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揭煤防突专项设计⼀、前⾔
为确保揭煤安全,根据《防治煤与⽡斯突出规定》结合11采区11060下顺槽向西探煤巷实际情况,以揭煤⽅案编制本设计,与本次揭煤相关的单位及⼈员必须严格遵照执⾏。⼆、揭煤区域基本情况
(⼀)⼯作⾯位置及周边采掘情况
11060下顺槽在11采区上⼭保护煤柱与11采区⼆车场交界处以280°⽅位定向掘进。总⼯程量为620⽶。
(⼆)揭煤区域地质构造
顺槽所处⼆1煤层构造复杂程度属简单构造,位于秦岭纬向构造带北亚带嵩⼭⼤背斜的北翼。总的构造形态为⼀⾛向280~290o,倾向10~20o,倾⾓7~14
o,单斜构造,区内褶皱不甚发育,巷道经范围内⽆落差1m以上断裂。也⽆⽕成岩侵⼊体及陷落柱。巷道所处煤岩层的硬度系数在0.1~2.5之间。(三)煤岩赋存情况
下顺槽布置在⼆1煤中,煤层厚度在0~20m,局部夹泥岩夹矸,煤层为近东西向的单斜构造,滑动构造发育,煤层以粉末状为主,煤的原⽣结构遭破坏,呈现经层间挤压、揉搓的构造煤特征:偶夹块煤,亦为煤粉压固⽽成,表现为滑⾯发育,强度极低,f值较⼩,指压即碎,遇⽔则产⽣⼤量煤泥。煤的⽐重较⼤,平均1.79 t/m3,容重达1.6t/m3。煤层较松软,易发⽣冒落。⼆1煤层直接顶板多为砂质泥岩或泥岩,局部为细砂岩;直接底板多为泥岩、炭质泥岩或砂质泥岩,局部地段仅以薄层炭质泥岩与太原群上部灰岩相隔,下距灰岩0.39~34.51m,间距变化甚⼤。
11060下顺槽所处⼆1煤层预计⽡斯涌出量为1.2m3/min。煤层不易⾃燃、煤尘⽆爆炸危险性。该⼯作⾯处于⾮突出区域。根据《防突规定》第三⼗九条规定,经开拓后区域预测后为⽆突出危险区的煤层进⾏揭煤作业时,必须采⽤⼯作⾯预测⽅法进⾏区域验证。
三、控制煤层层位措施和准确确定安全岩柱厚度的措施
1、地测科要及时探明掘进头到煤层法向的距离。在掘进⼯作⾯距离煤层20⽶前,由防突科按照揭煤程序开始下⼀步的⼯作。2、距煤层最⼩法向距离10m之前,由地测科设计施⼯前探钻孔探明煤层的赋存情况。3、施⼯地质钻孔期间,抽放队技术员必须现场跟班。原始报表必须由施⼯
⼈员和抽放队技术⼈员签字,并形成技术资料,由地测科签字,并报矿防突副总、防突矿长和总⼯程师签字,签字后送防突科和地测科存档。
4、地测部门根据探孔煤钻施⼯报表编制钻探成果图。防突科按照钻探成果图,制定允许掘进通知单,并下发掘进队。掘进队按照允掘通知单负责揭煤⼯作⾯掘进⾄距煤层最⼩法向距离5m位置停掘。
5、防突科必须继续对下⼀步巷道的揭煤过程进⾏控制,掘进队必须每班向防突科汇报掘进⾯的进尺情况,防突科每天对揭煤
进尺进⾏验收。
6、矿相关领导每天必须要根据揭煤的施⼯进度,认真控制好煤层层位,防⽌误揭煤层,确保揭煤⼯作的安全进⾏。四、揭煤区域通风系统、⽡斯监测系统情况(⼀)揭煤区域内的通风系统
1、通风⽅式:采⽤压⼊式局扇送风,有独⽴的通风系统。2、通风路线:
新鲜风流:副井→运输东⼤巷→轨道上⼭→⼆车场→11060下顺槽→局扇→⼯作⾯。乏风风流:⼯作⾯→11060上顺槽→联络巷→11060上顺槽→11采区回风上⼭→风井→地⾯。(⼆)加强控制通风风流设施的措施
1、11060⼯作⾯回风系统内所有通风设施必须保证牢靠、完好,要求风门墙厚不得⼩于0.8m,风门板厚度不⼩于50mm,通过风门的⽔沟和溜⼦孔必须安设有防逆流隔断装置,防逆隔断装置⽤厚度不⼩于5mm的钢板加⼯。风筒吊挂平直,风筒出⼝距迎头不⼤于5⽶;接头严实,不漏风,严禁⽆风、微风作业。
2、揭煤期间矿抽放队必须随时对所有的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进⾏检查,确保完好。(三)⽡斯监测装置的布置及要求
在⼯作⾯实施前探钻孔施⼯前,调度室在揭煤⼯作⾯距迎头3~5 m处安装⼀台⽡斯传感器,距巷顶不⼤于300mm,距巷帮不⼩于200mm,报警点:≥1%,断电点:≥1%,复电点:<1%,断电范围:该⼯作⾯及回风系统内所有⾮本质安全型电⽓设备电源。
五、揭煤局部综合防突措施(⼀)区域验证
11060下顺槽向西探煤巷掘进到距煤层最⼩法向距离5m时,执⾏⼀次⼯作⾯突出危险性预测作为揭煤过程中的初次区域验证。具体施⼯⽅法为:在⼯作⾯施⼯三个钻孔,在钻进到煤层时⽤直径42mm的钻杆继续钻进,每钻进1m测定该1m 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少采集⼀次孔⼝排出的粒径1~3mm的煤钻屑,测定其Δh2值。钻孔设计参数见下表。区域验证钻孔参数设计表
区域验证钻孔布置图
根据《防治煤与⽡斯突出规定》第五⼗三条规定的临界指标(具体指标临界值见下表),如果指标不超,则由防突科下达允许掘进通知单,掘进⾄距煤层最⼩法线2m处停掘,并再次执⾏⼯作⾯突出危险性预测,作为揭煤过程中的最后区域验证。若指标超出下表的临界值,则执⾏⼯作⾯局部防突措施。揭煤⼯作⾯钻屑⽡斯解吸指标的临界值:
(⼆)局部防突措施
1、如果上述指标有任何⼀项超过临界值,或者在打钻过程中出现动⼒现象时,则执⾏预抽⽡斯的⼯作⾯防突措施。由防突科按《防突规定》第⼋⼗⼆条规定,设计⽡斯抽放钻孔。钻孔设计应控制上帮和左右两帮都控制5m范围,下帮控制在3m范围。揭煤⼯作⾯施⼯的钻孔应穿透煤层全厚。当不能⼀次打穿煤层全厚时,可分段施⼯,但第⼀次施⼯的钻孔穿煤长度不得⼩于15m。
2、预抽⽡斯钻孔设计预抽⽡斯钻孔布置参数表
注:距巷道中⼼线左为“—”右为“+”⽅位⾓偏左为“—”偏右为“+”
揭煤局部防突措施钻孔布置图(三)揭煤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
在抽放管道内的⽡斯浓度低于10%以后在⼯作⾯布置5个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孔,检验孔终孔位置分别位于⼯作⾯的上部、中部、下部和两侧,向上的钻孔终孔位置位于预抽区域内距边缘不⼤于2m的范围(钻孔设计参数见下表)。当钻孔钻进到煤层时改⽤直径42mm的钻杆继续钻进,每钻进1m测定该1m段的全部钻屑量S,每钻进2m⾄少采集⼀次孔⼝排出的粒径1~3mm的煤钻屑,测定其Δh2值。如果所有实测的指标值均⼩于临界值且没有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如喷孔、卡钻,则证明局部防突措施有效。否则,即为突出危险区,预抽防突效果⽆效,
必须采取或局部防突补充措施,直⾄效果检验为⽆突出危险区为⽌。若指标不超,矿防突科将效果检验结果报矿总⼯程师批准后,下达揭煤⼯作⾯距煤层法向距离2m位置的允掘通知单,掘进队严格按照允掘通知单的要求施⼯,严禁超掘。揭煤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钻孔参数表
(四)最后验证
当⼯作⾯掘进距煤层法向距离2⽶时依照上述措施,再次执⾏⼯作⾯突出危险性预测作为揭煤过程中的最后区域验证。在经⼯作⾯预测或措施效果检验为⽆突出危险⼯作⾯时,则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条件下采⽤远距离爆破揭穿煤层;否则,必须补充⼯作⾯防突措施,直到经措施效果检验为⽆突出危险⼯作⾯。(五)安全防护措施1、压风⾃救系统
在放炮地点及设岗地点和距掘进⼯作⾯25~40m的地⽅各安设⼀组压风⾃救装置,每组压风⾃救装置可供⾄少15⼈使⽤。每次放炮前,由安检员和⽡检员对压风⾃救装置进⾏检查,只有压风⾃救装置完好,⽅可放炮;2、携带隔离式⾃救器
所有⼊井⼈员必须随⾝携带隔离式⾃救器,并熟知隔离式⾃救器的使⽤⽅法。3、防突风门
在与揭煤掘进⼯作⾯相通的进风侧,必须设置构筑两道牢固可靠的正反向防突风门,及防逆流装置必须牢固、灵敏、可靠风门板厚度为50mm,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于4m,风门墙垛采⽤砖、料⽯或混凝⼟砌筑,嵌⼊巷道周边岩⽯的深度不得⼩于0.2m,墙垛厚度不得⼩于0.8m。通过风门的⽔沟、溜⼦孔和风筒眼必须安设有防逆流隔断装置,防逆流隔断装置⽤厚度不⼩于5mm的钢板加⼯,防突风门墙体上的风筒必须采⽤防逆流铁风筒。施⼯单位必须在风门处准备沙袋,每班放炮前,由施⼯单位当班班排长负责放下防逆流隔断装置,并⽤沙袋堵上每组防突风门的⽔沟孔及溜⼦孔。反向风门的关闭情况,溜⼦孔和⽔沟的压实堵严情况,由当班⽡检员负责监督检查。4、揭煤区域停、供电管理
(1)揭煤前:由地⾯变电所向中央变电所供电,再由中央变电所,向采区提供局扇和动⼒电源。(2)揭煤时:在中央变电所切断整个11采区的所有⾮本质安全型的电⽓设备电源。5、突出预兆及避灾路线(1)突出预兆
①有声预兆:煤(岩)层变形过程中发出劈裂声、闷雷声、机枪声、响煤炮、声⾳由远及近、由⼩到⼤、有短暂的、连续的、间隔长短也不⼀致。煤(岩)壁发⽣震动和冲击,顶板来压,⽀架发⽣折断声。
②⽆声预兆:⼯作⾯压⼒增⼤、煤(岩)壁被挤出、⽚帮掉渣、顶板下沉或底板⿎起、煤(岩)层层理紊乱、煤暗淡⽆光泽、煤质变软、⽡斯忽⼤忽⼩、煤壁发凉、打钻时有顶钻、卡钻、喷⽡斯等现象。(2)避灾路线①⽡斯、⽕避灾路线:
⼯作⾯→11060下顺槽→⼆车场→轨道上⼭→运输东⼤巷→副井底→地⾯。②⽔灾避灾路线:
⼯作⾯→11060下顺槽→⼆车场→轨道上⼭→2m绞车房→回风上⼭→总回风巷→风井底→地⾯。六、揭煤
(⼀)揭煤安全技术措施1、揭煤远距离爆破设计(1)预留岩柱:
按照《防突规定》的要求,距煤层法向距离2m位置时,采取远距离爆破。(2)必须使⽤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炸药,雷管是煤矿许⽤毫秒延期电雷管,电雷管使⽤前必须进⾏导通试验。(3)炮眼封泥及⽔炮泥的要求:
所有炮眼都应在炸药与封泥间装1~2个⽔炮泥,封泥长度:炮眼深度超过1.0⽶时封泥长度不得⼩于0.5⽶;炮眼深度超过2.5⽶时,封泥长度不得⼩于1.0⽶。封泥必须有密实地填⾄孔⼝。2、远距离爆破
远距离爆破作业图表悬挂在揭煤⼯作⾯,施⼯队按爆破作业图表打眼、装药、连线和汇报。远距离爆破时必须关闭反向风门。①撤⼈范围:揭煤的撤⼈范围必须是全井撤⼈⾄地⾯或11采区永久避难硐室(就近原则)。②停电范围:11采区所有⾮本质安全型电源必须全部切断。
③撤⼈过程中,由⽡检员负责对11060掘进⼯作⾯的通风、⽡斯、监控及防
尘等情况进⾏检查,调度室做好矿井受威胁区域内⽡斯监控,通风设施的运⾏情况记录。④确认撤⼈⼯作已到位后,由⽡检员汇报通风、⽡斯等情况,与监控系统对照检查。
⑤只有确认撤⼈、设岗、停电⼯作完成,通风、⽡斯等⼀切正常时,⽅可下令放炮。放炮指令由总指挥在调度室下达,具有放炮资格证的放炮员负责启爆⼯作,放炮员接到放炮指令后才能启爆。
⑥在揭煤⼯作⾯⽤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后,若未能⼀次全断⾯揭穿⾄煤层底板或者过煤门的过程中,都必须按照远距离爆破的要求执⾏,直⾄完成揭煤作业全过程。揭煤期间专职爆破⼯必须固定在该⼯作⾯。
⑦远距离爆破后必须等待30min后,⽅可由救护队员带机进⼊⼯作⾯检查⽡斯和放炮效果等情况。救护队员带机检查时,⼀⼈在前其他⼈在后,并保持5~10⽶的距离,每⼈都必须佩带4⼩时正压氧⽓呼吸器,由进风道进⼊作业区进⾏检查。⑧由机电队外线⼯对所有停电范围内的电⽓设备进⾏送电,且必须严格执⾏专⼈停送电制度。⑨处理残爆、拒爆时必须严格按本措施的要求停电、撤⼈、设岗。
3、揭煤施⼯⼯艺
在斜巷掘进施⼯时应加强煤层静压注⽔⼯作。在揭煤过程中尽快控制揭煤范围内顶板,减⼩悬顶⾯积、缩短悬露时间,防⽌因垮顶⽽诱导煤与⽡斯突出是整个作业过程的⾸要任务。作业⼈员进⼊揭煤当头后,严格执⾏敲帮问顶制度,处理好作业挡头松危煤矸后,及时移前探梁装棚梁,严禁空顶作业。在控制好顶板后再出两帮的煤(该过程中应⼀⼈⼯作⼀⼈监视煤体及周边安全情况,严禁多⼈穿插混乱作业),再装棚腿,待装好棚⼦后,即完成永久⽀护后再出巷道中间的煤(矸),如挡头煤矸破碎必须及时打好挡拦,防⽌垮煤。4、防误揭煤层的措施
⼯作⾯掘进⾄距突出煤层的最⼩法向距离5m开始,施⼯单位在打眼前必须施⼯前探钻孔边探边掘,保证⼯作⾯到煤层的最⼩法向距离不⼩于远距离爆破揭开突出煤层前要求的最⼩距离2m。如果岩⽯松软、破碎,还应适当增加法向距离。(⼆)加强过煤层段巷道⽀护的措施1、使⽤好前探梁超前⽀护。
2、严格按规程措施要求加强背棚背帮的质量。七、揭煤的安全防护措施(⼀)⽡斯管理
1、⼯作⾯必须安设专职⽡斯检查员,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证上岗;⽡斯检查不得出现空班、漏检、假检;严禁脱岗;严禁岗上睡觉。
2、局部通风机必须挂牌管理,严禁随意停开,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揭煤期间,安全员必须每班检查局部通风机及开关是否完好,检查完后及时向通风值班室和矿调度室汇报。
3、掘进⼯作⾯局部通风机及动⼒电源必须实⾏“三专两闭锁”管理,且两闭锁必须灵敏可靠。
4、局部通风机必须保证连续运转,不得随意停风,若因风机故障、系统停电等原因造成停风时,必须⽴即停⽌⼯作,撤出⼈员,切断电源,由⽡斯检查员设置栅栏,揭⽰警标,禁⽌⼈员⼊内,并汇报矿调度室,指派专⼈站岗。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斯,只有该巷道内的⽡斯浓度⼩于1%,⼆氧化碳浓度⼩于1.5%,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20m范围内的⽡斯浓度⼩于0.5%时,⽅可⼈⼯开启局部通风机,否则按⼯作⾯⽡斯排放措施执⾏,⼯作⾯⽡斯排放后恢复正常通风。
5、当班⽡检员对通风⽡斯进⾏现场管理,对装药、联线,本措施的实施负监督责任。装药、爆破作业前,有下列情况之⼀时,严禁装药放炮:
⑴掘进⼯作⾯的空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或⽀护不完好。⑵爆破作业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斯浓度达0.8%及以上时。
⑶在爆破作业地点附近20m内,未清除的矸(煤)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1/3以上。⑷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骤低,有显著⽡斯涌出,煤、岩松散,等情况。⑸掘进⼯作⾯风量不⾜。
6、当该巷道内的⽡斯浓度⼤于0.8%、⼩于3%,⼆氧化碳浓度⼤于1.5%、⼩于3%时,由矿通风科织排放;如该巷道内的⽡斯和⼆氧化碳浓度达3%及以上时,由矿通风科编制措施,矿总⼯程师组织审批,由矿⼭救护队进⾏排放(注:排放⽡斯的风量必须进⾏控制,严禁第⼀风流会合处的⽡斯达到或超过1.5%)。
7、加强⽡斯管理,当掘进⼯作⾯⽡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时,必须停⽌⽤电钻打眼;当掘进⼯作⾯⽡斯浓度达到或超过
1.0%、回风流中⽡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时, 必须⽴即停⽌掘进⼯作⾯的作业、撤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处理;放炮地点附近 20m范围内风流中⽡斯浓度达到或超过0.8%时,严禁放炮。
8、放炮后回风流中⽡斯浓度超过1%、连续30min内降不到0.8%以下时,必须停⽌⼯作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可恢复⼯作。
9、对因⽡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设备,必须在⽡斯浓度降到0.8% 以下时,⽅可恢复送电。
10、揭开煤层后,揭煤⼯作未结束前,每次放炮30min后,⽅可由放炮员、安全员、当班班组长⼀同进⼊该⼯作⾯检查⽡斯及顶板情况,当确认放炮地点⽆安全隐患,其⼯作⾯、回风流及受放炮影响的其它地点风流中的⽡斯浓度低于0.8%、总回风流低于0.75%后,由⽡检员向矿调度汇报,由矿调度通知班组长撤岗,由调度室通知变电所送电,恢复⼯作。
(⼆)机电设备管理
1、电⽓设备必须有出⼚合格证,且经专职⼈员检查,失爆电器严禁使⽤,使⽤风电闭锁装置前必须先作实验。2、所有电器设备按标准上架,禁⽌带病运转。电缆、管线严格按标准吊挂整齐。
3、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器设备,严禁任意停、送局部通风机电源,特殊情况需停局部通风机电源时,必须先编制停电申请单和停电措施,并报有关部门批准,通知相关⼈员后,⽅可停送电。
4、机电维护⼈员每班必须对掘进⼯作⾯及其回风系统机电设备进⾏检查,向矿调度汇报,并做好记录。5、⼯作⼈员在检修、搬迁电⽓设备时,严禁带电作业,必须停电并挂牌,防⽌不知情⼈员误送电。6、严格执⾏专⼈停送电制度。
7、供电设备不得有“明接头、鸡⽖⼦、⽺尾巴”等现象。8、对每台⼊井矿灯都要进⾏防爆检查,严禁使⽤失爆矿灯。
9、揭煤期间,机电队负责对11采区的电⽓设备进⾏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即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各有关单位每班派电⼯对所分管范围内的电⽓设备进⾏认真的检查维护。严禁电⽓设备失爆,并将设备的完好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三)防尘系统1、必须完善防尘供⽔管路,防尘、防灭⽕管路共⽤,净化⽔幕的⽔压不得⼩于1.5Mpa。
2、在掘进巷道开门⼝处的防尘管路上先设置⼀个三通,并设闸阀控制,然后巷道中每隔50m必须设置⼀个三通、闸阀,以便对巷道中的粉尘进⾏冲洗。3、各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
4、掘进⼯作⾯30m范围内和巷道回风⼝必须各安装⼀组全断⾯净化⽔幕,并能覆盖巷道全断⾯,放炮过程中,必须打开净化⽔幕,若施⼯单位不打开净化⽔幕严禁放炮作业。
5、在放炮前后必须由施⼯单位对迎头50m范围内的粉尘进⾏⼀次冲洗,对放炮下来的浮尘进⾏浇湿,其它时间根据现场⽡斯检查员的要求随时进⾏冲洗,严禁粉尘堆积。
6、必须采⽤湿式打眼,装药前⽤压风吹净孔内泥⽔,装药时每孔⾄少要装2节⽔炮泥,其余部分⽤黄泥填满。(四)防灭⽕管理
1、⼊井⼈员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物品,严禁穿化纤⾐服。
2、凡是巷道中使⽤的润滑油、机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施⼯单位指定专⼈定期送到地⾯处理,不得乱放乱扔。
3、加强电⽓设备管理,防⽌漏油。掘进巷道中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等。严禁将剩油、废油泼洒在巷道中。4、⼯作⾯备有2—4个灭⽕器材、沙箱等灭⽕器材,且质量符合要求. 并按规定时间进⾏更换,严禁使⽤过期的灭⽕器作为备⽤灭⽕器材。
5、发现巷道⽕灾时,应视⽕灾性质和通风⽡斯情况,⽴即采取⼀切可能的⽅法直接灭⽕,控制⽕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通知有关⼈员组织抢救灾区⼈员和实施灭⽕⼯作。
6、电⽓设备着⽕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灭⽕⼯作,在电源未切断前只准使⽤不导电的灭⽕器材进⾏灭⽕。
7、救灾⼈员在灭⽕过程中必须指定专⼈检查⽡斯、⼀氧化碳等有害⽓体以及风流和风量的变化情况,并采取防⽌⽡斯煤尘爆炸和⼈员中毒的安全措施。(五)其他安全措施
1、揭煤过程中必须加强对迎头的探⽔⼯作。
2、揭煤前,由安全科组织相关单位检查11060掘进⼯作⾯的通风、防尘、防灭⽕、监测监控、供电、运输、供⽔及排⽔、通讯及照明、压风等系统是否符合防突规定及本措施的规定,只有上述所有系统都符合防突规定及本措施规定才允许进⾏揭煤⼯作。
3、揭煤期间,通风、⽡斯、防尘、防灭⽕、监测监控、供电、运输、供⽔及排⽔、通讯及照明、压风、机电设备及爆破管理严格按照本措施中相关内容执⾏。
4、所有井下⼯作⼈员必须经过防突培训并考试合格,下井时必须携带完好的隔离式⾃救器,并能熟悉使⽤⽅法。5、施⼯单位全体职⼯、安全员、防突⼯和各职能科室必须对本措施及《11060下顺槽掘进作业规程》进⾏学习。6、揭煤期间安全科必须在该掘进⼯作⾯安设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本措施的执⾏进⾏现场监督和落实。
7、揭煤前,由矿总⼯程师组织召开揭煤专题会议,贯彻落实本措施及集团公司批复意见,布置揭煤⼯作,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指标达到措施要求后⽅可进⾏揭煤⼯作。
8、矿值班负责⼈及下井带班管理⼈员必须坚持值班、带班制度,对当天的安全⽣产⼯作负全⾯责任,掌握井下揭煤及⽡斯情况,发现隐患必须⽴即采取措施进⾏处理。⼋、揭煤的施⼯组织措施1、现场各施⼯⼈员职责:
(1)当班班长是本班现场负责⼈,职责:
①放炮前,安排放炮员检查装药、联线情况;及⼈员撤离、清点、安排⼈员警戒,以及发⽣异常情况时组织⼈员按避灾路线撤离。安排电⼯落实停电情况。
②揭开煤层后,每次放炮30分钟后,确认⽆异常情况、放炮员、安全员⼀道逐段进⼊⼯作⾯检查⽡斯、风筒吊挂、瞎炮及⽀护等情况;⼀切正常后,⽅可恢复⽣产,并将爆破情况汇报矿调度室。③协助安全员接好炮后⼯作⾯风筒。
(2)当班职⼯对本措施实施和站岗负现场责任,职责:
按揭煤措施的要求进⾏现场施⼯,负责警戒,阻⽌⼈员进⼊警戒区域。
(3)当班安全员对本措施的实施、效果检验、通风、⽡斯管理负监督责任,职责:①监督现场实施揭煤措施、效果检验。
②和施⼯负责⼈⼀起进⾏撤⼈、设岗⼯作,并对撤⼈、设岗和停电⼯作进⾏复核。③传达放炮命令。
④其风量不⾜、⽡斯异常时有权停⽌⼀切⼯作。
(4)当班放炮员按规定做好装药、联线、起爆⼯作,职责:①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进⾏装药。
②正向装药,不装药的眼孔按规定充填黄泥;按⼤串联的⽅法进⾏联线⼯作,严禁出现明接头。③接到放炮命令后进⾏起爆⼯作。
(5)当班安全员负责现场的通风、⽡斯管理⼯作,职责:
①管理好局部通风机,严禁随意开停;延接好迎头风筒,对风筒脱节、破⼝等及时处理。②加强掘进⼯作⾯的⽡斯检查,严禁⽡斯超限作业。
③按措施监督好放炮员打眼、装药、联线、起爆,并严格执⾏“⼀炮三检查”和“三⼈联锁”放炮制度。④填写好⽡斯检查⼿册、⽡斯检查牌板,做到⽡斯检查⼿册、⽡斯检查牌板、⽡斯检查记录台账“三对照”。⑤放炮前将传感器移到不被放炮崩坏的地⽅,放炮后及时移到规定位置。
⑥熟练掌握煤与⽡斯突出预兆,熟悉避灾路线,当发⽣煤与⽡斯突出时组织现场施⼯⼈员沿避灾路线撤出。(6)防突⼯职责:
①按措施对揭煤掘进⼯作⾯进⾏防突效果检验。②填写好现场防突管理牌板。
③及时编制防突效检报告单防突科和总⼯程师签字。
(7)矿⼭救护队员职责:
放炮30分钟后,进⼊⼯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处理,并确认煤层已成功被揭开,⼀切正常后,汇报总⼯程师,得到同意后,⽅可结束⼯作。
(8)电⼯加强电⽓设备检查、维护,严禁失爆,职责:
①对施⼯掘进⼯作⾯的电⽓设备经常进⾏检查和维护,杜绝电⽓设备失爆。②确保“三专两闭锁”装置灵敏可靠。九、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均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斯突出规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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