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教体发„2012‟12号
宁陕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常规教学工作
评价细则》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宁陕县中小学教师常规教学工作评价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主题词:教学管理 常规教学 评价细则△ 通知 抄送:县教研室,本局相关股室,分管领导;档(二)。 宁陕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2年2月6日印发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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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中小学教师常规教学工作评价细则
为了促进全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鼓励全体教师努力实施有效教学,构建高效课堂,创建和谐、奋进的教学环境,推进教学管理上水平,从而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安康市中小学教学管理常规》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宁陕县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评价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导向性原则。制定常规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学工作秩序,有利于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良好的基础。
2、操作性原则。力求从实际出发,做到内容具体,评价全面,便于考核操作。
3、科学性原则。增强检查评估的透明度,做到评估有依据,数据易统计,资料好考证,定量更科学,定性更准确,结果更真实。
二、实施范围
全县普通高中、职中、初中、小学。教学点由所在地辅导区组织实施评价。
三、评价对象
全县中小学所有学科在岗教师(含教学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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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内容
中小学教师常规教学工作评价细则主要按照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试与考查五个方面进行量化评价,各项满分均为100分。
五、评价方式
1、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由校长负责,教务处(教科室)具体组织实施,并接受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室的督查、指导。
2、常规教学“五认真”评价,学校每月一次自查评价,任课教师一人一科一表(评价表附后)。每月常规教学检查由教导处牵头按照制定检查实施方案、检查量化赋分、月汇总(汇总表见后)、任课教师签名(公示)、反馈检查情况、形成常规教学检查通报并附汇总表、检查资料立卷存档、结果运用等步骤实施,常规教学五项检查一学期不少于四次。
3、评估检查方式主要以查阅个人资料、实地查看、现场听评课、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方式为主。
4、县局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常规教学抽查和终结性评价,记入中小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常规教学项目得分。
六、结果运用
学校常规教学检查评价得分按照比例折算,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评估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任课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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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教学检查评价综合得分纳入教师绩效考核范畴加减分。
七、本评价细则自2012年2月起施行。 附件:
1、宁陕县中小学教师常规教学工作评价量化表 2、宁陕县中小学教师常规教学工作月评价汇总表 3、宁陕县中小学教师常规教学工作学期评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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