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浅议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必要性与对策

来源:小奈知识网
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 工业C

浅议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必要性与对策

王晓华

1.太原理工大学矿业工程学院(矿业工程系),山西 太原 030024 2.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鄂尔多斯监察分局,内蒙古 鄂尔多斯 017000

摘要:矿山进行开采活动时,对社会带来的影响是双重性的。其一方面可以创造较大的经济价值及社会价值,促进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另一方面也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较大的不良影响,甚至会产生严重的危害。本文针对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必要性,矿山环境治理中存在的不足以及恢复治理矿山环境的有效措施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矿山环境;治理;对策 中图分类号:X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810(2015)46-0203-01

1.2

1 对矿山环境进行恢复治理的必要性

在开采矿山资源的过程中,会给周围的环境造成严重的影响,甚至对人类生存、生活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人们在对相关资源进行开采时还必须重视环境恢复、治理的问题,使矿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对矿山进行开采时,废弃石、土、渣、灰堆积得到处都是,导致矿区周围粉尘飞扬,且有的还会导致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的产生,致使路桥发生断裂、房屋出现倒塌、水土流失的问题加剧。同样还会使有毒、有害的气体、液体渗漏,进而对人们的身心健康、生活等造成影响。但是,经过对矿山的环境进行恢复治理能够使这样的情况得到有效改变,且对矿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进行改变。同时,对矿山的环境进行恢复治理能够使耕地面积增加,促进矿区社会安稳。对矿区的土地进行复垦能够有效促进矿区环境的恢复,因为在矿山开采中破坏、占用的土地,许多都是比较肥沃的良田,只需加以复垦就能够重新耕种,这样就可以使维持耕地面积,甚至可以增加部分新的耕田,给当地农民、矿工家属开拓新的生活、生产门路,对缓和企业与农民的矛盾起到积极作用。另外,对矿山环境进行恢复、有效的治理能够使矿区植被的覆盖率大大增加,进而使矿区生态环境的质量得到有效改善。地表物质的堆积、剥离、搬运、扰动,对山坡土体、植被造成严重的破坏,且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石等物质会导致矿山地区出现严重的水土流失及地质灾害情况。因此,选择适合矿区进行种植的植被来种植后可以使其周围环境得到恢复,大大提高矿区植被覆盖率,降低水土的流失,防止泥石流、滑坡等各种地质灾害产生的概率,恢复矿区的地貌景观,维系矿区正常生物链,改善矿山生态环境。

2 矿山环境治理中存在的不足

2.1 矿山环境治理中行政管理不到位

在矿山资源的开发利用中,部分地方政府缺乏远见,仅看到了其带来的短期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由此可能导致的生态危机,未形成科学、全面的环境保护大局观。政府职权部门不仅未构建合理的资源开采管理体系,对矿山企业开采项目的合理性进行详实验证,甚至为获得暂时的经济效益与地方政绩,在暗地里默许矿山企业不顾矿山环境保护而大肆开采,导致政府对矿山的环境治理与监管职权形同虚设,使得一些本可得到有效治理的矿山环境问题不断加剧,最终对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破坏,对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阻碍。

2.2 矿山环境治理技术滞后

相较于国外发达国家,中国矿山环境治理与恢复工作起步比较晚,总体而言,不仅各项技术水平极为有限,且历史欠账极多,整个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与科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根据有关调查显示,国外煤矿开采后土地复垦率可达50%以上,而中国却不足20%。有关恢复治理方案的设计水准差距明显,标准不一,手段单一,科技含量低,实际效果不明显。这些都说明中国矿山环境治理技术严重滞后,还难以满足实际需求。

3 恢复治理矿山环境的有效措施 3.1 健全矿山生态环境许可证制度

第一,应立法规定矿山企业在进行矿山开发前不仅必须申请矿山生态环境许可证,还要具备环境计划、开采方式、环境影响评价、资源评价、复垦计划登记等资料,并对具体的计划方案、评价标准、开采及复垦的具体方案做出具体要

求。第二,应当制定矿山企业限量排污制度。建议先由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的环境容量,通过可行性分析和择优计算,确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数,再根据矿山企业数量进行最大排污量分解,最后根据最大排污量对矿山企业进行严格的核实、审核及登记,审核时凡超过允许最大排污量的一律不予登记。

3.2 建立完善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

首先,采矿权人必须依法履行矿山环境治理的义务。保证金是采矿权人为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义务而缴存的保证资金,目的是促使采矿权人主动、自觉地保护地质环境和自然景观,进而实现“谁开发谁恢复,谁受益谁治理”的社会良性循环。其次,保证金数额的确定要与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难度相一致,也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衔接,不得过高或过低,保证金的缴纳数额的多少必须能够保障矿山生态环境可以得到全部完整恢复和治理。再次,建议部分历史遗留的矿山环境治理任务较重的地方政府要统一设立矿山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对停办、关闭、闭坑的矿山,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治理。第四,如果矿山生态环境的治理成效显著,环境恢复较好,那么当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及其利息会要全部返还给矿业主,调动其恢复治理矿山环境的积极性。

3.3 对矿山资源的开发必须进行合理的规划

开采、利用矿产资源的一个主要目的就是能够使矿产资源有效的服务于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而加强对矿山环境的保护也是为了更好的造福于人类的生活,这二者之间并没有无法调和的问题存在,是内在统一的。因此,对矿山环境进行保护和治理必须从长远考虑。一方面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最大限度提高资料开采率,降低资源浪费;另一方面必须将绿色开采、可持续发展、综合治理矿山环境的理念渗透在矿山的日常生产及管理工作中,加强依法依规治理环境的执法力度,建立资源良性循环的生产链,节约资源开采成本,降低给周围环境带来的不良影响。

3.4 增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许多矿山企业的领导与员工缺乏矿山环境保护的意识,没有认识到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迫切性和重要性,在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选择上存在偏差,“重开发而轻保护”的思想极为普遍。对此,应增强对其的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不仅要定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还应聘请专人对员工的相关知识进行补充教育,在提升其环境保护意识的同时提升其环境治理知识水平,使其希望且能主动参与到矿山环境治理保护工作中。

4 结束语

我国现阶段由于法律制度的滞后助长了这种趋势。因此针对这一现状,根据我国目前在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结合本国国情,汲取国外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先进经验,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体系可以说势在必行且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罗小利,周璞.中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激励机制探索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4,56(1):274-276.

[2]孙轶刚,邓君萍.矿山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再利用[J].价值工程,2010(12).

2015年46期 20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