、倒伞型和K型叶轮。 (四) 排泥、撇渣及除砂机械:

1. 排泥设备的池底找平由土建负责,如需钳工配合,另行计算。 2. 吸泥机以虹吸式为准,如采用泵吸式,定额基价乘以系数1.3。

(五) 污泥脱水机械:设备安装就位的上排、拐弯、下排,定额中均已综合考虑,施工方法与定

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六) 闸门及驱动装置:

1. 铸铁圆闸门包括升杆式和暗杆式,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考虑。 2. 铸铁方闸门以带门框座为准,其安装深度按6m以内考虑。 3. 铸铁堰门安装深度按3m以内考虑。

4. 螺杆启闭机安装深度按手轮式为3m,手摇式为4.5m、电动为6m、汽动为6m、汽动为

3m以内考虑。

(七) 集水槽、堰板制作安装及其他:

1. 集水槽制作安装:

(1) 集水槽制作项目中已包括了钻孔或铣孔的用工和机械,执行时,不得在另计。

(2) 碳钢集水槽制作和安装中已包括了除锈和刷一遍防锈漆二遍调合漆的人工和材料,不得

在另计除锈刷油费用。但如果油漆种类不同,油漆的单价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 堰板制作安装:

(1) 碳钢、不锈钢矩型堰板执行齿行型堰相应项目,其中人工乘以系数0.6,其他不变。 (2) 金属齿型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有连接板考虑的,非金属堰板安装方法是按无连接考虑的,

如实际安装方法不同,定额不他不变。

(3) 金属堰板项目,是按碳钢考虑的,不锈钢堰板按金属堰板安装相应项目基价乘以系数1.2,

主材另计,其他不变。

(4) 非金属堰板安装项目适用于玻璃钢和塑料堰板。

3、穿孔管、穿孔板钻孔:

⑴穿孔管钻孔项目 适用于水厂的穿孔配水管、穿插孔排泥管等各种材质的钻孔。

⑵其工作内容包括:切管、划线、钻孔、场内材料运输。穿孔管的对接、安装应另按有关项目计算。

4、斜板安装定额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内容包括固定、螺栓连接等,不包括斜板的加工制作费用。

⑴斜板安装定额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内容包括固定、螺栓连接等,不包括斜板的加工制作费用。

(2)聚丙烯斜管安装定额是按成品考虑的,其内容包括铺装、固定、安装等。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机械设备类:

1、 格栅除污机、滤网清污机、搅拌机械、曝气机、生物转盘、带式压滤机均区分设备重量,

以“台”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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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螺旋泵、水射器、管式混合器、辊压转鼓式污泥脱水机、污泥造粒脱水机均区分直径以“台”

为计量单位。

3、 排泥、撇渣打和除砂机均区分跨度或池径按“台”为计量单位。 4、 闸门及红色动装置,均区分直径或长³宽以“座”为计量单位。

5、 曝气管不分曝气池和曝气沉砂池,均区管径和材质按“延长米”为计量单位。 二、其他项目:

1. 集水槽制作安装分别按碳钢、不锈钢区分厚度按“10m2”为计量单位。

2. 集水制作、安装以设计断面尺寸乘以相应长度以“m2”计算,断面尺寸应包括需要折边

的长度不扣除出水孔所占面积。

3. 水分别按碳钢、不锈钢区分厚度按“10m2”为计量单位。

4. 堰板安装分别按金属和非金属区分厚度按“10m2”计量。金属堰板适用于碳钢、不锈钢,

非金属堰板适用于玻璃和塑料。

5. 齿型堰板制作安装按堰板的设计宽度乘以长度以“m2”计算,不扣除齿型间隔空隙秘占

面积。

6. 穿孔管外孔项目,区分材质按管径以“100个孔”为计量单位。钻孔直径是综合考虑取定

的,不论孔径大与小均不作调整。

7. 斜板、斜管安装仅是安装费,按“10m2”为计量单位。

8. 格栅制作安装区分材质按格栅重量,以“t”为计量单位,制作所需的主材应区分规格、型

号分别按定额中规定的使用量计算。

第七章 模板、钢筋、井字架 说 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预制混凝土工程所用不同材质模板的制、安、拆、钢筋、铁件的加工

制作,井字脚手架等项目,适用于本册及第五册“给水工程”中的第四章管道附属构筑物和第五章取水工程。

二、模板是分别按钢模钢撑、复合木模木撑、木模木撑区分不同材质分别列项的,其中钢模数

差部分采用木模。

三、定额中现浇、预制项目中,均已包括了钢筋垫块或第一层底浆的工、料、及看模工日,套

用时不行重复计算。

四、预制构件模板中不包括地、胎模,须设置者,土地模可按第一册“通用项目”平整场地的

相应项目执行:水泥砂浆、混凝土砖地、胎模可按第三册“桥函工程”的相应项目执行。 五、模板安拆以槽(坑)深3m为准,超过3m时,人工增加8%系数,其他不变。

六、现浇混凝土梁、板、柱、墙的模板,支模高度是按3.6m考虑的,超过3.6m时,超过部分

的工程量另按超高的项目执行。

七、模板的预留洞,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小于0.3m2者:圆形洞每10个增加0.72工日:方形

洞每10个增加0.62工日。

八、小型构件是指单件体积在0.04 m2以内的构件:地沟盖板项目适用于单块体积在0.3m2内的

矩型板:井盖项目适用于井口盖板,井室盖板按矩型项目执行,预留口按第七条规定执行。 九、钢筋加工定额是按现浇、预制混凝土构件、预应力钢筋分别列项的,工作内容包括加工制

作、绑扎(焊接)在型、安放及浇捣混凝土时的维护用工等到全部工作,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允许调整。

十、各项目中的钢筋规格是综合计算的,子目中的³³以内系指主筋最大规格,凡小于φ10以

内子目。

十一、 定额中非预应力钢筋加工,现浇混凝土构件是按手工绑扎,预制混凝土构件是按手

工绑扎、点焊综合计算的,加工操作方法不同不予调整。

十二、 钢筋加工中的钢筋接头、施工损耗,绑扎铁线及成型点焊和接头用的焊条均已包括

在定额内,不得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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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预制构件钢筋,如用不同直径钢筋点焊在一起时,按直径最小的定额计算,如粗细

筋直径比在2倍以上时,其人工增加25%系数。

十四、 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绑条焊。U型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应另

行计算。

十五、 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先张法张拉台座及其相应的夹具、承力架等合理的周转摊销费

用,不得重复计算。

十六、 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 十七、 下列构件钢筋,人工和机械增加系数如下: 现浇构件钢筋 构筑物钢筋 项目 计算基数 小型构件 小型池槽 矩形 圆形 增加系人工机械 100% 152% 25% 50% 数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与模板的接触面积“m2”计算。 二、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按构件的实体积以“m3”计算。

三、砖、石拱圈的拱盔和支架均以拱盔与圈孤弧形接触面积计算,并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

相应项目。

四、各种材质的地模胎膜,按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量,并应包括操作等必要的宽度以“m2”计

算,执行第三册“桥涵工程”相应项目。

五、井字架区分材质和搭设高度以“架”为单位计算,每座井计算一次。 六、井底流槽按浇注的混凝土流槽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

七、钢筋工程、应区别现浇、预制、分别按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t”计算。

八、计算钢筋工程量时,设计已规定搭接长度的,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

的,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中,不另计算搭接长度。

九、先张法预应力钢筋,按构件外型尺寸计算长度,后张法预应力钢筋按设计图规定的预应力

钢筋预留孔道长度,并区别不同锚具,分别按下列规定计算:

1、 钢筋两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的钢筋按预留孔道长度减0.35m,螺杆另计。

2、 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螺杆锚具时,预应力钢筋长度按预留孔道长度计算。 3、 钢筋一端采用镦头插片,另一端采用帮条锚具时,增加0.15m,如两端均采用帮条锚具,

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m长度。

4、 采用后张混凝土自锚时,预应力钢筋共增加0.35m长度。

十、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埋铁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t”为单位计算工程量。

第七册 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说 明

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七册“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的管道安装,管件制作、安装,法兰、阀门安装,燃气用设备安装,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用管道试压、吹扫等。共六章837册个子目。 二、额适用于市政工程新建和扩建的城镇燃气和集中供热等工程 三、定额的编制依据:

1.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 2.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劳动定额》 3.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劳动定额》 4. 《市政工程施工手册》 5. 《煤气规划设计手册》

6. 《城镇燃气设计手册》(GB50028-93) 7.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3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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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 9. 《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 10.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

11. 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燃气和集中供热工程预算定额 12.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13. 国家和人关专业部的现行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 四、有关规定:

㈠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

1. 管道沟槽土、石方工程及反搭、拆脚手架,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2. 过街管沟的砌筑、顶管、管道基础及井室,按第六第六册“排水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3. 本定额中煤气和集中供热的容光焕发器具、设备安装缺项部分,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

预算定额》相应定额执行.

4. 本定额不包括管道穿跨越工程。

5. 刷油、防腐、保温和焊缝探伤按《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执行。 6. 铸铁管安装除机械接口外其他接口形式按第五册“给水工程” 相应定额执行。

7. 异径管、三通制作,刚性套管和柔性套管制作、安装及额头支架制作、安装按《全国统

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执行。

㈡本定额是按无地下水考虑。Dg≤1800是按沟深3M以内考虑的, Dg>1800mm是按沟深5m以内考虑的超过时另行计算。

㈢本定额中各种燃气管道的输送压力(P)按中压B级及低压考虑。如安装中压A级煤气管道和高压气管道,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3 碳钢管道管件安装均不再做调整 燃气工程压力P(MPa)划分为范围为: 高压A级 0.8 Mpa<P≤1.6 Mpa 高压B级 0.4 Mpa<P≤0.8 Mpa 中压A级 0.2 Mpa<P≤0.4 Mpa

B级 0.005 Mpa<P≤0.2 Mpa 低压 P≤0.005Mpa

㈣本定额中集中供热工程压力P(MPa) 划分为范围: 低压 P≤1.6Mpa

B级 1.6 Mpa<P≤2.5 Mpa 热力管道设计参数标准风下表:: 介质名称 温度(C°) 压力 (Mpa) 蒸气 T≤350 P≤1.6 热气 T≤200 P≤2.5 五、本说明未尽事宜详风各章节说明。

第一章 管道安装 说 明

一、本章包括碳钢管、直埋式预制保温管、碳素钢板卷管、铸铁管(机械接口)、塑料管以及

套管内铺设钢板卷管和铸铁管(机械接口)等各种管道安装。

二、本章工作内容除各节另有说明外,均包括沿沟排管、50mc以内的清沟底、外观检查及清扫

管材。

三、新旧管道带气接头未列目,各地区可按煤气管理条例和施工组织设计以实际发生的人工、

材料、机械台班的耗用量和煤气管理部门收取的费进行结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本章中各种管道的工程量均按延长米计算,管件、阀门、法兰所占长度已在管道施工损耗

中综合考虑,计算工程量进均不扣除其所占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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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埋地钢管使用套管时(不包括顶进的套管),按套管管径执行同一安装项目。套管封堵的

材料费可按实际耗用量调整。

3、 铸铁管安装按N1和X型接口计算,如采用N型和SMJ型人工乘以系数1.05.

第二章 管件制作、安装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包括碳钢管件制作、安装,铸铁管件安装、盲(堵)板安装、钢塑过度接

头安装,防雨环帽制作与安装。

二、 异径管安装以大口径为准,长度综合取定。 三、 中频煨弯不包括煨制时,胎具更换。 四、 挖眼接管加强筋已在定额中综合考虑。

第三章 法兰、阀门安装 说 明

一、 本章包括法兰安装,阀门安装,阀门解体、检查、清洗、研磨,阀门水压试验、操

纵装置安装等。

二、 电动阀门安装不包括电动机的安装。 三、 阀门解体、检查和研磨,已包括一次试压,均按实际发生的数量,按相应项目执行。 四、 阀门解体、检查和研磨,已包括一次试压,均按实际发生的数量,按相应项目执行。 五、 定额内垫片均按橡胶石棉板考虑,如垫片材质与实际不符时,可按实调整

六、各种法兰、阀门安装,定额中只包括一个垫片,不包括螺栓使用量,螺栓用量参考下表。 七 中压法兰、阀门安装执行安装低压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系数1.2。

平焊法兰安装用螺栓及量表 外径³壁厚外径³壁厚规格 重量(kg) 规格 重量(kg) mm mm 57³4.0 M12³50 0.319 377³10.0 M20³75 3.906 76³4.0 M12³50 0.319 426³10.0 M20³80 5.42 ³4.0 M16³55 0.635 478³10.0 M20³80 5.42 108³4.0 M16³55 0.635 529³10.0 M20³85 5.84 133³4.0 M16³60 1.338 630³8.0 M22³85 8. 159³4.0 M16³60 1.338 720³10.0 M22³90 10.668 219³4.0 M16³65 1.404 820³10.0 M27³95 19.962 273³4.0 M16³70 2.208 920³10.0 M27³100 19.962 325³4.0 M20³70 3.747 1020³10.0 M27³105 24.633 对焊法兰安装用螺栓用量表 外径³壁厚外径³壁厚规格 重量(kg) 规格 重量(kg) mm mm 57³3.5 M12³50 0.319 325³10.0 M20³75 3.906 76³4.0 M12³50 0.319 377³10.0 M20³75 5.42 ³4.0 M16³60 0.669 426³10.0 M20³75 5.208 108³4.0 M16³60 0.669 478³10.0 M20³75 5.208 133³4.5 M16³65 1.404 529³8.0 M22³80 5.42 159³5.0 M16³65 1.404 630³10.0 M22³80 8.25 219³6.0 M16³70 1.472 720³10.0 M27³80 9.9 273³8.0 M16³75 2.31 820³10.0 M27³85 18.804 第四章 燃气用设备安装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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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本章定额包括凝水缸制作、安装,调压器安装,过滤器、萘油分离器安装,安全水

封、检漏管安装,煤气调长器安装。 二、 凝水缸安装:

1、 碳钢、铸铁凝水缸安装如使用成品头部装置时,只允许调整材料费,其他不变。

2、 碳钢凝水缸安装未包括缸体、套管、抽水管的刷油、防腐,应按不同设计要求另行套用其

他定额相应项目计算。

三、 各种调压器安装:

1、 雷诺式调器、T型调压器(TMJ、TMZ)安装是指调压器成品安装,调压站内组装的各种

管道、管件、各种阀门根据不同设计要求,执行本定额的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2、 各类型调压器安装不包括过滤器、萘油分离器(脱萘筒)、安全放散装置(包括水封)安

装,发生时,可执行本定额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3、 本定额过滤器、萘油分离器均按成品件考虑。

四、 检漏管安装是按在套管上钻眼攻丝考虑的,已包括小井砌筑。

五、 煤气调长器是按焊接法兰考虑的,如采用直接对焊时,应减去法兰安装用材料,其

他不变。 六、 煤气调长器是按焊接法兰考虑的,如安装三波以上者,其人工乘以1.33,其他不变。 第五章 集中供热用容器具安装 说 明

一、碳钢波纹补偿器是按焊接法兰考虑的,如直接焊时,应减掉法兰安装用材料,其他不变。

法兰用螺栓按第三章螺栓用量表选用

第六章 管道试压、吹扫 说 明

一、本章包括管道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管道吹扫、管道总试压、牺牲阳极和测试桩安装等。 二、强度试验,气密性实验、管道总实压:

1. 管道压力实验,不分材质和作业环境均执行本定额。试压水如需加温,热源费用及排水

设施另行计算。

2. 强度实验,气密性实验项目,均包括了一次试压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耗用量。 3. 液压实验按普通水考虑的, 如试压介质有特殊要求,介质可按实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强度试验,气密性试验项目,分段试验合格后, 如需总体试压和发生二次以试压时, 应

再套用本定额相应项目计算试压费用。

2. 管件长度未满10m者,以10m计, 超过10m者按实际长度计。

3. 管道总试压按每公里为一个打压次数,套用本定额一次项目,不足0.5kg按实计算,超

过0.5kg计算一次。

4. 集中供热高压管道压试验执行低相应定额,其人工乘系数1.3

第八册 路灯工程 说 明

一、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八册“路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变配电设备、

架空线路、电缆工程、配线配管、照明具安装、防雷接地装置安装等,共八章552个子目。 二、 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的城镇道路、市政地下通道的照明工程,不适用于拆除改造及庭

院(园)内的照明工程;

三、 本定额与《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关项目的界线划分,以路灯系统与城市供电系统

相交为界,界限以内执行本定额,界限以外执行《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四、 本定额不包括线路参数的测定和运行工作。 五、 本定额电压等级按10kv以下考虑的。 六、 本说明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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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变配电设备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主要包括:变压器安装,组合型成套箱式变电站安装;电力电容器安装;高低压

配电柜及配电箱、盖板制作安装;熔断器、控制器、启动器、分流器安装;接线端子焊压安装。

二、变压器安装用枕木、绝缘导线、石棉布是扫一定的折旧率摊销的,实际摊销量与定额不符

时不作换算。

三、变压器油按设备带来考虑,但施工中变压器油的过滤损耗已包括在有关定额中。 四、高压成套配电柜安装定额是综合考虑编制的,执行中不作换算。

五、配电及控制设备安装,均不包括支架制作和基础型钢制作安装,也不包括设备元件安装及

端子板外部接线,应另执行相应定额。

六、铁构件制作安装适用于本定额范围和各种支架制作安装,但铁构件制作安装均不包括镀锌。

轻型铁构件是指厚度在3mm以内的构件。 七、各项设备安均未包括接线端子及二次接线。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变压器安装,接不同容量以“台”为计量单位。一般情况下不需要变压器干燥可执行《全

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项目。

二、变压器油过滤,不论过滤多少次,直到过滤合格为止。以“t”为计量单位,变压器油的过

滤量,可按制造厂提供的油量计算。

三、高压成套配电柜和组合箱式变电站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均未包括基础槽钢、母线

有引下线的配置安装。

四、各种配电箱、柜安装均按不同半周长以“套”为单位计算。 五、铁构件制作安装按施工图示以“100kg”为单位计算。 六、盘柜配线按不同断面、长度按下表计算: 序号 项 目 预留长度(m) 说 明 1 各种开关柜、箱、板 高+宽 盘面尺寸 单独安装(无箱、盘)的铁壳开关、闸以安装对象中心计2 0.3 刀、启动器、母线槽进出线盒等 算 3 以安装对象中心计算 1 以管口计算 第二章 架空线路工程 说 明 一、 本章定额按平原条件编制的,如在丘陵、山地施工时,其人工和机械乘以下列地形系数; 地形类别 丘陵(市区) 一般山地 调整系数 1.2 1.6 二、 地形划分

1. 地带:指地形比较平坦,地面比较干燥带。 2. 丘陵地带:指地形起伏的矮岗,土丘等地带。 3. 一般山地:指一般山岭、沟谷地带。

三、 路一次施工工程量按5根以上电杆考虑,如5根以内者,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

1.2

四、 导线跨越:

1. 在同一跨越档内,有两种以上跨越物时,则每一跨越视为“一处”跨越,分别套用定额 2. 单线广播线不算跨越物

五、横担安装定额已包括金具及绝缘子安装人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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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定额基础子目适用于路灯杆塔、金属灯柱、控制箱安置基础工程,其他混凝土工程套用有

关定额。

七、定额不包括灯杆坑挖填土工作,应执行通用册有关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底盘、卡盘、拉线盘按设计用量以“块”为单位计算。

二、各种电线杆组立,分材质与高度,按设计数量以“根”为单位计算。 三、拉线制作安装,按施工图设计规定,分不同形式以“组”为单位计算。 四、横担安装,按施工图设计规定,分不同线数以“组”为单位计算。

五、导线架设,分导线类型与截面,按1kg/单线计算,导线预留长度规定如下表:

项 目 名 称 长 度(米) 转 角 2.5 高 压 分支、终端 2 分支、终端 0.5 低 压 交叉跳线转交 1.5 与 设 备 连 接 0.5 注:导线长度按线路总长加预留长度计算。

六、导线跨越架设,指越线架的搭设、拆除和越线架的运输以极因跨越施工难度而增加的工作

量,以“处”为单位计算,每个跨越间距按50m以内考虑,大于50m小于100m时, 按2处计算。

七、路灯设施编号按“100个”为单位计算;开关箱号不满10个按10只计算;路灯编号不满

15只按15只计算;钉粘贴号牌不满20个按20个计算。 八、混凝土基础制作以“m3”为单位计算。 九、绝缘子安装以“10个”为单位计算。

第三章 电缆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常用的10kv以下电缆敷设,未考虑在河流和水区、水底、井下等条件的电缆

敷设。

二、电缆在山地丘陵地区直埋敷设时,人工乘以系数1.3。该地区所需的材料如固定桩,夹具等

按实计算。

三、电缆敷设定额中均未考虑波形增加长度及预留等富余长度,该长度应计入工程量之内。 四、本定额未包括下列内容

1. 隔热层,保护层的制作安装。 2. 电缆的冬季施工加温工作。

五、电缆头制作安装均按铝芯考虑的,铜芯电缆敷设按相应截面定额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

电缆头制作安装和机械乘以系数1.2。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直埋电缆的挖、填土(石),除特殊要求外,可按下表计算土方量: 项 目 电 缆 根 数 1~2 每增一根 每米沟槽挖方量(m3/m) 0.45 0.153 二、电缆沟盖板揭,盖定额,按每揭盖一次以延长米计算。如有揭有盖,按两次计算。

三、电缆保护管长度,除按设计规定长度计算外,遇有下列情况,应按下列规定增加保护管长

度。

1. 横穿道路,按路基宽度两端各加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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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垂直敷设时管口离地面加2m。

3. 穿过建筑物外墙时,按基础外边缘以外加2m。 4. 穿过排水沟,按沟壁外缘以外加1m。

四、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时,其土方量有施工图注明的,按施工图计算;无施工图的一般按沟

深0.9m,沟宽按最外边的保护管两侧边缘外各加0.3m工作面计算。 五、电缆敷设按单根延长米计算。

六、电缆敷设长度应根据敷设路径的水平和垂直敷设长度,另加下表规定附加长度: 序号 项 目 预留长度 说 明 1 电缆敷设弛度、波形弯度、交叉 2.5% 按电缆全长计算 2 电缆进入建筑物内 2.0m 规范规定最小值 3 电缆进入沟内或吊架时引上预留 1.5m 规范规定最小值 4 变电所进出线 1.5m 规范规定最小值 5 电缆终端头 1.5m 检修余量 6 电缆中间头盒 两端各2.0m 检修余量 7 高压开关柜 2.0m 柜下进出线 说明:电缆附加及预留长度是电缆敷设长度的组成部分,应计入电缆长度工程量内。

七、电缆终端头及中间头均以“个”为计量单位。一根电缆按两个终端头,中间头设计有图示的,

按图示确定,没有图示,按实际计算。

第四章 配管配线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各种配管的工程量计算,应区别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以“延长米”

为计量单位计算。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盒、开关盒所占长度。

二、 定额中未包括钢索架设及拉紧装置、接线箱(盒)、支架的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另行计算。 三、 管内穿线定额工程量计算,应区别线路性质、导线材质、导线截面积,按单线延长米计算。

线路的分支 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不再计算接头长度。

四、 塑料护套线明敷设工程量计算,应区别导线截面积、导线芯数,敷设位置,按单线路延长

米计算。

五、 钢索架设工程量计算,应区分圆钢、钢索直径,按图示墙柱内缘距离,按延长米计算,不

扣除拉紧装置所占长度。

六、 母线拉紧装置及钢索拉紧装置制作安装工程量计算,应区别母线截面积、花篮螺栓直径以

“10套”为单位计算。

七、 带行母线安装工程量计算,应区分母线材质、母线截面积、安装位置,按延长米计算。 八、 接线盒安装工程量计算,应区别安装形式,以及接线盒类型,以“10个”为单位计算。 九、 开关、插座、按钮等的预留线,已分别综合在相应定额内,不另计算。

第五章 照明器具安装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定额主要包括各种悬挑灯、广场灯、高杆灯、庭院灯以及照明元器件的安装。 二、各种元器件的配线,均以考虑在定额内,使用时不作调整。 三、各种灯柱穿线均套相应的配管配线定额。

四、本章定额已考虑了高度在10m以内的高空作业因素,如安装高度超过10m时,其定额人工

乘以系数1.4。

五、本章定额已包括利用仪表测量绝缘及一般灯具的试亮工作。

六、 本章定额未包括电缆接头的制作及导线的焊压接线端子。如实际使用时,可套有关章节的

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悬挑灯、广场灯、高杆灯灯架分别以“10套”、“套”为单位计算。 二、各种灯具、照明器件安装分别以“10套”、“套”为单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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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灯杆座安装以“10只”为单位计算。

第六章 防雷接地装置 说 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高杆灯杆防雷接地,变配电系统接地及避雷针接地装置。

二、接地母线敷设定额按自燃地坪和一般土质考虑的,包括地沟的挖填土和夯实工作,执行本

定额不应再计算土方量。如遇有石方、矿渣、积水、障碍物等情况可另行计算。

三、本章定额不适用于采用爆破法施工敷设接地线、安装接地极,也不包括土壤电阻率地区采

用换土或化学处理的接地装置及接地电阻的测试工作。

四、本章定额避雷针安装、避雷引下线的安装均已考虑了高空作业的因素。 五、本章定额避雷针按成品件考虑的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接地极制作安装以“根”为单位,其长度按设计长度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2.5m计算,

若有设计有管帽时,管帽另按加工件计算。

二、接地母线敷设,按设计长度以“10m”为计量单位。接地母线、避雷线敷设,均按延长米计

算,其长度按施工图设计水平和垂直规定长度另加3.9%的附加长度(包括转弯、上下波动、避饶障碍物、搭接头所占长度)。计算主材费时另加规定的损耗率。

三、接地跨接线以“10处”为计量单位计算。按规程规定凡需作接地跨线的工作内容,每跨接

一次按一处计算。

第七章 路灯灯架制作安装工程 说 明

本章定额主要适用灯架施工的型钢煨制,钢板卷材开卷与平直、型钢胎具制作,金属无损探伤检验工作。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制作安装按每组重量及灯架直径,以“t”为单位计算。 二、型钢煨制胎具,按不同钢材、煨制直径以“个”为单位计算。

三、焊缝无损探伤按被探件厚度不同,分别以“10张”、“10m”为单位计算。

第八章 刷油防腐工程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定额适用于金属灯杆面的人工、半机械除锈、刷油防腐工程。 二、人工、半机械除锈分轻、中锈二种,区分标准为: 1. 轻锈:部分氧化皮开始破裂脱落,轻锈开始发生。

2. 中锈:氧化皮部分破裂脱呈堆粉末状,除锈后用肉眼能看见到腐蚀小凹点

三、定额不包括除微锈(标准氧化皮完全紧附,仅有少量锈点),发生时按轻锈定额的人工、

材料、机械乘以系数0.2。

四、因施工需要发生的二次除锈,其工程量另行计算。 五、金属面刷油不包括除锈费用。

六、本定额按安装地面刷油考虑,没考虑高空作业因素。

油漆与实际不同时,可根据实际要求进行换算,但人工不变。

第十册 补充定额

第一章 通用项目 说 明

一、本章为《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一册“通用项目”的补充定额,共11节69个子

目。

二、木板桩按密打计算。其防腐费用等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用中。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断面

面积(净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人力装卸汽车运材料适用于短途场外运输,运距以1KM为计算单位:第一个1KM,不足

1KM时按1KM计算:超过1KM时,满500按增加1KM计算,不满500M不计算。运输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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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中如路基不平时,机构台班呈乘以1.05系数;土路松软、泥泞、急弯、陡坡时,机构台班量乘以1.24系数。

四、材料汽车运输,凡常用的材料项目定额内已经编入,其他材料,则采用下列相同的材料项

目,按材单位重量折合计算.

1.与煤运输定额相同的材料有陶粒、碎砖、焦炭、木炭、稻草、数枝、柳条、草皮、橛子、

木柴、成捆竹子及毛竹、成捆秫秸杆、麻布、麻絮、草帘子、芦苇、麻袋、麻刀、草袋、草绳、纱包线、母线、棕绳、草籽、草种。

2.与水泥运输定额相同的材料有:拉杆、铁丝、轨道配件、铁件、元钉、油漆、电焊条、焊

接管、青红瓦、土炼砖、油毛毡、陶管、瓷板、塑料布。

3.与钢材运输定额相同的材料有:钢筋、铁皮、钢丝绳、钢模、型钢、钢板、支座钢材、铸

铁管、钢轨。

4.与桶装沥青运输定额相同的材料有:桶装汽油、渣油、煤油、柏油、防腐剂、防水剂、玻

璃。

五、机动翻斗车运输和双(单)轮车运输为现场二次搬运定额,现场运距未超出相应定额规定

的运距范围,不许重复套用本定额项目。机动翻斗车不分型号、不带拖斗,以1T载重量为准;双(单)轮车以轮胎并装有滚珠轴承为准。材料运输已考虑运输道路坡度在15°以内,如超过时乘以1.18系数。

六、未尽事宜说详见第一册“通用项目

第二章 道路工程 说 明

一、本章为《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二册“道路工程”的补充定额,共8节32个子目。

第三章 桥涵工程 说 明

一、为《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三册“桥涵工程”的补充定额,共4节8个子目。 二、设置道岔时,每处道岔工料增加:11KG/M和15KG/M的轨道增加16M,32KG/M的轨道

增加31M。

三、未尽事宜详见第三册“桥涵工程”。

第四章 给水工程 说 明

一、本章为《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第五册“给水工程”的补充定额,共3节30个子目。

二、璃钢管道安装适用于承插式胶圈接口,定额取定一个接口。 三、玻璃钢管件安装适用于承插式胶圈接口,定额取定二个接口

四、钢板卷管制作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的有关项目。 五、未尽事宜详见第五册“给水工程”。

第五章 排水工程 说 明

一、本章为《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第六册“排水工程”的补充定额,共3个子目。

二、未尽事宜详见第六册“排水工程”。

第六章 园林绿化工程 说 明

一、本章共2节269个子目。

二、栽植

1.基价中未包括苗木、花卉等植物材料价格和运输费用,各地市使用时应按当地材料价格和

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2.基价中包括种植前的准备,种植时的用工、用料和机械使用费,以及花坛栽植后10D以内

的养护工作。

3.定额中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建筑垃圾和其他障碍物以及推土整地等土方工程。 4.整理绿地是按人工整地编制的,包括整地范围内±30CM的人工平整,超过 ±30CM或需要

采用机械挖填土方时,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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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起挖栽植树木均以一、二类土为计算标准,如为三类土,人工乘以1。34系数,如为三类

土,人工乘以系数,如为四类土,人工乘以1。76系数。

6.本章定额项目以原土回填为准,如需换土,按换土定额计算(换土量按附表计算)。

7.定额项目中已包括施工地点150M范围内的材料搬运,超运距时,另行计算超运距费用。 8.苗木费用、起挖费计算时可按实际栽植株数计算。 9.如起挖或栽植特大或名贵树木时,另行计算。 10. 胸径是指离地1.2M处的树干直径。

11. 栽植绿篱高度指剪后高度。纹样篱栽植时,人工乘以系数1.1。 12. 露地花卉栽植未含五色草立体花坛抹泥造型,发生时另行计算。

三、抚育

1. 施工距离在分项工作内容规定以外时,超运距另行计算。

2. 树木修剪、松土除草项目中所列机构费如未发生,可从基价中扣除。

3.树木伐除、草坪花坛除杂草修剪、绿篱修剪、树木修剪等项目中未列机械费,如发生时,

可另行计算。

4. 抚育的工程量按实际栽植数量乘以需要抚育的次数进行计算。 5. 行道树浇水按绿篱浇水。补植浇水人工工日增加30%。

6. 绿地、小区庭院水车浇水按行道树浇水项目乘以系数0.8计算。

7. 街道绿篱浇水按绿篱浇水相应定额项目乘以1.2系数计算。榆篱两排折合一排灌木。 8.纹样篱修剪,修剪榆树绿篱和针叶绿篱时,按相应绿篱修剪项目乘以1.43系数;修剪单排

灌木绿篱时,按相应绿篱修剪项目乘以1.2系数。

9.带剌灌木疏枝修剪套相应灌木疏枝修剪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43系数。

10.枯死树伐除项目,如树冠幅内外有障碍物(如电杆及电线2~4根),人工其价乘以系数

1.67;如地面有障碍物(房屋等),人工基价乘以系数2;如树冠幅内及地面均有障碍物时,人工基价增加2.5倍。机械按实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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