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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小奈知识网


返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和加强对返聘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返聘人员在我公司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暂行办法如下:

一、聘任原则及要求

返聘人员是指退休后受聘我公司相应岗位的人员,对该类人员的聘任应符合以下原则和要求:

1、返聘人员应当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岁。

2、返聘人员应符合公司相应岗位要求,并取得经应聘部门、人力资源部和公司管委会审批通过。

3、在我公司外兼职的人员原则上不予返聘,返聘人员不应在我公司外的公司同时兼职。 如有特殊兼职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

二、聘任程序

1、经部门经理霍经理、人力资源部、公司管委会审批通过,公司与返聘人员签订返聘协议,试用期不少于2个月。返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退休证、其他相关资质证书、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体检日期不超过半年时间的体检报告,填写返聘人员登记表。

2、人力资源部和部门秘书协助办理入职手续,包括办理员工考勤卡,领取办公用品、个人OA帐户名、电子邮箱信息、相关电子电气设备(如:笔记本电脑、电话、U盘等),并向财务部登记招商银行一卡通账号,以便将工资存入银行卡。

三、聘任管理

1、返聘人员一个聘期一般为一年,经年度考核并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可以续聘, 续聘时重新签订返聘协议。

2、返聘人员一经聘任,在聘期内无特殊情况不得单方面终止聘任合同。如遇特殊情况确需终止合同者,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纸质辞聘申请,经部门、人力资源部、公司领导批准后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3、返聘人员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

五、聘期待遇

1、根据公司及岗位具体情况制定薪酬。

2、根据公司的《公司福利项目设置》的相关规定可享受过节费。

3、公司每年定期为返聘人员安排一次身体检查。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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