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重点工作领导包抓全过程督查办法
为推动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确保完成各项任务,县决定对X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全过程督查。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省及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县重点工作开展督查,着重解决目标不清、责任不明、落实过程不掌握等突出问题,实现由结果督查向全过程督查的转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县决胜全面小康、实现后来居上提供有力保障。
二、督查事项 (一)安全生产
(二)化工产业转型升级 (三)环境保护 (四)食品药品安全 (五)动物疫病防控 (六)违法占地清理 (七)违法建设治理 (八)金融安全 (九)社会稳定 (十)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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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重点工作督查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及时予以调整。
三、督查内容和方式
(一)任务目标督查。每项重点工作,有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市的工作要求,准确把握全县的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潜在的风险等,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方案要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时间节点、工作标准。县重点工作全过程督查领导小组根据工作任务目标开展督查。
(二)责任主体督查。要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责任,责任到人。县分管领导同志是X项重点工作落实的第一责任人。各镇(区)、办事处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工作落实的直接责任人。各项重点工作的责任人、具体承办人名单要向县重点工作全过程督查领导小组报备。
(三)落实过程督查。X项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县重点工作全过程督查领导小组要按照每项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安排,对照重点工作的任务内容、时间节点、工作标准、工作措施,开展全过程、逐环节、各分项任务的督查活动,加强对重点工作运行的监控和推进,确保每项重点工作都能按照既定的推进计划、任务目标、措施办法,有序推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采取多种督查方式。在继续完善现场督查、电话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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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督查、暗访督查等传统工作方式的同时,还要通过新闻媒体参与督查,邀请代表、政协委员一同督查,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评估评价等方式,促进工作落实。
四、督查制度
(一)工作台账制度。对县X项重点工作,要逐项建立工作台账,明确任务目标、工作措施、时间节点,实施挂图作战,定期督查督办。台账根据工作变化及时调整完善,考核结果作为年底绩效评分依据。
(二)预警提示制度。对县X项重点工作,建立预警提示制度。督查中,发现重点工作进展可能达不到时间进度或工作标准要求的,提前发出时间进度预警或工作质量预警。预警提示采取发放预警提示单的方式进行,由县重点工作全过程督查领导小组向分管副、责任单位发放预警提示单,引起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的重视和关注,促使责任单位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赶上工作进度。
(三)周调度制度。县重点工作全过程督查领导小组将每周调度一次X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每月检查点评一次各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每季度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每半年全面评析X项重点工作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完成情况,做到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下步工作建议和工作措施。
(四)定期通报制度。县重点工作全过程督查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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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随时掌握X项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每月对各镇区办、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次通报都要排出名次,不能排名的要定性分出“好、中、差”。各镇区办、县直各部门报送的有关报告、对全局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文件材料等,经县主要领导批示后不定期进行通报。
(五)责任追究制度。县重点工作全过程督查领导小组要对X项重点工作落实督查情况每月进行汇总分析一次,对各镇区办、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定期向县报告。对推诿应付、落实不力、行动迟缓、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县纪委、监察局分别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具体承办人进行问责。
五、组织领导
县成立重点工作全过程督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X同志任组长,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办公室,X同志兼任主任,X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X项工作开展情况的组织、联络、汇总、报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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