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设备利用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保障生产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各班组、个人需认真执行: 1、本制度有生产办公室及机修班共同制定;
2、所有生产设备(如剪板机、行车、机加工设备、叉车、卷板机等)由机修人员定期检修保养(按检修计划有序进行); 3、机修人员(电工和机械维修人员)需每季度根据情况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计划并上报生产办公室,其保养维护计划应留出合理档期以应付突发紧急任务及领导安排的其它事情;
4、检修过程中如发现隐患要及时消除,如不能立即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协调处理;
5、各班组、个人如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车并及时通知机修人员进行检查、维修,以避免故障发展;
6、机修计划实施过程中如遇到与生产进度、发货等有冲突的,所属班组或个人可以与机修班协商延期或提前,但时间跨度不得超过计划期限两周,并在《设备维护保养计划表》备注栏中写明原因并签名确认。
7、机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对生产设备进行全面维护(参照设备检修保养明细表二级保养规程进行,所有设备电机必须每年加注润滑油一次),并做好记录。其中吊装设备(行车)每季度检修一次;机加工设备(车床、钻床、铣床)每季度检修一次;焊接设备(电炉、电焊机、CO2焊机)、热切割设备(数控割、仿形割、直线割、
等离子)每季度检修一次;空压机及整形设备(剪板机、折弯机、卷板机)每月检修一次。电焊机、二保焊机、等离子切割机内部灰尘由各班组操作人员每周进行清理一次。
8、机修人员每日必须在车间内巡查两次以上,及时发现异常并排除同时做好记录;(所有生产设备、配电柜、电源箱、照明设施及水、电、气路及各班组对生产设备的操作状况)
生产办公室 20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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