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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基于信息化手段的物资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模式

来源:小奈知识网
2013年第16期 电子产业经济 一种基于信息化手段的物资采购供应商 不良行为管理模式 ■李长青 二级物资公司专责完成供应商不良行为申报填写后,填报人能够保 存、修改申报内容,并进行提交。供应商不良行为申报为四级审批,依 次为:二级物资公司负责人、一级物资公司专责、一级物资公司经理、 本部物资部。各级审批人给出审批通过或拒绝意见,拒绝需要填写退回 原因。各级审批人均能够修改“不良行为描述”字段。审批层级如下表 所示: 从大型企业的内部管理角度看,目前国内仍然缺乏针对外部供应商 不良行为的强力管控手段和信息化管理思路和工具。为了进一步提高供 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效率及规范性,需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将供应商不良行 为的提报内容、审批过程管理在系统中固化,帮助企业更好地掌握整合 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减少审批中间反复环节,获得更加清晰、全面的 业务数据。本文以某大型企业在这一领域的创新实践为例,就供应商不 良行为管理手段和对应的信息化工具设计及应用进行论述。 对于创建、审批各环节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申报单,通过标记不良行 本文中所提及的外部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模式和相关信息化系统 的应用企业为某公共服务行业特大型企业。该企业拥有为数众多的下属 分子公司,采用集约化管理模式,本部对下属各单位管控能力较强。自 2013年5月起,该企业采用自行设计和开发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 模块”,加强了企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能力,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 果和经济效益。 未使用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功能之前,该企业只有部分零散提报至 本部的供应商不良行为于企业已有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简单管理,业务 模式缺乏可操作性,且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外部供应商不良行为提报及审 批过程仍然在信息系统外进行。这导致了管理上的三大问题: 提报内容非结构化:下属各分子公司提交的不良行为材料形式 多样、内容格式不统一,容易造成提报审批环节的反复,人工沟通成本 较高; 提报方式不规范:通过线外手工提报,由下属各分子公司、物 资公司、本部物资部逐级审批,环节反复较多,加大业务管理难度; 为申请单的状态对各地市上报信息进度控制和实时监控: 未提交:暂存状态。提报人可以修改、删除未提交的不良行为 申请单。 已提交:提报人提交不良行为申请后,状态为“已提交”,申 信息统计整理困难:由于不良行为提报内容多样、审批过程无 法有效管理,加大了对不良行为业务信息的后期整理、分析、统计的工 作量; 数据应用价值低:信息规范性不足、实时性不强,大大降低了 供应商不良信息数据的应用价值,以工程物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这一 采购业务中的管理难点为例,不良行为分析数据对采购决策的有效支持 率仅为29%,无法满足飞速增长的企业业务需求。 业务管理的主要做法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模块设计、开发和应用后,规范了下属各分子 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提报及审批环节,所有分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申 报需要在企业ERP系统中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模块”内完成,并 按照每月供应商不良行为逐级提报的时间节点要求,在系统中进行供应 商不良行为的逐级审批。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模块”与企业已有的ERP系统无缝融合, 信息共享,并与同业对标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等外围系统通过实时数据 接口进行集成,实现数据实时同步。 二、业务流程说明 (一)供应商不良行为提报及审批 下属各分子公司在供应商不良行为提报界面填写供应商不良行为 上报内容,填报内容包括必填项和选填项。 必填项包括:不良行为发生日期、合同号、合同签订主体、采购订 单号、供应商编码、供应商名称、物资大类、物资中类、物资小类、工 程物资等级、工程名称、不良行为类型、不良行为描述、不良行为严重 程度、招标批次编号、处理依据条款、供应商联系人、供应商联系电话、 供应商电子邮件、供应商不良行为报告(附件)、供应商不良行为支撑 一请单内容不允许修改、删除。 二级单位已审批:二级物资公司完成第一级审批,申请单内容 不允许修改、删除。 级物资公司已初审:一级物资公司专责完成第二级审批,申 请单内容不允许修改、删除。 级物资公司已复审:一级物资公司经理完成第 级审批,申 请单内容不允许修改、删除。 本部物资部已终审:本部物资部完成第四级审批,申请单内容 不允许修改、删除。 退回拒绝:任一级审批人给出拒绝意见并填写拒绝原因,申请 单退回至提报人,申请单状态为“拒绝”。提报人可以修改、删除拒绝 状态的不良行为申请单,申请人修改完成后可重新提交,提交后,系统 将状态变更为“已提交”。 (二)供应商不良行为公示管理 对审批完成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公示情况进行管理,对于已公示的 供应商不良行为,本部物资部相关人员能够标记“已公示”状态,则该 一一数据可被同业对标系统获取,为企业同业对标指标统计奠定基础。 (三)供应商不艮行为查询 、新的管理模式重视供应商不良行为数据对各级业务分析的支持能 力。“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模块”支持各级用户按照提报申请时间、采 购订单号、工厂编号、不良行为发生日期、供应商编码、招标计划批次、 不良行为类型、不良行为状态(未提交、已提交、已初审、已复审、已 终审、拒绝)、不良行为严重程度、物资大类、物资中类、物资小类查 询供应商不良行为申报的基本信息及附件内容,并进行相应的权限角色 控制。查询界面同时显示供应商不良行为申请单的审批状态、逐级审批 人及完成审批时间、是否公示,为工作人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监控分析 平台。 三、信息系统应用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模块”自2013年5月初步建成和应用以来, 在强化供应链管理能力、增强采购决策数据基础、加大各级单位采购行 为规范性管理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通过“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模块” 的支持,企业每月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采购行为获得了更多的安全保 障,大大降低了企业运营风险,帮助企业在频繁变革和快速增长中仍保 持了业务稳健和经营持续。 四、结束语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模块”针对大型企业物资采购业务中的难 点,着重分析和解决外部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模式不明晰、实用性不强、 材料(附件)。 选填项包括:公司代码、不良行为发生日期、供应商编码、物资大 类、物资中类、物资小类、不良行为类型、不良行为严重程度。 控制性弱等问题,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了管理模式的固化,实现了管理 思想的落地,其所形成的信息化工具具有高度可配置性,具有通用意义。 (作者单位: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 作者简介:李长青,性别:男,出生年月:1981—08,籍贯:山东莱芜,学历:本科,职称:初级会计师,研究方向:会计核算、会计电算化、财 务信息化建设质量管控。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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