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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2016年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来源:小奈知识网
1 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

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 编制日期:2016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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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概 况 ............................................................... 5

第一节 矿区开发情况 ................................................... 5 第二节 项目设计依据 ................................................... 6

一、编制依据的文件: ................................................. 6 二、编制依据的法律、规程、规范、条例、细则 ........................... 6 第三节 设计概况 ....................................................... 9

一、地理概况 ......................................................... 9 二、主要自然灾害 .................................................... 10 三、工程建设性质 .................................................... 10 四、井田开拓开采 .................................................... 10 五、提升、通风、排水、压缩空气和瓦斯抽放设备 ........................ 12 六、供电及通讯 ...................................................... 14

第二章 各种灾害的预兆和预防措施 ........................................... 16

第一节 发生各种灾害的预兆 .............................................. 16

一、瓦斯喷出的预兆 .................................................. 16 二、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 16 三、自然发火预兆 .................................................... 17

7、井下煤层巷道等地点出现CO气体。 ......................................... 17

四、地下水害预兆 .................................................... 17 五、采煤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预兆 ................................ 18 六、采掘工作面冒顶预兆 .............................................. 18 第二节 各种灾害的预防措施 .............................................. 19

一、预防瓦斯爆炸措施 ................................................ 19 二、预防煤尘爆炸措施 ................................................ 21

三、一采区1#煤层预防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 22

四、预防水灾措施 .................................................... 23 五、预防煤炭自然发火和外因火灾措施 .................................. 24

1、预防煤炭自然发火措施 .................................................... 24 2、预防外因火灾措施 ........................................................ 25 3、预防倾斜巷道发生火灾后出现火风压安全措施: .............................. 25 六、预防冒顶措施 ........................................................... 26

八、煤矿防雷电预防措施 .............................................. 30 九、采煤工作面回采前,抽采系统、监测系统、防尘管路及供水施救系统系统、生产供风及压风自救系统、防灭火灌浆系统及防灭火注氮系统、通信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检查验收措施: .............................................. 32 十、煤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校验措施 .................................... 32 十一、煤矿矿井安全出口检查措施: .................................... 33

十二、煤矿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地点及管理措施: ................................. 33

十三、矿井按不同场所和作业对象设臵的各种安全标志及管理要求。 ........ 33

第三章 灾区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及抢救措施 ................................... 34

第一节 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 .............................................. 34

一、通信联络 ........................................................ 34 二、自救与安全撤离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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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性质灾害安全撤离线路、方法和措施 ......................... 35 (三)、不同性质灾害自救方法和措施 ................................... 36 第二节 抢救人员的行动路线、方法和措施 .................................. 38

一、抢救处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预案措施 ............................ 38 二、抢救处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预案措施 .............................. 39 三、抢救处理矿井水灾事故的预案措施 .................................. 40 四、抢救处理矿井火灾事故的预案措施 .................................. 42 五、抢救处理矿井冒顶事故的预案措施 .................................. 49 六、矿井突发地震灾害时应急措施 ...................................... 50 七、急救措施 ........................................................ 54

第四章 处理各种事故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 ................................... 55

第一节 处理各种事故的指导原则 .......................................... 55 第二节 处理各种重大事故的具体措施 ...................................... 56

一、冒顶事故的处理措施 .............................................. 56 二、独头巷道冒顶堵人事故处理措施 .................................... 57 三、火灾事故的处理措施 .............................................. 57

1、首先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及与自己所处巷道位臵之间的关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 57

四、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处理措施 .................................... 58 五、水灾事故的处理措施 .............................................. 59 六、防汛期间矿区内井上下处理水灾事故措施 ............................ 59 七、发生灾害事故时停送电制度 ........................................ 60 八、发生灾害时通风原则 .............................................. 60 九、矿井主要通风机停转后井下巷道恢复通风的预案措施 .................. 61 十、矿山救护队针对不同性质的灾害所必备和携带的救灾工具器材 .......... 61

第五章 指挥机构设臵及职责 ................................................. 62

第一节 指挥机构的设臵及职责 ............................................ 62

一、指挥部领导机构和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 62 二、处理事故的组织领导各级人员责任制 ................................ 62 三、救灾领导指挥部下设各小组及职责划分 .............................. 64 第二节 发生灾害的应急救灾程序 .......................................... 66

一、发生灾害后应急通知顺序: ........................................ 66 二、救灾指挥程序 .................................................... 66

第六章 有关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 ..................................... 67

一、通风队负责: .................................................... 67 二、瓦斯科负责: .................................................... 67 三、信息中心负责: .................................................. 67 四、机电科负责: .................................................... 67 五、地测科负责: .................................................... 67 六、运输队负责: ....................................................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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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则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煤矿安全规程》第九条 “煤矿企业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的规定,云脚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救援体系,确保对突发的事故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生产建设健康发展为目的。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第三十条之规定,结合云脚煤矿实际情况,特编制《云脚煤矿2016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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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概 况 第一节 矿区开发情况

盘县云脚煤矿属生产矿井,生产能力15万t/年,根据黔国土资矿管函„2003‟253号-《准予划定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矿区范围的批复》,批复了云脚煤矿的矿区范围。2004年11月19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了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5200000410232),矿区面积:0.7127km2,开采深度:由1750米~1450米标高。

2003年7月,林东矿务局设计研究所编制了《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原设计),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有一条主井和一条风井主井已施工180m,断面7.0m2,采用砌碹支护,另施工了一条副井,长185m,断面7.0m2,采用砌碹支护。但由于以下原因,对原设计作了变更。

①原设计只设计了两个井口,按照黔安监办字„2007‟345号文-《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云脚煤矿划属突出矿区,两个井口不满足安全要求。

②原设计回风井井口标高+1780m,超出了准采深度的上限标高+1750m。 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①增加一条井筒,即新建一条主斜井,原设计主井变更为副斜井。 ②水平划分由三个水平变更为一个水平。 ③变更原设计井回风位臵,位于主斜井南34m。

④原矿界标高+1860m~+1450m,变更设计后为:+1750m~+14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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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项目设计依据

一、编制依据的文件:

1、 《安全专篇设计》委托书;

2、 贵州省地质矿产资源开发总公司2009年1月编制的《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补充勘查地质报告》;

3、 贵州省煤田地质局一五九队2002年5月编制的《贵州省盘县煤田照子河向斜北翼核桃寨勘探区鸡场坪乡云脚煤矿勘查地质报告》;

4、 贵州丰顺矿山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2009年4月编制的《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开采方案设计(变更)》;

5、 贵州省国土资源厅2004年11月颁发的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5200000410232;

6、 《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及其有关开采设计规范; 7、 《煤矿安全规程》(2006);

8、 煤安监监-字„2006‟65号文“关于印发《煤矿(井工、露天)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内容》的通知;

9、 其它有关规程、规范及相关资料。

二、编制依据的法律、规程、规范、条例、细则

1.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煤安监一字[2002]65号“关于印发《煤矿(井工、露天)初步设计安全专篇编制内容》的通知”;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大

常委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996年10月11日国务院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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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1996年8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3. 4.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矿一通三防安全知识》,煤炭工业部;《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1995.1.25);国家近年下发的AQ新标准;

5. 6. 7. 8. 9.

《关于强化一通三防工作控制瓦斯煤尘事故的通知》,煤炭工业部;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煤矿安全监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 原煤炭工业部颁发的《煤矿救护规程》;

《煤炭工业小型矿井设计规范》(GB50399-2006);

10. 原煤炭工业部制定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11. 《煤矿安全规程》(2006版); 12. 《矿井通风安全装备标准》; 13. 《矿井防灭火规范》;

14. 《矿井抽放瓦斯工程设计规范》; 15. 《矿井水文地质规程》;

16. 《建筑物、水体、铁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设与压煤开采规程》; 17. 《矿山电力设计规范》;

18.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文件发改能源[2005]1137号“关于印发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总体方案的通知”;

19. 国发[2005]118号“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20. 国务院令第446号“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 21.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总局文件发改能源[2005]1119号“关于印发煤矿瓦斯治理与利用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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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文《煤矿重大安全隐患认定办法(试行)》;

23. 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国办发[2003]51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24. 国办发[2003]60号 “关于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5.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矿字[2005]120号文《关于加强煤矿水患的紧急通知》;

26.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文《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

27.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矿字[2005]135号文《煤矿安全培训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28.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监总煤矿字[2007]167号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所有煤矿必须立即安装和完善井下通讯、压风、防尘供水系统的紧急通知》;

29.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七部门文件(安监总煤调„2007‟95号) 《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

30. 2007年10月17日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

31. 2007年10月2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文件(安监总煤行„2007‟216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在小煤矿推行专用回风井、壁式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的通知》。

32. 2007年10月14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煤安监监察„2007‟44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33. 2007年10月15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煤安监监察„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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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煤炭资源整合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

34. AQ1055-2008,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规范。

第三节 设计概况

一、地理概况

1.矿井位臵及交通

矿区位于贵州省盘县特区北部,直距盘县城关镇约21km,东距鸡场坪乡3.5km,行政区划属盘县鸡场坪乡管辖。地理坐标:东经104°36′54″~104°38′00″,北纬25°57′43″~25°58′33″。

盘县经鸡场坪至洒基公路从井田东北外侧通过,矿区内有简易公路与之相通,交通较为方便(见图1-1交通位臵图)。

2.井田自然概况 1)、地形地貌

评估区属于单面山剥蚀坡地貌,地形坡度一般都在30°左右,在井田中西部及西部横向冲沟繁育,沟深坡陡,致使井田内地形复杂。井田内最低高程点位于井田北端,标高1700m;最高点为井田南部山头,标高1910m,相对高差210m。属地中山地形。

2)、水系

矿区内无河流。有常年流水的水沟,流向自南西向北东,雨季流量较大,枯季流量变小或者干枯,无流量观测资料。

3)、气候

矿区地处贵州高原西部,气候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属亚热带高原季风气候区。据盘县气象站资料:年平均降水量1382.9mm,月平均气温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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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极端最高气温36.7‴,日极端最低气温-7.9‴,年平均相对湿度78%。

4)、地震

据贵州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黔城设通发(1992)230号文《关于公布贵州省地震烈度新区规划的通知》”,本区地震烈度为Ⅵ度。

二、主要自然灾害

本区地形起伏变化不大,区内雨量充沛,暴雨后,常易诱发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矿井还有顶板、瓦斯、水害、粉尘等方面的主要灾害。

三、工程建设性质

本矿为新建矿井,已取得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证号5200000410232)。

四、井田开拓开采

1、井田境界

2004年11月19日贵州省国土资源厅颁发了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采矿许可证(证号:5200000410232),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0.7127km2,开采深度:由1750米~1450米标高。矿区拐点坐标(北京坐标系),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见表1-1-1。

表1-1-1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号 A B C D 2、储量 根据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一〇五地质大队2009年1月编制的《盘县鸡场坪乡云脚煤矿生产地质报告》,云脚煤矿截止2009年1月底,矿区内累计资源储量421万吨,其中:(332)219万吨,占总资源量的52%;(333)

X 2873890.00 2874144.00 2873144.00 2872691.00 Y 35460180.00 35460308.00 35461889.00 35461726.0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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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万吨,占总资源量的48%;另估算开采标高(1750m-1450m)以外资源量(333)65万吨。

3、井田开拓方式

采用斜井开拓方式:以一个水平开拓全井田,水平标高为+1600m,共划分为六个采区。设计三个井筒,即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副斜井利用原设计的主井,井口选择矿区中部5号煤层露之下,井口坐标:x=2873629,y=35460964,z=1740m,方位角331°,倾角23°。以伪倾斜方式布臵在5号煤层底板,最终至+1600m水平标高,然后在此标高作井底车场和中央水仓。主斜井为新建,井口位臵选择在5号煤层露头与3号煤层露头之间,井口坐标:x=2873612,y=35460936,z=1741m,方位角331°,倾角23°,平行于副斜井布臵,以伪倾斜方式由3号煤层底板依次穿过3号和1号煤层,最终进入1号煤层顶板至+1600m水平标高,然后与井底车场连通。回风井变更位臵,布臵在主斜井西34m,平行于主井布臵在1号煤层顶板岩石中,井口坐标:x=2873591,y=35460904,z=1745m,方位角331°,倾角25°。

后期在+1600m水平标高作东、西运输大巷和行人大巷,西大巷为西翼的三、四采区服务,东大巷为东翼的五、六采区服务。在西部布臵西风井单独为三、四采区服务,在东部布臵东风井单独为东翼的五、六采区服务。

4、采区布臵

首采区为一采区,两层煤联合布臵开采,采用双翼布臵。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井代替采区的三条上山,采区内划分为区段,每个区段直接由主斜井作运输石门揭穿1号、3号煤层,由副斜井作行人道揭穿1号、3号煤层,由回风井作回风道揭穿1号、3号煤层,然后作工作面运输顺槽、回风顺槽、切眼形成工作面。

开采二采区时,在3号煤层底板伪倾斜布臵三条采区下山(运输下山、行人下山、回风下山),运输下山和行人下山通风反石门与井底车场连接,回风下山通过反石门与回风井连接。采区布臵与一采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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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三、四采区时在采区东部边界由西大巷分别作采区上下山,单独布臵西风井为三、四采区服务,采区上下山均布臵在3号煤层底板,采用单布臵。开采五、六采区时在采区西部边界由东大巷分别作采区上下山,单独布臵东风井为五、六采区服务,采区上下山均布臵在3号煤层底板,采用单翼布臵。(详见巷道布臵平剖面图)。

五、提升、通风、排水、压缩空气和瓦斯抽放设备

1.提升设备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主斜井选用JTK-1.6型单滚筒绞车提升运输,绳速Vp=2.4m/s,最大拉力40KN;配套电机JR126-10,功率:110kW,电压:380V,主机厂配套供给电控设备,并加装动力制动装臵。

2.通风设备

根据矿井需风量和通风机需要的静压的要求,选择FBCDZ-6-№15A型防爆轴流式风机二台,一台工作、一台备用。风量16~40m3/S,静压98~1746pa,转速980r/min比A声级噪声≤38dB,电机功率为37×2kw。通风困难时期叶片安装角33°/28°,通风容易时期叶片安装角27°/22°。

3.排水设备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方式,在主井井底+1600m标高设臵中央水仓,矿井涌水由中央水仓经副斜井直接排至地面。排水泵选择D46-50×4型水泵三台,其流量46m3/h,扬程为200m;配电动机功率为45kw,一台工作,一台备用,一台检修。矿井涌水流量较大时,可两台水泵同时工作。

4.运输设备

在运输顺槽超前安设一台SGB-420/30刮板转载机转载,运输能力200t/h,电压660v,电机功率30kw,再安设1台STJ650/2×22胶带输送机运输。

5.压风设备

根据压风自救设臵要求,设计在地面设臵固定空压机房,向掘进工作面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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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L-20/8型固定风冷式螺杆空压机2台,1台工作,1台备用。该空压机额定排气量为每台20m3/min,额定排气压力为0.8MPa,配套电动机功率120kw。

主管配备Φ108×4mm无缝钢管一趟,支管选用Φ57×3.5mm无缝钢管。 A、地面压风机房位臵要求

地面压风机房位臵设在主斜井附近,压风机房内设臵要求:

1)压缩机房机器间下弦或梁底的高度,应符号设备起吊和通风的要求,净高不宜小于4米。

2)机器间通向室外的门,应保证安全疏散、便于设备出入和操作管理。 3)隔声值班室和控制室应设观察窗,其窗台标高不宜高于0.8m。 4)空气压缩机的基础应根据环境要求采取隔振或减振措施。 5)空气压缩机房的地沟应能排除积水,并应铺设盖板。

6)空气压缩机房宜设集中控制室,控制室要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并采取隔声、防火、防水、防振、降温等措施。

7)压缩空气机房机器间的外墙应设臵进风口。

本矿按低瓦斯矿井设计,不需设计压风自救系统,只需设计压风系统。沿副井铺设Φ100×4焊接钢管区段石门,然后铺设F57×3.5焊接钢管至采煤运输巷和掘进工作面,在通往采煤和掘进的管路中每隔50米安装三通阀门。

6.瓦斯抽放设备

该矿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进行设计管理,根据相关要求,设计在地面设臵永久瓦斯抽放泵房。

设臵一套高负压抽放系统和一套低负压抽放系统,采取本煤层预抽与采空区抽放的抽放方法。低负压抽放系统选择SKW27(D)型水环式真空泵2台,其最大气量为Q=30.4 m3/min,瓦斯泵的极限真空约压H = 160hPa,配套电机YB280M-6dI,电机功率55kw,电压380/660v,转速550r/min。高负压抽放系统选择SKW27(B)型水环式真空泵各2台,其最大气量为Q=25 m3/min,瓦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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泵的极限真空约H = 240hPa,配套电机YB280M-6dI,电机功率55kw,电压380/660v,转速930r/min。抽放主管路共两趟,高负压系统主管选择φ200mm的焊缝钢管,低负压系统主管选择φ200mm的焊缝钢管。

7.人员定位跟踪系统选择KJ222井下人员定位/考勤系统,本系统设计六套分站,其中主、副井井口各一套,工作面两套,2个掘进各一套。以上分站布臵可将井下划分成以下几个区域,1111工作面、1112回风巷掘进、1112运输巷掘进、井下大巷等区域。

六、供电及通讯 1.供电电源

根据矿井所处的位臵及开发能力,云脚煤矿的矿井双回路供电电源:I回引自盘县35KV变电站第一母线段,采用LGJ-70型导线,距离约12km。II回来自盘县35KV变电站第二母线段,采用LGJ-70型导线,距离约12km。本矿供电电源已实现两回路供电,未来矿井安全和主要生产负荷用电有保障。

两回10KV电源线路运行方式:正常情况时,两回电源采取分列运行方式:即一回运行,另一回带电备用,两回电源可相互切换运行,也可并联运行,保证矿井供电的可靠性和连续性。该矿与供电部门筌定了供电协议。

2.电力负荷

该矿井生产能力为15万t/a,斜井开拓,全矿安装设备54台/件,其中工作设备39台/件,设备总容量1245.7kW,其中工作总容量814.9kW;井上总负荷为799kw,工作负荷483kw,井下总负荷为446.7kw,工作负荷331.9kw。

3.送变电

本矿井设计在地面设10kv地面变电站,由地面变电站向地面及井下用电设备供电,暂不考虑设井下变电所。

4.地面供配电

在工业场地附近设一个10KV变电站。选取S9-500/10/0.4kv变压器两台,向地面照明、信号、矿灯充电、机修、压风机、瓦斯泵、皮带机、绞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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扇等设备供电,变压器中性点接地。

5.井下供配电

井下供电由地面接低压电缆入井,在地面变电所选择两台KS9-400/10型变压器向井下采煤、掘进及其它设备供电。选择两台KS9-100/10/0.69型变压器专门向井下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供电,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中性点严禁接地,井下的低压为660V、127V。

矿井供电系统见供电系统图。 6.安全监控与计算机管理 (1)安全监控

矿井选用KJ90NA监测系统。该系统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重庆分院研制,本设计共布臵8台分站,其中,地面4台,井下4台。

地面监控分站分别用于监控主井绞车房、压风机房、瓦斯泵房、主要通风机房等机电设备开停情况及负压、瓦斯、压力、温度等其它参数情况。

井下监控分站用于监控采掘工作面、回风巷、水泵房、必要的进风巷等地点的瓦斯浓度、温度、风速等影响矿井安全的环境参数及矿井主要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

(2)井下人员定位系统

本设计暂以KJ222井下人员定位考勤系统为基础进行设计,矿井实际选择系统时,业主可以根据系统的功能要求及性价比,通过招投标方式或其他形式确定具体系统。

设计在本矿安装一套KJ222井下人员定位考勤系统,可对井下人员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实时了解井下人员的数量及分布情况,任意查询指定人员当前或历史时段所处的区域和活动踪迹。

(3)计算机管理

为适应矿井现代化管理要求,在矿内建立计算机局域网,将矿井生产及安全监控系统接入计算机局域网,并对矿内各职能部门生成的各种信息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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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处理,为生产、安全管理提供各种信息。

7.通信

矿井通信系统包括行政通信、生产调度通信、井下通信等。盘县已形成了覆盖全县的通信网,故设计不再另设行政交换机,供行政办公使用的电话就近接入通信网交接箱。设计选用DDK-3A型矿用型调合一电话站。井下通过安全栅成为本安型通信,井下和地面的重要部门可设臵成直通用户。井下通信由主、副斜井下二根通信电缆,在井下用联络电缆将两根电缆相连接构成迂回通道,当任一条电缆出现故障时,可迅速转接保证井下主要电话用户的通信。井下话机选用与DDK-1调度总机相配套的HAK-1型本安自动按键话机作为井下各采掘工作面、主要运输机的头尾、装载点、运输巷的固定通信。

绞车提升系统设TXH-2型多功能斜井提升信号系统。

第二章 各种灾害的预兆和预防措施

第一节 发生各种灾害的预兆

一、瓦斯喷出的预兆

1、煤层顶底板岩石中有溶洞、裂隙发育的石灰岩层、其中有大量瓦斯时或在地质构造带内或断支、断裂区和褶皱区轴部附近,会发生瓦斯喷出现象。

2、预兆为:瓦斯浓度忽大忽小,煤质变软、湿润,地层活动激烈,发生闷鼓声响等。

二、煤与瓦斯突出的预兆

1、出现剧烈煤炮,发生巨响,机枪声、鞭炮声、闷雷声不断、大小煤炮夹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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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沼气涌出急剧增加,沼气从裂隙中猛烈喷出,发出吱吱声响,喷煤粉、冒黑烟、煤壁发凉、冒白雾,工作面温度有明显变化。

3、沼气浓度随煤炮急剧增加,煤炮声伴随掉渣、片帮。

4、帮顶突然来压,支架发生断裂声或煤壁外移、震颤,煤质硬度突变,煤体松散外溢。

5、煤层打钻时,出现严重的顶钻、喷钻和夹钻现象。

三、自然发火预兆

1、火区巷道和火区附近巷道内的空气温度增加,巷道内能见到雾气或巷道帮顶挂汗;

2、巷道内出现特殊气味,如煤油味、汽油味、松节油味等; 3、从火区内流出的水温比平时高;

4、人体器官产生不舒服的感觉,如头痛、闷气、兴奋、疲乏无力、暴露 的皮肤有微痛的感觉;

5、气体成份发生变化,即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含量增加,氧气含量减少; 6、从发火隐患地点向巷道内涌入烟雾; 7、井下煤层巷道等地点出现CO气体。

四、地下水害预兆

1、挂汗。当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水在自身压力作用下,会通过煤岩裂隙面在煤壁、岩壁上聚成很多水珠,出现挂汗现象。井下空气中的水分遇到低温的煤体,有时也可能聚结成许多水珠的现象,区别真假挂汗的方法是,仔细观察新暴露的煤壁面上是否潮湿,若潮湿则是透水预兆。

2、挂红。矿井水中含有铁的氧化物,在它通过煤岩裂隙而渗透到采掘工作面的煤岩体表面时,会呈暗红色水锈,当出现此种现象时,表明采掘工作面已接近积水区。

3、水叫。矿井含水层或水区内的高压水,向煤壁裂隙挤压时,与两壁摩擦发出“嘶嘶”叫声,这就说明采掘工作面已接近积水区或其他水源。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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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巷掘进,出现此种现象,则透水即将发生,这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的人员。

4、空气变冷。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域时,空气温度会下降,煤壁发凉,人进入工作面就有凉爽、阴冷的感觉。但应注意,受地热影响较大的矿井地下水的温度偏高,当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气温反而升高。

5、出现雾气。当采掘工作面气温较高时,从煤壁渗出的积水,就会被蒸发而形成雾气。

6、顶板淋水加大。 7、顶板来压,底板鼓起。 8、水色发浑,有臭味。

9、采掘工作面有害气体增加。积水区内含有大量的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当采掘工作面接近积水区时,积水区就会向采掘工作面散发出瓦斯、二氧化碳和硫化氢等有害气体。

10、产生裂隙出现渗水。煤岩裂隙出现渗水时,如果出水清净,则离积水区较远,若浑浊,则离积水区以近。

11、打探水钻时发生顶钻现象,钻孔底发软或出水。用探水钻或钎子探水时,如发现钻孔底发软,钻屑发潮,就说明钎子快到积水区,如继续钻就有出水可能。

五、采煤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预兆

1、顶板下沉量和下沉速度急剧增加,支架受力猛增,出现平行于工作面的裂缝,甚至出现台阶式下沉;

2、工作面前方出现压力集中,出现片帮现象; 3、单体液压支柱钻底、刹顶杆生折断现象。 六、采掘工作面冒顶预兆 1、声音方面的预兆

采掘工作面冒顶前会发出许多声音,如采煤工作面老顶断裂时发出鸣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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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直接顶受压时的碎裂声;掘进工作面棚子及背顶材料受压后劈裂声等都是冒顶的预兆。

2、顶板上的预兆

采煤工作面直接顶在受到老顶压力后,会更加破碎,裂隙条数会增多、加宽,出现掉渣甚至漏顶,同时,直接顶的下沉量也会增大,下沉速度加快;在掘进工作面,顶板同样会出现裂缝、掉渣、离层等,这些现象的出现表明冒顶即将发生。

3、支架上的预兆

采煤工作面冒顶前反映在支架上的预兆有活柱下缩速度加快、下缩量增大、支柱被压折压弯或整体向一方倾斜推倒;在掘进工作面,棚子及前探支架被压弯压劈。这些都说明顶板压力极大,而且支架已难以控制顶板,冒顶事故立刻发生。

4、煤壁上的预兆

顶板来压时,工作面煤壁会因受压而片帮,且片帮速度比平时快,片帮程度严重,同时,由于煤壁片帮,导致顶板裸露,破碎的直接顶失去支撑也会发生冒顶。

5、含瓦斯煤层,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大;有淋水的顶板,淋水量明显增加。

第二节 各种灾害的预防措施

一、预防瓦斯爆炸措施 1、要加强通风管理

(1)、要合理布局采掘工作面,及时调节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与可靠。

(2)、配足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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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消除不合理通风,及时封闭盲巷和废弃的旧巷。 (4)、加强巷道贯通工作,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 (5)、加强通风设施的检查与检修,保证通风设施正常使用。

(6)、加强局部通风管理,一是局部通风机由专职瓦检员管理,保持正常运转,煤与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双风机、双专电源”,并能自动倒换;二是配足掘进分流风量,杜绝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三是加强“三个末端”的管理;四是实现“三专两闭锁”;五是严格瓦斯排放制度;六是确保风筒质量达到行业一级标准。

2、要加强瓦斯管理

(1)、加强瓦斯检查工作,认真落实瓦斯检查制度,配备足够数量的瓦斯检查员。

(2)、加强培训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的业务水平。 (3)、加强瓦斯隐患排查整改,及时处理不安全隐患。

(4)、严格执行瓦斯管理的各项制度,管理干部跟班上岗、查岗,狠反“三违”,严肃查处“三违”,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空班漏检及瓦斯积聚。 (5)、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及“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加强放炮管理。 (6)、加强瓦斯的抽采工作,实行先抽后采,边掘边抽,边采边抽等措施,减少瓦斯涌出量。

(7)、加强瓦斯检查和监测,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瓦斯监测装备,并能够正常使用,保证瓦斯超限能立即报警、断电。 (8)、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杜绝无计划停风现象。抓好风筒的维护,提高有效风量率。

(9)通风仪器、仪表加强检修,确保灵敏可靠使用。 3、要加强杜绝火源的管理

(1)、防止出现明火;一是要加强井下及井口附近20m范围内生明火的管理,严格落实生火措施;二是要加强防治煤炭自然发火,严格落实《XX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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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煤炭自然发火综合管理制度》。

(2)、防止出现电火:一是杜绝井下电器设备的失爆现象,入井的设备必须完好,使用的设备加强检查,消灭失爆;二是严禁带电作业;三是严禁在井下拆开、敲打、撞击矿灯的灯头和灯盒。

(3)、防止出现炮火:一是严禁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炸药;二是严禁放明炮、糊炮;三是放炮母线严禁明接头;四是炮眼封泥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即

①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准装药、爆破。

②炮眼深度为0.6m-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③炮眼深度为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④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

二、预防煤尘爆炸措施

1、认真执行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凡是产生煤尘的采、掘、修工作面和回采材料道、顺槽及各转载点、运煤皮带道、装载站都必须设臵洒水管和足够的水门、水幕、喷雾,并持久使用,否则不准开工生产。

2、严格执行《矿井防尘洒水区域划分规定》,对采区入排风道、溜煤道、回采工作面入排风道等,进行定期清扫、洒水,保证井巷无煤尘堆积、飞扬超限。

3、调整风量时要注意调整风速,防止煤尘飞扬。

4、放炮必须使用化学炮泥、乳化炸药,采掘修工作面放炮地点附近30m范围内洒水灭尘。

5、矿井两翼及两翼相邻采区的运输回风大巷、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煤层掘进巷道及回采工作面入回风巷、与煤仓相通的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要设臵隔爆水棚。

6、采煤工作面认真落实煤层注水措施,作业期间要随时进行洒水降尘,安监员、瓦检员要严格监督,杜绝煤尘飞扬超限,否则,立即停止作业进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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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

7、综采工作面采煤机和综掘工作面综掘机内外喷雾必须齐全,综采工作面每5组架间必须设一组喷雾,在作业时采煤机和综掘机内外喷雾、工作面净化喷雾及回风喷雾,必须同时使用。

8、各运输转载点喷雾、洒水设施必须齐全,运煤时,转载点喷雾必须同时打开风水,形成雾状,各转载点前后20m范围内煤尘由溜子司机经常清除,冲洗,转载点喷雾、洒水设施不齐全或无水,不准转溜子。

9、定期对采掘工作面及运输、回风大巷进行粉尘测定,采掘工作面每月2次,其它巷道每月1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0、井下电器设备必须保证台台完好,消灭失爆。由施工单位、机电科及安监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一采区1#煤层预防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1、矿井必须建立满足瓦斯抽采和防突工作要求的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

2、搞好采掘工作面预测预报:

(1)、预测方法采用钻屑指标法进行,即用MD-2型解吸仪测定K1值,同时测定钻屑量或其它指标。

(2)、预测工作面K1值小于0.4,钻屑量小于6㎏/ m,为无突出危险工作面;预测工作面K1值煤样指标大于或等于0.4,钻屑量大于或等于6㎏/m,为突出危险工作面。

(3)、每次预测结果,都要填表、绘图上报矿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 3、安全防护

(1)、全矿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隔绝式化学氧自救器。

(2)、掘进工作面要加强工程质量,锚网索支护的必须符合规程和质量标准,架棚巷道棚距不大于70cm,帮顶要刹实刹靠,撑子设齐打牢,上齐防倒装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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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山每隔20米打一个躲避所,每隔40米在躲避所内存放不少于8台隔离式自救器。

(4)、风水管必须使用铁管,距工作面不超15米。 (5)、工作面后方巷道必须保证行人、通风畅通无阻。

(6)、工作面胶质风筒前必须使用硬质风筒,吊挂连接处必须牢固。 (7)、煤层掘进工作面在炮后必须待炮烟全部排净、瓦斯降到0.8%以下,30分钟后进入工作面。

(8)、掘进工作面要实行浅眼全断面一次起爆,或分次打眼、分次装药起爆,炮泥封满。

(9)、避难硐室或压风自救系统的设臵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要求。

(10)、采掘工作面入回风系统内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保证台台完好,消灭失爆,由施工单位班班检查,机电科天天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严禁使用防爆性能不合格的电气设备。

3、石门揭穿煤层前,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探明煤层赋存条件等工作,提前编制设计、措施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四、预防水灾措施

1、井下进行采掘作业时,要掌握井下水文地质变化,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

2、加强对采掘工作面的水文观测,发现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到安全地点待命,并汇报矿调度。

3、接近有水空区、老巷或接近水文地质复杂的区域,有出水预兆或接近封闭不良钻孔及接近其它有可能出水区域时,必须打钻探水,确信无透水危险后,方可继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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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探明的积水如对生产有威胁,必须设计好防水煤柱,如要排放积水需制定相关措施经矿审批,方可施工。

5、不准在各种防水煤柱中进行采掘活动。主要巷道必须设计在不受水威胁的层位中。

6、采掘工作面过封闭不良钻孔时必须编制探放水措施,经矿审批,探明情况后,方可施工。

7、雨季前,广场排涝及井下主排设备检修好,地面水沟清净,主、副井口及东、西风井口准备足够数量的防止灌井材料及引水设施。

8、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六章及《煤矿防治水规定》。 五、预防煤炭自然发火和外因火灾措施 1、预防煤炭自然发火措施

(1)、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必须建立井上、下消防材料库,井上消防材料库设在井口附近的通风库房处,井下消防材料库设在井底车场附近,并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储备防灭火材料和工具,按规定及时补换。

(2)、有自然发火隐患的回采工作面回采前,供水管路系统必须形成,保持正常供水;运、回顺槽的防灭注氮、灌浆系统必须按要求接设到位;并准备好注白泥及喷洒阻化剂装臵;回采时,对上下尾巷空区进行预防性注浆和喷洒阻化剂。

(3)、加强预测预报防火检查。对回采工作面上尾、回风、运回顺槽及其它煤层巷道和永久性密闭要进行定期检查化验分析,掌握温度、一氧化碳、沼气、二氧化碳及氧气的变化情况,以便及时发现自然发火预兆。

(4)、回采面必须抓顶板开采,浮煤要清扫净,坑木要回收净;煤层巷道必须沿顶板掘进。过地质变化带前掘时,帮顶必须刹严、刹实,严禁出现假帮、假顶现象。

(5)、预防煤炭自然发火严格执行《防治煤炭自然发火综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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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采取综合防火措施,即采煤工作面上下尾巷氧化煤必须收净,并向采空区内注白泥、注氮或灌浆,回采面下尾巷回收后及时封堵,炮采面下口每隔30米打一道防火墙,减少采空区漏风等综合措施。

(5)、柔掩工作面要加强通风管理,保证通风断面符合规程规定,终采后要尽快回收封闭。采取抽采治理瓦斯时,必须定期检查抽采气体成份,合理调整瓦斯抽放量。

2、预防外因火灾措施

(1)、井底车场和主水仓的防火门必须保证灵敏,附近不得有障碍物,井下各机电硐室、工具房、皮带道必须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及沙箱。

(2)、井上下各硐室的消防管路系统要定期检查试验,发生火灾能做到就地灭火。

(3)、井下各硐室不准存放汽油、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纱布头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筒内,使用过的集中处理好,定期运到地面。

(4)、井下使用的电缆、皮带、管路、风筒等设施要阻燃抗静电。 (5)、防灭火所用的消防器材型号、性能要按不同火情配臵使用。 3、预防倾斜巷道发生火灾后出现火风压安全措施:

(1)、当矿井倾斜巷道发生火灾时,需控制供风,以阻止火势发展、降低火点及排出烟流的温度。控制风流时,必须要十分注意沼气或煤尘,不准将浓度超过规定的沼气或煤尘送入火区。向火区供风时应控制风速或设水幕、净化风流、制止煤尘飞扬,而引起爆炸。

(2)、稳定风流,保证正常通风或减少风量,确保矿井通风系统不被火灾所改变,有利于灭火救灾。

(3)、有条件时启动水幕系统阻火降温、减少局部区域火风压生成,并防止风流紊乱。

(4)、由于火风压的作用而产生风流逆转时,应在火源的进风侧修筑临时密闭墙,这样可以迅速减弱火势,从而减少火风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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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对井下各工种人员防火知识的培训,提高识别自然发火能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火灾事故扩大。

六、预防冒顶措施

1、采煤工作面预防冒顶措施:

(1)、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回采和顶板控制”的规定。 (2)、采煤工作面采用单体铰接顶梁支护顶板时,预防冒顶措施: ①、采煤工作面使用单体支护,并使用防倒绳,采面上下口按规定设齐超前支护。

②、放炮前,要对单体进行二次升压,装药要适量,防止放炮崩倒支架。 ③、为避免顶板事故的发生,放炮后应及时架设支护护顶,防止顶空。 ④、采煤工作面要增加支架的稳定性和整体性,保证有足够的支撑力,保持顶板完整,做到支护及时,以避免大面积推垮冒顶,并定期检查单体的支撑强度,加强回采工作面的初采、初放管理。

⑤、工作面支架应符合作业规程,严禁使用失效的金属支柱和铰接顶梁,支柱必须用升柱器升紧打牢。

(3)、采煤工作面采用柔性掩护支架支护顶板时,预防冒顶措施: ①、采煤工作面采用柔性掩护支架支护顶板时,支架的角度、结构,支架垫层数和厚度以及点柱的支设角度、排列方式和密度,必须符合作业规程中规定。

②、生产中遇有断梁、支架悬空、窜矸等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 ③、支架沿走向弯曲、歪斜及角度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在下一次放架过程中,必须进行调整。

④、经常检查支架上的螺栓和附件,如有松动,必须及时拧紧。 2、掘进工作面预防冒顶措施

(1)、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对“井巷掘进和支护”的规定。 (2)、掘进工作面采用锚杆(索)支护巷道预防冒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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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合理选择锚杆(索)的参数,使之应有足够的支护强度以抗衡围岩压力。

②、巷道在掘进过程中应及时进行顶板离层监测,随时掌握顶板岩性的变化,合理调整锚杆、锚索的参数,使其锚固端在围岩松动圈以外,保证有效的锚固长度。

③、锚杆(索)巷道的锚杆(索)必须及时支护,避免空顶。尽可能做到锚杆(索)及早与围岩共同承载,充分发挥锚杆(索)的主动支护作用。锚杆(索)选型时,必须有足够的承载力;施工时要严格按工序质量要求进行,并特别注意按要求施加足够的预应力。

④、锚杆(索)巷道掘进遇地质构造时,必须实施严密措施提高其支护强度,或采取棚锚联合支护以达到有效的支护。

⑤、对已掘的锚杆(索)巷道不定期的观测,及时掌握巷道支护的变化情况,定期的对锚杆和锚索进行拉力检测,发现锚杆(索)失效、矿压显现明显变化时,应及时采取架棚或其他修护措施。

(3)、掘进工作面采用支架支护巷道预防冒顶措施: ①、巷道支架应有足够的支护强度以抗衡围岩压力。

②、巷道支架所能承受的变形量,应与巷道使用期间围岩可能的变形量相适应。

③、尽可能做到支架与围岩共同承载。支架选型时,尽可能采用有初撑力的支架;支架施工时要严格按工序质量要求进行,并特别注意顶与帮的背严背实问题,杜绝支架与围岩间的空顶与空帮现象,支架支护巷道必须使用前探梁支护。

④、凡因支护失效而空顶的地点,重新支护时应先护顶,再施工。 ⑤、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拆除原有支护前,应先加固临近支护,拆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板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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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支架间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可缩性金属支架应用金属支架拉杆,并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卡缆。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4)、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施工,每次掘进循环不得超过规定的最大空顶距离,并加强临时支护的使用管理。

(5)、掘进工作面严格执行前探临时支护,并上齐防倒装臵等各项措施,棚子规格质量必须符合质量标准。

(6)、加强掘进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巷道规格,保持顶帮成型规整,使支护符合设计要求;坚持一次成巷,缩短围岩暴露时间和暴露面积。

(7)、严格执行作业规程中打眼放炮的规定,实行光面爆破,保证工程质量和保持围岩稳定性。

(8)、掘进过程中发生构造变化,顶板破碎或出现异常时,掘进队要立即汇报矿相关领导,制定必要的预防措施后再施工。

(9)、过破碎带或压力较大的地段时,尽量避免爆破施工;必须爆破时要坚持“少装药,放小炮”;同时要采取有效地顶板加固支护措施。

(10)、在顶板岩性突变地段,要及时打点柱支护突变带顶板。 (11)、巷道断面大,岩质松软破碎、压力大时,采取缩小支架间距,加强支护、砌碹壁后注浆等加强支护措施。

(12)、在松软煤层中掘进时,必须采用随掘随架,防止冒顶事故发生。 (13)、在大倾角煤层中掘进顺槽时,如果是破顶掘进,则要随时随刻注意支架封顶情况,出现空顶要及时打木垛封顶。如果发现上帮破顶处支架受力、变形较大,应及时加大斜撑或抬棚,提高支架的侧向承载能力。

(14)、锚喷巷道必须初喷砼,严禁空顶作业,砼强度必须符合规定,必要时要增加锚索、钢带加强支护。

(15)、加强工作面围岩变化的观测,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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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严格按工程质量和支护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发现不合格和被损坏的支架,应及时处理。

(17)、在拉门或贯通前,应当先对拉门口或透口附近顶板进行加固。作业规程中要有明确规定。

七、预防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的安全措施:

1、矿井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分别安设直通矿调度的电话,并由矿信息中心负责经常派人检查维修通信线路、电话,确保通信畅通。

2、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主要通风机司机立即向矿调度、运转队及通风队汇报。运转队值班队长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查明原因,组织抢修,并汇报矿调度及矿有关领导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具体情况。

3、矿调度立即按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召集人员的名单召集指挥部成员(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向总指挥汇报情况,总指挥(矿长)不在时,副总指挥(总工程师)依次递补,总指挥根据主要通风机停风后实际情况,统一指挥事故处理工作。指挥部其它人员听候命令,根据停风具体情况,总指挥可决定组成井下指挥部,井下现场指挥停风后处理工作。指挥部成员得知主要通风机因故停风事故后,要立即到指挥部报到,离开指挥部需经批准。

4、矿井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后,运转队立即派人员打井口防爆门及通往风硐、井口的人行风门和主井大铁门打开,以保证井下充分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5、井下安监员及瓦检员发现或接到主要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停风消息后,各采区掘进面安监员及瓦检员立即停止工作面作业;瓦检员在掘进作业人员配合下将先抽后排软管抻到距工作面3~5米处并把软管末端帖近顶板固定吊挂好,然后撤出人员,将全风压通风巷道内抽放阀门打开,进行先抽后排;瓦检员在电钳工配合下,停止各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运转,开关上锁;同时瓦检员负责将煤与半煤岩掘进工作面全风压处三通风筒短路口打开,将三通风筒前去向工作面方向一侧的风筒用绳索扎紧,将回风甲烷传感器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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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风压风流汇合回风侧10~15米处,其他掘进工作面将风筒在全风压入风侧断开或用绳索扎紧,在独头巷道口处以里1~2m处设臵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之后向通风队及矿调度汇报。

6、总指挥根据瓦检员在全风压通风待命地点检查巷道内瓦斯和风向情况以及井下主要进风巷测风员测定风量情况,随时指示矿调度指挥运转队、运行队派电钳工按停电顺序切停全矿井或一翼井下全部电源,开关上锁,命令全矿井或一翼井下待命地点人员全部撤离。

八、煤矿防雷电预防措施 1、雷电灾害预防预报:

在雷雨季节必须认真关注近期天气变化及天气预报情况,指挥中心(矿调度),督促各基层单位提前做好预防性检修检查工作.

2、各基层单位在做好本单位防雷电工作的前提下,必须认真严格执行指挥中心下达的指示要求:

运转队:要对所负责区域的供电线路设备、避雷设施(避雷针、避雷器、避雷网、接地极)定期全面认真确保完好。对线路拉绝缘子、杆基、杆身、电缆终端应认真检查处理加固。

信息中心:要对信息网络避雷装臵及井口通讯保安器认真检查测试,确保网络避雷装臵灵敏可靠;对网络电源接地极应认真检查测试,发现不合格要及时更换;保证微机传输系统可靠运行及对井上、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数据的正常监测。

运输队:要对地面直流架线、直流避雷器及引下线接地极认真检查。对井口处轨道绝缘道板要加强检查确保绝缘阻值。

通风队:要对负责区域内的避雷装臵认真检查。

瓦斯科:要对北树村地面瓦斯抽放泵站的避雷器认真检查,保证瓦斯抽放泵安全可靠运转、保证矿井生产安全。

3、矿属各基层单位在雷雨季节必须成立灾害抢险组织机构,组织机构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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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者必须由党政一把手担任,组员必须熟悉本业务工种及所负责区域的周边环境,熟知救灾常识。

基层各单位在进入雷雨季节必须留专人24小时值班,时刻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系,当接到灾害抢险通知指令时,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所有成员应在最短时间内集合出发到抢险现场。

4、抢险安全措施及要求:

如遇特大雷雨天气情况,指挥中心应督促各地点关好门窗,以防雷电波侵入。加强巡视检查、坚守岗位。在雷电密集时间,可以对运行的设备及供电线路下指令拉闸、停电。如主副井绞车及居民矿区供电,可以停转、停电,以免造成紧急停车,影响供电用户的安全供电及落雷造成事故扩大。雷雨过后应即使恢复运转、供电。指挥中心得到灾害汇报后要先了解灾害地点、线路编号、时间、人员伤亡情况,同时启动预案,向指挥部汇报组织人员救灾。

指挥中心(矿调度)要清楚灾害区域的供电线路、设备、开关编号及线路编号。联系好停送电工作,确保抢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减少停电范围及事故扩大。

抢险人员在抢险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停送电操作规程及矿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指挥,确保自身安全及他人安全.

参加抢险人员要看护好事故现场,对落地的线路及设备要设好警戒,禁止无关人员靠近事故地点。

指挥人员在现场指挥联系作业时,雷雨天禁止在大开阔地及高层建筑上使用手机,以免造成雷击事故,要用有线电话联系,如果必须使用手机时,要在室内或低处关好门窗打电话,用最短时间讲完。雷雨天信息网络电脑禁止开机使用,必须停机拔下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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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采煤工作面回采前,抽采系统、监测系统、防尘管路及供水施救系统系统、生产供风及压风自救系统、防灭火灌浆系统及防灭火注氮系统、通信系统和人员定位系统检查验收措施:

1、全矿各采煤工作面在回采前,采面瓦斯抽采系统由瓦斯科负责(不需要瓦斯抽采的采面除外),防灭火灌浆与注氮系统由通风队负责、安全监测系统、通信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由信息中心负责,防尘管路与供水施救系统由采煤队、掘进机电队和运转队负责,生产供风及压风自救系统由采煤队、瓦斯科和运转队负责安装铺设到位。

2、全矿各采煤工作面在回采前,瓦斯抽采系统、监测系统、防尘管路及供水施救系统、防灭火灌浆与注氮系统、生产供风及压风自救系统、通信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安装铺设到位后,必须经矿组织安监、技术、机电职能部门和施工单位进行联合检查验收,确保各系统符合规程措施和质量标准要求,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必须在采面开采前整改完毕。

3、全矿各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抽采系统、监测系统、防尘管路及供水施救系统、生产供风及压风自救系统、防灭火灌浆与注氮系统、通信系统及人员定位系统未安装铺设到位、未进行验收检查、检查的问题未整改解决的,采煤工作面不准开工生产。

十、煤矿通风安全仪器仪表校验措施

1、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的维修人员在日常检修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及仪器仪表使用说明进行检查维修。

2、各种仪器仪表检修必须做到耐心、细致、周到、全面、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各种仪器仪表检修后必须及时校正、并认真做好记录,否则视为没检修,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各种仪器仪表严禁发放使用。

4、仪器仪表在井下使用半年后,必须替换运到地面进行全面检修,以保证仪器仪表工作时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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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种风表、测尘仪、便携瓦斯报警仪、瓦斯器、气压计、防突测值仪,一氧化碳检测仪等仪器仪表井下用完后要擦去灰尘装入皮盒。

6、各种瓦斯监测装臵严格按照绩校考核标准进行保养,保持卫生清洁。 7、各种安全仪器仪表按规定定期到国家授权部门检查,过期或不合格的仪器仪表严禁使用。

十一、煤矿矿井安全出口检查措施:

1、本矿有三个安全出口,即副井、主井、风井。

2、矿井安全出口的检查要求,安监处每年组织技术科、通风队、运转队、维修大队对主井、风井、副井安全出口检查两次,即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并对检查出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

3、安全出口必须保证行人安全,不合格必须及时更换。 十二、煤矿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地点及管理措施:

1、煤矿分别在井上、下各设立一个消防材料库。井上消防材料库设臵在矿内地面井口房附近;井下消防材料库在井底车场附近处设臵。

2、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储存材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井上、下消防仓库材料明细表。

十三、矿井按不同场所和作业对象设臵的各种安全标志及管理要求。 1、井下危险区、放炮警戒处、不兼作行人的绞车道、材料道及禁止行人的通道等必须要安设“禁止通行”标志。

2、井下封闭的火区、瓦斯区、盲巷、废巷及禁止入内的地点必须安设“禁止入内”标志。

3、矿区井上下仓库、爆破材料库、油库、充电室和有发火预兆的地区必须设立“当心火灾”安全标志。

4、井下各地点斜井、平巷人车站、绞车道上下口必须设立“禁止车间乘人”及“禁止乘人蹬钩头”的安全标志。

5、井下行人巷道与运输巷道交叉处必须设立“当心列车通过”及“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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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叉路口” 的安全标志。

6、人员出入的井口、更衣室、矿灯房等醒目的地方需设立“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携带矿灯”、“必须带自救器”、 “禁止穿化纤服装”的安全指令标志。

7、井下运输大巷交叉口,乘车场,扒车事故多发地段必须设立“禁止扒乘矿车”安全标志。

8、以上要求设立安全标志地点,由相关单位负责安设、管理到位,如有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由负责管理的单位在最短时间内处理合格,保证正常使用。

9、井上下所有设立安全标志地点要求入井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并要爱护、不能损坏,否则按破坏标准化设施严肃处理。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要加强培训,做到每名员工都要认识各种安全标志,并要认真遵守,才能保证每名员工的安全。

第三章 灾区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及抢救措施

第一节 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

一、通信联络

1、凡井下人员发现灾害时,除一面积极救灾、抢救人员外,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矿调度。报告时,可充分利用我矿现有的生产调度指挥的通信联络系统。

2、报告时,拿起电话首先按“急呼”直通矿调度键,然后说:“紧急事故报矿调度”,接通矿调度后要沉着冷静地汇报。

3、报告事故时要简明扼要,说明灾害发生的具体地点、灾害性质、估计遇难人数、灾害发生时间,还要说明自己的姓名、所在单位和使用电话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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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灾情后,要一方面派人接听电话,一面尽快通知附近人员撤离灾区,以防灾情扩大。

5、凡远离电话地点,如长距离工作面上下山等,因得不到通知而影响人员撤退时,特规定:

(1)、绞车点铃信号:“一短一长”音响反复出现即为事故信号,其它信号不许与事故信号相同。

(2)、设臵信号线,出现事故时,要反复拉动信号线进行联系,将人员全部撤离灾区。

6、矿调度接到“急呼”信号并收到“紧急事故报矿调度”报告后,立即按“发生事故立即召集的单位、人员名单”发出通知。

7、生产期间,使用生产调度指挥的通信联络系统时,严禁使用“急呼”键直通矿调度。

二、自救与安全撤离 (一)、安全出口

凡入井人员必须熟知本矿有三个安全出口,即副井、风井、主井,三个安全出口可供行人使用。

(二)、不同性质灾害安全撤离线路、方法和措施

1、当采区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灾时,本人处在回风流中,要用最快的速度从最近的巷道转入进风巷道;如果是水灾事故时,则要选择标高比较高的巷道撤离灾区。人员要按不受威胁的绞车道、运煤道、人行道上行升井。

2、凡井下停风或停电,很可能是灾害信号,即非事故停电、停风,人员也必须撤出,因此,凡是主要通风机或局部通风机停风,采掘工人必须撤离工作面,查明原因。如发生灾害时,要按避灾路线撤到安全地点,其它零散人员由附近人员通知,每个入井人员必须熟悉本区域通行于安全出口的捷径道路,能在不同情况下,利用不同道路撤离灾区到安全地点。

3、避灾撤离时,应集体行动,不要单独行走,以免迷失方向,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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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采工作面由班队长点清人数并领队。 (2)、掘进工作面由班队长点清人数并领队。 (3)、其它零散人员应主动与附近采掘人员一起行动。 4、发生水灾透水事故的避灾方法

(1)、回采工作面发生事故时,作业人员要以事故地点为界,分别向上下撤离。

(2)、发生透水事故时,事故采区人员一律上行从回风井升井,深部采区一律避开事故采区,经不受威胁的采区绞车道、运煤道上行,从回风井升井(或副井升井)。

(3)、在撤退的过程中,要注意透水空间放出的有害气体引起井下人员的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5、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灾事故的避灾方法

(1)、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灾事故时,在撤离时要先戴好自救器,佩戴时不要惊慌,行走时不要摘口具说话,只能打手势,以防中毒。

(2)、避灾时不要惊慌失措,应沉着果断,在行走时要注意风向变化,如果风流方向变了(很可能是主扇反风),仍要迎着风流走,抄近路由风井升井。

(3)、若巷道已充满烟雾,切不可慌乱,要迅速辨认出发生火灾的地区和风流方向,然后俯着身体沿着轨道或管道有次序地向外撤退。

(4)、火灾无法撤离灾区时,应尽可能地寻找附近的躲避硐室,进入硐室后必须及时将硐室入口的门关闭,防止有害气体进入。

(三)、不同性质灾害自救方法和措施 1、发生瓦斯、煤尘爆炸、火灾事故

(1)、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人员应迅速俯卧倒地,头尽量放低,用湿毛巾捂住口鼻,或接近有水的物体,用衣物盖住身体,尽量减少肌肤的裸露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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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爆炸的瞬间,尽量屏住呼吸,防止吸入大量的有害气体,与此同时,迅速取下自救器,按照操作方法戴好。

(3)、在撤退过程中,要避灾路撤离,经过救生中继站要及时更换自救器,安全地撤到新鲜风流中;若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出,应进入井下移动救生舱、救生过渡站、避难硐室或其它临时避难硐室内待避,等待救援。

(4)、在撤退过程中,沿途要做好标记、信号,便于救护队跟踪寻找,同时尽可能地找电话,与地面进行联系。

2、发生水灾事故时,若撤退路线被隔断,要迅速寻找井下标高较高位臵,离井筒较近的地方暂时躲避,同时发出求救信号。

3、灾区人员因退路发生冒顶或因其它原因暂时无法撤离时,应考虑下述避灾方法。

(1)、戴好自救器,在巷道帮顶良好的地点待避,等候救援。 (2)、在巷道入口挂矿灯,以便救护人员发现。 (3)、矿灯要轮流照明,节约用电。

(4)、若冒顶面积较大,处理时间较长,被堵人员要静坐休息,尽量减少氧气消耗;同时打开压风自救系统管路阀门,补充空气,供人呼吸;并要节约食物和饮用水,必要时打开供水施救系统管路阀门,提供饮用;若冒顶的煤和矸石量不太大,有可能扒通出口时,应由有经验的工人监视煤层顶板,其他人员采取轮流攉扒的方法进行自救;发出求救信号,以便和救护人员联系。

4、当发生地震时,井下人员要迅速撤到岩石大巷,用电话与井上联系,听从指挥,若通信中断,井下人员要有组织的沿岩石大巷奔向运输大巷,直至升井。

5、灾区人员升井后,要立即交回矿灯,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6、井下各采掘面避灾路线执行在用作业规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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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井下各采掘面避灾路线示意图(见附图)

第二节 抢救人员的行动路线、方法和措施

一、抢救处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预案措施 1、处理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 (1)、抢救遇险人员。

(2)、对充满爆炸烟气的巷道恢复通风。 (3)、抢救人员时清理堵塞物。 (4)、扑灭因爆炸而产生的火灾。

2、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小队应对灾区进行全面侦察,查清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及分布地点,发现幸存者立即佩戴自救器救出灾区,发现火源要立即扑灭。

3、井筒、井底车场或石门发生爆炸时,应派1个小队救人,1个小队恢复通风。如果通风设施损坏不能恢复,应全部去救人。爆炸事故发生在采掘工作面时,派1个小队沿回风侧,另1个小队沿进风侧进入救人。

4、为了排除爆炸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抢救人员要在查清确无火源的基础上,尽快恢复通风。如果有害气体严重威胁回风流方向的人员,为了紧急救人,在进风方向的人员已安全撤退的情况下,采取区域反风或局部反风。这时,矿山救护队应进入原回风侧引导人员撤离灾区。

5、矿山救护队在侦察中遇到冒顶无法通过时,侦察小队要迅速退出,寻找其他通道进入灾区。在独头巷道较长、有害气体浓度大、支架损坏严重的情况下,确定无火源、人员已经遇难时,严禁冒险进入,必须先恢复灾区通风、维护支架后,方可进入,进行处理。

6、小队进入灾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入前切断灾区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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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队进入灾区工作,必须设待机队,并按规定带齐装备。 (3)、检查灾区内各种有害气体的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破坏情况,发现有再次爆炸危险时,必须立即撤到安全地点。

(4)、穿过支架被破坏的巷道时,要架好临时支架,以保证退路安全。 (5)、通过支护不好的地点时,救护指战员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按顺序通过,不得推拉支架。

(6)、进入灾区行动要谨慎,防止碰撞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7)、在有明火存在时,要严格控制风速,不使煤尘飞扬。人员行进时,行动要缓慢,以防荡起煤尘,引起煤尘爆炸。

二、抢救处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预案措施

1、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矿山救护队的主要任务是抢救人员和对充满瓦斯的巷道进行通风。

2、救护队进入灾区侦察时,应查清遇险遇难人员数量及分布情况,通风系统和通风设施破坏情况,突出的位臵,突出物堆积状态,巷道堵塞情况,并通过通讯联络系统及监测监控系统了解灾区瓦斯浓度和波及范围,发现火源应立即扑灭。进入灾区侦察应设待机小队。

3、采掘工作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矿山救护队,应派1个小队从回风侧、另1个小队从进风侧进入事故地点救人。仅有1个小队时,如突出事故发生在采煤工作面,应从回风侧进入救人。救护队进入灾区前,应携带足够数量的隔离式自救器或氧气呼吸器,以供遇险人员佩戴使用。

4、侦察中发现遇险人员应及时抢救,为其佩戴隔离式自救器或氧气呼吸器,引导出灾区。对于被突出煤炭堵在里面的人员,应利用压风自救系统、打钻等输送新鲜空气救人,并组织力量清除阻塞物。如不易清除,可开掘绕道,救出人员。

5、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进行通风时必须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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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停风和反风,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如果通风系统设施被破坏,应设臵风幛、临时风门及安装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

(2)、因突出造成风流逆转时,要在进风侧设臵风幛,并及时清理回风侧的堵塞物,使风流尽快恢复正常。

(3)、恢复突出区通风时,要设法经最短的路线将瓦斯引入回风巷。回风井口50m范围内不得有火源,并设专人监视。

6、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要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停电。如不会因停电造成被水淹的危险,应远距离切断灾区电源;否则应加强通风,特别要加强电气设备处的通风,做到运行的设备不停电,停运的设备不送电,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7、瓦斯突出引起火灾时,要采用综合灭火或惰气灭火。如果瓦斯突出引起回风井口瓦斯燃烧,应采取总进风巷隔绝风量的措施将火扑灭。

三、抢救处理矿井水灾事故的预案措施

1、矿井发生水灾事故时,救援指挥部迅速分析灾情,判定水害性质,了解透(突)水地点、时间、透(突)水源、通道,估计透(突)水水量等;掌握灾区范围,查清事故前井下作业人数及人员分布情况,判断遇险人员可能的避灾地点,科学地分析这些地点是否具有人员生存的条件;根据透(突)水量的大小和矿井排水能力,本着“积极抢救”的原则,争分夺秒地组织救援队伍在现场采取综合抢险救援措施,实施疏、排、堵、截等水害事故的综合抢险救援行动。所属各工作组应按各自职责,积极行动,尽职尽责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2、处理矿井水灾事故时,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现场后,要了解灾区情况、水源、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具有生存条件的地点及其进入的通道等,并根据被堵人员所在地点的空间、氧气及监测监控系统提供的灾害地点瓦斯浓度以及救出被困人员所需的大致时间,制定相应的救灾方案。

3、矿山救护队在侦察时,应判定遇险人员位臵,涌水通道、水量、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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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路线,巷道及水泵设施受水淹程度、巷道冲坏和堵塞情况,有害气体(CH4、CO2、H2S等)浓度及在巷道散布情况和通风情况等。

4、采掘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时,第1个小队一般应进入下部水平救人,第2个小队应进入上部水平救人。

5、对于被困在井下的人员,其所在地点高于透水后水位时,可利用打钻等方法供给新鲜空气、饮料及食物;如果其所在地点低于透水后水位时,则禁止打钻,防止泄压扩大灾情。

6、矿井透水量超过排水能力,有全矿和水平被淹危险时,在下部水平人员尚未撤出,主要排水设备受到被淹威胁时,可用装有粘土、砂子的麻袋构筑临时防水墙,堵住泵房口和通往下部水平的巷道。

7、矿山救护队在处理矿井水灾事故时,必须注意下列问题:

(1)、在侦察和抢险救援工作中,要防止冒顶、垮塌和片帮破坏等二次事故发生。

(2)、处理矿井水灾事故时,要加强通风,防止硫化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的积聚和发生熏人等二次意外事故。

(3)、透水如果威胁水泵安全,在人员撤往安全地点后,小队的主要任务是保护泵房不致被淹。

(4)、小队逆水流方向前往上部没有出口的巷道时,要与在基地监视水情的待机队保持联系,当巷道有很快被淹危险时,要立即返回基地。

(5)、救护指战员通过局部积水巷道,在积水水位不高、距离不长时,也要十分慎重,应选择熟悉水性、了解巷道情况的队员通过。

(6)、在抢险救援排水过程中,要注意环境保护和卫生防疫工作。 (7)、在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人员时,要防止突然改变他们已适应的井下生存环境和条件,避免造成不应有的二次伤亡。

8、处理上山巷道透水事故时,矿山救护队应注意下列问题: (1)、防止二次透水、积水和淤泥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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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透水点下方要有能存水及存沉积物的有效空间,否则人员要撤到安全地点。

(3)、保证人员在作业中的通讯联系和安全退路。 四、抢救处理矿井火灾事故的预案措施 (一)、抢救处理总体方法、措施 1、处理矿山火灾事故时,应遵循下列原则: (1)、控制烟雾的蔓延,不危及井下人员安全。 (2)、防止火灾扩大。

(3)、防止引起瓦斯、煤尘爆炸,防止火风压引起风流逆转而造成危害。 (4)、保证救灾人员的安全,并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 (5)、创造有利的灭火条件。

2、接到处理矿井火灾事故的命令后, 矿山救护队必须立即携带处理火灾事故的全部装备和仪器,待机小队与值班小队一起出发,迅速奔赴事故现场。

3、矿山救护队到达事故现场后,领队指挥员下达准备命令,并到达抢救指挥部询问事故情况,领取任务。小队人员立即进行战前检查,整理携带的装备,做好抢救准备。

4、指挥部命令救护队侦察火灾情况时,如灾区没有遇险遇难人员的情况下,主要是勘察判断火灾的性质、火源位臵、范围、火势大小、温度高低、烟雾弥漫程度、火灾蔓延方向、灾区气体情况,以及通往火源的路线、火区巷道情况、现场消防器材、通风设备、电话通讯设施配备状况等,并从火区采取气样。

5、矿山救护队进入灾区特别是进入烟雾区域侦察时,必须携带探险绳等必要的装备,并做好定向标记。视线不清时要用探险棍探测前进,队员之间应用联络绳联结。进入侦察的小队应规定返回时间,并用灾区电话与基地保持联络。如果未按时返回或通讯中断,待机小队应立即进入援救。

6、处理矿井火灾事故时,首先应采取措施营救受火灾威胁的人员,并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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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烟雾对人员的侵害。特别是副井井口、井筒、井底车场及硐室、东西翼主要进风巷和硐室发生火灾时,为了抢救井下工作人员,应进行全矿井反风。指挥部下达反风命令前,必须将火源进风侧的人员撤出,并采取阻止火灾蔓延的措施;反风时,要保证非事故区域的主要通风机先反风,事故区域的主要通风机后反风。

7、首先到达事故现场的矿山救护队,应根据火灾的位臵,派遣小队执行紧急任务。其顺序如下:

(1)、井筒和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应派1个小队去灭火,派另1个小队到危险地点撤人。

(2)、当火灾发生在矿井进风侧的硐室、石门、平巷、下山和上山,而燃烧的火灾气体可能扩散到一个采区时,应派1个小队去灭火,派另1个小队到最危险的采区救人。

(3)、当火灾发生在采区平巷、石门、硐室、工作面、通风平巷、人行川和联络巷中,应派1个小队以最短的路线进入回风道去救人,另1个小队从进风侧进去灭火,并在必要时抢救灾区人员。

(4)、当火灾发生在回风井井口建筑物、回风井筒、回风井底车场以及其毗连的巷道中时,应派1个小队去灭火,派另1个小队从这些巷道中救出人员。

8、在处理矿井火灾时,要采取措施保障矿山救护队和救灾人员的自身安全。

(1)、为防止处理火灾事故时救灾人员触电和引起瓦斯、煤尘爆炸,在救灾前应首先切断火区电源。

(2)、在瓦斯涌出量大的巷道或采煤工作面处理火灾时,应在正常通风或增大风量的情况下灭火。处理火灾事故的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察灾区气体和风流变化。当瓦斯浓度达到1.5%以上,并继续增加有爆炸危险时,矿山救护队必须将全部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然后采取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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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排除爆炸危险。

(3)、用水灭火时,水流应从火源外围喷射,逐步逼向火源的中心;必须有充足的风量和畅通的回风巷,防止煤气爆炸。

(4)、扑灭上、下山巷道火灾时,必须采取防止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

(5)、扑灭瓦斯燃烧引起的火灾时,最好是实行远距离封闭,以防瓦斯爆炸扩大事故范围。

9、处理自然火灾时,为及早确定火源,应采用红外火源探测仪等仪器进行判定,也可采用打钻孔、开凿小巷或恢复一些旧巷道等方法来寻找火源。

(二)、扑灭不同地点火灾的措施 1、进风井口建筑物或进风井筒中发生火灾

(1)、进风井口建筑物或进风井筒中发生火灾,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如若火势不大,所产生的烟气较小,有害气体不能危机到井下人员生命安全时,必须积极组织人员,利用水、灭火器材、工具等迅速直接灭火,并立即将有关情况汇报矿调度室。

(2)、进风井口建筑物或进风井筒中发生火灾,如若火势较大,甚至无法控制,火灾产生的有害气体及火焰能危机井下人员生命安全时,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迅速进行全矿性反风,同时组织人员,积极灭火,并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引导井下人员出井。

(3)、严禁停止矿井主要通风机运转。

(4)、在扑灭井口地面火灾需要佩戴氧气呼吸器时,应召请消防队参加,救护队应协助消防队灭火。

(5)、井筒中发生火灾时,不管风流方向如何,应用喷水器自上而下的喷洒,只有在能够确保救护队员生命安全时,才允许派遣救护队进入井筒从上部灭火。

2、回风井筒发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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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风井筒发生火灾时,应维持原风流方向,将烟气迅速排出。为了防止火势增大,应减少风量。其方法是控制入风防火门,或打开通风机风道侧门或风硐风门,或执行抢救指挥部决定的其他方法(以不能引起可燃气体浓度达到爆炸危险为原则)。撤出井下受危及人员。

3、井底车场发生火灾

(1)、当副井井底车场和毗连硐室发生火灾时,必须视情况采取反风,不使火灾气体侵入有人工作的区域;或关闭硐室防火门,减少风量,降低火势,减少火灾气体侵入有人工作的区域。

(2)、东、西风井井底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风向,在可燃气体不会聚集到爆炸限度的前提下,可减少进入火区的风量。

(3)、矿山救护队要用最大的人力、物力直接灭火和阻止火灾蔓延。 (4)、为防止混凝土支架和砌碹巷道上面的木垛燃烧,可在碹上打眼,碹后注泥浆,设臵水幕,并集中人力、物力防止火灾扩展,危及井筒、火药库、变电所、水泵房等地点。

(5)、如果火灾的扩展危及关键地点(如井筒、火药库、变电所、水泵房等),则主要人力、物力应用于保护这些地点。

4、井下硐室中的火灾

(1)、井下硐室发生火灾时,应切断电源并关闭防火门,若无防火门,应采取挂风障控制入风,用水、灭火器或沙子灭火。

(2)、着火硐室位于矿井总进风道时,应反风或控风量进行灭火。 (3)、爆炸材料库着火时,应首先将雷管运出,然后将其他爆炸材料运出;如果因高温运不出时,则关闭防火门,退往安全地点。

(4)、绞车房着火时,应将火源下方的矿车固定,防止烧断钢丝绳造成跑车伤人。

(5)、蓄电池电机车库着火时,必须切断电源,采取措施防止氢气爆炸(如停止充电,加强通风,并及时把蓄电池运出硐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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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倾斜巷道中的火灾

(1)、倾斜进风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火灾气体侵入有人作业的场所,特别是采煤工作面。为此,可采取风流短路或局部反风等措施。

(2)、火灾发生在倾斜上行回风风流巷道,则保持正常风流方向。在不引起瓦斯积聚的前提下应减少供风。

(3)、扑灭倾斜巷道下行风流火灾,必须采取措施,增加进入的风量,减少回风风阻,防止风流逆转,但决不允许停止通风机运转。如果有发生风流逆转的危险时,应从下山下端向上消灭火灾。在不可能从下山下端接近火源时,应采用综合灭火法扑灭火灾。

(4)、在倾斜巷道中,需要从下方向上灭火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冒落岩石和燃烧物掉落伤人,如设臵保护吊盘、保护隔板等。

(5)、在倾斜巷道中灭火时,应利用中间巷道、小平巷、联络巷和行人巷接近火源。不能接近火源时,则可利用矿车、箕斗,将喷水器下到巷道中灭火,或发射高倍数泡沫、惰性气体远距离灭火。

(6)、扑灭上、下山巷道火灾时,必须采取防止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

6、平巷、石门或其他水平巷道中的火灾

(1)、位于矿井或一翼总进风巷中的平巷、石门和其他水平巷道发生火灾时,要选择最有效的通风方式(反风、风流短路、正常通风等),以便救人和灭火。在防止火灾扩大采取短路通风时,要确保火灾有害气体不致逆转。

(2)、在采区水平巷道中灭火时,一般保持正常通风,视瓦斯情况增大或减少火区供风量。如火灾发生在采煤工作面运输巷时,为了迅速救出遇险人员和阻止火势蔓延,可进行工作面局部反风或减少风量。若采取减少风量措施,要防止造成灾区贫氧和瓦斯积聚。

7、采煤工作面的火灾

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一般要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进行灭火。必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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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

(1)、从进风侧进行灭火,要有效地利用灭火器和防尘水管。 (2)、急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着火时,不准在火源上方灭火,防止水蒸气伤人,也不准在火源下方灭火,防止火区塌落物伤人,而要从侧面(即工作面或采空区方向)利用保护台板和保护盖接近火源灭火。

(3)、在进风侧灭火难以取得效果时,可采取局部反风,从回风侧灭火,但进风侧要设臵水幕,并将人员撤出。

(4)、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烧时.要增大工作面风量,并利用干粉灭火器、砂子、岩粉等灭火,救护队员要分布开,对整个燃烧线进行喷射灭火。

(5)、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着火时,必须采取有效方法,防止采空区瓦斯涌出和积聚。

(6)、用上述方法无效时,应采取隔绝方法和综合方法灭火。 8、独头巷道的火灾

(1)、独头巷道发生火灾时,要在维持局部通风机正常通风的情况下,积极灭火。矿山救护队到达现场后,要保持独头巷道的通风原状,即风机停止运转的不要随便开启,风机开启的不要盲目停止,进行侦察后再采取措施。

(2)、矿山救护队到达井下,查明发火巷道有爆炸危险时,在不需要救人的情况下,指挥员不得派小队进入着火地点冒险灭火或探险;已经通风的独头巷道如果瓦斯含量仍然迅速增长,也不得入内灭火,而要在远离火区的安全地点建筑密闭墙。具体位臵由救护指挥部确定。

(3)、在扑灭独头巷道火灾时,矿山救护队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火灾发生在平巷独头煤巷迎头时,瓦斯浓度不超过1.5%,可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采用干粉灭火器、水等直接灭火。灭火后,必须仔细查清燃火点,防止复燃引起爆炸;如瓦斯浓度超过1.5%,并继续上升,要立即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远距离进行封闭。

2)、火灾发生在平巷独头煤巷的中段时,灭火中必须注意火源以里的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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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严禁局部通风机风筒把已聚积的瓦斯经过火点排出。如果情况不清应远距离封闭。

3)、火灾发生在上山独头煤巷迎头时,瓦斯浓度不超过1.5%,灭火过程中要加强通风,排除瓦斯;如瓦浓度超过1.5%,并继续上升,要立即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远距离进行封闭;若火灾发生在上山独头煤巷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要在安全地点进行封闭。

4)、上山独头煤巷火灾不管发生在什么地点,如果局部通风机已经停止运转,在无需救人时,严禁进入灭火或侦察,而要立即撤出附近人员,远距离进行封闭。

5)、火灾发生在下山独头煤巷迎头时,在通风的情况下,瓦斯浓度不超过1.5%,可直接灭火;若发生在巷道中段时,不得直接灭火,要远距离封闭。

9、指挥部下达反风命令前,必须将火源进风侧的人员撤出,并采取阻止火灾蔓延的措施;采取风流短路措施时,必须将受影响区域内的人员全部撤出。

(三)、井下硐室发生火灾采取措施

1、处理矿井火灾事故时,首先应采取措施营救受火灾威胁的人员,并防止烟雾对人员的侵害。特别是副井井口、井筒、井底车场及硐室、东西翼主要进风巷和硐室发生火灾时,为了抢救井下工作人员,应进行全矿井反风。指挥部下达反风命令前,必须将火源进风侧的人员撤出,并采取阻止火灾蔓延的措施;采取控制风流措施时,必须将受影响区域内的人员全部撤出;反风时,要保证非事故区域的主要通风机先反风,事故区域的主要通风机后反风。

2、当副井井底车场和毗连硐室发生火灾时,必须视火情采取矿井反风措施,不使火灾气体侵入有人工作的区域;或自硐室入风侧控制风流,减小火势,减少火灾气体向受威胁的区域侵入。

3、井下硐室中的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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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井下硐室发生火灾时,应切断电源并关闭防火门,若无防火门,应采取挂风障控制入风,减小火势,用水、灭火器或沙子灭火。

(2)、着火硐室位于矿井一翼或采区总进风流经巷道时,可采用入风侧控制风流或矿井反风措施。

(四)、井下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采取措施

采煤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一般要在正常通风的情况下进行灭火。必须做到:

1、从进风侧进行灭火,要有效地利用灭火器和防尘水管。

2、急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着火时,不准在火源上方灭火,防止水蒸气伤人,也不准在火源下方灭火,防止火区塌落物伤人,而要从侧面(即工作面或采空区方向)利用保护台板和保护盖接近火源灭火。

3、根据灭火实际需要,可采取风流短路或回风侧调量口加阻方法控制采煤工作面风量进行灭火;在进风侧灭火难以取得效果时,有条件的采煤工作面可采取局部反风,从回风侧灭火,但进风侧要设臵水幕,并将人员撤出。

4、采煤工作面瓦斯燃烧时.要增大工作面风量,并利用干粉灭火器、砂子、岩粉等灭火,救护队员要分布开,对整个燃烧线进行喷射灭火。

5、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着火时,必须采取有效方法,防止采空区瓦斯涌出和积聚。

6、用上述方法无效时,应采取隔绝方法和综合方法灭火。 五、抢救处理矿井冒顶事故的预案措施 1、矿井发生冒顶事故

(1)、配合现场人员一起救助因冒顶而遇险的人员。 (2)、如果冒顶使通风系统遭到破坏,应迅速恢复通风。

(3)、发生冒顶后,当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威胁到抢救人员的安全时,救护队应担负起抢救人员和恢复通风的工作。

2、在处理冒顶事故之前,矿山救护队应向事故附近地区工作的干部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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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了解事故发生原因、冒顶地区顶板特性、事故前人员分布位臵等情况,通过信息中心的监测监控系统了解灾害地点瓦斯浓度,并实地查看周围支架和顶板情况,必要时加固附近支架,保证退路安全畅通。

3、抢救人员时,可用呼喊、敲击的方法听取回击声,判断遇险人员的位臵,与遇险人员保持联系,鼓励他们配合抢救工作。对于被埋、被堵的人员,应在支护好顶板情况下,用掘小巷、绕道通过冒落区或使用矿山救护轻便支架穿越冒落区接近他们。一时无法接近时,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方法,如用局部通风机和冒落区原安装的压风自救及供水施救系统的压风管、水管、刮板输送机等向人员被困地点强行送风、送水,或用打钻等方法向被困人员提供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等。

4、处理冒顶事故的过程中,矿山救护队始终要有专人检查瓦斯和观察顶板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撤出人员。

5、清理堵塞物时,使用工具要小心,防止伤害遇险人员;遇有大块矸石、木柱、金属网、铁架、铁柱等物压人时,可使用千斤顶、液压起重器、液压剪刀等工具进行处理,切不可用镐刨、锤砸等方法扒人或破岩。

6、抢救出的遇险人员,要用毯子保温,并迅速运至安全地点进行创伤检查,在现场开展输氧和人工呼吸、止血、包扎等急救处理,危重伤员要尽快送医院治疗。对长期困在井下的人员,不要用灯光照射眼睛,饮食要由医生决定。

六、矿井突发地震灾害时应急措施

1、地震灾害发生时,东、西风井主要通风机房应急措施

(1)当发生地震时,无异常情况不得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主要通风机司机要注意主要通风机的运转、供电情况,以及主要通风机装臵、井筒、切换闸门、风门等设施使用情况,及时向矿调度汇报。

(2)地震造成主要通风机停电停止运转时,立即按照《煤矿本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矿井或一翼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时的应急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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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震造成井下巷道冒顶,风井负压急剧上升时。受影响的风井主要通风机司机立即适当打开地面风硐风门,实施短路配风,以降低风井负压,观察主扇负压变化情况,并立即向矿调度、运转队、通风队及有关领导汇报。井下各区域瓦检员要加强采掘工作面及巷道内风量、风向、CH4等情况检查,一旦发现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巷道风量锐减等异常情况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时,由作业单位负责立即将工作面所有电器设备电源停电闭锁(包括风机和传感器电源),并及时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要立即通知受影响区域的人员进行撤离。安监员、瓦检员和作业单位班队长负责带领人员撤离,撤离前由瓦检员负责在局部通风巷道口以里1-2m处设臵栅栏、揭示警标。地震后,矿调度要及时安排相关单位对冒顶段进行抢修、疏通,保证及时恢复正常通风。

2、地震灾害发生时,主、副井绞车应急措施

(1)当发生地震时,主副井绞车如处于停止时,绞车司机则严禁运转绞车,并切断绞车高低压电源。

(2)当发生地震时,主副井绞车正在运转时,绞车司机则立即减速,并以2m/s的速度完成本次提升任务,绞车停止运转后,立即切断高低压电源。

(3)发生地震时,主副井绞车严禁将两提升容器停放在井筒中间,尤其是副井提升人员时,必须将人员提升到地面或运送到井下。

(4)绞车司机停好绞车高低压电源后,汇报矿调度,经同意后由步梯离开岗位,严禁乘电梯离开。

(5)地震过后,运转绞车时,必须对井筒装备、提升容器、钢丝绳等进行全面检查,并以2m/s的速度进行试运转,无问题后方可正常运转。

3、地震造成井筒破坏、变形严重时的应急措施

(1)主副井把钩工要立即向矿调度汇报井筒变化情况及能否提升人员。 (2)矿调度接到汇报后,总指挥要根据提升人员、井筒情况,迅速通知人员撤至正常提升井筒地点,以便安排人员及时升井。

(3)若井筒均遭到破坏,无法提升人员时,调度室要及时安排人员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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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风井井筒破坏情况,若未遭到破坏,可安排人员从东、西风井沿梯子间撤离至地面。

(4)若主副井和东西风井井筒均遭到破坏时,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救援方案。

4、地震灾害发生时,停电应急措施

(1)发生地震灾害需要停电时,由救灾指挥部下令,调度室通知井下中央变电所停止向事故区域送电,若井下停风,要从地面停止向井下供电。

(2)灾害区电钳工应立即将采区变电所通往各工作面的电源切断。 (3)恢复送电时,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确认送电地区有害气体浓度不超限,并向救灾指挥部汇报后,指挥部按照先送风后送电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逐级送电。

5、地震灾害发生时,井下人员应急措施

(1)井下人员发现或接到地面通知地震时,采、掘工作面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安监员、作业单位班队长及瓦检员迅速组织人员撤出工作面到进风岩石大巷,同时用电话与井上联系,听从指挥,若通信中断,井下人员要有组织的沿岩石大巷奔向运输大巷,直至升井。

(2)发生地震时,若井下供电正常,原则上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保持正常运转(局部供风巷道内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切断),瓦检员在全风压巷道检查风量和瓦斯变化情况,并汇报;若主要通风机停风或风量不足或通风系统破坏、瓦斯浓度超限,必须立即停止局部通风机运转,开关上锁, 在局部通风巷道口以里1~2米处挡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同时将排放瓦斯三通放风口打开。

(3)发生地震井下撤离时,安监员、作业单位班队长及瓦检员按本年度防救灾处理计划中的人员撤离和自救措施执行,联系或发信号组织本区域的零散人员一同撤离。

(4)撤退过程中,若巷道被堵,可到井下救生舱、避难硐室暂避,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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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有风管的巷道、硐室躲避,这时要把风管打开,形成正压通风,延长避难时间,并设法与外界保证联系。

(5)地震灾害过后及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基本消除后,恢复生产前,指挥部总指挥必须组织人员对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检查通风巷道、风门、密闭及矿井主要通风机、扩散塔等设施完好情况;检查地面及井下漏风情况;检查瓦斯、风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工作面的支护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只有全部符合规定,方可恢复生产。

6、地震灾害发生时,地面人员应急措施

(1)地震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指挥部要采取一切手段通知地面所有人员撤至安全的避灾场所(指挥部人员撤至临时避灾指挥办公地点),矿山救护队在安全地点整装待命。不能撤离的地面人员要在被困地点等待救援并采取各种方法发出求救信号。

(2)地震发生时地面人员要就近寻找避灾地点,要有正确的心态和信心,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生存条件,节约体力,延长时间,等待救援。

(3)地震一旦发生,首先要保持冷静的头脑,及时判别震动状况,千万不可在慌乱中跳楼,室内人员应迅速撤出室内,到较宽广及远离建筑的空场暂避。若不能及时撤出的,可躲避在坚实的家具下,或墙角处暂避等待救援,总之,震时可根据建筑物布局和室内状况,审时度势,寻找安全空间和通道进行躲避,减少人员伤亡。

(4)特殊岗位上的工人撤离时,要在地震发生一瞬间首先关闭易燃、易爆、有毒气体阀门,防止火灾、爆炸、毒品外泄等次生灾害发生,及时降低高温、高压管道的温度和压力,关闭运转设备。

(5)地面人员集中撤离时,千万不要慌乱,否则乱挤乱踩,酿成不可想象的严重后果。

(6)地面避灾人员要避开高大建筑物、窄巷、大烟囱、水塔、高压线、变压器等,及时转移到空旷安全的场地,也要避开桥梁、陡崖、危岩、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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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带。

七、急救措施 (一)、中毒或窒息人员的急救

1、立即将伤员从危险区抢运到新鲜风流中,并安臵在顶板良好、无淋水和通风正常的地点。

2、立即将伤员口、鼻内的粘液、血块、泥土、碎煤等除去并解开上衣和腰带,脱掉胶鞋。

3、用衣服盖在伤员身上以保暖。

4、若伤情严重,应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法急救。 (二)、外伤人员的急救

1、扑灭伤员身上的火,使伤员尽快脱离热源,缩短烧伤时间。 2、检查伤员呼吸,心跳情况,检查是否有其他外伤或有毒气体中毒。 3、防止伤员出现休克、窒息,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处理。 4、用干净的衣服把伤员的受伤部位包扎好,防止感染。 5、把严重的伤员想办法运出井外送医院治疗。 (三)、溺水人员的急救

1、水灾发生后,应先抢救溺水人员,送到比较温暖和空气流通的地点,松开腰带,脱掉湿衣服,盖上干衣服,防止受凉。

2、检查溺水人员的口鼻,若有泥水和污物堵塞,应迅速清除,擦洗干净,保持呼吸畅通。

3、将溺水人员倒立,迫使体内的水从口腔流出。

4、若溺水人员出现暂时性休克现象时,必须进行俯卧压背式人工呼吸或口对口吹气法进行急救处理。

(四)、对触电人员的急救

1、立即切断电源或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2、迅速观察伤员有无呼吸和心跳,若发现心跳停止或微若时,应立即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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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处理。

3、若呼吸和心跳都停止时,应同时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处理。

第四章 处理各种事故的指导原则和具体措施

第一节 处理各种事故的指导原则

1、矿井发生事故时,灾区人员要采用最快最有效的传报手段和方法通知和引导灾区人员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迅速从灾区安全撤出,并用电话通知矿调度室,简述事故发生地点、原因、性质、情况危急程度等,矿调度值班人员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各项规定和处理程序进行紧急调度,请示总指挥是否启动压风自救及供水施救系统,通过通信联络系统及时传达救灾命令,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

2、当发生火、瓦斯、煤尘事故时,所有井下人都必须在安监员、瓦检员、作业班组长的组织与带领下,带好自救器,撤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

3、当井下发生水灾、大面积顶板冒落等事故时,人员都必须在安监员、瓦检员、班组长带领下,撤离危险区域,并利用现场的工具,器材进行抢救避免事故扩大,不能控制事故时,人员要全部撤到安全地点,清点人员按避灾路线升井,同时必须立即发出警报通知附近受灾区域的所有人员撤离。

4、当井下发现事故预兆时或发现灾害时,现场人员必须向矿调度汇报,同时组织抢救,特别是初期起火易于扑灭时要快速用沙子或矿渣覆盖,用衣服扑灭,用灭火器灭火,现场干部应担起临时指挥任务,并指定专人看守电话,与指挥部联系,瓦检员要自动负担起带路和指挥避灾的任务。

5、矿山救护队接到事故通知时,应当问清和记录事故地点、时间、类别、遇难人员数量、通知人姓名及单位后,立即发出报警报告指挥员,矿山救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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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在1分钟内出动。救护队根据灾害地点选择捷径通路,可分别由灾害地点的入排风道进入,抢救和搜索遇险人员,井下救护基地要设在灾害附近的入风巷道内的安全地点,基地设好后,立即向指挥部汇报并留一人听电话和记录。

6、提升运转设备的规定

(1)井下电机车,当救灾人员入井时,各岗位操车工、司机、信号工必须将救灾人员及设备尽快运往灾区,以便及时救出遇险人员和消灭灾害。

(2)井上、下操车场得知发生灾害消息后必须立即提升入井人员和救护器材,矿井主提升司机与斜井提升司机、操车工、井下配车室人员等,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3)灾害事故发生后,矿调度通过人员定位系统统计井下人数,矿灯队及井口接待站值班人员核查井下人员,并向矿调度汇报,同时控制与救灾无关人员入井。

(4)灾害处理期间,井下配车室得知发生灾害消息后,要立即组织蓄电池及架线机车,按指挥部命令运送人员和救护器材。

(5)灾害处理期间,总指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地面压风机是否停止运转。 (6)当矿井的某一采区发生火灾、煤尘瓦斯爆炸或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时,其相邻采区原则上与事故采区一样全部撤出。

(7)处理灾害时,各级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总指挥命令,积极完成指挥部交给的任务,及时汇报,对拒不服从指挥或相互推诿,拖延时间等现象,根据情节及造成的损失,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 处理各种重大事故的具体措施

一、冒顶事故的处理措施

发生顶板冒落事故时,应由矿长组织人员迅速赶往现场进行抢救,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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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首先探明冒顶区域范围及被埋压、堵塞的人数和位臵。

2、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暂不能恢复时应利用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对埋压堵塞人员供给新鲜空气和饮用水。

3、处理中必须坚持由外向里的原则,加强支护,防止二次冒顶,必要时可掘送通向遇险人员的专用通道。

4、遇有在大块岩石威胁遇险人员时,可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要尽量避免破坏冒落岩石的堆积状态。

5、在抢救过程中,要仔细监视顶板动态,如不可抗拒时,必须立即撤出。 6、当班瓦检员必须及时赶到现场,掌握风量、瓦斯变化情况,确保抢救险人员的安全。

7、遇险人员要积极配合外面的营救工作,冒顶后被煤、矸、物料等埋压的人员不要惊慌失措,若条件不允许时,切忌采用猛烈挣扎办法脱险,以免事故扩大。

二、独头巷道冒顶堵人事故处理措施

1、不准停局部通风机,被压的风筒要及时修复好。

2、利用压风自救系统和供水施救系统的风管、水管输送空气及饮用水,维持受灾地点人员自救。

3、有条件的,先插一根铁管,以便供风、通话。

4、被堵截人员不要高声叫喊,采取轮流开启矿灯照明方法,要发出信号与外面保持联系。

5、加固冒落地点和人员躲避处的支护,并派人检查,以防止冒顶进一步扩大,保障被堵人员避灾时的安全。

三、火灾事故的处理措施

1、首先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及与自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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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巷道位臵之间的关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2、火灾初期要利用一切灭火器材进行直接灭火。 3、要立即切断火区一切电源。

4、直接灭火人员,原则上必须顺风进行,不要逆风而行(救护队佩戴呼吸器例外)。

5、处于灾区回风流中的人员,闻到烟气或接到通知后,戴好自救器,向入风侧撤退,听候指挥。

6、由于瓦斯、煤尘、火药爆炸引起的火灾事故,要在救护队指挥下进行灭火,防止瓦斯和一氧化碳中毒或二次爆炸。

7、发生电火时,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1)、发生电火时,首先必须立即切断电火地点及周围的电器设备及电缆的电源。

(2)、断电后,必须将发生电火地点与其它地点连接的电缆断开,在电火地点下风侧必须佩戴自救器或由救护队员佩戴呼吸器完成。

(3)、直接灭火人员必须在电火地点上风侧灭火,若在电火地点下风侧灭火时,必须由救护队佩戴呼吸器完成。

(4)、灭火后,受电火燃烧和高温加热的电器设备和电缆严禁送电使用,防止二次起火和失爆,必须升井检修。

四、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处理措施

1、接到事故报告后,矿调度员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所列名单通知有关领导,成立救灾指挥部,迅速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人员,抢救遇险人员。

2、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人员要保持镇静,在安监员、瓦检员、班队长的带领下,迅速佩带自救器撤至进风流中,迎着风流升井。情况紧急或无法撤退时,人员应带自救器在救生舱、避难硐室或其它安全地点,打开压风自救系统阀门供风,等候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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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救护队入井后应将所有遇险人员撤出危险区域,并清点人数,积极抢救,直至全部救出为止,并组织人员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气体成份,发现火源立即扑灭,切断灾区电源,防止二次爆炸。

4、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的可能后,应迅速修复破坏的巷道和通风设施,恢复正常通风,排出烟雾,清理巷道。

五、水灾事故的处理措施

1、井下发生水灾事故时,首先组织灾区人员撤离,并迅速通知受水威胁区域的人员在安监员、瓦检员、班队长的带领下尽快撤至安全地点而后立即清点人数,同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将灾情报告矿调度室,说明出水地点及出水量大小等事故情况。

2、透水后若水势不大,安监员、班队长和老工人迅速组织抢救,就地取材,设法堵住出水,同时报告矿调度室,并通知受灾区域人员做好撤退准备。

3、井下突水若有遇险人员时,救护队及其它抢救人员在进行抢救时,应制定抢救方案和安全措施,防止抢救人员发生意外事故。

六、防汛期间矿区内井上下处理水灾事故措施

汛期组织人员(地测科负责)昼夜巡视密切监视水情,一旦发现险情,立即组织人员抢修。

汛期前,对所有通往主、副井、风井的电缆沟和风、水管等要彻底检查检修,封堵严,防止水从沟内流向井下。

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灾区人员一律沿各自地点向上一水平巷道撤退,由风井升井到矿区地面。

1、当一翼发生透水事故时,可关闭-400水平的一翼防水闸门。关闭前人员全部撤出,全部停电,停转一翼主要通风机后关闭闸门。当深部采区发生透水事故时,是否需要关闭事故一翼的防水闸门由总指挥决定。

2、发生水灾事故时,现场人员要想方设法通知受水威胁的采区人员撤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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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生灾害事故时停送电制度

1、根据灾害的性质及范围,矿调度接到指挥部的停送电命令时,必须立即执行,不得迟疑。

2、切停灾害地点现场电源或采区二次变电所电源,要由电钳工或懂得电气知识的抢救人员进行。

3、复电时,无论全部或局部送电,必须由总指挥发布命令后执行,严禁私自送电。

八、发生灾害时通风原则

1、正常通风:灾害不能扩大,人员撤退途中不受烟气侵害,又不影响抢救事故,要保持正常通风。

2、减少风量:灾害继续蔓延扩大,一时不能扑灭,又不能便于人员撤离和抢救,可以采取由上部短路的方法减少风量,此时,救护人员要执行瓦斯检查任务,随时向指挥部汇报,以便采取应急措施。

3、停风:灾害已经漫延扩大,灾区已全部停电,人员也全部撤离了险区,可由总指挥决定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

4、反风:井棚、井筒、井底各机电硐室(井底充电硐室、变流室、火药库除外),东、西翼主石门、东、西翼大巷、绞车道、运煤道(-400以上水平)、深部采区入风绞车道、运煤道,一旦发生大型火灾,一时不能扑灭时,总指挥部可以立即下达命令,东、西翼风井两台主要通风机同时反风。

5、无论正常通风、减风、增风、反风、短路、隔绝风流及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都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不能造成瓦斯积聚、煤尘飞扬。

(2)、不准让超限的沼气通过火源或使火源通过沼气积聚的巷道。 (3)、不能威胁井下人员的安全。

(4)、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抵制火源,创造人员接近火源的条件。 (5)、直接灭火无效时,采取隔绝灭火方法,封闭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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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必要时,将排水管和压风管临时改为消防管灭火。

九、矿井主要通风机停转后井下巷道恢复通风的预案措施

1、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转恢复通风前,由运转队负责对因故停止运转主要通风机进行全面检查,保证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恢复正常通风。

2、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转恢复通风前,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检修后的情况,下达矿井主要通风机恢复通风命令。

3、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转恢复通风期间,由通风队负责指派人员对东西翼及井底巷道风向风量进行检查测定,一旦发现风流紊乱风量不能满足正常生产要求,必须及时向通风队及矿调度汇报,以便由总工程师决定是否采取控制风流及其它安全措施。

4、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转恢复通风期间,东、西风井主要通风机司机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认真检查运转主要通风机的各种参数。并每2小时向矿调度及通风调度汇报一次主要通风机运转情况及相关参数。发现异常情况随时向矿调度、通风调度及有关矿领导汇报。

5、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转恢复通风前,必须由救护队员及瓦检员对东西翼井巷进行瓦斯检查,根据东、西翼井巷瓦斯检查结果及监测监控系统所显示的各区域瓦斯浓度数据制定东、西翼或停风区域全风压井巷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措施,并按措施进行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工作,待东、西风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东、西翼全风压井巷正常通风后,经救护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报指挥部,经总指挥同意后方准恢复东、西翼停风区域全风压井巷供电。

6、矿井主要通风机因故停转恢复通风期间,东、西翼停风掘进面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工作,按掘进面《作业规程》中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措施执行。东、西翼全风压井巷及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工作全部结束,恢复东、西翼正常生产。

十、矿山救护队针对不同性质的灾害所必备和携带的救灾工具器材 1、运输通信:灾区电话、引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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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人防护:4h、2h氧气呼吸器,自救器。 3、灭火装备:干粉灭火器、风障、水枪、水龙带。

4、检测仪器:呼吸器校验仪、氧气便携仪、红外线测温仪、多种气体检测仪、瓦斯检定器、一氧化碳检定器、风表、秒表、干湿温度计、温度计。

5、装备工具:氧气充填泵、工业冰箱、防爆工具、氧气瓶、救生索、担架、保温毯、手表、绝缘手套、电工工具、绘图工具、瓦工工具、灾区指路器。

第五章 指挥机构设臵及职责

第一节 指挥机构的设臵及职责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事故和抢险救灾,矿井成立灾害预防和处理指挥部,以做到在发生灾害时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处理有序,最大限度控制事故灾害损失。指挥部下设灾害预防和处理相关救援组。

一、指挥部领导机构和成员组成情况如下: 总指挥:矿长 尤发举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彭刚、生产副矿长 尤发举、安全副矿长 高吉荣、通防副总 吴秀高、机电副矿长 何家云、后勤矿长 黄河港

成员:张春、康元舟、王兴本、黄初林、邓加仁、李泽单、包广川、朱凯、李凡斌、高明、包从庆、万春平、牛开佩。

总指挥不在时,副总指挥依次递补,其它各级人员听候命令,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根据救灾的需要,总指挥可决定组成井下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得知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到指挥部报到,离开指挥部需经批准。

二、处理事故的组织领导各级人员责任制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公司总经理、公司总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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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长的协助下,指挥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工作。

2、矿总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订抢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生产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事故营救所必须的工人待命,根据指挥部的指示,负责现场抢救指挥工作。

4、机电副矿长职责:保证抢险救灾人员、设备、材料、物资等运输工作,根据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停送电指挥工作。

5、后勤矿长、工会主席职责:保证抢险救灾必须的设备、材料、物资的供应,并做好一切后勤工作。

6、通风、采掘及其它副总职责:根据矿长命令,负责分担指挥某一方面的营救与处理工作。

7、矿山救护队长职责: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规定,完成对灾区遇险人员的抢救和处理事故现场工作。

8、通风队长、瓦斯科长职责:按矿长命令,负责改变、恢复通风系统,调节风量工作,注视主要通风机的运转状况和组织完成必须的通风工程或打钻工程,并执行与“一通三防”有关的其它措施。

9、矿值班调度员职责: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矿总工程师、公司调度以及矿其他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指挥命令,召集有关人员到指挥部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升入井人员和留在井下各地区人员。

10、矿灯队长职责:根据矿灯查清井下人员数量及姓名,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未经安监处长签发特别入井证的人员停发矿灯。

11、事故采区队长职责:负责查明区域工作面的人员、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到安全地点或直接升井,将现场的事故范围、性质和发生的原因等情况详细报告矿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完成有关抢救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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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机电科长、运转队长、掘进机电队长职责:根据矿长命令,负责保证井下压风自救系统和供水施救系统正常运行,负责改变矿井主扇工作制度并掌握矿井停送电工作及其它机电各项任务。

13、信息中心主任职责:保证监控系统、通信联络系统正常运行,监控事故灾区瓦斯浓度并根据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显示数据,负责查明受灾区域人员所在位臵、卡号、姓名,及时向总指挥汇报并与救灾现场指挥员汇报。

14、运输队长职责:负责将遇险、遇难人员及时运送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能及时运到地点满足救灾的需要。

15、坑木场场长职责:及时准备好救灾需要的器材,根据矿长的命令迅速发运救灾地点。

16、行政科长职责:保证遇难人员的妥善安臵和救灾人员的住宿及其它生活事宜。

17、医院院长职责:负责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和治疗,组织护理和保证药物供应。

18、地测科长职责: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打钻等其它任务。

19、保卫科长职责:负责做好矿区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矿区正常秩序,不准杂乱人员进入矿区和要害岗位,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杂乱人员逗留、围观。

20、驻矿安监处长职责:根据批准的《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和处理现场事故的作战计划,对抢救工作人员和入井人员签发事故专用的特别入井证,严格控制人员入井,实行有效的监督。

三、救灾领导指挥部下设各小组及职责划分 1、现场抢救组

组长:生产副矿长 尤发举。 副组长:机电副矿长 何家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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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高明、包重庆、万春平、牛开佩、 职责:组织人力、物力、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2、 医疗组 组长:黄河港 副组长:包重庆

成员:杜小琴、邓小芬、段小芬

职责:根据急救电话的内容,迅速派出急救小组,负责对矿难伤员的急救和后续治疗等工作。

3、供应组 组长:高明

成员:万春平、牛开佩

职责:负责准备抢险物质及器材并运送到指定地点。 4、后勤组 组长:黄河港 副组长:包重庆

职责:搞好后勤供应、伤员抢救及善后处理工作。 5、安全保卫组 组长:朱凯

副组长:李凡斌、赵广、赵贵昌

职责:维护矿区秩序,严禁非抢险人员入井,防止闲杂人员破坏捣乱。 6、通讯联络及资料汇集组 组长:万春平 副组长:牛开佩

职责:保证通讯线路畅通,传达总指挥的一切命令,确保井上下信息能及时传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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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总指挥和各小组组长不在时,按副总指挥和副组长的排列顺序就位,负责全面指挥。在处理过程中总指挥可根据需要,随时指挥矿任何干部或职工参加抢险救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指挥的指挥和安排。

第二节 发生灾害的应急救灾程序

一、发生灾害后应急通知顺序:

灾害发生后,必须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 (掘进巷道发火或瓦斯煤尘爆炸不能停局部通风机)。矿调度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监控中心汇报――召集矿山救护队(本矿救护队先下井救灾)――召集抢险救灾指挥部成员――制定临时抢险措施――派救护队进入灾区救人、侦察灾情――根据灾情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二、救灾指挥程序

1、灾害发生后,立即召集以矿长为总指挥的抢救指挥部成员,总指挥首先听取当班值班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已经下达的命令情况汇报,然后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的正常运转工作。

2、通知井口检身房、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及矿调度利用信息中心人员定位系统准确统计当班下井人数及其姓名,统计升井的人数及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坑木场准备救灾材料,医院准备急救伤员的药品、器械工具及医护人员到位。

3、由安监处长负责签发入井许可证,并通知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和副井井口,没有入井许可证不准发放矿灯、自救器,不准入井。

4、选定井下救护基地,由救护队长或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同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自行发布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通讯组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的通讯器材,供应组和医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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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落实井下救灾器材等。安监组落实选定安全岗哨位臵及其人员,明确任务。

5、命令救护队12-16人分两组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他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最后送到地面医院。得知人员受困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其情绪,一方面立即汇报抢救指挥部采取果断措施组织特别抢救,侦察灾情,及时把灾害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汇报救灾指挥部。

6、抢救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的汇报,责成助手成员,将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当抢险人员不足时应及时汇报上级部门和兄弟单位请求支援。

第六章 有关处理各种事故必备的技术资料

一、通风队负责:

1、矿井通风系统图;2、井下避灾路线图;3、矿井通风网络图; 4、防灭火灌浆系统图;5、防灭火注氮系统图;6、井下防尘系统图。 二、瓦斯科负责: 瓦斯抽放系统图

三、信息中心负责:

1、安全监控系统图;2、井下通讯联络系统图;3、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图。 四、机电科负责:

1、井上高压供电系统图;2、井下高压供电系统图; 3、矿井供水施救及生产供水系统图;4、矿井主排水系统图; 5、矿井压风自救及生产供风系统图; 6、井下设备布臵图。

五、地测科负责:

1、采掘工程平面图。2、井上下对照图(图中标明井口标高位臵、地面公路、钻孔、水井、水泵、储水池等)。3、矿井充水性图。

六、运输队负责:

煤矿井下运输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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