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小奈知识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来源:小奈知识网
动 物 检 疫 合 格 证 明(动物A)

编号:

动物种类 数量及单位

省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

启运地点 (养殖场、交易市场) 省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到达地点 村(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

用 途 承 运 人 联系电话

运载工具 运载方式 □公路 □铁路 □水路 □航空

牌号

运载工具消毒情况 装运前经 消毒

本批动物经检疫合格,应于 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第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联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货 主 联系电话 牲 畜 耳标号 共 联

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签章 备 注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跨省调运动物到达目的地后,货主或承运人应在24小时内向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需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专用章。

4.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2

动 物 检 疫 合 格 证 明(动物B)

编号: 货 主 动物种类 启运地点 到达地点 数量及单位 用 途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 (养殖场、交易市场) 第 联系电话 市(州) 县(市、区) 乡(镇) 村 (养殖场、屠宰场、交易市场) 联 共 联 牲 畜 耳标号 本批动物经检疫合格,应于当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3.牲畜耳标号只需填写后3位,可另附纸填写,并注明本检疫证明编号,同时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3

动 物 检 疫 合 格 证 明(产品A)

编号: 货 主 产品名称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目的地 承运人 运载方式 运载工具牌号 省 市(州) 县(市、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数量及单位

第 联 共 二 联

□公路 □铁路 □水路 □航空 装运前经 消毒 本批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应于 日内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动物卫生监督 检查站签章 备注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由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4

动 物 检 疫 合 格 证 明(产品B)

编号: 货 主 产品名称 数量及单位 产 地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 目的地 检疫标志号 备 注

第 联 共 二 联

本批动物产品经检疫合格,应于当日到达有效。 官方兽医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注:1.本证书一式两联,第一联随货同行,第二联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本证书限省境内使用。

关于索取检疫证件中提到的动物产品指:直接畜禽的屠宰(包括分割和冷冻)的肉品(如猪、牛、羊、鸡、鸭、鹅、鹌鹑、乳鸽等肉品)及其未加工的副产品(如这些动物的血液、骨头、肉皮、脏器、脂肪、头、蹄、蛋、奶等)。

调理肉品(如已经腌制好的烤鸡、烤鸡翅、烤鸡腿等半成品)不适合此索证范围。 肉串的经营显然不在索取检疫证的范围之内,但应取得生产许可证QS

属于初级农产品的猪肉、牛肉等,是需要提供动物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但是经过深加工后的肉制品就不需要了,只要有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就可以

5

检疫处理通知单

编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动物检疫管理办法》有关规

定,你(单位)的

经检疫不合格,根据 之规定,决定进行如下处理:

一、 二、 三、 四、

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章)

年 月 日

官方兽医(签名): 当事人签收:

备注:1.本通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动物卫生监督所留存。

2.动物卫生监督所联系电话: 3.当事人联系电话:

6

检 疫 申 报 单

(货主填写)

申报处理结果

检 疫 申 报 受 理 单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填写)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填写)

编号: 货主: 联系电话: 动物/动物产品种类: 数量及单位: 来源: 用途: 启运地点: 启运时间: 到达地点: 依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现申报检疫。

货主签字(盖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本申报单规格为210mm×70mm,其中左

联长110mm,右联长100mm。

□ 受理。拟派员于 年 月 日到 实施检疫。 □ 不受理。 理由: 经办人: 年 月 日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留存)

7

No. 处理意见: □ 受理:本所拟于 年 月 日 派员到 实施检疫。 □ 不受理。理由: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动物检疫专用章

年 月 日

(交货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uatuo3.com 版权所有 蜀ICP备2023022190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