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成品的质量特性进行检验,以验证产品要求得到满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生产的产品的检验和化验过程进行控制。 3、职责
3.1技术质检部负责确定成品检验的适用标准和技术要求,确定产品的检验操作规程,组织检验工作的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4.1检验管理
4.1.1技术质检部根据产品标准,确定产品质量保证检查方式及检验项目。
4.1.1.1检查方式
1)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包装完好状况、净含量(如有净含量要求时)、过氧化值、菌落总数及大肠菌群。
2)出厂检验按生产日期组批,开工投料后,没有中断生产,直至停机时,同一条生产线的产品为一批次。对每批出厂产品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准于出厂,检验不合格严禁出厂。
3)对同一批次的产品抽样检查的方法和数量按SB/T10017标准规定进行。
4)定期送样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监督检验和带“*”项目的委托检验。 4.2检验规则 4.2.1检验依据
出厂检验执行SB/T 10379《速冻调制食品》及相关标准规定。
成品检验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 版 次 页 次 A/O 2/5 4.2.2抽样方法
技术质检部按照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抽样要求进行抽样,其中包装净含量的测定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进行抽样和测定,感官指标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件数检验,最小件数不能少于12件。 4.2.3判定原则
1)合格品:检验项目都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 2)不合格品:
除微生物指标外,检验项目中有1项不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允许对该项指标加倍抽样进行复验,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批,不得出厂。
微生物指标如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合格,不得复检。 4.3检验实施
4.3.1技术质检部负责对每批出厂的产品按自检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检验原始数据记录于“细菌检验原始记录表”中,检验结果记录于“成品检验报告”中,并注明合格与否的检验结论。检验员及审核员应在记录上签字确认,作为产品放行的依据。
4.3.2技术质检部负责对合格的产品签发“产品合格证”后准予放行。 4.3.3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出厂,须按《不合格管理程序》来进行处置。 4.3.4委托检验
对本文附表列出的委托检验项目,技术质检部负责委托有资格的检验机构承担,每年进行2次委托检验。委托检验一般在每年的6月和12月进行。公司应与检验机构签定书面委托合同,合同中应规定
成品检验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 版 次 页 次 A/O 3/5 如何组成生产批、检验完成时限、依据标准和方法、检验项目及收费标准等。 5、 相关文件
5.1《不合格管理程序》 6、相关记录
6.1细菌检验原始记录表 6.2成品检验报告
成品检验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 版 次 页 次 A/O 4/5 附表:
出厂检验项目表(速冻生制面米制品) (执行标准SB/T 10412《速冻调制食品》)
序检验项目 号 检验 方法 检验 频次 检验 方式 质量要求 形态 1 外观 色泽 感官 组织 香味 杂质 2 净含量 符合该产品应有的形态要求。形态良好,无变形,无松散,无残缺、破损、渗漏及表层脱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目测 泽。不欠色、不变色 品尝 逐批 符合该产品应有的组织要求。 嗅闻 烹饪、加热后具有该产品特有的香气,无异味 无毛发、甲壳、碎骨、鳞片、金属、玻璃、泥沙、昆虫等杂质混入。 每批精度要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求的台称称量监督规定》批平均净逐批 量抽10件重不低于标明量 用符合 自检 自检
成品检验操作规程 文件编号 版 次 页 次 A/O 5/5 附表:
出厂检验项目表
(执行标准SB/T 10379《速冻调制食品》)
序号 检验项目 质量要求 符合该产品应有的形态要求。形态良好,无变形,无松散,无残缺、破损、渗漏及表层脱落。 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不欠色、不变色 符合该产品应有的组织要求。 烹饪、加热后具有该产品特有的香气,无异味 无毛发、甲壳、碎骨、鳞片、金属、玻璃、泥沙、昆虫等杂质混入。 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2 净含量 监督规定》批平均净重不低于标明量 n=5 c=1 m=10000 每批精度要求的台称称量抽10件用符合 GB 4789.2 逐批 自检 逐批 自检 目测 品尝 嗅闻 逐批 自检 检验 方法 检验 频次 检验 方式 形态 色泽 1 外观 感官 组织 香味 杂质 3 细菌总数cfu/g 大肠菌群M=100000 N=5 c=1 m=10 M=100 4 5 cfu/100g GB 4789.3 逐批 自检 自检 过氧化值g/100g 0.25 GB 5009.56 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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