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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桩爆破施工

来源:小奈知识网
人工挖孔桩爆破施工

人工挖孔桩入岩爆破施工时,自由面狭小、作业面较深、岩石的夹制力较大,有些地段护壁质量较差抗震能力小,所以孔桩入岩爆破宜采用小直径浅孔微差爆破。

4.1.1爆破参数确定

桩基入岩爆破参数实际值应根据所爆破的孔桩直径、岩石的物理力学性能、岩石的风化程度、岩石的结构组分、内聚力、裂隙性、特别是岩石的变形性及其动力特性、以及所用炸药的性能来确定。 ⑴.单位用药量系数

孔桩入岩爆破的岩石为弱风化岩石,周边对所爆破岩石的约束力大。根据人工挖孔桩工程入岩的爆破参数类比、修正,得出微风化岩石:坚固性系数(f)8-10 ,炸药用量2400-3000(g/m3)。 ⑵.炮眼间距

孔桩入岩采用手持式气动凿岩机钻眼,炮眼直径d=32-42mm,即a=(15-20)d,a=500-800mm。 ⑶.炮眼深度与循环进尺

在小直径孔桩入岩爆破中,岩石的周边夹制力大,炮眼利用率低。一般炮眼深度L取孔桩直径D的0.6-0.8倍,即L=(0.6-0.8)×D,其中掏槽眼应比周边眼加深10-20cm。

孔桩爆破炮眼利用率η一般可以达到85-95%,则循环进尺L′=ηL=(0.85-0.95)L。

4.1.2炮眼布置

在小直径孔桩爆破中,工作面通常按掏槽眼3-4个,周边眼7-13个。其中掏槽眼按照锥形布置,倾角10-15°;周边眼多用垂直眼,距孔桩护壁100-200mm均匀布置,但遇上有扩大头的孔桩,则周边应比扩大头倾角小5-10°,以保证扩大头围岩的稳定性及避免超挖。

4.1.3装药量计算

⑴.每循环进尺所需用药量Q =K×D×L 式中:Q——每循环进尺用药量(g)

K——单位用药量系数,(g/m3) D——孔桩掘进直径,(m) L——炮眼的平均深度,(m) ⑵.单孔理论装药量q= Q×N 式中:q——单孔理论装药量(g)

Q——每循环进尺用药量(g) N——工作面炮眼数量,(个) 4.1.4装药量的分配

一般情况下,掏槽眼的药量qt比周边眼药量qb多装20-25% qt=(1.2-1.25)q qb=(0.85-0.95)q

式中:qt——掏槽眼装药量,(g)

qb——周边眼装药量,(g) 4.1.5爆破施工作业

4.1.5.1制定爆破设计的同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否则不得进行

爆破作业。

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时,满足下列要求: ①.必须符合爆破安全手册的规定; ②.确保人身安全;

③.保证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的安全,防止中断交通,防止发生中断通讯、供风、供水、供电等事故;防止由于爆破而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以及加剧不良地质地段岩体的恶化。

4.1.5.2严格按照爆破操作规程进行施工,爆破作业人员必须由经过爆破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从业资格的人员实施。

根据爆破前编制的爆破施工方案实施爆破。在爆破过程中,必须撤离与爆破无关的人员,严格遵守爆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

4.1.5.3装药、充填,装药前必须对炮孔进行清理和验收。

装药使用竹、木棍装药,禁止用铁棍装药。在装药时,禁止烟火、禁止明火照明。除裸露爆破外,任何爆破都必须进行药室充填,堵塞前应对装药质量进行检查,并用木槽、竹筒或其他材料保护电爆缆线,堵塞要小心,不得破坏起爆网路和线路。隧道内各工种交叉作业,施工机械较多,故放炮次数宜尽量减少,放炮时间应有明确规定,为减少爆破药包受潮引起“盲炮”,放炮距装药时间不宜过长。

4.1.5.4设立警戒线

爆破前必须同时发出声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都能清楚地听到和看到;在重要地段爆破时,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岗哨,撤走危险区内所有人、畜;孔桩爆破时,应在爆破孔桩口用竹笆或模板覆盖,并加压沙袋,以防止爆破飞石

飞出地面。

4.1.5.5连线、起爆

⑴.用点雷管起爆时,电雷管必须逐个导通,用于同一爆破网络的电雷管应为同厂同型号。爆破主线与爆破电源连接之前必须测全线路的总电阻值,总电阻值与实际计算值的误差必须小于±5%,否则,禁止连接。大型爆破必须采用复式起爆线路。

⑵.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

⑶.起爆时使用警报器报警,警戒音响信号统一规定如下: ①.予告信号:间断鸣放三次,如下所示:

30秒 (停) 30秒 (停) 30秒 此时现场应停止作业,速进行撤出。

②.起爆信号:预备信号15分钟后发出,连续三短声,如下所示: 10秒 (停) 10秒 (停) 10秒

炮响后30分钟,检查人员方可进入现场检查,由爆破人员通知警报房发出解除信号。在特殊情况下,如准备工作未结束,可由爆破负责人通知警报房拖后发布起爆信号,并及时通知现场安全员。

4.1.5.5爆破检查

爆破后必须经过20分钟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再确认爆破地点安全与否,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

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经爆破指挥班长同意,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后,其他工作人员方可进入爆破地点工作。

4.1.6安全技术措施 4.1.6.1爆破地震控制措施

孔桩入岩爆破对本桩及临近孔桩的临时护壁和已浇筑的桩芯混凝土都可能产生影响,一般情况下护壁混凝土浇筑5天后,可进行爆破施工而不至震坏护壁支护,同时不应在已浇筑桩芯混凝土,但桩芯混凝土未达到龄期的孔桩的20m范围内进行孔桩爆破作业,以免震裂没有达到设计强度的桩芯混凝土。 4.1.6.2爆破飞石的控制措施

孔桩爆破工作面均在地表以下8m以外,在爆破孔桩口用竹笆或木模板覆盖,并加压砂袋,以防止爆破飞石飞出地面。 4.1.6.3爆破炮烟的排除措施

炸药爆破之后产生的炮烟均为有毒有害气体,必须进行机械性强制通风排烟,施工现场可利用鼓风机在井口进行压入式通风排烟,或采用空压机风管在井底通风排烟,通风排烟的时间以清除工作面炮烟为准。 4.1.6.4爆破防漏电措施

孔桩入岩爆破在装药时,应特别注意防漏电,在装药前孔桩内所有的电器设备应提升至地面。在装药时,雷管的脚线应短接,连接爆破母线时应保证接头良好的绝缘性,严禁拖地接触泥水,雷雨天气应停止爆破作业。 4.1.6.5瞎炮的处理

在孔桩爆破作业完成、清除孔桩内炮烟后,检查人员应下到工作面检查瞎炮情况,并及时按爆破规程进行处理。另外在清渣时发现瞎炮,应及时报告项目

部安排专业人员处理,禁止非专业人员私下处理。

若不能及时处理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严禁打残眼。盲炮处理,应由原施工人员参加处.理。处理主要有下列方法:

⑴.经检查确认炮孔的起爆线路完好和漏接、漏点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进行起爆。 ⑵.打平行眼装药起爆。对于浅眼爆破,平行眼距盲炮炮孔不得小于0.6m外另行打眼爆破(当炮眼不深时,也可用裸露药包爆破)。

⑶.用木制、竹制或其他不发火的材料制成的工具,轻轻地将炮孔内大部分填塞物掏出,用聚能药包诱爆。

⑷.若所用炸药为非抗水硝铵类炸药,可取出部分填塞物,向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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