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闻工作者法律水平的提高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新闻工作者扮演了社会信息的采编者、传播者、社会舆论的引导者等重要角色。但是,社会上也频繁出现虚假新闻、新闻工作者非法采编或者记者被暴力殴打等时间,彰显出了部分新闻工作者法律水平的低下。鉴于此,笔者论述了提高新闻工作者法律水平一些建议。
标签: 新闻工作者;法律水平;提高方法
一、当前我国新闻工作者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
1.新闻报道中瞒报、虚报、不实报道。市场经济环境下,新闻播报也面临着激烈的竞争,部分新闻工作者为了获得新闻的时效性,吸引大众的高关注度,往往在未得到完全的事实和数据支持的时候盲目把新闻公布于众,还有部分新闻工作者在收取物资利益之后,对于某些新闻进行有选择的播报,瞒报、虚报现象时有发生,这样的新闻往往给社会公众带来误导,重则会引发社会骚乱,对国家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2.新闻表达缺乏客观性。新闻本身要求的就是客观性和公正性,它需要新闻工作者用置身事外的眼光对新闻事件进行客观公正的理性报道和评判,而现时代的很多新闻工作者往往从主观想象出发,把新闻作为转载工作的职能变成了表达自身主观想法的舞台,带着自身倾向性的新闻必将对社会公众的评判戴上有色眼镜,背离了新闻自身的客观特性。
3.新闻工作者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新闻差错的出现。当然,如今把检察院“检察长”写成“院长”、“犯罪嫌疑人”写成“犯罪分子”、“村民委員会主任”写成“村长”等错误越来越少,可是新的、容易被人们忽视的错误又在层出不穷地诞生着。如此一来,公安机关搞不好还要当被告。新闻工作者法律知识的欠缺导致新闻差错的出现,有可能会引来许多不必要的纠纷。
二、新闻工作者如何增强法律意识
1.为了有效规范新闻工作,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或者具有法律效力的一些文件,如《中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职业道德准则》、《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保护法》等一批相关的法律法规。虽然整个法律体系尚不完整(我国尚未制定出专门的新闻法和记者法等法律体系),但对于规范现阶段的新闻工作来说基本上够用。但是,法律自身是很难自主的发挥出法律效力的,只有新闻工作者知法、懂法、会用法,才能将法律效力有效地释放出来。这就要求新闻采编和播报单位及时的组织内部的新闻工作者学习这些法律。1.1.要学习我国的基本大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民法》等,以此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国家司法体系,掌握基本知识,达到短期内法律“扫盲”的效果。1.2.要学习有关新闻活动的基本法律知识。虽然目前国内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新闻法律,但是若能通过对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再结合《新闻出版保密
规定》、《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等行业规范,就能有效规避新闻官司的产生。1.3.要学习与报道领域相关的和公民生活接触广泛的法律法规。例如,搞政法报道的记者应知晓我国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做经济报道的记者应了解国家的《经济法》、《专利法》;从事文教、科技、卫生等方面报道的记者应熟悉的法律规定等。1.4.新闻工作者毕竟不是专业法律人士,新闻单位应定期对新闻工作者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全体新闻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
2.新闻工作者要学会“用法”。由于新闻工作的特殊性,尤其是新闻工作中的记者行业,在进行新闻采编时往往会受到各种社会势力的干扰。特别是在采访报道重大的社会事件且采访结果会对当事方有不良的影响时,就会受到非常强烈的干扰,甚至会引发肢体冲突。同时,这也是“学法”的重要目的之一。那么,新闻工作者怎样才能学会的使用法律武器呢?其一,新闻单位可以组织职员学习一些具体的“用法”实例,以给予他们一些启发,而且还可以通过课堂模拟来演练法律维权的过程,从而进一步强化其使用法律得意识;其二,在新闻工作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威胁时,切不可情绪失控而与对方发生更强烈的冲突,以免遭受到更大的伤害,而是要及时的报警;其三,在新闻工作者自身受到人身侵害后,还要抵制住“私了”的诱惑,坚决依靠法律进行维权。
3.在新闻工作者资格考试中融入对法律知识的考察。在新闻工作资格证考试试卷编写时,应当合理的纳入一部分法律知识,以督促应试者学习相关的法律,确保其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能力,以有利于录用后上岗前的法律培训课程。通过这样的学习,使我们的新闻工作者增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以及学习法律的自觉性。
4.新闻单位可以引入一些专业的法律人才作为法律顾问。虽然新闻单位可以临时聘请专业法律人士对职员进行课程培训,但新闻工作者在日常的工作中,往往会用到比较具有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倘若单位内没有专业技能比较强的法律人才作为法律顾问,就会为新闻工作的开展被法律问题所羁绊而难以顺利进行。而且,这些法律顾问还能够随时(或者定期)在所服务的新闻媒体开展法律讲座,进行法律咨询,对大家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对新闻工作者在法律方面的疑惑给与明晰、专业的讲解,从而非常有利于新闻工作者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的提升。
5.新闻工作者在进行新闻采编时应当使用合法的手段进行,这不仅是新闻工作者在受到人身侵害时运用法律武器自我保护的前提,也是保证新闻采编能够顺利进行的必要保证。首先,在前方之前,应主动出示证件、表明身份,并在得到对方同意后在进行采访活动。其次,在采访过程中应使用诸如公开的面谈、录音、电话录音、电视摄像式的方式,尽量避免采用有争议的采访方式,如隐蔽采访(即隐藏真实采访身份、意图和采访工具,来达到比较秘密的采访目的,通常称为隐性采访)等。但是如果在特殊情况下需要使用这种方式时,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不应侵犯他人的合法隐私权,也不应对其合法的商业秘密构成威胁。(2)不应对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造成亲在威胁。(3)不应对政府或者受访人的正常活动造成干扰.(4)不应使用过激的或者不符合实际的语言对他人的名誉权、商誉
权、隐私权、肖像权以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造成损害。总之,使用合法的新闻采编手段,既是“懂法”的体现,也是增强法律意识的有效途径。
三、结语
新闻工作者也要树立起强大的法律意识。只有法律意识足够强了,才能更好运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提高自身法律水平。
参考文献:
[1]邹晓东.对新闻工作者增强法律意识的思考[J].魅力中国.2010年5月(上)总113期:23-24
[2]阎薇薇.提高新闻工作者法律水平的思考[J].舆论监督.2010年4月刊: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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