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维修电工操作规程
第一条 电工工作时,必须按照供电局高低压规定,进行安装和操作。
第二条 在地下室、厨房等潮湿场地工作,或在上、下夹层工作时,都要先切断电源,不能停电时,至少应有两人在场一起工作。
第三条 停电维修时,应先通知有关部门及时悬挂标示牌,以免发生危险。
第四条 上梯工作时,应放稳靠妥;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第五条 清扫配电箱时,所使用漆刷的金属部分必须用胶布包裹好。
第六条 到柴油机房和锅炉房工作时,应停电,并与该处的工作人员一起,切实做好安全措施。
第七条 打墙孔时,必须戴防护眼镜。第八条 拆线路时,应包扎好线头。
第九条 开闭开关时,尽量把配电箱门锁好,利用箱外手柄操作,手柄在箱内时,人体不应正对开关。
第十条 大厦采用接零保护,任何机器设备都必须有良好的接零保护,绝对不得疏忽,以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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