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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小奈知识网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农贸市

场提升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六盘水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3.04.15

• 【字 号】六盘水府办发[2013]49号 • 【施行日期】2013.04.1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升

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盘水府办发〔2013〕49号)

水城县、钟山区人民政府,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

《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3年4月15日

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改善市民消费环境,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人民健康水平,迎接贵州第八届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的胜利召开,确保“五城联创”顺利推进,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树立“以人为本、服务民生”的发展理念,以“优化农贸市场布局、促进农贸市场发展、改善农贸市场环

境、方便群众消费”为宗旨,以“五城联创”工作目标为核心,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硬件设施提升改造和管理规范化,努力建设环境优美、购物方便、卫生安全、群众满意的农贸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

2013年7月31日前,基本完成对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工作,切实改变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设施简陋、环境卫生差的现状,经提升改造的农贸市场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五城联创”有关要求。 三、实施办法

(一)属地原则。水城县政府、钟山区政府和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负责本辖区内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的全面工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服务中心是负责本辖区内农贸市场改造的主体单位。

(二)分类指导。水城县政府、钟山区政府和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在摸清农贸市场投资和经营情况的基础上,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分步实施。要积极引导国有、集体农贸市场率先进行提升改造,以点带面,全面扎实推进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

(三)资金补助。经县级领导小组认定资格(证照齐全),提升改造工程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可以申请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对不符合资格(无法办理或补齐证照的),目前有必要存在暂不取缔的农贸市场,确需提升改造的,有关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必须出具允许其暂时存在的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进行提升改造并申请补助资金。

(四)改造程序。符合条件的农贸市场业主向县级领导小组提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申请,并附改造内容、资金预算、完成时间等有关材料,批准后方可进行提升改造;提升改造工作结束后,由县级领导小组组织验收;有关县、区政府(经济开

发区管委会)向市政府报告农贸市场的提升改造情况,统一申请拨付市级补助资金。

四、实施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3年4月)。开展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摸底工作,制定本辖区内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召开农贸市场业主提升改造工作动员会。 (二)资金筹备阶段(2013年4月)。做好资金需求的摸底工作,确保农贸市场改造资金筹集到位。

(三)具体实施阶段(2013年4月-7月)。钟山区、水城县政府及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实施方案组织推进项目实施,于7月31日前完成。

(四)组织验收阶段(2013年7月-8月)。市政府组织对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进行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提升改造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然撤销),全面领导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水城县政府、钟山区政府及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比照成立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县级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

(二)资金保障。提升改造资金原则上由财政和业主按照1:1的比例分担。市级财政安排1400万元作为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资金,不足部分由县级财政和业主负担。

(三)明确职责。有关县(区)政府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级工商、商务、规划、建设、消防等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推进提升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可以完善手续的农贸市场要依法予以完善,无法完善

的要采取措施逐步妥善处理。要妥善处理好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过程中的有关稳定和民生工作。

县、区政府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负总责;制定辖区内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定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建设方案;负责组织对农贸市场改造的施工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等事宜。 市工商局:承担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审定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建设方案和进度计划、工程指导监督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事宜。

市商务粮食局:负责指导县级有关部门按照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的硬件建设标准、软件管理建设标准实施;指导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建设方案和进度计划进行审定;协调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竣工验收等有关事宜。

市规划局:协助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方案设计的组织工作;负责审查农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的规划设计,参与审定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建设方案;负责及时配合工程竣工验收,配合有关部门取缔非法临建农贸市场。

市住建局:负责指导、检查、监督县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的报建、工程施工监督、质量验收等工作;办理农贸市场的产权登记;参与审定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的建设方案和进度计划。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市级补助资金。

市城管局:负责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秩序的管理,整治取缔占道经营、乱摆摊设点等行为;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期间,配合有关部门,在农贸市场附近设置临时摊点,方便居民生活和农贸市场经营户的正常经营;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对农贸市场的治安管理;加强对农贸市场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

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对农贸市场的消防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农委:指导农贸市场食品检测室的建设;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时监控系统。

市物价局:负责加强农贸市场价格监管。

市安监局:负责督促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市审计局:根据需要负责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审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是一项牵涉广、影响大的重要民生工程,有关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精心策划,精心组织,做好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的宣传引导工作,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的理解和支持。在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期间,要妥善处理提升改造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做好经营户的临时安置措施,并合理设置临时摊点方便市民。

(二)加强督促检查。有关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严格审核农贸市场开办者提交的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建设方案,规划、建设等部门要严格把关,加强对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程的监督,避免二次改造造成浪费。市、县两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检查、督办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情况,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提升改造后的农贸市场不得擅自改变功能,如有违反,由有关县、区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追缴财政补助资金。

(三)加大综合整治力度。工商、城管等部门要坚决取缔非法农贸市场;规划部门要对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内容临时建设的农贸市场依法进行处理;物价等部门要加强农贸市场监管,防止出现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农贸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行为,确保社会稳定。对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问题严重,社会影响恶劣,农贸市场开办者拒不进行农贸市场提升改造的,有关部门要责令其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农贸市场,同时,要做好提级改造完成后的农贸市场后续管理,巩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

的成果。

附件:1.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任务分解表(略) 附件1

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范三川(市人民政府) 副组长:

吴世平(市人民政府) 吴 坚(市工商局) 成 员:

王尔彬(水城县人民政府) 梁 建(钟山区人民政府) 王宜治(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李世雄(市商务粮食局) 王诗煌(市规划局) 李维忠(市住建局) 刘 睿(市财政局) 马 军(市城管局) 魏华松(市公安局) 罗文波(市公安消防支队) 方裕谦(市农委) 司选权(市物价局) 蔡 军(市安监局)

李文旭(市审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吴坚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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