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考生(考生号: ,身份证号: ):
经查实,你在 年 月 日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科目考试中出现了考试违规行为,事实代码为 (考试违规事实代码
表见背面)。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 条,现对你作出 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此处理决定书后15天内向 市招生办提出陈述和申辩(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
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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