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七、XXX课间活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活动秩序,确保幼儿课间活动安全。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班主任应利用班会组织幼儿研究《小幼儿守则》和《幼儿日常行范》,引导幼儿树立良好学风,共建文明、整洁、优质、安全、和谐幼儿园。
第二条“幼儿课间活动”是指幼儿在幼儿园内上课时间除外进行的各种活动。包括晨读早操、升旗仪式、课间休息、大课间活动、午间活动、课外活动等。
第三条幼儿园应加强课间活动的管理,利用班会等时间对幼儿进行教育,教师应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规则,课间(课外)玩耍应适度,小朋友相处应和睦。预防伤害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幼儿园应明确每个班级的通行路线,参加课间集体活动、升旗仪式,应由老师组织幼儿排队前往,并按规定路线有序通行。
第五条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应巡查幼儿园,对存在安全的设施和设备要排除。同时对幼儿违纪行为应进行制止。幼儿上
下楼梯时,应该靠右慢行,不得奔跑跳跃,不得拥挤,不推人、撞人。
第六条幼儿课间应文明休息,不得做有危险因素的游戏,不得在走廊楼梯里追逐打闹,不得撞门爬窗。
第七条幼儿在幼儿园内,不得狂奔乱跑大喊大叫,严禁攀爬幼儿园任何一处的的围墙、门窗、围栏、阳台及树木、球架等设施。
第发觉到有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教师,遇事冷静,以保全自身安全为重,不感动蛮干。
第九条不准携带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园。 第十条认真组织好大课间活动,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一)大课间活动要制定周密的计划,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本着“谁组织、谁负责”的准绳,落实人员统一指挥,实行全过程监控。
(二)大课间活动一般以班为单位由班主任带队,加强幼儿的活动安全教育,重视活动过程中的保护和预防措施,合理控制运动量,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大课间活动应定期对活动场地进行实地搜检,合理安排各年级幼儿活动区域,搜检活动器具安全机能。发觉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采纳措施。
(四)大课间活动应对幼儿体质状态进行调查,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活动的幼儿应予妥帖安排。
第十一条班主任在课间要随时掌握幼儿活动情况,发现幼儿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
第十二条值周领导和教师加强幼儿园内的巡视,发现幼儿有不安全行为,应及时制止,情况严重的应立即通知班主任或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每个教职工都有责任维护幼儿园课间秩序,发觉幼儿不安全行为应及时教诲阻止。
第十四条严禁教师组织幼儿到野外进行春游、夏游、冬游等校外活动。禁止口袋里放尖锐的物品如小刀、铅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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