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额单位:元,保留两位小数①科 目1、设备费 1.1 设备购置费 1.2 试制改造费 1.3 租赁使用费 1.4 修缮费2、材料费3、测试化验加工费4、燃料动力费5、差旅费6、会议费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8、出版/文献/信息传 播/知识产权事务费9、劳务费10、专家咨询费11、基本建设费 11.1 房屋建筑物构建 11.2 专用设备购置 11.3 基础设施建设 11.4 大型修缮 11.5 信息网络建设 11.6 其他基本建设 支出12、其他支出13、合作经费(合作 单位直接费和间 接费) 参与单位申请,间接费可调减用于直接费不得调增不得调增不得调增不得调增不得调增不得调增 不得调增不得调增三项总和不得调增 不得调增不得调增不得调增不得调增立项批复预算②当前预算③申请增减数④调整后预算⑤累计调整比例%备注说明:(1)③申请增减数=④调整后预算-②当前预算,如申请调减,数字金额前面加“-”;(2)设备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基本建设费原则上不得调增;
(3)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之间可调剂使用,但不得突破总额;可调减用于材料费、测试化 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等科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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