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单位: 日期: 发件单位 内容摘要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编号 关于电费缴费事宜 我司配合供电部门,于每月 10 号抄录商业街商户电表度数,供电部门于每月15号出电费通知单,并规定在每月 20号前缴纳本月电费,对拖欠电费的单位供电部门除了罚缴滞纳金,并将欠费单位停电。贵商户4月份和5月份电费至今未缴纳,请于7天内缴纳电费(即6月17号前务必缴纳4月份和5月份拖欠的电费),否则我司将配合供电部门予以停电。 从2019年10月份开始,对于每月20号前未缴纳电费的商户采取停电处理措施,并按照供电部门收取滞纳金,我司将不再催缴电费。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经办人 签收 核对 审核 收件单 位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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