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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经济的中国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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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丝经济的中国式发展

作者:暂无

来源:《现代企业文化》 2017年第7期

文/ 佚名

粉丝经济泛指在社交网络时代,架构在粉丝和被关注者关系之上的经营性创收行为,通常情况下有着较高知名度的明星、偶像和行业名人是社交平台上被关注的热点,并因此有着很高的经济价值。在主流文化曾经主导一切,但非主流文化日益兴起的多元的西方社会,粉丝经济早在20世纪90年代就已经初显端倪。

在新兴的互联网行业,粉丝为了满足个人的情感需求,甘愿在所青睐的对象上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他们的无偿劳动,构成了网络新经济的主要价值源泉。当前,用户主导的早期的博客模式、社交网络模式、微博客模式、大多依靠粉丝贡献人气、流量和内容。粉丝的“眼球”和“口水”,成了社交网络群体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

粉丝文化在中国风行

追根寻源,粉丝文化、粉丝经济,基本还是个舶来品,是欧美流行文化的东移。只是让西方人万万没想到的是,粉丝文化在中国居然那么风行,那么有冲击力。

改革开放后我国出现了广义的“粉丝”,比如邓丽君迷。但刚刚转轨的社会还没有太多的商业色彩,更不能称之为形成“粉丝经济”。

事实上“粉丝经济”的发展速度,与大众文化的商业化速度是一致的。中国“粉丝文化”和“粉丝经济”发展于20世纪90年代后期,当时的“追星族”有较强的自发性。但是缺乏计划性和组织性;而如今的“粉丝”则呈现出职业化趋向。其有计划、有组织,专业化程度较高,甚至逐渐形成“粉丝”产业。而这正是随着近几年各种选秀节目的发展而出现的,最典型的是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节目。现在的“粉丝”是一群特殊的大众文化接受者,年龄较为集中在15—31岁,女性较多,他们以异乎常人的热情,投入于他们所倾慕或崇拜的特定个人(明星、名流)、节目 / 作品(电影、电视、音乐作品)、团体(流行乐团、球队)等,虽然不一定有很强大的购买能力,但其为偶像消费的冲动却很惊人。

2 0 0 6 年,当各类选秀节目落下帷幕后,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对上海东方卫视“加油!好男儿”“我型我SHOW”“创智赢家”“舞林大会”真人秀进行的调研报告显示,这四档真人秀的各环节价值超过38亿元,对社会经济的总贡献达到76.亿元。“我型我秀”和“加油!好男儿”两个选秀节目的短信投票总共有1600万条之多,“粉丝”不仅仅是一支庞大的消费群,同时也是一支具有潜力能量的经济力墙。2006年11月6日,全球首个以“粉丝”为主题的节庆,正式在中国推出。主办者明确宣称“粉丝节”的目的。就是为了孕育“粉丝”健康文化,撬动—个潜力巨大的“粉丝产业”,形成一种新兴的“粉丝经济”。

2 0 0 9 年,新浪在中国推出微博业务,炫耀自己的微博粉丝数成为一种非常流行的网络社交仪式,各种拉粉、攒粉、炫粉的行动在微博名人之中成为时尚。与此同时,广告主对于粉丝经济的认可,发展为对拥有几十万、数百万微博粉丝的微博名人的传播效应的认可,借助线下名人效应运营线上微博大号,成为一种很赚钱的商业模式。网络上的粉丝经济成为一种流行趋势。

到了2011年,腾讯推出全新移动社交平台——微信,并衍生出微信公众平台这样的新发布方式。大批明星艺人因此开设了自己的公众账号。演员陈坤推出了微信公众账号,不过其账号

附带的付费会员制,在刚刚推出就引来足够多的目光,明星与粉丝之间的互动方式不同于以往,传统的粉丝经济也似乎有了新的可能。

在陈坤的微信公众平台上,用户可以通过付费成为陈坤微信平台的会员,而会员也被分为10元的月卡、50元的季卡、100元半年卡和168元的年卡。成为陈坤微信公众平台的会员之后,可以根据不同的会员等级享受特权:阅读陈坤“行走”系列书籍、欣赏陈坤亲自录制的私房音乐、查看陈坤私房照、定制语音推送,让陈坤和你说早安晚安,还可以参与到会员讨论区中,发帖评论以及回复,并有机会和陈坤互动。

根据测算,陈坤在微信平台上约有100万粉丝,只要其中10%的粉丝付费,就至少能获得16 80万元,在会员费之外,陈坤也会通过微信公众平台销售书籍、T恤、纪念品等偶像衍生产品。

其实在微信平台上推行付费会员模式的并不只有陈坤,自媒体人罗振宇的“罗辑思维”是微信付费会员制的最初尝试,他将会员费统一定为200元,仅半天就卖出5500个会员,最终收获了160万元的会员费。但罗振宇除了发出会员编号之外,对于会员并没有额外的服务承诺,而会员费也是基于粉丝认同所自愿付出的“打赏”。

《盗墓笔记》作者南派三叔也在自己的微信公众平台上推出6元月卡、15元季卡、30元半年卡和55元年卡,而成为南派三叔的会员可以阅读三叔的最新作品,包括独家短篇小说、小说连载以及漫画等;参与到会员讨论区可以与其他会员交流心得,并可以获得三叔亲自点评,并与三叔互动。

粉丝经济概念的产生为音乐、影视等娱乐行业以及互联网行业指明了客户所在,区分客户和用户,并差异化地对这两个群体服务正在被业内人士普遍关注,行业期待粉丝经济的提出可以改变近年来收入低迷、新人和新作品匮乏的现实。

粉丝经济适用的范围

“粉丝经济”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除了显而易见的比赛门票收入、媒体转播权利金、广告收入,与运动明星代言的商品之外,还有许多直接与间接的衍生商机,让许多厂商得以在其中赢取商机,并让许多厂商参考学习这类新的“粉丝经济”营销方式。

以姚明为例,他加入NBA共10年时间,期间NBA通过商业赞助、电视转播、产品授权销售等,在中国市场的收入高达12亿美元。而姚明则为火箭队至少提升了1.67亿美元的资产,只要姚明出赛,中国电视台争相直播,平面与网络媒体大肆炒作,中国企业更乐于给火箭队投放广告。甚至,不少内地球迷只记得姚明,而常常忘记姚明所属的球队队伍。近来同样在NBA球场上受到嘱目的林书豪,也不比姚明差多少,光上一个赛季,林书豪就帮尼克斯赚进2500万—5000万美元,球队母公司MSG(麦迪逊广场花园公司)市值上升了6亿美元。林书豪成为众多厂商争取为自己产品代言的明星,创造的全球“粉丝经济”估计高达2.3亿美元。林书豪背后的华人圈“粉丝经济”,让先前尝过姚明“甜头”的火箭队,愿意以3年2500万元美金(为林书豪先前年薪的30倍以上)的天价签下林书豪,期待林书豪成为继姚明之后,又一个创造巨大“粉丝经济”的华人体育明星。

粉丝经济最为典型的应用领域是音乐,在音乐产业中真正贡献产值的是艺人的粉丝,它由粉丝所购买的CD、演唱会门票、彩铃下载和卡拉OK中点歌版税等收入构成,也因此有专业的机构在2011年将ARPU的概念引入到粉丝经济中,即单位付费粉丝的月消费贡献值。有专家预测,随着互联网的发展,艺人影响力的排名将来很可能会由唱片的发行量,转由ARPU代替。

到了互联网时代,粉丝经济的模式又被应用在了微博、微信等新兴的社交平台上,除了营

销之外,更加多的与浏览和眼球关注相关的商业模式被不断开发出来,粉丝经济得以不断发展。

互联网思维又进而影响到了相对比较传统的电子消费品行业。小米将这种模式很好地应用到了手机制造销售领域,人为地制造眼球关注,拉动购买,并以此优化供应链和产品体验,因此取得了快速的成功。手机之外,小米很快将这种模式复制到了路由器、机顶盒、电视机等所有和互联网相关的消费电子产品领域。

粉丝经济的产业模式

实际上,在“粉丝”对于偶像的狂热精神投入中,往往伴随一系列同样狂热的消费行为。这种行为甚至会扩展到各个经济领域。形成一个新兴的巨大产业——“粉丝产业”。随着众多选秀活动的刺激和推动。“粉丝”产业愈来愈壮大,并已成为娱乐产业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粉丝产业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粉丝”们消费与明星相关的产品。这包括几个方面:直接购买被关注对象的内容。“粉丝”们直接购买与名人和明星相关的内容产品。比如说演员歌星们的演唱、演出的录音带、录像带、电视剧VCD等,这是最为基本的“粉丝”消费行为;直接购买被关注对象代言的产品。“粉丝”们还会购买明星们所喜欢或代言的商品,如各种品牌的手机、电脑、饮料、化妆品等。明星的广告效应也正来自于“粉丝”们的支持;购买相关的衍生品。粉丝们会不吝钱财购买与明星相关的东西,比如明星们出的书籍、明星们喜欢的吃的、穿的、用的等,印有明星头像的衣物等,这些物品本身未必和明星相关,但是“粉丝们”爱屋及乌,也就一起消费与明星相关的商品。

“粉丝”们因支持明星而进行的一系列消费行为。这包括“粉丝”们支持明星而需要的吃穿住行的消费。由于“粉丝”为了追随明星,经常会穿梭于各个地方,这对交通以及各地的餐饮和酒店业,将是一个巨大的带动。比如在2005年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选秀活动中,在交通业方面,全国各地的铁杆“粉丝”为了到长沙来看“超女”,便付出了很大的花销:出了不菲的路费,到了长沙以后,为了近距离堵截“超女”,他们住进湖南广电中心旁边宾馆的别墅区。有一些超级“粉丝”,甚至出高价租下“超女”选手对面的别墅,目的就是看自己的偶像一眼。这些别墅区的租金自然不是小数目。“粉丝”们虽然也有自己的处理方式——五六个人合租一间别墅套房,如此一平均,每人一晚的花费少了,但宾馆的收入不可小觑。此外。为了上街拉票,“粉丝”们穿了印有标语头像的T恤和鞋子,做了无数大型的海报。尽管这些海报、鲜花等物品的费用是粉丝一起凑钱买的,但是这些一次性消费品,实在是一笔不小的花销。另外,进行手机投票、电话投票、网络投票等,也是一笔不小的消费支出,这对电信、网络运营商来说,当然就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了。

因“粉丝”们的支持而产生的无形资产。这主要就是一些选秀节目的知名度所形成的品牌效应,比如最早的“超级女声”,以及之后湖南卫视“爸爸去哪儿”等一系列综艺娱乐项目,据说品牌资产已达几个亿,大部分节目的名称都已经成为了知名的娱乐品牌。广东省曾有人在“超女”刚开始时,就一下子把“超级女声”等5个商用域名全部抢注。一年500元一个的价格,现在却报出了500万元的出售价。可以说。粉丝的关注度,决定了电视节目的收视率;而电视节目的收视率又决定了赞助企业广告的多少。

“粉丝”团经济。“粉丝”们的大多数听歌和阅读行为不是私下孤立进行的,而往往是集体性的,这表现为建立歌友会等,可统称为“粉丝社群”。

专业“ 粉丝” 公司和职业“ 粉丝”。专业“粉丝”公司要招一批职业“粉丝”。为各种娱乐活动输送炮弹。通过招募“粉丝”、组织活动、在网上发帖子、举横幅和呐喊等为明星活动造势服务。进而分享演出后的利益,公司通过会服、会费、荧光棒、外地“粉丝”的门票、

赞助等获取收益。职业粉丝”顾名思义就是以“粉丝”为职业,依靠当粉丝赚钱的人。从事“职粉”的人,以大学生为主。他们的时间比较多,对明星有兴趣又能赚钱,这样的打工工作在大学里很受欢迎。此外,很多人选择“职业粉丝”作为兼职工作,他们认为,空闲时间既能抒发情感又能赚到钱是再好不过的事情。职业粉丝收入也是非常可观的。现在一般性的歌迷会、影迷会都需要交纳一定的年费,从10—100元不等,如果另外组织活动的话,还要再收取活动费。

据推算,一个300人左右的“粉丝团”一年所产生的费用至少在五六万元左右,这些费用的收支大都没有合法凭证。大多只能靠经手人自律,光是在采购环节上的灰色收入就非常可观。而且现在一件会服的成本价基本上在40元左右,会员价一般是50元或60元,非会员的价格更高,如果卖出去100件的话,就有2000元。此外,在荧光棒、横幅、灯牌、展板上的利润也非常可观。在“职业粉丝”业内部,也逐渐分出了等级,等级不同的“职业粉丝”,收入自然也是不等。

据透露,高层的“职粉”每月一般能拿到2000元左右,举海报、尖叫的“临时工”是按场来算的,一场也就几十元饯。中等“职粉”比较贵,网上的工资一般叫价每天250元。至于高层“职粉”,就不太好说了——选手给的报酬不一样,有些高层“职业粉丝”,则会从“粉丝”交的会费中提成。

艺人为打造人气,提高短信支持率。靠“粉丝”们的手指还是慢了很多,现在就出现了专门用来投票的机器,一次可以放几百张移动手机卡,两小时内一台机器可以多出几千张的短信支持选票。据某投票公司透漏,曾接到20万元单为重庆某位美女拉票。当然投票公司的利润也惊人。

“粉丝”网站。“粉丝”网为“粉丝”提供了一个平台,不仅可以和大家聊共同喜欢的艺人,分享一些自己的追星经历,有时还可以组织发动购票——团购。使得“粉丝”更为低价买到想看的门票等。而粉丝网也因为火爆的人气招来了广告的青睐者,还可以销售虚拟物品来获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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