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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磨钻(人工挖孔)安全技术交底

来源:小奈知识网
安全技术措施(危险告知)交底记录

记录代号:SLQL-J-18-03 使用号: 工程项目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所属单位 分项工程负责人 技术交底人员姓名 作业工班长姓名 职务或职称 安全员姓名 施工作业主要内容:水磨钻(人工挖孔桩)安全技术交底 技术交底及安全要求内容: 在水磨钻施工过程中存在以下危险:高空坠落,落物伤人,触电伤害,机械伤害,孔内坍塌等。 作业前 1.搞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对新工人,临时上岗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好安全帽(风绳必须系在下颚),井上人员应把安全带系在护栏上,井下作业人员应把安全带系在井口牢固位置处和穿防滑绝缘鞋。 3.每次施工前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并经常保养。 4.场区生产用电设备需派专业人员管理,无关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操作人员上岗时应对设备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随时关好配电箱,配电箱应有门锁及防水措施,施工所用电缆线必须认真检查,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临时用电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保险,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 5.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是否牢固,严禁带病作业。 6.提升装置的配重不得小于200公斤,保证其整体的稳固性。 7.孔口四周要设1.2m安全防护栏并挂安全网。 8.井口围护应高于地面30cm。 9.空压机四周须设防护罩。 10.在下孔施工前设专人观察护壁有无裂缝,如有裂缝,则应报告现场管理人员,待查明情况,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11.桩孔洞口应设悬挂软梯,并随桩孔深度放长,以备意外情况时有关人员能 顺利上下。正常情况下,操作人员上下应乘坐吊篮或专用吊桶。 作业过程中 1.钻孔时,如遇卡钻,应即切断电源,在没有查清原因之前,不得强行起动。 2.作业时,发生机器摇晃、移动、偏斜等,应立即停钻,查明原因,处理后再行作业。 3.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配有通风设备。 4.挖出的土石方应及时运离孔口,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1m范围内。 5.机动车辆的通行不得对井壁造成安全影响。 6.要注意安全用电,井下照明电压应采用不得高于36V的安全灯并加防护罩。 7.弃渣时泥土距桶顶的距离应保持10cm(作业前在距桶顶10cm处把线标示出来),不能满装满载,并保证挂钩不脱钩。 8.钻孔时孔口边应有人守护,并随时监控井下作业人员的情况。 9.每次挖掘不应大于1m,深度大于5m应在孔内人员头顶上方1.5m处设半圆形密网保护盖。 10.地下水压大,涌沙严重时,应采取措施堵沙、排水。 11.弃渣时要观测四周有无人员和车辆,确认安全后方可弃渣。 停止作业后 1.不作业时应封闭孔口,防止人员坠落。 2.下班时应关闭现场电气闸刀。 参加交底管理人员签字: 参加施工作业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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