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工程费
财会【2013】17号:
是指项目开发前期发生的许可规费、招标代理费、临时设施费以及水文地质勘察、测绘、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咨询论证费、筹建、场地通平等前期费用。
注意:
1.招标代理费可以作为前期工程费,计入开发成本扣除,并可以享受加计扣除20%优惠
2.临时设施费:按下列情况处理:
(1)属于为了销售建造的临时设施费,会计上应当计入销售费用,计算土地时不允许扣除,企业所得税可以扣除。
(2)属于为了开发产品建造的临时设施费(包括锅炉房等、搅拌站等),可以计入开发成本扣除,且可以加计扣除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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