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实习学生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教育部“顶岗实习、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职业学校办学方向,中职学生在校就读期间必须到企事业等用人单位的生产服务一线参加顶岗实习。我校在充分考虑学生理论学习及技能培训的基础上,将学生顶岗实习时间安排在高三年级。届时,学生将深入企事业单位参与实习并接受考评。实习结束后,考评不合格者不予毕业。
请您支持我校的实践教学工作,并嘱咐自己的孩子注意顶岗实习期间的各项安全、严格遵守实习生管理制度,与孩子经常保持联系,必要时与我校及时联系。我校也会积极进行各类安全教育并统一安排实习指导教师进行指导。
此致
敬礼
青田县船寮高级中学
2017年5 月18日
——————————沿线撕下,统一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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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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