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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
电缆技术规范书
**********电力设计院
2015年7月
目 录
1 总则 .................................................. 1 2 标准和规范 ............................................ 1 3 设备使用环境条件 ...................................... 2 4 技术要求 ............................................................................................................................. 3 5 供货范围 .............................................. 8 6 质量保证、实验、监造及验收 ................................ 8 7 包装、运输、装卸 ........................................ 8 8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9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
电缆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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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注:请投标方将所投标电缆样品(35kV、1kV、控制电缆各一段)带到评标现场,作为产品质量评定依据。电缆外绝缘上必须有电缆厂名称喷码。
1.1 本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的电缆。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有关国家标准,并且功能完整、性能优良的优质产品及其相应服务。同时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1.3 投标人对其供货范围内的所有产品质量负有全责,包括其分包和外购的产品。 1.4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人如对本技术规范书有异议(或差异),不论是多么微小,均应在其投标书中以“与技术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说明。
1.5 投标人在设备设计和制造中应执行规范书所列的各项现行(国内、国际)标准。规范书中未提及的内容均满足或优于所列的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和有关国际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在此期间若颁布有要求更高、更新的技术标准及规定、规范,则以最新技术标准、规定、规范执行。
1.6 合同签订之后,按技术协议要求,投标人提出合同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装配、安装、调试、试运、验收、试验、运行和维护等标准清单给招标人。
1.7 在签定合同之后,招标人和设计方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定或工程条件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可由三方共同协商,但投标人最终应予解决。
1.8 联络方式:设计联络会、传真。日常可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联络。(但具备法律效力的联系方式为设计联络会及传真)。
1.9 本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2
标准和规范
2.1 标准和文字
2.1.1 技术规范书范围内的设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在国内标准不完善的情况下,可参照选用IEC标准或双方认定的其它国家标准。选用标准应为最新版本。
2.1.2 技术规范书未提及的内容均应符合以下的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标准及规范,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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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技术规范书
不仅限于此,若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时,以较高标准为准。选用标准应为签订合同时的最新版本。
GB2951.19 电线电缆 燃烧实验方法 GB2951.23 电线电缆 弯曲实验方法 GB2952.1-3 电缆外护套 GB3953 电工圆铜线 GB3955 电工圆铝线
GB3957 电力电缆铜、铝导电线芯 GB4005 电线电缆交货盘 GB6995.3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 GB8170 数值修约规则
GB12706 额定电压35kV及以下铜芯、铝芯塑料绝缘电力电缆 GB2951.2 绝缘厚度测定方法 GB2951.3 护套厚度测量方法 GB2951.4 外径测量方法 GB12666.5-90 阻燃电缆实验标准 GB12666.6(IEC331)耐火电缆的标准 3
设备使用环境条件
3.2.1 气象条件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要素名称 年平均气温(℃) 极端最高温度(℃) 极端最低温度(℃) 年平均降雨量(mm) 最大一次日降雨量(mm) 年平均蒸发量(mm) 年最大积雪厚度(cm) 年平均气压(hpa) 年平均相对湿度(%) 要素值 14.2 41.2 -22.5 45 27.5 2251.1 10 879.4 52 序号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要素名称 年最大冻土深度(cm) 年平均雷暴日数(d) 年最多雷暴日数(d) 年平均沙尘暴日数(d) 年最多沙尘暴日数(d) 累年平均风速(m/s) 30年一遇最大风速(m/s) 年主导风向 30年平均日照小时数 要素值 87 17 32 6.2 26 1.4 30 ENE 2700.39 3.2.2地震基本烈度:8度 3.2.3厂区高程: 1155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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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技术规范书
技术要求
4.1 35kV动力电缆 4.1.1
基本要求
电缆外皮上以0米起点,以1米为单位打上长度标尺及型号规格、电压等级动力电缆线芯须有相色标志或线芯号。 电缆线芯中间不得有接头。 同一电缆盘内不得缠绕多根电缆。 同一电缆盘内不得有多种规格型号电缆。
个别动力电缆每只电缆盘上的电缆长度必须按订货要求尺寸供货。
4.1.1.1 4.1.1.2 4.1.1.3 4.1.1.4 4.1.1.5 4.1.1.6 褪色。 4.1.2 技术条件 4.1.2.1系统条件:
35kV电力电缆 50Hz, 35kV。最高运行电压:38.5kV。
4.1.2.2 导体运行温度:导体允许最大连续运行温度不小于为: 90℃(交联聚乙烯绝缘)。
4.1.2.3 电缆应适合安装于户内、户外,暴露于空气中、阳光中,敷设于保护管中,桥架中,电缆沟中。
4.1.2.4铠装电缆最小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2倍。
4.1.2.5 电缆的电压承受能力:(试验电压应按国标GB311进行海拔修正)
35kV:
1Min工频耐压: 85kV
雷电冲击耐压:
200kV
等参数,且能保证不易磨掉。漏在最外层的电缆标识应是本盘电缆总长度。
4.1.1.7 电缆盘两侧均需标注电缆规格型号、长度、生产厂家、“电气动缆”,且不易
4.1.2.6 阻燃电缆应满足GB/T18380.3的要求
4.1.2.7电缆具有耐高温、耐油、,中高强度亚硫酸盐渍土腐蚀、耐酸碱及腐蚀性气体、防水等特性,高温环境电气性能稳定,载流量大,抗老化性优越,使用寿命长。并按规定具有阻燃性能。
4.1.2.8 导体应为多股绞合一级无氧铜导体,其性能、结构及外观符合GB12706-91标准及IEC228标准的规定;
4.1.2.9导体屏蔽应满足有关国标要求,屏蔽:有导体屏蔽、绝缘屏蔽和金属屏蔽,导体屏蔽、绝缘屏蔽与绝缘层三层共挤。金属屏蔽采用软铜带绕包或软铜线疏绕组成,铜带标称厚度按下列数据选用:三芯电缆:≥0.10mm。
4.1.2.10 绝缘应为满足运行及安装敷设环境条件的材料,为XLPE型。性能及厚度均符合GB12706-91标准,以三层共挤的工艺方法(即:导体屏蔽、绝缘屏蔽、绝缘)挤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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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铜导体外面。
4.1.2.11标称绝缘厚度应符合GB12706.2 和GB12706.3 的规定,绝缘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规定的标称值绝缘最薄点的厚度应不小于规定标称值的90%-0.1mm。
4.1.2.12 电缆外护套应具有打印的永久性标志(打印深度不超过15%的外护套厚度),其内容应至少包括如下: 制造厂名称 额定电压 导体规格 导体数量、长度 绝缘材料 护套材料 制造年份
4.1.2.13电力电缆导体应按护套颜色进行区分如下:
导体芯数 相 字母 颜色 三 1,2,3 A,B,C 黄,绿,红 电力电缆外护套颜色为:黑色。 4.1.3热缩管件及其配套用胶技术要求
4.1.3.1热缩管件及配套用胶应按本标准以及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技术文件和图纸生产。 4.1.3.2热缩管件外观应平整、光滑、无可见气泡、杂质,表面斑痕缺陷面积应不超过部件总面积的2%。
4.1.3.3热缩管件的收缩温度应为120~140℃。 4.1.3.4热缩管件收缩前壁厚的不均匀度小于30%。 4.1.3.5缩管件收缩前后长度的变化率小于±5%。 4.1.3.6热缩管件在热冲击下应不淌流不开裂。
4.1.3.7热缩管件在限制性收缩时不得开裂,在正常使用范围和操作下不得开裂。 4.1.4 设计型号说明:
高压动力电缆ZRC-YJV22-26/35kV:电压26/35kV阻燃聚氯乙烯护套,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电力电缆,铜芯。 4.2 1kV低压动力电缆 4.2.1
基本要求
电缆外皮上以0米起点,以1米为单位打上长度标尺及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动力电缆线芯须有相色标志或线芯号。 电缆线芯中间不得有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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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1 4.2.1.2 4.2.1.3
电压等级等参数,且能保证不易磨掉。在最外层的电缆标识应是本盘电缆总长度。
电缆技术规范书
4.2.1.4 4.2.1.5 4.2.1.6
同一电缆盘内不得缠绕多根电缆。 同一电缆盘内不得有多种规格型号电缆。
个别动力电缆每只电缆盘上的电缆长度必须按订货要求尺寸供货。
4.2.1.7在电气与热工的电缆盘上分别涂刷不同颜色以示区别,电气为红色。 3.2.1.8电缆盘两侧均需标注电缆规格型号、长度、生产厂家和“电气动缆”,且不易褪色。
4.2.2技术条件 4.2.2.1系统条件:
4.2.2.1.1系统额定电压: 1kV及 以下 4.2.2.1.2电缆额定电压(U0/U): 0.6/1kV 4.2.2.1.3系统频率:50Hz 4.2.2.2运行要求:
4.2.2.2.1电缆导体的最高额定工作温度:导体允许最大连续运行温度不小于为:90℃(交联聚乙烯绝缘)。
4.2.2.2.2短路时(最长持续时间不超过5s)电缆导体的最高温度:交联聚乙烯绝缘不超过250℃。
4.2.2.2.3成品电缆芯线间,芯线与屏蔽间应经受交流50HZ,电压4.5kV,5min交流耐压试验。
4.2.2.2.4成品电缆应通过IEC332-3《电线电缆成束燃烧试验》的要求。 4.2.2.2.5电缆不应有抽芯和接头现象发生。
4.2.2.2.6电缆导体材质的电阻率、绝缘电阻、绝缘厚度以及屏蔽等各项性能应符合最新的国家标准。
4.2.2.2.7电缆芯线导体材质采用退火铜线制作,电缆导体材质应符合GB/T 3956-1997《电缆的导体》中的规定。 4.2.2.3敷设条件:
4.2.2.3.1电缆应适合安装于户内,户外,暴露于空气中、阳光中,敷设于保护管中、桥架中、电缆沟道、隧道及直埋。
4.2.2.3.2无铠装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0倍, 铠装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2倍。
4.2.3 电缆的电压承受能力:(试验电压应按国标GB311进行海拔修正)
0.6/1kV:
5Min工频耐压:
3.5kV
4.2.4 阻燃电缆应满足GB/T18380.3的要求
4.2.5 电缆具有耐高温、耐油、中高强度亚硫酸盐渍土腐蚀、耐酸碱及腐蚀性气体、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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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技术规范书
水等特性,高温环境电气性能稳定,载流量大,抗老化性优越,使用寿命长。并按规定具有阻燃性能。 4.2.6导体
导体应为多股绞合一级无氧铜导体,其性能、结构及外观符合GB12706-91标准及IEC228标准的规定;导体表面光洁、无油污、无损伤绝缘的毛刺、锐边、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 4.2.7绝缘
标称绝缘厚度应符合GB12706.2 和GB12706.3 的规定,绝缘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规定的标称值绝缘最薄点的厚度应不小于规定标称值的90%-0.1mm。 4.2.8填充及内衬层
电缆的缆芯采用非吸湿性材料紧密填充。缆芯成缆后外型圆整。内衬层为绕包或挤包的非吸湿性材料。填充及内衬层与电缆的工作温度相适应,对绝缘材料无影响。 4.2.9铠装
铠装层符合GB2952的要求,钢带铠装采用双钢带间隙绕包,并采用镀锌钢带,钢带绕包平整紧密,钢带接续焊接平整牢固。 4.2.10外护套
电缆的外护套采用聚氯乙烯护套料,标称厚度符合GB2952的规定,任一点最小厚度不小于标称厚度的80%-0.2mm。 4.2.11成品电缆标志
成品电缆的外护套表面印有制造厂名、注册商标、产品型号、额定电压及计米长度的连续标志,印刷标志符合GB6995的规定。 4.2.12电缆包装
电缆成盘包装,包装时电缆卷绕整齐并妥善包装。电缆盘符合JB/T8137的规定。每盘电缆都附有检验合格证。 4.2.13试验
电缆的出厂试验按GB/T12706中规定的项目及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 4.2.14电力电缆导体应按护套颜色进行区分如下:
导体芯数 相 字母 颜色 三 1,2,3 A,B,C 黄,绿,红 电力电缆外护套颜色为: 600/1000V—黑色。 4.2.15设计型号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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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动力电缆ZRC-YJV22-1kV:阻燃聚氯乙烯护套、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电力电缆,铜芯。 4.3 控制电缆 4.3.1
基本要求
电缆外皮上以0米起点,以1米为单位打上长度标尺及型号规格、电压等级
4.3.1.1
等参数,且能保证不易磨掉。漏在最外层的电缆标识应是本盘电缆总长度。 4.3.1.2电缆线芯中间不得有接头。 4.3.1.3 4.3.1.4 4.3.1.6
控制电缆线芯上有线芯标号且清晰可靠,每一层有一芯特种色标志(红色)。控制电缆线芯形式应统一,应为独股线。 同一电缆盘内不得有多种规格型号电缆。
线芯颜色均为黑色,标号为白色。 4.3.1.5同一电缆盘内不得缠绕多根电缆。
4.3.1.7在电气与热工的电缆盘上分别涂刷不同颜色以示区别,电气为红色。 4.3.1.8电缆盘两侧均需标注电缆规格型号、长度、生产厂家和“电气控缆”;且不易褪色。
4.3.2技术条件 4.3.2.1系统条件:
4.3.2.1.1系统额定电压: 450/750V 4.3.2.1.2系统标称频率:50Hz
4.3.2.2 运行要求:电缆导体的最高额定工作温度:导体允许最大连续运行温度不小于为: 70℃(聚氯乙烯绝缘)。 4.3.3 敷设条件:
电缆应适合安装于户内,户外,暴露于空气中、阳光中,敷设于保护管中、桥架中、电缆沟道、隧道及直埋。
4.3.4无铠装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 铠装电缆允许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2倍。
4.3.5 阻燃电缆应满足GB/T18380.3的要求
4.3.6 电缆具有耐高温、耐油、中高强度亚硫酸盐渍土腐蚀、耐酸碱及腐蚀性气体、防水等特性,高温环境电气性能稳定,载流量大,抗老化性优越,使用寿命长。并按规定具有阻燃性能。 4.3.7导体
导体符合GB12706-91标准及IEC228标准的规定;导体表面光洁、无油污、无损伤绝缘的毛刺。铜导体生产用材料采用无氧圆铜杆。 4.3.8绝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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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技术规范书
绝缘紧密的挤包在导体上,绝缘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标称绝缘厚度应符合GB12706.2 和GB12706.3 的规定,绝缘厚度平均值应不小于规定的标称值绝缘最薄点的厚度应不小于规定标称值的90%-0.1mm。 4.3.9成缆
绝缘线芯绞合成缆最外层的绞合方向为右向,其绞合节距不大于绞合外径的20倍。 绝缘线芯采用数字标志,由内层到外层从1开始按自然数序顺时针方向排列。缆芯采用非吸湿性材料填充,并用非吸湿性带子扎紧缆芯。 4.3.10金属屏蔽
圆铜线编织屏蔽,其编织密度不小于80%,编织用圆铜线符合标准的规定。编织没有整体接续,露出的铜线头修齐。屏蔽和缆芯之间采用非吸湿性带子重叠绕包。 4.3.11铠装
铠装层符合GB2952的要求,钢带铠装采用双钢带间隙绕包,并采用镀锌钢带,钢带绕包平整紧密,钢带接续焊接平整牢固。 4.3.12外护层
电缆外护层紧密挤包在缆芯上,护层表面光洁、色泽均匀。护层厚度的平均值不小于标准规定的标称值,其最薄处厚度不小于标称值的85%-0.1mm。 4.3.13成品电缆标志
成品电缆的外护层表面印有制造厂名、电缆型号、额定电压、和计米长度的连续标志。印刷标志符合GB6995的规定。 4.3.14电缆包装运输
电缆成盘包装,包装时电缆卷绕整齐并妥善包装,电缆盘符合JB/T8137的规定。每盘电缆附有检验合格证。 4.3.15 设计型号说明:
4.3.15.1控制电缆:ZRC-KVVP2-0.45/0.75kV:阻燃聚氯乙烯护套、聚氯乙烯绝缘屏蔽钢带铠装控制电缆,铜芯。 4
供货范围
4.1 一般要求
4.1.1 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投标人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第4、5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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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投标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投标人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4.1.3 投标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装置性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4.1.4 提供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4.1.5 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4.1.6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第8条。 4.1.7 专用工具 序号 1 2 3 名 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备 注 注:投标人可根据自己设备特点进行调整和补充。 4.1.8 备品备件 序号 名 称 1 2 3 4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备 注 4.1.9 为了保证所供开关设备的质量,设备内部元器件的选择必须是经过国家鉴定的优质产品,并为国家标准中优先推荐的厂家制造的产品。元器件的详细配置应以新疆电力设计院订货图为准。 5.3 交货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2015年 月 日前
交货地点: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发电站项目施工现场 6 质量保证、实验、监造及验收 6.1. 概述
6.1.1 本条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4节规定的要求。投标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投标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规定。若招标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投标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投标方应积极配合。 6.1.2 投标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2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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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技术规范书
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第3节的规定。
6.1.3 投标方应有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1,GB/T19001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6.2. 工厂的检验和监造
6.2.1 招标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投标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 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招标方将为此目的而派遣的代表的身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
6.2.2 如有合同设备经检验和试验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可以拒收,投标方应更换被拒收的货物,或进行必要的改造使之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招标方不承担上述的费用。
6.2.3 招标方对货物运到招标方所在地以后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利,不得因该货物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招标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招标方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投标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现场后招标方对其进行的检验。 6.2.4 投标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15天,通知招标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招标方将确定对合同设备的那些试验项目和阶段要进行现场验证,并将在接到投标方关于安装、试验和检验的日程安排通知后10天内通知投标方。然后招标方将派出技术人员前往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以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 。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招标方代表有权发表意见,投标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待运合同设备的质量, 现场验证检验程序由双方代表共同协商决定。
6.2.5 若招标方不派代表参加上述试验,投标方应在接到招标方关于不派员到投标方和(或)其分包商工厂的通知后,或招标方未按时派遣人员参加的情况下,自行组织检验。 6.2.6 监造者有权到生产合同设备的车间和部门了解生产信息,并提出监造中发现的问题(如有)。
6.3 电缆试验和试验报告
试验应按规范书所列国标及部标进行和IEC标准进行,对所有要求的试验个,投标方应提供完整的试验报告。 6.3.1 工厂试验 1) 例行试验
例行试验应对所有电缆均作,满足国标和IEC228,245,502和540要求 2) 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应对每种型号和电压额定值的电缆产品的样品进行,试验应符合国标,和IEC228,245,502和540要求。
6.3.2 投标方可提供已作过的型式试验报告,招标方保留接受或拒绝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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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技术规范书
6.3.3 当招标方拒绝投标方的型式试验报告时,投标方应进行型式试验。招标方不承当任何费用 6.4 保证
6.4.1 投标方保证所提供的电缆具有一流的材料和技术水平,并经过符合有关标准及规范书要求的试验。
6.4.2 投标方应有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 GB/T1900 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通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7 包装、运输、装卸
7.1 密封和卷盘:电缆工厂试验后,其两端应立即密封以避免潮气及污秽及昆虫进入。电缆卷盘应有适当保护以避免吊装及运输过程中的机械损伤。电缆的电压,长度,导体截面,芯数,重量及净重等应清楚标识在电缆盘上。电缆盘的卷绕方向应用箭头表示 7.2 电缆应卷在电缆盘上,电缆伸出侧板的长度应不小于300mm,电缆终端应密封。 7.3 电缆盘的直径应不大于3.5米。 8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8.1 一般要求
8.1.1 投标方应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及响应的代码、规则对图纸编号,并且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8.1.2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8.1.3 投标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预中标后, 投标方应负责编写并出版所供产品的的技术协议, 并经招标方和设计方确认。预中标后一周内应给出满足施工图设计的全部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的同时,应提供正式的AUTOCAD2004电子文件,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和签字。 8.1.4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验收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投标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8.1.5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投标方应及时免费提供。
8.1.6 招标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8.1.7 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招标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投标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投标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投标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招标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8.1.8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八套。(其中,设计院三套) 8.2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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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技术协议签订2周内,投标方向招标方提供下列技术文件3份,同时向设计院和招标方提供电子版各1份(图纸为AutoCAD2004、文本文件为Office2000版)。其内容包括:电缆规格(包括电缆外径、载流量、重量)、额定电压等级、铠装材料、护套材料、绝缘材料、电缆载流量、不同温度下电缆载流量修正系数、不同土壤热阻系数下电缆载流量修正系数、电缆结构图、导电线芯直流电阻等。
8.3 设备供货时提供以下资料5份。安装、使用说明书供方应提供经鉴定合格的试验报告和安装手册。包括下列部分,但不限于此: (1) 图纸 (2) 设备说明书 (3) 保管要求 (4) 安装须知 (5) 调整和校验须知 (6) 运行手册 (7) 维修手册 (8) 故障诊断步骤 (9) 部件目录
9 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9.1 概述
9.1.1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和外购设备)进行监造和检验,确保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第一章规定的要求。
9.1.2 投标方应在合同生效后按招标方的要求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和检验标准。这些标准应符合第一章的规定。 9.2 工厂检验
9.2.1 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9.2.2 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和出厂试验。 9.2.3 投标方检验的结果要满足第一章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投标方要采取措施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招标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投标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招标方。
9.2.4 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设备总价中。 9.3 设备监造
招标方根据需要有权随时进行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的监造工作。 9.4 性能验收试验
9.4.1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第一章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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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缆技术规范书
9.4.2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为招标方现场。
9.4.3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在机组168小时满负荷试运后6个月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9.4.4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投标方提供,招标方配合。投标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9.4.5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按照第一章要求。
9.4.6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 按照第一章要求。
9.4.7 性能验收试验由招标方主持,投标方参加。试验大纲由招标方提供,与投标方讨论后确定。具体试验由买、卖双方认可的测试部门完成。 9.4.8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买卖双方均应承认。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 9.4.9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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