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3即表示每公里往返测量高差中数的偶然中误差为±3mm。(数字越小,精度越高,DS05,05表示为±0.5mm。) 经纬仪角度测量的主要仪器,水平角测量和竖直角测量。经纬仪也可用于低精度测量中的视距测量。 精密一、二等水准测量,三、四等为普通水准测量。 4.电磁波测距仪是用于测量两点间距离的仪器。 5.全站仪测量水平角、天顶距、斜距。可以测量高差 6.全球定位系统水下地形测量。 1.水准仪的使用(安粗调照精读)
(1)安置水准仪和粗平。圆水准气泡居中称为粗平。
(2)调焦和照准。必须消除视差,办法是先调目镜调焦螺旋看清十字丝,再继续仔细地转动物镜调焦螺旋,直至尺像与十字丝平面重合。
(3)精平。水准管气泡成像吻合精平
(4)读数。通常读数保留四位数(小数点后三位) 2.经纬仪的使用(对整照读)
(1)对中和整平。整平是将经纬仪水准管气泡居中。 (2)照准。目镜调焦;粗瞄目标;物镜调焦;准确瞄准目标 (3)读数。
平面位置放样:直角交会法、角度交会法、距离交会法、极坐标。
(1)高程放样,根据放样点高程精度要求和现场的作业条件。分水准测量法、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法、解析三角高程法和视距法等。
用视距法测定,视距长度不应大于50m。
水平位移监测采用视准线法,垂直位移观测,采用水准观测法,滑坡、高边坡的稳定监测采用交会法。 (2)高程放样误差不大于±10mm的用水准测量法。
(1)开挖工程动工前,必须实测开挖区的原始断面图或地形图;开挖过程中,应定期测量收方断面图或地形图;开挖工程结束后,必须实测竣工断面图或竣工地形图,作为工程量结算的依据。 (2)开挖工程量的计算中面积计算方法可采用解析法或图解法(求积仪) 开挖工程量其差值小于5%(岩石)和7%(土方)时,可取中数作为最后值。 填筑工程量,必须从实测的断面(或平面)图上计算求得。
(2)混凝土浇筑块体收方,基础部位应根据基础开挖竣工图计算;基础以上部位,可直接根据水工设计图纸的几何尺寸及实测部位的平均高程进行计算。 1.控制点精度应不低于四等网的标准。 2.基点必须建立在变形区以外稳固的基岩上。
3.测点应与变形体牢固结合,并选在变形幅度、变形速率大的部位。 4.滑坡测点宜设在滑动量大、滑动速度快的轴线方向和滑坡前沿区等部位。 5.山体或建筑物裂缝观测点,应埋设在裂缝的两侧。 误差原因:人的原因;仪器的原因;外界环境的影响。
(1)系统误差:一定的规律变化,这种误差称为“系统误差”。
(2)偶然误差:表面上看没有任何规律性,这种误差称为“偶然误差”。 (3)粗差:由于观测者粗心或者受到干扰造成的错误 3.误差处理原则:错误的观测值应该舍弃,并重新进行观测。 地形是地貌和地物的总称
天然建筑材料的勘察级别划分为普查、初查、详查三个阶段。 工程地质问题分:边坡稳定和基坑降排水。
水库蓄水后工程地质问题如水库渗漏、水库浸没、水库塌岸、水库淤积、水库诱发地震等问题 防止边坡失稳,:设置合理坡度、设置边坡护面、基坑支护、降低地下水位等。
(2)基坑降排水的目的主要有:增加边坡的稳定性;对于细砂和粉砂土层的边坡,防止流砂和管涌的发生;对下卧承压含水层的黏性土基坑,防止基坑底部隆起;保持基坑土体干燥,方便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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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排水途径:明排法(地下水小于2m)和人工降水。人工降水经常采用轻型井点(水位小于6m,单级真空;大于6m,多级)或管井井点(含水层渗透系数K宜大于1.0m/d,含水层大于5m)降水两种方式。
工程等别根据工程规模、效益和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性。水闸、泵站不再单独确定,独立建设时按工程任务和规模确定。
2级(土石坝90m,混凝土坝和浆砌石坝130m)提高一级,洪水标准不提高。 3级(土石坝70m,混凝土坝和浆砌石坝100m)提高一级,洪水标准不提高。 坝高超过200m时,级别1级。
拦河闸2级过闸流量超过5000方/秒时,提高1级; 拦河闸3级过闸流量超过1000方/秒时,提高1级;
山区、丘陵永久建筑物挡水高度小于15m,且上下游水头差小于10m时,按平原、滨海区确定洪水标准。(反之) 需做专门的地质危害分析:基本烈度6度及以上坝高200m或100亿方的大型工程;基本烈度7度及以上坝高150m大(1)型工程
1.校核洪水位。指水库遇大坝的校核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它是水库在非常运用校核情况下允许临时达到的最高洪水位,是确定大坝顶高程及进行大坝安全校核的主要依据。
2.设计洪水位。指水库遇大坝的设计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它是水库在正常运用设计情况下允许达到的最高洪水位,也是挡水建筑物稳定计算的主要依据。
3.防洪高水位。指水库遇下游保护对象的设计洪水时,在坝前达到的最高水位。
4.防洪限制水位(汛前限制水位)。指水库在汛期允许兴利的上限水位,也是水库汛期防洪运用时的起调水位。 5.正常蓄水位(设计蓄水位、正常高水位、兴利水位)指水库在正常运用的情况下,为满足设计的兴利要求在供水期开始时应蓄到的最高水位。是水库最重要的一项特征参数,也是挡水建筑物稳定计算的主要依据。 6.死水位。指水库在正常运用的情况下,允许消落到的最低水位。 (稳定计算依据的水位有两个:设计洪水位和正常蓄水位) 1.防洪库容:防洪限制水位~防洪高水位
2.调洪库容:防洪限制水位~校核洪水位 (调洪库容包含了防洪库容) 3.兴利库容(有效库容,调节库容):死水位~正常蓄水位(2012真题) 4.重叠库容(共用库容、结合库容):汛期蓄洪、非汛期兴利
(1)挡水建筑物:如各种坝和水闸以及沿江河海岸修建的堤防、海塘等。
(2)泄水建筑物:如各种溢流坝、坝身泄水孔、岸边溢洪道和泄水隧洞等。 (溢、泄) (3)输水建筑物:如引水隧洞、引水涵管、渠道、渡槽、倒虹吸等。
(4)取(进)水建筑物:如引水隧洞的进水口段、灌溉渠首和供水用的进水闸、扬水站等。 (5)河道整治建筑物:如顺坝、丁坝、导流堤、护底和护岸等。 2.专门性水工建筑物
(1)水电站建筑物:如水电站用的压力管道、压力前池、调压室、电站厂房等。 (2)渠系建筑物:如渠道上的节制闸、分水闸、渡槽、沉沙池、冲沙闸等。 (3)港口水工建筑物:如防波堤、码头、船坞、船台和滑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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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过坝建筑物:如船闸、升船机、放木道、筏道及鱼道等。 2.临时性建筑物:围堰、导流隧洞、导流明渠等。 1、2级闸永久闸门合理使用年限50年,其它闸门30年。
混凝土保护层不小于钢筋公称直径,同时不小于骨料最大粒径的1.25倍。 根据环境条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保护层厚度确定抗冻等级。
年限为100年的混凝土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6%,不应采购碱活性骨料。 碾压混凝土水胶比小于0.7。
1.永久作用荷载:包括结构自重和永久设备自重、土压力、地应力、淤沙压力、围岩压力、预应力。(结构设备自重土地沙岩压力预应力)
2.可变作用荷载:包括静水压力、扬压力、动水压力、水锤压力、浪压力、外水压力、风荷载、雪荷载、冰压力、冻胀力、温度荷载、土壤孔隙水压力、灌浆压力等。
3.偶然作用荷载:包括地震作用、校核洪水位时的静水压力、扬压力、浪压力及水重等。 强度和稳定性是表示建筑物安全的两个重要方面。(应力分析是校核强度和稳定性的前提) 水工建筑物基本设计方法:理论分析、试验研究、原型观测、工程类比。 稳定分析采用:整体宏观的半经验法。 预测沉降量采用:分层总和法计算。 ①气硬性胶凝材料:石灰、石膏、水玻璃。 ②水硬性胶凝材料:水泥。
1)土工合成材料:包括土工织物、土工膜、土工复合材料、土工特殊材料四大类。
(1)土坝(体)壳用土石料。常用于均质土坝的土料是壤土和砂质黏土,要求其应具有一定的抗渗性和强度,其渗透系数不宜大于1×10-4cm/s。黏料含量10%~30%,有机质和易溶盐含量小于5%。 (2)防渗体用土石料。一般采用黏土、黏质土、壤土、砂壤土等材料。
(3)排水设施和砌石护坡用石料。可采用块石、碎石、卵石,不宜使用风化岩石。 (1)火成岩(岩浆岩):花岗岩、闪长岩、辉长岩、辉绿岩、玄武岩 (2)水成岩(沉积岩):石灰岩、砂岩。(砂石) (3)变质岩:片麻岩、大理岩、石英岩。(大片石)
2)按其用途和特性可分为:通用水泥、专用水泥、特性水泥。专用水泥如中、低热水泥,大坝水泥,道路水泥等。特性水泥如快硬硅酸盐水泥、抗硫酸盐水泥、膨胀水泥等。通用硅酸盐水泥密度一般为3100——3200kg/m3,初凝时间不得早于45min,终凝时间不得迟于600min(10个小时)。 (2)水泥的适用范围
1)水位变化区域的外部混凝土、溢流面受水流冲刷部位的混凝土,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大坝水泥,避免采用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
2)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大坝水泥,并掺用引气剂或塑化剂,以提高混凝土的抗冻性。当环境水兼硫酸盐侵蚀时,应优先选用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
3)大体积建筑物内部的混凝土,应优先选用矿渣硅酸盐大坝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等,以适应低热性的要求。
4)位于水中和地下部位的混凝土,宜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等。(水中和地下没有大坝:矿渣硅酸盐大坝)
(3)水泥检验的要求。水泥应有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包括厂名、品种、出厂日期、强度等级、抗压强度、安定性)以及28d强度证明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复试并按复试结果使用:①用于承重结构工程的水泥,无出厂证明者;②存储超过3个月(快硬水泥超过1个月);③对水泥的厂名、品种、强度等级、出厂日期、抗压强度、安定性不明或对质量有怀疑者;④进口水泥。(安定性是水泥的)
砂浆和易性是指流动性和保水性两个方面。(砂浆,流动沉入度,保水分层1-2cm) 混凝土质量技术指标有和易性、耐久性、强度。
和易性:包括流动性、保水性、黏聚性。坍落度的大小反映了混凝土拌合物的和易性。 强度(硬化):混凝土的强度有抗压、抗拉、抗弯及抗剪强度等。
抗压强度:边长为15cm的标准立方体,(温度 20 ± 2 ℃ 、相对湿度 95 %以上)下,28d,影响混凝土强度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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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施工方法及施工质量、水泥强度及水灰比、骨料种类及级配、养护条件及龄期等。 2)混凝土的抗拉强度:一般约为相应抗压强度的10%左右。
(3)耐久性(硬化):混凝土的耐久性包括抗渗性、抗冻性、抗冲磨性、抗侵蚀性、抗碳化性等。(影响因素:混凝土密实度、孔隙构造和数量、孔隙的充水程度)
1)抗渗性:抗渗性是指混凝土抵抗压力水渗透作用的能力。W2 、即表示混凝土能抵抗0.2MPa的水压力而不渗水。 2)抗冻性:抗冻等级分为:F50,相应表示混凝土抗冻性试验能经受 50次的冻融循环。
实质上就是确定四种材料用量之间的三个对比关系:水灰比、砂率、浆骨比。水灰比表示水泥与水用量之间的对比关系;砂率表示砂与石子用量之间的对比关系;浆骨比是用单位体积混凝土用水量表示,是表示水泥浆与骨料用量之间的对比关系。
1)混凝土的细骨料:粒径在0.16—5mm之间的骨料。按形成条件分为天然砂、人工砂;按细度模数F·M分为特细砂(0.7—1.5)、细砂(1.6—2.2)、中砂(2.3—3.0)、粗砂(3.1—3.7)。
2)混凝土的粗骨料:粒径大于5mm的骨料。普通混凝土常用卵石和碎石作粗骨料。水工混凝土所用的粗骨料一般分为小石(5—20mm)、 中石(20—40mm)、大石(40—80mm)、特大石(80—120mm或80—150mm)四级。 (6)混凝土的外加剂。
1)改善混凝土和易性:减水剂、引气剂、泵送剂。
2)调节混凝土初凝时间、硬化性能:速凝、缓凝、早强剂。 3)改善混凝土耐久性:引气、防水、阻锈、养护剂。 4)改善混凝土其他性能:膨胀、防冻、防水、泵送剂。
工程所用的钢筋有热轧钢筋、热处理钢筋、冷轧带肋钢筋、冷拉钢筋四种。
(1)有物理屈服点的钢筋的屈服强度是钢筋强度的设计依据。反映钢筋塑性性能的基本指标是伸长率和冷弯性能。 (2)屈服强度、极限强度、伸长率、冷弯性能是有物理屈服点钢筋进行质量检验的四项主要指标,而对无物理屈服点的钢筋则只测定后三项。(钢铰线,钢丝,热处理钢筋)
(3)钢材的力学性能主要有抗拉性能(抗拉屈服强度、抗拉极限强度、伸长率)、硬度和冲击韧性等。工艺性能有焊接性能及冷弯性能。
钢筋检验时试件不少于6组。 2.枢纽建筑物的静水压力
持久设计状况,上游采用水库的正常蓄水位,下游采用可能出现的不利水位; 偶然设计状况,上游采用水库的校核洪水位,下游采用水库在该水位泄洪时的水位; 短暂设计状况,采用设计预定该建筑物在检修期的上、下游水位。
扬压力=浮托力(矩形部分) + 渗透压力。浮托力是由坝体下游水深产生的;渗透压力是在上、下游水位差作用下产生的。(渗透压力的大小与上、下游水位差成正比)
渗流分析主要内容有:确定渗透压力;确定渗透坡降(或流速);确定渗流量。对土石坝,还应确定浸润线的位置。 渗流分析(方法:水力学法和网流法)的内容包括:①确定浸润线的位置;②确定渗流的主要参数——渗流流速与坡降;③确定渗流量。
闸基渗流分析(方法:直线比例法、流网法、改进阻力法-常用的):闸基地下轮廓线各点的:渗透压力、渗透坡降(或流速)、确定渗流量。
渗透系数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土的颗粒形状、大小、不均匀系数和水温,一般采用经验法、室内测定法、野外测定法确定。渗透系数k的计算公式如下:(各项的含义,单位是m/s,有时用cm/s)(上流量高度,下水头面积;
渗透变形分为管涌、流土、接触冲刷、接触流失四种基本形式。
在渗流作用下,非黏性土土体内的细小颗粒沿着粗大颗粒间的孔隙通道移动或被渗流带出,致使土层中形成孔道而产生集中涌水的现象称为管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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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涌首先从渗透逸出处开始,然后向上游逐步发展。管涌一般发生在无黏性砂土、砂砾土的下游坡面和地基渗流的逸出处。对于黏土土料,由于颗粒之间存在黏聚力,渗流不容易把土壤颗粒带走,因此较少发生管涌。
在渗流作用下,非黏性土土体内的颗粒群同时发生移动的现象;或者黏性土土体发生隆起、断裂、浮动等现象,都称为流土。因为在渗流出口处往往渗透坡降最大,所以流土现象主要发生在黏性土及较均匀的非黏性土体的渗流出口处。 防止渗透变形措施:一类是改善岩土体的结构特性,提高其抵抗渗透变形的能力(通常只用在岩体中)。另一类是采取措施截断岩(土)体中的渗透水流或减小岩(土)体中渗透水流渗透比降,使其小于允许比降。
第二类处理措施中,最可靠的方法是在渗透土层中兴建防渗墙,截断土层中的渗透水流,降低渗透坡降。具体工程措施为:
1)设置水平与垂直防渗体,增加渗径的长度,降低渗透坡降或截阻渗流。
2)设置排水沟或减压井,以降低下游渗流口处的渗透压力,并且有计划地排除渗水。 3)对有可能发生管涌的地段,应铺设反滤层,拦截可能被渗流带走的细小颗粒。
4)对有可能产生流土的地段,则应增加渗流出口处的盖重。盖重与保护层之间也应铺设反滤层。
反滤层的作用是滤土排水,防止在水工建筑物渗流出口处发生渗透变形。过渡层的作用是避免在刚度相差较大的两种土料之间产生急剧变化的变形和应力。反滤层可以起过渡层的作用,而过渡层却不一定能满足反滤要求。
坝的反滤层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使被保护的土不发生渗透变形;②渗透性大于被保护土,能通畅地排出渗透水流;③不致被细粒土淤塞失效。
水流形态主要包括:恒定流与非恒定流、均匀流与非均匀流、层流与紊流、急流与缓流。 恒定流。运动要素(如时均流速、时均压力、密度等)都不随时间而改变 非恒定流。运动要素随时间而改变的水流称为
均匀流。当水流的流线为相互平行的直线时的水流称为均匀流。(压能、动能不变,位能逐渐减小。) 非均匀流。当水流的流线不是相互平行的直线时的水流称为非均匀流。
层流。当流速较小,各流层的液体质点有条不紊地运动,互不混搀,该流动形态为层流。
紊流。当流速较大,各流层的液体质点形成涡体,在流动过程中互相混搀,该流动形态为紊流。实际工程中紊流是最为常见的流态。
急流。当水流遇到障碍物时,只引起局部的水面变化,而这种变化不向上游传播。
缓流。当水流遇到障碍物时,障碍物对水流的干扰可向上游传播,表现为上游的水位壅高。
它主要是靠水跃产生的表面旋滚与底部主流间的强烈紊动、剪切和掺混作用。护坦较长,土石方开挖量和混凝土方量较大,工程造价较高。该法对地质条件的要求较低,既适用于坚硬岩基,也适用于较软弱或节理裂隙较为发育的岩基。 2.。利用溢流坝下游设置挑流坎,把高速水流挑射到下游空中,然后扩散的掺气水流跌落到坝下游河道内。适用于坚硬岩基上的高、中坝。
。当下游水深较大且比较稳定时,利用鼻坎将下泄的高速水流的主流挑至下游水面,在主流与河床之间形成巨大的底部旋滚,旋滚流速较低,避免高速水流对河床的冲刷。适用于中、低水头工程尾水较深,流量变化范围较小,水位变幅较小,或有排冰、漂木要求的情况。一般不需要作护坦。
。是利用泄水建筑物的出流部分造成具有一定反弧半径和较大挑角所形成的戽斗,在下游尾水淹没挑坎的条件下,形不成自由水舌,高速水流在戽斗内产生激烈的表面旋滚,后经鼻坎将高速的主流挑至水面。适用于尾水较深,流量变化范围较小,水位变幅较小,或有排冰、漂木要求的情况,一般不需要作护坦。
确定导流建筑物洪水标准的方法有三种:实测资料分析法、常规频率法、经济流量分析法。
分段围堰法导流适用于河床宽、流量大、工期长的工程,尤其适用通航和冰凌严重的河道,这种导流方法费用低。 根据不同时期泄水道的特点,分期围堰导流中又包括束窄河床导流和通过已建或在建的建筑物导流。 1.通常用于分期导流的前期阶段,特别是一期导流。其泄水道是被围堰束窄后的河床。
通过建筑物导流的主要方式,包括设置在混凝土坝体中的底孔导流、混凝土坝体上预留缺口导流、梳齿孔导流,平原河道上低水头河床式径流电站可采用厂房导流等。这种导流方式多用于分期导流的后期阶段。
一次拦断河床围堰导流适用于枯水期流量不大,河道狭窄的河流,按导流泄水建筑物的类型可分为明渠导流、隧洞导流、涵管导流等。
。一般适用于岸坡平缓或有一岸具有较宽的台地、垭口或古河道的地形。 。适用于河谷狭窄、两岸地形陡峻、山岩坚实的山区河流。
。适用于导流流量较小的河流或只用来担负枯水期的导流。一般在修筑土坝、堆石坝等工程中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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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流方式可归纳为戗堤法截流和无戗堤法截流两种。 。进占、龙口范围加固、合龙、闭气。 主要有平堵、立堵及混合截流。
1.平堵。是先在龙口建造浮桥或栈桥,特别适用于易冲刷的河床上截流。平堵比立堵法的单宽流量小。
2.立堵。以端进法抛投进占戗堤,直至截断河床。立堵在截流过程中所发生的最大流速,单宽流量都较大,不适用于地质不好的河道上截流,在许多岩质河床的工程上广泛应用。 。主要有建闸截流、水力冲填法、定向爆破截流、浮运结构截流等。
。包括加大分流量,改善分流条件,改善龙口水力条件,增大抛投料的稳定性,减少块料流失,加大截流施工强度,合理选择截流时段等。
2.改善龙口水力条件。改善龙口水力条件的措施有双戗截流、三戗截流、宽戗截流、平抛垫底等。双戗截流、三戗截流是分担落差(大于4m),宽戗截流当戗堤可以作为坝体的一部分时宜采用。单戗截流(落差小于4m) 截流水力计算:确定截流过程中落差、单宽流量、单宽能量、流速。以确定投料尺寸和重量。 H(上游围堰)=上游水位+波浪爬高+安全超高
H(下游围堰)=上游水位-上下游水位差+波浪爬高+安全超高=下游水位+波浪爬高+安全超高
混凝土围堰优先选用重力式碾压混凝土结构。
1.土石围堰。土石围堰的防渗结构形式有斜墙式、斜墙带水平铺盖式、垂直防渗墙式、灌浆帷幕式等。
混凝土围堰宜用于在岩石地基土修建,这种围堰的特点是挡水水头高,底宽小,抗冲能力大,堰顶可溢流,尤其是在分段围堰法导流施工中,用混凝土浇筑的纵向围堰可以两面挡水,而且可与永久建筑物相结合作为坝体或闸室体的一部分。
6.钢板桩格围堰适用于:岩石地基或混凝土基座上,挡水高度最大30m,当打入砂砾石地基时,挡水高度20m。其平面形式有圆筒形格体、扇形格体、花瓣形格体,应用最多的是圆筒形格体。
围堰水上部分的施工与一般土石坝相同,采用分层填筑,碾压施工,并适合安排防渗墙施工;水下部分的施工,土料、石渣、堆石体的填筑可采用进占法,也可采用各种驳船抛填水下材料。
1)土石围堰与岸坡的接头,主要通过扩大接触面和嵌入岸坡的方法,以延长塑性防渗体的接触范围、防止集中绕渗破坏。 2)土石围堰与混凝土纵向围堰的接头,通常采用刺墙形式插入土石围堰的塑性防渗体中,并将接头的防渗体断面扩大,以保证在任一高程处均能满足绕流渗径长度要求。
围堰拆除一般是在使用期的最后一个汛期过后,随上游水位的下降,逐层拆除围堰背水坡和水上部分。土石围堰的拆除可用挖掘机开挖、爆破、挖泥船开挖或人工开挖等。
混凝土围堰的拆除,一般只能用爆破法炸除,但应注意,必须使主体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不受爆破危害。 均质土围堰材料的渗透系数不宜大于1×10-4cm/s,防渗体土料不大于1×10-5cm/s,堰壳大于1×10-3cm/s。
水下部分宜采用软化系数大于0.7的石料。卵石和漂石多的地层,不宜用钢板桩。挡水水头不超过35m,优先采用土工模。堰基与铺盖的渗透系数比值宜大于50,铺盖的小于1×10-4cm/s,厚度不小于2m。
围堰的安全系数采用抗剪断公式,安全系数不小于3,排水失效2.5;采用抗剪强度计算,不小于1.05。3级围堰1.2(瑞典法),1.3(毕肖普法);4.5级围堰1.05(瑞典法),1.15(毕肖普法);斜墙防渗体加高0.6~0.8m,心墙式0.3~0.6m。土石围堰顶加高3级0.7m,4.5级0.5;混凝土、浆砌石围堰3级0.4m,4.5级0.3m。
水利工程一般常用离心式水泵。通常,在初期排水时需选择大容量低水头水泵,在降低地下水位时,宜选用小容量中高水头水泵,而在需将基坑的积水集中排出围堰外的泵站中,则需大容量中高水头的水泵。
围堰合龙闭气之后,为使主体工程能在干地施工,必须首先排除基坑积水、堰体和堰基的渗水、降雨汇水等,称为初期排水。初期排水总量应按围堰闭气后的基坑积水量、抽水过程中围堰及地基渗水量、堰身及基坑覆盖层中的含水量,以及可能的降水量等组成计算。
开始排水降速以0.5—0.8m/d为宜,接近排干时可允许达1.0—1.5m/d(测量基坑水位,计算确定)。其他形式围堰,基坑水位降速一般不是控制因素。一般情况下,大型基坑可采用5—7d,中型基坑可采用3—5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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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性排水应分别计算围堰和地基在设计水头的渗流量、覆盖层中的含水量、排水时降水量及施工弃水量。其中降水量按抽水时段最大日降水量在当天抽干计算,施工弃水量与降水量不应叠加。
1)明沟排水。此方式适宜于地基为岩基或粒径较粗、渗透系数较大的砂卵石覆盖面,弯道半径不小3倍底宽,与主流方向夹角不小于30度。
2)人工降低地下水位。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方法很多,近其排水原理分为管井排水法(一管一井一泵)、真空井点排水法、喷射井点法、电渗井点排水法(统称为:井点降水,支管水集中到总管集中排出)等。
管井排水法适用于渗透系数较大、地下水埋藏较浅(基坑低于地下水水位)、颗粒较粗的砂砾及岩石裂隙发育的地层。 真空井点排水法、喷射井点和电渗井点排水法则适用于开挖深度较大、渗透系数较小且土质又不好的地层。 明渠断面由设计流量和允许抗冲流速确定。
隧洞导流转弯半径不小于5倍洞径,首尾直线段不小于5倍洞径,转角不大于60度。
导流底孔宽度不小于坝段宽的一半,骑缝布置。坝体泄洪孔宜设置在河床部位,空蚀指数小于0.3时,采取掺气措施降低坝面负压值。 地基分岩基和软基。
1.岩基是由岩石构成的地基,又称硬基。 2.软基分砂砾石地基、软土地基。
1)砂砾石地基空隙大,孔隙率高,因而渗透性强。
2)软土地基孔隙率大、压缩性大、含水量大、渗透系数小、小分不易排出、承截能力差、沉陷大、触变性强等特点,在外界的影响下很易变形。
1.具有足够的强度、整体性和均一性、抗渗性、耐久性。(没有刚度,一整强耐抗) 地基处理的开挖、灌浆、防渗墙、桩基础、锚固,还有置换法、排水法以及挤实法等。
开挖处理是将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覆盖层、风化破碎有缺陷的岩层挖掉,是地基处理最通用的方法。
灌浆是利用灌浆泵的压力,通过钻孔、预埋管路或其他方式,把具有胶凝性质的材料和掺合料与水搅拦混合的浆液或化学溶液灌注到岩石、土层中的裂隙、洞穴或混凝土的裂缝、接缝内,以达到加固、防渗等工程目的的技术措施。 防渗墙是使用专用机具钻凿圆孔或直接开挖槽孔,以泥浆固壁,孔内浇灌混凝土或其他防渗材料等,而形成连续的地下墙体。(深度较深,目的是防渗)
置换法是将建筑基础底面以下一定范围内的软弱土层挖去,换填无侵蚀性及低压缩性的散粒材料,从面加速软土固结的一种方法。
排水法是采取相应措施如砂垫层、排水井、塑料多孔排水板等,使软基表层或内部形成水平或垂直排水通道,然后在土壤自重或外荷载作用下,加速土壤水分的排除,使土壤固结的一种方法。
挤实法是将某些填料如砂、碎石或生石灰等用冲击、振动或两者兼而有之的方法压入土中,形成一个个的柱体,将原土层挤实,从而增加地基强度的一种方法。(复合地基)
可将建筑物荷载传到深部地基,起增大承截力,减小或调整沉降等作用。桩基础有打入桩、灌注桩、旋喷桩及深层搅拌桩。
将受拉杆件的一端固定于岩(土)体中,另一端与工程结构相连接,利用锚固结构的抗剪、抗拉强度,改善岩土力学性质,对地基与结构物起到加固作用的技术。
主要分为水泥灌浆、黏土灌浆和化学灌浆等。水泥灌浆是指以水泥液为灌浆材料的灌浆,通常也包括水泥黏土灌浆、水泥粉煤灰灌浆、水泥水玻璃灌浆等。按灌浆目的分为帷幕灌浆、固结灌浆、接触灌浆、回填灌浆、预应力灌浆和补强灌浆等。
帷幕灌浆是用浆液灌入岩体或土层的裂隙、孔隙,形成防水幕,以减小渗流量或降低扬压力的灌浆。(深度较深,一般设在上游坝踵处)
用浆液灌入岩体裂隙或破碎带,以提高岩体的整体性和抗变形能力的灌浆。(面积较大,深度较浅,改善力学性能) 通过浆液灌入混凝土与基岩或混凝土与钢板之间的缝隙,以增加接触面结合能力的灌浆。
通过埋设管路或其他方式将浆液灌入混凝土坝体的接缝,以改善传力条件增强坝体整体性的灌浆。(典型的有两种,一是拱坝的横缝,二是重力坝的垂直施工缝。)
用浆液填充混凝土与围岩或混凝土与钢板之间的空隙和孔洞,以增强围岩或结构的密实性的灌浆。(里面有空隙填起来) 可分为岩石地基灌浆、砂砾石地层灌浆、土层灌浆等。可分为常压灌浆和高压灌浆。灌浆压力在3MPa以上的灌浆为高压灌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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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浆方式有纯压式和循环式两种。
1.纯压式。浆液流动速度较慢,容易沉淀,堵塞岩层缝隙和管路,多用于吸浆量大,并有大裂隙存在和孔深不超过15m的情况。
2.循环式。是指浆液通过射浆管注入孔段内,部分浆液渗入到岩体裂隙中,部分浆液通过回浆管返回,保持孔段内的浆液呈循环流动状态的灌浆方式。这种方式一方面使浆液保持流动状态,可防止水泥沉淀,灌浆效果好,另一方面可以根据进浆和回浆比重的差值,判断岩层吸收水泥的情况。
灌浆泵容许压力大于最大灌浆压力的1.5倍。灌水泥浆采用多缸柱塞式灌浆机。输浆管长度不大于30m。
灌浆方法按同一钻孔内的钻灌顺序分为全孔一次灌浆法和分段钻灌法。分段钻灌法又可分为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法、综合灌浆法和孔口封闭灌浆法。
全孔段一次灌浆。适用于灌浆孔的基岩段长小于6米,大于6米可采用自上而下分段灌浆法、自下而上分段灌浆法、综合灌浆法或孔口封闭灌浆法。
将灌浆孔一次钻进到底,然后从钻孔的底部往上,逐段安装灌浆塞进行灌浆,直至孔口的灌浆方法。是从上向下逐段进行钻孔,逐段安装灌浆塞进行灌浆,直至孔底的灌浆方法。(由于表层是比较破碎的,自下而上灌浆时,当逐层到顶部时,由于灌浆的压力造成顶层的不稳定,所以选将顶层灌好,再自下而上灌)
混凝土采用,不宜直接利用墙体内预埋灌浆管作为孔口管进行1.帷幕灌浆施工工艺主要包括:钻孔、钻孔冲洗、压水试验、灌浆、灌浆的质量检查等。上部混凝土浇筑厚度达到设计规定的盖重厚度要求。相应的固结灌浆、接缝灌浆、接触灌浆结束后并检查合格后进行,灌浆区邻近30m范围内勘探、钻孔、灌浆作业完成后进行。孔位与设计偏差不大于10cm。终孔也径不小于65mm。帷幕灌浆中的各类钻孔应分段进行斜孔测量。冲洗压力为灌浆压力的80%,并不大于1MPa,冲至水澄清时止,并不大于20min。 2.压水试验应在裂隙冲洗后进行,宜采用单点法。
3.灌浆方法。帷幕灌浆必须按分序加密的原则进行。由两排孔组成的帷幕,宜先进行下游排孔的灌浆,然后进行上游排孔的灌浆(先下游后上游);三排孔组成的帷幕,应先进行边排孔的灌浆(先下后上),然后进行中排孔的灌浆。每排孔宜分为三序施工,单排帷幕灌浆孔应分为三序施工,如下图所示。
帷幕灌浆段长度宜采用5~6m。先导孔距离宜16~24m,孔排数10%。采用循环式灌浆时,射浆管与孔底距离不大于50cm。混凝土与基岩接触灌浆待凝时间不宜少于24小时。帷幕灌浆段长度宜为5~6m,可适当加长,但不大于10m。混凝土结构与基础接触处的灌浆段宜为1~3m,接触段的灌浆塞宜跨越混凝土与基岩的接触面安装放,其它段应在灌浆段顶50cm,防漏灌。
灌浆压力。灌浆浆液的浓度应由稀到浓,逐级变换。普通水泥浆液水灰比可采用5、3、2、1、0.7、0.5,六级,细水泥采用3、2、1、0.5四级。采用循环式灌浆,普通水泥浆采用5:1;细水泥采用3:1。纯压式可采用2:1或单一比级的稳定浆液。
注入量大于300L,或时间达30min,压力和注入率均不变,应改浓一级水胶比。
全孔灌浆结束后,改后0.5:1的新鲜水泥浆换孔内稀浆或水,采用全孔封孔法。采用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的,压力为全孔段平均压力或2MPa,采用孔口封闭法,采用最大灌浆压力,封孔灌浆时间为1小时。
5.工程质量检查。灌浆质量检查应以检查孔压水试验成果为主(灌浆结束后14天后进行,采用单点法)。灌浆检查孔的数量宜为灌浆孔总数的10%。一个坝段或一个单元内,至少1个检查孔。
帷幕灌浆合格标准:混凝土与基岩接触段透水率100%合格,其余段96%合格,不合格段秀水率不超过设计的150%且分布不集中。
施工按分序加密的原则进行,可分为二序或三序施工。灌浆孔基岩段长小于6m时,可全孔一次灌浆。当地质条件不良或有特殊要求时,可分段灌浆。灌浆压力大于3MPa的工程,灌浆孔应分段进行灌浆。孔底残留物不大于20cm。 灌浆孔灌浆前的压水试验应在裂隙冲洗后进行,采用单点法。试验孔数不宜少于总孔数的5%。(试验5,检查5) 混凝土坝,盖重厚度大于1.5m,达到设计强度的50%;土石坝盖重达到设计强度后进行。 设计压力下,注入率不大于1L/min,继续30min后可结束灌浆(不待凝)。
固结灌浆质量检查:采用检测岩体弹性波波速的方法(灌浆结束14天后进行)。也可采用压水试验,结束后7天或3天后进行,检查孔数不少于总数5%,采用单点法。合格标准:检查孔段合格率85%,不合格的渗水率不超过设计的150% 。
:黏度低、流动性好、细微裂缝、防渗好、强度高、稳定性好、耐久性好、有一定毒性。
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和加固技术适用于软弱土层。实践证明,砂类土、黏性土、黄土和淤泥等地层均能进行喷射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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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较好。对粒径过大的含量过多的砾卵石以及有大量纤维质的腐殖土层,一般应通过现场试验确定施工方法。对含有较多漂石或块石的地层,应慎重使用。
高压喷射灌浆方法(20~40MPa):单管法、二管法、三管法和新三管法等。新三管法是先用高压水和气冲击切割地层土体,然后再用高压浆和气对地层土体进行切割和喷入。该法适用于含较多密实性充填物的大粒径地层。(单管法是喷浆,二管是浆和气,三管是水气浆) 单管法:一般桩径0.5~0.9m。( 二管法:一般桩径0.8~1.5m。 三管法:一般桩径1.0~2.0m。 新三管法:
3.喷射形式有旋喷、摆喷、定喷三种。旋喷形成柱桩体;摆喷形成哑铃体;定喷形成板状体;
4.施工程序。施工程序为钻机就位、钻孔、试喷、下置喷射管、喷射提升、成桩成板或成墙、冲洗等。 按墙体结构形式分,主要有桩柱型防渗墙、槽孔型防渗墙和混合型防渗墙三类。
高压喷射灌浆的质量检验:围井(灌浆结束后7天)、钻孔(28天后)或其它方法进行检查。开挖取样的结束后14天。 防渗墙质量检查:工序质量检查和墙体质量检查(成墙28天后)。开挖检验、取芯试验、注水试验、无损检测。检查数量为15~20个槽孔先1个。固化灰浆和自凝灰浆的质量检查可在合适龄期进行。
土石分级,依开挖方法、开挖难易、坚固系数等,共划分为16级,其中土分4级,岩石分12级。 岩石分为12级。(坚固系数5级为1.5-2,8级为6-8,15级为20-25,16级为25以上)
地下洞室的围岩可以岩石强度、岩体完整程度、结构面状态、地下水和主要结构面产状等五项因素之各的总评分(>85、>65、>45、≤25为基本依据,以围岩强度应力比4、4、2、2、0,分为:稳定、基本稳定、稳定性差、不稳定、极不稳定。
土石方平衡调配是运输费用,土石方调配可按线性规划进行。对于基坑和弃料场不太多时,可用简便的“西北角分配法”求解最优调配数值。
土石方平衡调配的基本原则是料尽其用、时间匹配和容量适度。(容量适度:堆料场和弃渣场,尽可能少占地) 开挖方式包自上而下开挖、上下结合开挖、先岸坡后河槽开挖和分期分段开挖等。 反铲挖掘机每一作业循环包括挖掘、回转、卸料和返回等四个过程
最常用的机械:正铲挖机。用得最多的:推土机。最广泛的是:装载机。抓斗挖机:开挖直井或沉井,排水不良的土方,吊杆斜角在45度以上,距边坡不小于2m。
2)装载机。不仅能进行挖装作业,而且能进行集渣、装载、推运、平整、起重及牵引等工作。 3)推土机。其运距以不超过60m为宜。
4)铲运机。铲运机是集开挖、运输和铺填,适用于开挖有黏性的土壤。铲运机有拖式和自行式两类。它是一种铲土、运土、铺土和压实的综合机械。铲运机适用于挖方深度和填方高度均不大,开挖Ⅰ—Ⅱ级土(Ⅲ、Ⅳ级土需翻松),运距不远(600—1500m)的情况。由铲土、运土、卸土、回驶四个过程组成。(反铲的是挖掘、回转、卸料、返回)它的开行方式有环形和“8”字形两种。当挖填方靠近,且挖填方高差在1.5m以内时,常用环形开行,高差超过1.5m时,可采用“8”字形开行。
用容量大、数量少、型号规格单一的机械,便于管理和修配。
砂砾石、风化岩石、爆破块石不能用铲运机,爆破块石不能用 拉铲挖掘机。
人工开挖闸基础注意两点,一是应特别注意做好排水工作。二是临近设计高程时,应留出0.2—0.3m的保护层暂不开挖,待上部结构施工时,再予以挖除。人工开挖闸坝基础可全面逐层下降,也可分区呈台阶状下挖。(人工0.2到0.3) 1.石方开挖普遍使用的方法是爆破开挖法。
2.爆破法开挖石方的基本工序有钻孔、装药、起爆、挖装和运卸等。
3.通常使用的爆破方法有浅孔爆破法、深孔爆破法、预裂爆破及洞室爆破法等。拆除爆破采用集中药包。浅孔爆破法、深孔爆破法采用延长药包。
孔径75cm,孔深5m,为浅孔爆破(钻孔量大,生产率低)。深孔爆破适用(7到14级岩石)钻孔量小,效率高,设备复杂。
拆除爆破分:留渣(上游围堰)和泄渣(下游围堰)。
保护层的上一层开挖:采用限制药包直径的深孔爆破开挖。孔径75-100cm,一次最大起爆药量根据允许爆破地震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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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来确定。
保护层采用:水平预裂、柔性垫层一次爆破或分层爆破方法。水平预裂时,孔径不大于150cm,孔底距建基面不小于50cm,不能一次全部完成的,设置空也限裂措施。柔性垫层一次爆破时,孔径不大于50cm,药包直径小于40cm,垫层厚度不小于20cm。
保护层可深度小于4m的岩层开挖,采用限制药包的浅孔爆破,孔径小于75cm。保护层开挖:三分之二或二分一的原则分层进行,最后一层由人工或风镐撬除松动岩块。
爆破后检查:明挖爆破,爆破后5min进行工作面,不确定有无盲炮时,15min后进行工作面。地下洞室爆破在15min后进行,并经检查空气合格后。拆除爆破的待倒塌或保留建筑物稳定后。
天然地层中的锚固采用钻孔灌浆为主,人工填土有:锚锭板和加筋土。锚固灌浆有:简易灌浆、化学灌浆、预压灌浆及特殊的锚固灌浆。
平洞小于6度,斜井6-48度,竖井大于48度。
小硬度以下的围岩采用:掘进机法;浅埋软土中开挖的近代方法:盾构法和顶管法。 隧洞灌浆:先回填,后固结,再接缝灌浆的原则。 基础先固结,后帷幕
开挖断面:小断面(小于20平米)、中断面(20-35)、大断面(35-120)、特大断面(大于120平米) (一)平洞开挖
1.全断面开挖方式。全断面一次开挖成型的施工方法。 2.先导洞后扩大开挖方式。断面在10平米左右的小导洞。
3.台阶扩大开挖方式。分成上下两个台阶开挖,适用于大断面洞室的开挖。(50-90平米)
4.分部分块开挖方式(分先拱后扩大,Ⅰ—Ⅱ类围岩,先导洞后顶拱扩大再中下部扩大,Ⅲ—Ⅳ类时,肋拱留柱扩大4、5类,中心导洞辐射Ⅰ—Ⅱ类围岩)。特大断面的洞室开挖, 4)肋拱留柱扩大。围岩为Ⅳ—Ⅴ类岩石时。
(二)竖井开挖:小断面全断面开挖,分自上而下适用于井深在50m内或井下无通道的深井开挖。自下而上适用井下有通道。大中型断面导井(4-5平米)开挖,先挖导井(4-5平米),再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开挖。导井开挖采用:正反井开挖、吊罐法,爬罐法和反井钻机法,爬罐法需劳动力少,进度快,目前的主要方法。
(三)斜井开挖:6-35度,自上而下全断面开挖;35-48度,先自上而下挖导井,再自下而上扩大开挖。
掘进机按破碎岩石方法分:挤压式和切削式;按作业是否封闭分:开敞式、单盾式、双护盾。圆形断面,洞径3-12m,洞长超过5km,1-3类围岩,单轴抗压强度30-200MPa之间,地下涌水量小时使用掘进机。 中硬度以上完整性好的,宜用开敞式;中硬度以下完整性差的采用护盾式。
缺点是钻孔设备复杂,设备费高。深孔爆破的主要参数有:台阶高度H、钻孔直径d、底盘抵抗线Wd、炮孔间距a和排距b、超钻深度△H、钻孔深度L、堵塞长度L1及单孔装药量Q等。
预应力锚索最后一次超张拉后,应控制卸荷到安装吨位。 碾压土石坝施工作业分:
:包括“四通一平”(通车、通水、通电、通信、平整场地)、修建生产、生活福利、行政办公用房以及排水清基等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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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料场土石料开采,挖、装、运卸以及坝面作业等。
包括清除施工场地及料场的覆盖,从上坝土料中剔除超径石块、杂物,坝面排水、层间刨毛和加水等。 :包括坝坡修整,铺砌护面块石及铺植草皮等。
要对料场作深入勘测,并从空间、时间、质与量诸方面进行全面规划。
系指对料场位置、高程的恰当选择。土石料的上坝运距尽可能短。坝的上下游、左右岸最好都选有料场。用料时原则上应低料低用,高料高用,当高料场储量有富裕时,亦可高料低用。上坝强度高时用近料场,低时用较远的料场;对近料和上游易淹的料场应先用,远料和下游不易淹的料场后用;含水量高的料场旱季用,含水量低的料场雨季用。 在选择和规划使用料场时,应对料场的地质成因、产状、埋深、储量以及各种物理力学指标进行全面勘探和试验不仅应使料场的总储量满足坝体总方量的要求,而且应满足施工各个阶段最大上坝强度的要求
1.料场规划应对主要料场和备用料场分别加以考虑。前者要求质好、量大、运距近,且有利于常年开采;后者通常在淹没区外。
2.实际可开采总量与坝体填筑量之比一般为: 砂砾料、石料 1.5—2 土 料 2—2.5 水下砂砾料 2—3
反滤料应根据筛后有效方量确定,一般不宜小于3。
①导流洞施工②截流③填围堰④基坑排水⑤地基处理⑥坝体填筑⑦拆围堰⑧封孔 土石方工程的开挖机械主要是挖掘机。
挖运组合机械主要有推土机和铲运机;装运结合的机械则有装载机。 输机械有循环式和连续式两种。 循环式运输机械有有轨机车和汽车。 连接式运输机械最常用的是带式运输机。
1.履带式推土机的推运距离为15—30m时,可获得最大的生产率。推运的经济运距一般为30—50m,大型推土机的推运距离不宜超过100m。
2.轮胎装载机其运距一般不超过100—150m,履带式装载机不超过100m。
3.牵引式铲运机的经济运距一般为300m。自行式铲运机的经济运距与道路坡度大小、机械性能有关,一般为200—300m。 4.自卸汽车在运距方面的适应性较强。
压实机械分为静压碾压、振动碾压、夯击三种基本类型。黏性土克服黏结力,非黏性土克服内摩擦力。1.羊脚碾————黏性土
2.振动碾————非黏性土
3.气胎碾————黏性土、非黏性土 4.夯板 ————黏性土、非黏性土
静压碾压的作用力是静压力,夯击的作用力为瞬时动力,振动的作用力为周期性的重复动力。 :含砂和不含砂的黏性土的填筑标准应以压实度和最优含水率作为设计控制指标。 设计最大干密度等于击实最大干密度乘压实度
1级、2级坝和高坝的压实度应为98%—100%,3级中低坝及3级以下的中坝压实度应为96%—98%。地震烈度为8度、9度的地区,取上述规定大值(100%或98%)。设计压实度有时不直接给出: 砂砾石和砂的填筑标准应以相对密度为设计控制指标。砂砾石的相对密度不应低于 0.75,砂的相对密度不应低于0.7,反滤料宜为0.7。
1.土料填筑压实参数主要包括碾压机具的重量、含水量、碾压遍数、铺土厚度,振动碾还应包括:振动频率及行走速率等。)(6个,没有干密度)
2.黏性土料压实含水量可取W1=Wp+2%;W2=Wp;W3=Wp-2%三种进行实验。Wp为土料塑限。
以单位压实遍数的压实厚度最大者为最经济、合理。
对非黏性土料的试验,只需作铺土厚度、压实遍数和干密度ρd的关系曲线。
5.碾压试验的目的:通过试验确定合适的压实机具、压实方法、压实参数等,并核实设计填筑标准的合理性等。
土石坝分为干填碾压(碾压式)、水中填土、水力冲填(包括水坠坝)、定向爆破修筑等类型。其中,碾压式土石坝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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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普遍。
1.铺料宜平行坝轴线进行,铺土厚度要匀,进入防渗体内铺料,自卸汽车卸料宜用进占法倒退铺土,使汽车始终在松土上行驶,避免在压实土层上开行,造成超压,引进剪力破坏。
2.按设计厚度铺料整平是保证压实质量的关键。一般采用带式运输机或自卸汽车上坝卸料,采用推土机或平土机散料平土。
3.黏性土料含水料偏低,主要应在料场加水,若需在坝面加水,应力求“少、勤、匀”,以保证压实效果。对非黏性土料,为防止运输过程脱水过量,加水工作主要在坝面进行。
4.对于汽车上坝或光面压实机具压实的土层,应刨毛处理,以利层间结合。通常刨毛深度3—5cm。 碾压方式有:圈转套压法、进退错距法。
进退错距法操作简便,碾压、铺土和质检等工序协调,便于分段流水作业,压实质量容易保证,其开行方式如图2F313032-3(a)所示。用这种开行方式,为避免漏压,可在碾压带的两侧先往复压够遍数后,再进行错距碾压。错距宽度b(单位:m)按式计算: b=B/n
式中B——碾滚净宽(m); n——设计碾压遍数。
圈转套压法工作面较大,适合多碾滚组合碾压。堤防工程只能采用进退错距。优点是生产效率高;缺点:转弯套压
交接处重压过多,易超压,转弯四角易漏压,转弯半径小,易扭曲,产生剪力破坏。
层与层之间分段接头应错开一定距离,分段条带应与坝轴线平行布置,各分段之间不应形成过大的高差,接坡坡比一般缓于1:3。(堤防为1:3~1:5)
土砂结合面 坝体填筑中,为了保护黏土心墙或黏土斜墙不致长时间暴露在大气中遭受影响,一般都采用土、砂平起的施工方法,其分为两种:一是先土后砂法,即先填土料后填砂砾反滤料;另一种是先砂后土法,即先填砂烁反滤料后填土料。土砂结合部可用气胎碾进行压实或夯实机具夯实。在夯实土砂结合部时,宜先夯土边一侧,等合格后再夯反滤料,不得交替夯实,影响质量。
土、混凝土结合面(①②③为拓展)①隐蔽工程验收②混凝土表面的乳皮、杂物清除干净,表面刷浓泥浆③分薄层铺 土④靠近混凝土结构物部位不能采用大型机械压实,可采用小型机械夯或人工夯实⑤填土碾压时,注意混凝土结构物两侧均衡填料压实,以免对其产生过大的侧向压力,影响其安全。
料场四个控制要素:土质情况、土块大小、杂质含量、含水量等。石料检查:石质、风化程度、石料级配大小及形状。其中含水量的检查和控制尤为重要。偏高处理3个: 改善料场的排水条件和采取防雨措施;含水量偏高的土料进行翻晒处理,
或采取轮换撑子面的办法;采用机械烘干法烘干。黏性土应考虑料场加水。料场加水的有效方法是分块筑畦埂,灌水浸渍,轮换取土。地形高差大也可采用喷灌机喷洒。
偏低处理:非黏性土在坝面喷洒加水。不均匀处理:考虑堆筑“土牛”(大土堆),使含水量均匀后再外运。
四个要素:坝面作业中,应对铺土厚度、土块大小、含水量、压实后的干密度等进行检查。对黏性土,含水量的检测是关键,可用含水量测定仪测定。
干密度的测定:黏性土一般可用体积为200~500cm3的环刀取样测定;砂可用体积为500cm3的环刀取样测定;砾质土、砂砾料、反滤料用灌水法或灌砂法测定;堆石因其空隙大,一般用灌水法测定。当砂砾料因缺乏细料而架空时,也用灌水法测定。
对于反滤层、过渡层、坝壳等非黏性土的填筑,主要应控制压实参数。在填筑排水反滤层过程中,每层在25m×25m的面积内取样1~2个;对条形反滤层,每隔50m设一取样断面,每个取样断面每层取样不得少于4个。(25平方1到2,条形50米4个)
25.雨后复工,排除防渗体表层局部积水,采用翻松、晾晒或清除处理。严禁在有积水、泥泞和运输车辆走过的坝面上填土。
26.负温下填筑,并预先填筑1—2m松土层或采取其他防冻措施,以防坝基冻结。若部分地基被冻结时,须仔细检查。如黏性土地基含水率小于塑限,砂和砂砾地基冻结后无显著冰夹层和冻胀现象,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填筑坝体;非经处理不准填筑
主要有混凝土面板、垫层区、过渡区、主堆石区、下游堆石区等
1.垫层区。主要作用是为面板提供平整、密实的基础。辅助渗流控制作用。良好级配,最大粒径80-100mm,小于5mm宜30-50%,小于0.075mm的不超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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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过渡区。主要作用是保护垫层区在高水头作用下不产生破坏。最大粒径不超过300mm 3.主堆石区。是承受水荷载的主要支撑体。最大不超过压实层厚。振动碾大于10吨,小于3km/h。采用进退错距,搭接10cm。斜坡碾压与砂浆固坡相结合。
4.下游堆石区。主要作用是保护主堆石体及下游边坡的稳定。
5.混凝土面板。是主要防渗结构,厚度薄,面积大,在满足抗渗性和耐久性的条件下,还应具有一定柔性,以适应堆石体的变形。
主要部位石料的抗压强度不低于78MPa。49-59MPa只能用于次要部位。石料硬度不低于莫氏表第三级,韧性不低于2kgm/cm2。天然重度不低于22kg/方,软化系数水上不低于0.8,水下不低于0.85。 堆石坝填筑施工质量控制关键是要对填筑工艺和压实参数进行有效控制。
1.填筑工艺。坝体堆石料铺筑宜采用进占法,垫层料的摊铺多用后退法(减少骨料分离)。坝体堆石料碾压应采用振动平碾。压实过程中,有时表层块石有失稳现象。为改善垫层料碾压质量,采用斜坡碾压与砂浆固坡相结合的施工方法。 斜坡碾压与水泥砂浆固坡的优点是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设备简单,既解决了斜坡碾压中垫层表层块石振动失稳下滚,又在垫层上游面形成一坚固稳定的表面,可满足临时挡水防渗要求。
未浇筑混凝土面板,确定坝体挡水,必须碾压砂浆、喷射混凝土、喷洒阳离子乳化沥青等防渗固坡处理。(斜坡碾压与砂浆固坡,砂浆的选取)
2.压实参数。填筑标准应通过碾压试验复核和修正,并确定相应的碾压施工参数:铺料厚度、碾压遍数、加水量、碾重、行车速率。(5个) 3.质量控制。
坝料压实质量检查,应采用碾压参数和干密度(孔隙率)等参数控制,以控制碾压参数为主。
垫层料、过渡料、堆石料压实干密度检测方法,宜采用挖坑灌水(砂)法。垫层料也可用核子密度仪法。垫层料试坑不小于最大粒径的4倍,过渡料3-4倍,堆石料2-3倍(直径不大于2m),深度为层厚。所测干密度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值,标准差不大于50kg/方,样本数小于20组时,合格率不小于90%,不合格点不集中,不低于设计干密度的95%。 混凝土面板是面板堆石坝的主要防渗结构。面板的施工主要包括混凝土面板的分块、垂直缝砂浆条铺设、钢筋架立、面板混凝土浇筑、面板养护等作业内容。
1.垂直缝砂浆条。垂直缝砂浆条一般宽50cm,是控制面板体型的关键。砂浆铺设完成后,再在其上铺设止水,架立侧模。
(整个面板堆石坝的施工顺序:堆石体的施工填筑到一定高程——垫层区处理提供平衡的基础——垂直缝砂浆条铺设——在其上铺设止水——架立侧模——钢筋架立——混凝土浇筑——养护——拆模)
2.钢筋架立。面板宜采用单层双向钢筋。位于混凝土中部,每向配筋率0.3%-0.4%,水平可少于竖向。
3.面板混凝土浇筑。通常面板混凝土采用滑模浇筑。施工中应控制入槽混凝土的坍落度在3—6cm。(小于4为低塑性,4-9为塑性,大于10为流动性混凝土)
4.面板养护。面板的养护包括保温、保湿两项内容。一般采用草袋保温,喷水保湿,连续养护。面板混凝土宜在低温季节浇筑,混凝土入仓温度应加以控制,并加强混凝土面板表面的保湿和保温养护,直到蓄水为止,或至少90d。 中部受压区12-18m,两侧6-9m。12m宽时采用两溜槽,16m时采用三条。
沥青混凝土面板施工方法:碾压法、浇筑法、预制装配法、填石振动法。沥青在拌合、浇筑等过程对运动黏度值进行控制。也是温度控制的过程。
止水采用对缝焊接(单面双道焊)或搭接焊接(双面焊接),搭接长度应大于20cm。焊缝处强度不低于母材强度的70%, 铜止水用黄铜焊条,不锈钢止水钨极氩弧焊,金属止水应抽样用煤油做渗透检验。 天然骨料加工以筛分、清洗为主,人工骨料加工以破碎、筛分为主。 河漫滩——索铲。 一定水深——采砂船。
破碎:使用破碎机械加工碎石,常用的设备有颚板式、反击式、锥式三种破碎机。 筛分:分级的方法有机械筛分、水力筛分,前者适用粗骨料,后者适用细骨料。
堆存:应尽量减少转运次数。卸料时,粒径大于40mm骨料的自由落差大于3m时,应设置缓降设施。
1.细骨料。人工砂的细度模数宜在2.4—2.8范围内,天然砂的细度模数宜在2.2—3.0范围内。人工砂饱和面干的含水率≤6%。
2.粗骨料。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钢筋净间距的2/3、构件断面最小边长的1/4、素混凝土板厚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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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严格控制各级骨料的超、逊径含量。超径小于5%,逊径小于10%。(超径5,逊径10)
拌合机是制备混凝土的主要设备,拌合机按搅拌方式分为强制式和自落式。拌合机的主要性能指标是其工作容量。 拌合楼分为进料、贮料、配料、拌合、出料共五层,其中配料层是全楼的控制中心,设有主操纵台。 混凝土拌合设备生产能力主要取决于设备容量、台数、生产率等因素。
拌合系统生产能力规模分:大型大于200方/h,小于50为小型,大于等于50-小于等于200为中型(等号在两边), (k为小时不均匀系数,一般取1.3~1.5,一般按1.5考虑)
Qh=KQm/(mn); Qh=1.1SD/(t1-t2);t2一般混凝土不超过1.5小时,温控混凝土不超过45分钟。
混凝土初凝时间:普通水泥温度为30(2h)、20(3h)、10(4h);矿渣水泥温度为30(2.5h)、20(3.5h)、10(4h)。混凝土的运输有水平运输、垂直运输、混合运输。 水平运输:无轨运输、有轨运输。
垂直运输4个:门机、塔机、缆机、履带式起重机。
1、自卸车、料罐车、搅拌车等车辆运送混凝土;混凝土厚度不小于40cm, 2门式、塔式、缆式起重机以及其它起吊设备配合吊罐运送混凝土; 3胶带机(塔带机、胎带机、布料机)运送混凝土;防止骨料分离,必要量加大砂率,最大粒径大于80cm时,进行适应性试验。胶筒长度为6-12m。
4、溜筒、溜槽、溜管、负压溜槽运送混凝土;防脱落措施。
5混凝土泵输送混凝土。最大粒径不超过管径的1/3,先泵砂浆润滑,间歇时间超过45min,应及时清洗混凝土泵和输送管。
混凝土不合格料:1.产生初凝;2.塑性降低较多,无法振捣;3.被雨淋湿严重或失水过多;4.含有冻块或遭受冰冻,严重影响混凝土质量。
混凝土自由下落超过2m,设缓降措施,防止骨料分离。 浇筑前的准备工作、入仓铺料、平仓与振捣、混凝土养护。
1.浇筑前的准备作业。包括基础面的处理、施工缝处理、立模、钢筋及预埋件安设等。 (1)基础面处理。(地基处理是整体的,基础面是浇筑仓的)
砂砾地基:清除杂物,整平建基面,浇一层厚10~20cm的低强度等级混凝土作垫层,以防漏浆; 土基:先铺碎石,盖上湿砂,压实后,再浇混凝土;
岩基:爆破后用人工清除表面松软的岩石、棱角和反坡,用高压水冲洗,直到洁净为止,最后用高压风吹至岩面无积水,质检合格,才可开仓浇筑。
(2)施工缝处理。(新老混凝土的结合面,有水平施工缝,纵缝,斜缝,错缝)
施工缝是指浇筑块间临时的水平和垂直结合缝,也是新老混凝土的结合面。处理方法为高压水冲毛(浇筑后5-20h进行),对于水平的施工缝,高压风砂枪冲毛(浇筑后一两天进行)。凿毛或冲毛后,将表面残渣清洗干净。对于垂直施工缝,可不凿毛,但应冲洗干净,以利灌浆。
入仓铺料有平铺法、台阶法、斜层浇筑法(坡度不超过10度,浇筑块高1.5m左右)。
铺料允许间隔时间(自拌合楼出机口到覆盖上层混凝土为止):它主要受混凝土初凝时间和混凝土温控要求的限制。混凝土铺料允许间隔时间,按照混凝土初凝时间和混凝土温控要求两者中较小值确定 冷缝原因:混凝土铺料层间间歇超过混凝土允许间隔时间,会出现冷缝。 冷缝后果:使层间的抗渗、抗剪、抗拉能力明显降低。
如何避免:分块尺寸和铺层厚度受混凝土运输浇筑能力的限制,可以减小分块尺寸和铺层厚度,若分块尺寸和铺层厚度已定,要使层间不出现冷缝:1应采取措施增大运输、浇筑能力。2倘设备能力难以增加,则应考虑改变浇筑方法,将平浇法改变为斜层浇筑或台阶浇筑,3还可以增加缓凝剂,延缓混凝土的初凝时间,以避免出现冷缝。4为避免砂浆流失、骨料分离,此时宜采用低坍落度混凝土。 冷缝凿毛处理。
塑性混凝土应在浇筑完毕后6—18h内开始洒水养护,低塑性混凝土宜在浇筑完毕后立即喷雾养护。 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宜少于28d。(面板堆石坝的混凝土面板养护直到蓄水为止,或最低90d) 振捣方式分:插入式(尺寸小且钢筋密)、外部式、表现式(薄层混凝土)、振动台。
混凝土振实:混凝土表面不再显著下沉,不再出现气泡,表现出现一层薄而均匀的水泥浆。过振:骨料下沉,砂浆上翻的离析。
混凝土养护时间取决:混凝土强度增长和所在结构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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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体积混凝土温度裂缝有细微裂缝、表面裂缝、深层裂缝、贯穿裂缝。 细微裂缝:表面缝宽δ≤0.1——0.2mm,缝深h≤30cm。 表面裂缝:表面缝宽δ≤0.2mm, 缝深h≤1m。 深层裂缝:表面缝宽δ≤0.2——0.4mm,缝深h=1—5m 贯穿裂缝:从基础向上开裂且平面贯通全仓。 水泥砂浆或环氧砂浆涂沫处理。
1.减少混凝土的1)减少每立方米混凝土的水泥用量
①据坝体的应力场及结构设计要求对坝体进行分区,不同分区采用不同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②采用低流态或无塌落度干硬性贫混凝土; ③改善骨料级配,增大骨料粒径;
④大量掺粉煤灰,掺合料的用量可达水泥用量的25%—60%;
⑤采用高效减水剂,可以节约水泥用量约20%,使发热量减少25%—30%。 2)采用低发热量的水泥 2.降低混凝土的入仓温度
1)合理安排浇筑时间:安排春秋多浇,夏季早晚浇,正午不浇。 2)采用加冰或加冰水拌和。 3)对骨料进行预冷。
①水冷;②风冷;③真空气化冷却;④液氮冷却 (没有冰冷) 3.加速混凝土的散热
1)采用自然散热冷却降温。
①采用薄层浇筑以增加散热面,并适当延长间歇时间。
②高温季节,已采用预冷措施时,可采用厚块浇筑,防止气温过高热量倒流,以保持预冷效果。 2)在混凝土内预埋水管通水冷却。
模板对新浇混凝土起成型和支撑作用,同时还具有保护和改善混凝土表面质量的作用。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根据架立和工作特征可分为固定式、拆移式、移动式、滑升式等。
拆移式模板:一般标准木模板的周转率为5—10次,而钢木混合模板的周转率为30—50次。
1.支架必须支承在稳固的地基或已凝固的混凝土上,并有足够的支撑面积,防止滑动。支架的立柱必须在两个互相垂直的方向上,用撑拉杆固定,以确保稳定。
2.对于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块,成型后的偏差,不应超过模板安装允许偏差的50%~100%。
滑升式模板,要求新浇混凝土达到初凝,并且有1.5﹡105MPa的强度,20-25度时,滑升速度20-30cm/h。 1. 对非承重模板,混凝土强度应达到2.5MPa以上,对于承重板
悬臂:≤2m,75%,>2m时,100%;
其它:≤2m,50%,>2m时≤8m,75%,>8m,100%。 1.模板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模板表面涂沫隔离剂。
2.除悬臂模板外,竖向模板与内倾模板都必须设置内部撑杆或外部拉杆,以保证模板的稳定性。
钢筋混凝土结构用的钢筋主要有:热轧钢筋、冷轧带肋钢筋、冷拉热轧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用热处理钢筋等。HRB为热轧带肋钢筋。钢丝、钢铰 、四级钢(余热处理钢筋RRB400)无屈服点。 钢筋下料长度的计算要记入钢筋的焊接、绑扎需要的长度、因弯曲而延伸的长度。 (1)另一种钢号代替:
1)应按钢筋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钢筋代换后应满足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等构造要求。 2)以高一级的钢筋代换低一级钢筋时,宜采用改变钢筋直径的方法而不宜采用改变钢筋根数的方法来减少钢筋截面积。 (2)用同钢号某直径钢筋代替另一种直径的钢筋时:其直径变化范围不宜超过4mm,变更后钢筋总截面面积与设计文件规定的截面面积之比不得小于98%或大于103%。
(3)设计主筋采取同钢号的钢筋代换时,应保持间距不变,可以用直径比设计钢筋直径大一级和小一级的两种型号钢筋间隔配置代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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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钢筋加工一般要经过四道工序:除锈、调直、切断、成型。
钢筋调直:中心线偏差不超过全长的1%,面积减少不大于5%,冷拉伸长率不超过1%。
光面钢筋180度弯钩时,内径不小于2.5d。335级,400级不小于4d。500级弯90度时:直径小于28mm,不小于6d,大于28mm时,不小于7d。温度低于-20度,严禁用低合金钢筋进行冷弯加工。弯起钢筋弯折处圆弧半径应大于12.5d。 圆钢箍筋末端弯钩长度:主筋直径小于等于25,75mm(箍筋5-10),90mm(箍筋12);主筋直径大于25mm,90mm(箍筋5-10),105mm(箍筋12)。
受拉大于28mm,受压大于32mm,不宜采用绑扎接头。加工厂采用闪光对焊,也可采用电弧焊和机械连接。 钢筋连接一般有三种方式:绑扎、焊接、机械连接。 钢筋接头应优先采用焊接和机械连接。
对于直径小于25mm的非轴心受拉构件、非小偏心受拉构件、非承受振动荷载构件的接头,可采用绑扎接头。 (焊接)闪光对焊、熔槽焊、电渣压力焊、气压焊、接头在受弯构件的受拉区不超过50%。 (绑扎)绑扎接头在构件的受拉区中不超过25%;在受压区不超过50%。 (机械)机械连接接头在受拉区不宜超过50%。 (绑扎拉25,其他50)
机械连接接头在受压区和装配式构件中钢筋受力较小部位。
焊接与绑扎接头距离钢筋弯头起点不小于10d,并不得位于最大弯距处。、
在加工厂中,钢筋接头应宜采用闪光对焊;钢筋交叉连接,宜采用接触点焊,不宜采用手工电弧焊。
横缝分段(15-24m),纵缝(竖缝、斜缝、错缝)分块。横缝缝面形式主要有三种:不设键槽,不灌浆;设键槽,灌浆;设键槽不灌浆。
重力坝的横缝一般是不需要进行接缝灌浆的,故称为永久缝。拱坝的横缝由于有传递应力的要求,需要进行接缝灌浆处理,称为临时缝。首先是沿坝轴线方向,将坝的全长划分为若干坝段。用纵缝(包括竖缝、斜缝、错缝、等形式)将一个坝段划分成若干坝块,从而形成分段分块的柱状浇筑仓,如果只分段不分块就是通仓浇筑。 纵缝分块形式有竖缝分块、错缝分块、斜缝分块和通仓浇筑四种。 浇块高度一般在3m以内。
斜缝分块,是大致沿坝体两组主应力之一的轨迹面设置斜缝。斜缝缝面上的剪应力很小,使坝体能保持良好的整体性,因此,斜缝可以不进行接缝灌浆。斜缝不能直通到坝的上游面,以避免库水渗入缝内。斜缝分块,坝块浇筑的先后程序,有一定的限制,必须是上游块先浇,下游块后浇。 错缝,缝面一般不灌浆,但重要部位需要骑缝钢筋,
通仓浇筑,是整个坝段不设纵缝,以一个坝段进行通仓浇筑。
全过程控制:原材料的控制入手、直至混凝土的拌合、运输、入仓、平仓、振捣、养护等,还有温度控制和一、二期冷却。仅就混凝土的质量控制而言,不仅要在出机口取样(为主),也应在仓内取样。 物理监测、钻孔压水、大块取样、原型观测。
混凝土强度检测不合格时:钻芯取样试件或无损检验方法,仍不合格,验算结构的安全度,采取补救或其它措施。 已建成混凝土应采取钻孔取芯和压水试验,大体积混凝土按每1万方取2-10m,钢筋混凝土以无损检测为主。 。
坝内裂缝、空洞——水泥灌浆。
表面裂缝——水泥砂浆或环氧砂浆涂沫处理。
对质量十分低劣又不便灌浆补强处理的——整块炸掉重新浇筑。
碾压式混凝土坝在上游面、有防冻要求坝的下游面、坝的溢流面,采用常态混凝土。上游面设置常态混凝土防渗层以防止内部碾压混凝土的层间渗透,溢流面设置强度等级较高的抗冲耐磨常态混凝土。这样就使断面形成所谓“金包银”的结构形式。
先在初浇层铺砂浆,汽车运输入仓,平仓机平仓,振动压实机压实,振动切缝机切缝,切完缝再沿缝无振碾压两遍。 碾压混凝土施工配合比设计参数:掺合料掺量、水胶比、砂率、单位用水量。
主要特点有:采用干贫混凝土;大量掺加粉煤灰,以减少水泥用量;采用通仓薄层浇筑(RCD法:50、75、100cm;RCC法:30cm);同时要采取温度控制和表面防裂措施。
1.采用干贫混凝土。碾压混凝土坝一般采用VC值为10—30S的干贫混凝土。当VC值小于40S时,碾压混凝土的强度随VC值的增大而提高;当VC值大于40S时,混凝土强度则随VC值增大而降低。
2.大量掺加粉煤灰(50-70%),减少水泥用量。 这样不仅可以减少混凝土的初期发热量,增加混凝土的后期强度,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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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混凝土的温控措施,而且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减初热,增后强,简温控,降成本)
1.影响碾压混凝土坝施工质量的因素主要有碾压时拌合料的干湿度,卸料、平仓、碾压的质量控制以及碾压混凝土的养护和防护等。
2.碾压混凝土的干湿度一般用VC值来表示。VC值太小表示拌合太湿,振动碾易沉陷,难以正常工作。VC值太大表示拌合料太干,灰浆太少,骨料架空,不易压实。
3.为了减少混凝土分离,卸料落差不应大于2m,堆料高不大于1.5m。
4.相对压实度是评价碾压混凝土压实质量的指标,对于建筑物的外部混凝土相对压实度不得小于98%,对于内部混凝土相对压实度不得小于97%。(碾压混凝土的相对密实度,外98,内97)
5.常态混凝土和碾压混凝土结合部的压实控制,无论采用“先碾压后常态”还是“先常态后碾压”或两种混凝土同步入仓,都必须对两种混凝土结合部重新碾压。
6.(碾压过程中)每一碾压层至少在6个不同地点,每2小时至少检测一次。使用核子密度仪测湿密度和压实度,对均匀性进行控制。
7.每铺筑碾压混凝土100—200m2至少应有1个检测点,每层应有3个以上检测点(压实后1h内进行)。 9.碾压混凝土生产过程中,用VeBe仪测定碾压混凝土的稠度,以控制配合比。
8.碾压混凝土的强度在施工过程中是以监测密度进行控制的。钻芯取样在3个月后进行,
1.堤基清理范围包括堤身、铺盖、压载的基面。堤基清理边线应比设计基面边线宽出30~50cm。老堤加高培厚,其清理范围还包括堤顶、堤坡。(堤基清理边线30到50)
2.堤基清理时,应将堤基范围内的淤泥、泥碳、腐殖土、不合格土、杂草、树根等清除干净。 3.堤基内的井窖、树坑、坑塘等应按堤身要求进行分层回填处理。 4.堤基冻结后有明显冰夹层、冻胀现象时未经处理,不得在其上施工。
1.地面起伏不平时,应按水平分层由低处开始逐层填筑,不得顺坡铺填;堤防横断面上的地面坡度陡于1:5时,应将地面坡度削至缓于1:5。(堤防削坡缓于1:5)(土石坝接坡坡比缓于1:3;堤防接坡坡比为1:3~1:5) 2.分段作业面长度,机械施工时段长不应小于100m,人工施工时段长可适当减短。 3.作业面应分层统一铺土、统一碾压,严禁出现界沟,上、下层的分段接缝应错开。
4.在软土堤基上筑堤时,如堤身两侧设有压载平台,两者应按设计断面同步分层填筑(防渗体是土砂平起),严禁先筑堤身后压载。
5.相邻施工段的作业面宜均衡上升,段间出现高差,应以斜坡面相接,结合坡度为1:3~1:5。(土石坝接坡坡比缓于1:3)
6.光面碾压的黏性土填料层,在新层铺料前,应作刨毛处理。
7.出现“弹簧土”、层间光面、层间中空、松土层等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8.堤身全段面填筑完成后,应作整坡压实及削坡处理,并对堤防两侧护堤地面的坑洼处进行铺填平整。 严禁将砂(砾)料或其他透水料与黏性土料混杂,上堤土料中的杂质应予清除。 2.铺料要求均匀、平整。每层的铺料厚度和土块直径的限制尺寸应通过现场实验确定。 3.土料或砾质土可采用进占法或后退法卸料,砂砾料宜用后退法卸料。
4.堤边线超填余量,机械施工宜为30cm,人工施工宜为10cm。(超填余量机械30人工10) 5.土料铺填与压实工序应连续进行,以免土料含水量变化过大影响填筑质量。
1.施工前,先做碾压试验,确定碾压遍数、铺土厚度、含水量、机具、土块限制直径,以保证碾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土石坝的参数、碓石坝的参数) 2.碾压行走方向,应平行于堤轴线。
3.分段、分片碾压,相邻作业面的搭接碾压宽度,平行堤轴线方向不应小于0.5m;垂直堤轴线方向不应小于3m。(搭接碾压,平行0.5,垂直3)
4.拖拉机带碾磙或振动碾压实作业,宜采用进退错距法,碾迹搭压宽度应大于10cm。 5.机械碾压应控制行走速度:平碾≤2km/h,振动碾≤2km/h,铲运机为2挡。
6.碾压时必须严格控制土料含水率。土料含水率应控制在最优含水率±3%范围内。(含水率=水/烘干后的土) 7.压实施工宜用履带式拖拉机带平碾、振动碾或气胎碾。 砂砾石碾压时,酒水量为填筑量的20-40%。
堤防护岸工程通常包括水上护坡和水下护脚两部分。水上与水下之分均指枯水施工期而言护岸工程的施工原则是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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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后护坡。
堤岸防护工程一般可分为坡式护岸(平顺护岸)、坝式护岸、墙式护岸等几种。
1.护脚工程施工技术。经常采用的形式有抛石护脚、抛石笼护脚、抛枕护脚、沉排护脚等。
2.护坡工程施工技术。常见的结构形式有砌石护坡、现浇混凝土护坡、预制混凝土板护坡、模袋混凝土护坡、植草皮护坡、植防浪林护坡等。砌石护坡包括干砌石护坡、浆砌石护坡、灌砌石护坡。 (1)干砌石护坡。坡面较缓、受水流冲刷较轻的坡面,可采用干砌石护坡。 (2)浆砌石护坡。应做好排水孔的施工。 坝式护岸多用于游荡性河流的护岸。
坝式防护分为丁坝、顺坝、丁顺坝、潜坝四种形式。 墙式护岸多用于城区河流或海岸防护。
水下工程作业前通过试生产确定:最佳的船舶前移前、横摆速度、挖泥机下放深度、排泥口吹填堆集速度。 疏浚工程采用顺流开挖,吹填除抓斗船采用顺流施工,其它的采用逆流施工。 分条施工原则:近土远调,远土近调;分层施工原则:上层厚,下厚薄。 疏浚工程量:设计断面应该是、计算超宽、计算超深工程量;
吹填工程量:设计吹填量、允许超填量、地基沉降量。超填厚度不大于0.2m。
断面中心线偏移不大于1m,以横断面检验为主,纵断面间距取横断面的1-2部,纵横断面边坡测点为2-5m,槽底5-10m,监理单平行检测5%,跟踪检测10%。 台阶形开挖时,超欠比为1-1.5;
超过下列规定时进行返工处理:欠挖小于设计水深的5%,且不大于0.3m;横向浅埂长度小于设计底宽的5%,且不大于2m;纵向浅埂长度小于2.5m;一处超挖不大于5平米。
疏浚工程:14日内完成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法人认定的测量成果作为竣工验收的依据。完工后7日内完成抽样检测(第三方),法人申请,验收单位在14日内完成验收,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交接。 1.横断面。
(1)横断面中心线偏移不得大于1.0m;
(2)水下横断面边坡按台阶形开挖时,超欠比应控制在1~1.5; (3)局部欠挖厚度小于设计水深的5%,且不大于30cm; (4)局部欠挖横向浅埂长度小于设计底宽的5%,且不大于2m; (5)局部欠挖浅埂长度小于2.5m。 2.纵断面。
(1)纵断面测点间距不应大于100m;
(2)纵断面上各测点连续形成的坡降应与水流方向一致。 (2)纵断面上不得有连续两个欠挖点,且欠挖值不得大于30cm。
1.按水闸承担的任务分类:节制闸、进水闸、分洪闸、排水闸、挡潮闸、冲沙闸、排冰闸、排污闸等。 (1)节制闸:拦洪、调节水位或控制下泄流量。
(2)进水闸:建在河道、水库或湖泊的岸边,控制引水流量。 2.按闸室结构形式可分为开敞式、胸墙式、涵洞式等。如图:
3.按过闸流量大小(最大过闸流量)可分为大、中、小型三种形式。过闸流量在1000m3/s以上的为大型水闸;100~1000 m3/s的为中型水闸;小于100 m3/s的为小型水闸。
1.上游连接段。上游连接段用以引导水流平顺地进入闸室,并与闸室等共同构成防渗地下轮廓,一般包括上游翼墙、铺盖、上游护底、上游防冲槽、两岸的护坡等。
2.闸室。闸室是水闸的主体部分,其作用是:控制水位和流量,兼有防渗防冲作用。闸室段结构包括:闸门、闸墩、边墩、底板、胸墙、工作桥、交通桥、启闭机等。胸墙设于工作闸门上部,帮助闸门挡水。可以大减小闸门的尺寸。 3.下游连接段。下游连接段用以消除过闸水流的剩余能量。一般包括消力池、护坦、海漫、下游防冲槽、下游翼墙、两岸的护坡等。
水闸主体结构施工主要包括:闸身上部结构、闸底板、闸墩、止水设施、门槽等方面的施工内容。 1.水闸混凝土施工原则。按照“先深后浅、先重后轻、先高后矮、先主后次”的原则进行。 2.底板施工。水闸底板有平底板、反拱底板两种。平底板为常用底板。
(1)平底板的施工总是底板先于墩墙。平底板混凝土的浇筑,一般先浇上、下游齿墙,然后再从一端向另一端浇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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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底板混凝土方量较大,且底板顺水流长度在12m以内时,可安排两个作业组分层通仓浇筑。首先两组同时浇筑下游齿墙,待齿墙浇平后,将第二组调至上游齿墙,另一组自下游向上游开浇第一坯底板。上游齿墙组浇完,立即调至下游开浇第二坯,而第一坯组浇完又掉头浇第三坯。这样交替连环浇筑可缩短每坯间隔时间,加快进度,避免产生冷缝。 (2)反拱底板的施工一般是先浇墩墙,预留联结钢筋,待沉降稳定后再浇反拱底板。
施工缝的处理:可用凿毛、冲毛、刷毛后,清除表面水泥浆薄膜和松散软弱层,并冲洗干净,排除积水;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后,方可进行上层混凝土的准备工作,浇筑前,先浇10-20cm的同配合比水泥砂浆,垂直缝应随浇筑层刷水泥浆或界面剂。
为了适应地基的不均匀沉降和伸缩变形,在水闸设计中均设置温度缝与沉降缝,并常用沉降缝代替温度缝作用。 沉降缝的填充材料,常用的有沥青油毛毡、沥青杉木板、泡沫板等多种。缝宽1-2cm。
方法:一种是将填充材料用铁钉固定在模板内侧后,再浇混凝土。另一种是先在缝的一侧立模浇混凝土,并在模板内侧预先钉好安装填充材料的长铁钉数排,然后安装填料。
铜止水双面搭接焊长度不小于20mm。橡胶止水搭接不小于100mm。
2.止水材料种类。常用的止水片材料有金属材料:紫铜片、不锈钢片、铝片;非金属材料有:橡胶、聚氯乙烯(塑料)等。
3.止水缝部位的混凝土浇筑。浇筑止水缝部位混凝土的注意事项包括: (1)水平止水片应在浇筑层的中间,在止水片高程处,不得设置施工缝。
(2)浇筑混凝土时,不得冲撞止水片,当混凝土将要淹没止水片时,应再次清除其表面污垢。 (3)振捣器不得触及止水片。
(4)嵌固止水片的模板应适当推迟拆模时间。 (五)平面闸门门槽施工。
门槽部分的混凝土中埋有导轨等铁件,如滑动导轨,主轮、侧轮、反轮导轨、止水座等,这些铁件的埋设可采取预埋、留槽后浇混凝土两种方法。 (六)闸门的安装方法。
1.闸门的分类。闸门按门叶的结构形式分为平面闸门、弧形闸门、人字闸门。 2.闸门的制造包括闸门的门叶和埋件两部分。
3.闸门出厂应标志,标志的内容主要有:制造厂名、制造日期、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或主要技术参数、闸门重心位置及总重量等。
4.平面闸门安装主要包括埋件安装、门叶安装两部分。
5.导轨安装顺序:凹槽埋设钢筋,浇筑闸墩混凝土,固定导轨,浇筑二期混凝土(补偿收缩细石混凝土)。导轨设计位置预留20*80cm的凹槽。
6.闸门启闭试验。闸门安装完毕后,(无水情况下)需作全行程启闭实验。
闸门分档=门叶面积*水头;小型(小于等于200)、中型(200-1000)、大型(1000-5000)、超大型(大于5000) 1.闸门启闭机分固定式、移动式启闭机两类。固定式启闭机主要用于工作闸门、事故闸门。固定式启闭机又分为卷扬式、螺杆式、油压式。
启闭机分档表(KN)固定、移动、液压式:小型(小于250)、中型(1000-≥250)、大型(2500≥-≥1000)、超大型(大于2500)
螺杆式:小型(小于250)、中型(250-500)、大型(大于500)。 螺杆式启闭机是中小型平面闸门普遍采用的启闭机。 2.固定式启闭机的一般安装程序是: (1)埋设基础螺栓及支撑垫板。 (2)安装机架。
(3)浇筑基础二期混凝土。(机架二期提升) (4)在机架上安装提升机构。 (5)安装电气设备和保护元件。
(6)联结闸门作启闭机操作试验,使各项技术参数和继电保护值达到设计要求。
泵站工程主要由泵房、管道、进出水建筑物以及变电站等组成。泵站枢纽布置一般有灌溉泵站、排水泵站、排灌结合泵站等几种典型布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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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的典型布置形式主要有坝式水电站、河床式水电站、引水式水电站三种。 1.坝式水电站。一般为中、高水头水电站。
2.河床式水电站。是发电厂房与挡水闸、坝呈一列式布置在河床上共同超挡水作用的水电站。常建于河流中、下游,一般为低水头、大流量的水电站。
3.引水式水电站。是利用引水道来集中河段落差形成发电水头的水电站。常建于流量小、河道纵坡降大的河流中、上游。
4.平水建筑物包括压力前池、调压室。(一平带两压) 1.现代水轮机可分为反击式、冲击式两大类。
(1)反击式水轮机可分为轴流式、混流式、斜流式、贯流式四种。(反轴混斜贯) 轴流式水轮机在中低水头、大流量水电站中得到了广泛应用。由径向变轴流。 混流式现代最广泛的一种。 斜流式沿主轴成某一角度。
贯流式水轮机的适用水头为1~25m,是低水头、大流量水电站的一种专用机型。近似直流。 (2)冲击式水轮机可分为水斗式、斜击式、双击式三种。
2.HL220—LJ—500,表示转轮型号为220的混流式水轮机,立轴,金属蜗壳,转轮直径为500cm。(HL是混流,LJ是立轴,金属蜗壳)
1.立式水轮机发电机组的安装程序。立式水轮机发电机组,轴线成一条垂线,一般水轮机在下,发电机在上,两者的主轴直接连接并共同旋转,其安装由下而上进行,先装水轮机后装发电机。
1.水泵按工作原理主要有叶片泵、容积泵、其他类型泵。泵站工程中最常用的水泵类型是叶片泵。 2.叶片泵又有离心泵、轴流泵、混流泵等。水泵按泵轴安装形式,分立式、卧式、斜式。 1.水泵选型主要是确定水泵的类型、型号、台数等。
离心泵的比转速,30-80r/min,低比转数;80-150r/min,中比转数;150-300r/min,高比转数 消防通道应保持通畅,宽度不得小于3.5m。
2.闪点在45℃以下的桶装、灌装易燃液体不得露天存放,存放处应有防护栅栏,通风良好。 3.施工生产作业区与建筑物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遵守下列规定; 1)仓库区、易燃、可燃材料堆积场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20m; 2)用火作业区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得小于25m; 3)易燃品集中站距所建的建筑物和其他区域不小于30m。 4.加油站、油库应遵守的规定。
1)独立建筑,与其他设施、建筑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不小于50m。设置不低于2m的围墙。接地不大于30Ω, 2)罐体应装有呼吸阀、阻火器等防火安全装置。 10)库区内严禁一切火源、吸烟、使用手机。 5.木材加工厂(场、车间)应遵守下列规定:
1)独立建筑,与其他设施、建筑之间的防火安全距离应不小于20m。 1.土质料场的排水宜采取截、排结合,以截为主的排水措施。
2.基坑排水,应满足以下要求:
管井水泵的选用应根据降水设计对管井的降深要求和排水量来选择,所选择水泵的出水量与扬程应大于设计值的20%~30%。
1)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用电方案、安全技术措施。
2)从事电气作业的人员,应持证上岗;非电工及无证人员禁止从事电气作业。 3)上、下脚手架的斜道严禁搭设在有外电线路的一侧。
4)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应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下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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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9)对达不到规定的最小距离的部位,应采取停电作业或增设屏障、遮拦、围栏、保护网等安全防护措施,并悬挂醒目的警示标志牌。
10)用电场所电器灭火应选择适用于电气的灭火器材,不得使用泡沫灭火器。 开挖沟槽边缘与电缆沟边缘距离大于0.5m。
10kv以下变压器装于地面时,设0.5m的台高,设置不低于1.7m的围栏,围栏与变压器距离1m,杆上变压器不应低于2.5m,变压器的引线应采用绝缘导线。 2. 施工照明
1)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
2)地下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且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3)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4)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行灯电源电压不超过36V。
5)照明变压器应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一)高处作业的标准
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和2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高处作业的级别:高度2~5m(2m)者称为一级高处作业;高度5~15m(5m)者,称为二级高处作业;高度15~30m(15m)者,称为三级高处作业;。(2、5、15、30,这里是下包原则)
2.高处作业的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两种。特殊包括:强风、异温、雪天、雨天、夜间、带电、悬空、抢救高处作业。(夜间降温、下雨加雪,电吹风救人很悬,8个)刮风下雨、夜间飘雪,异电抢空。
2.高处作业前,应检查排架、脚手板、通道、马道、梯子和防护设施,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作业。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平台,应铺设固定脚手板,临空边缘应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防护栏杆。
3.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脚手架以及其他危险边沿进行悬空处作业时,临空面应搭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4.安全网应随着建筑物升高而提高,安全网距离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安全网搭设外侧比内侧高0.5m,长面拉直拴牢在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环上。
6.在2m以下高度进行工作时,可使用牢固的梯子、高凳或设置临时小平台,禁止站在不牢固的物件(如箱子、铁桶、砖堆等物)上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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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从事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高处作业的下方,应设置警戒线或隔离防护棚等安全措施。 8.上下脚手架、攀登高层构筑物,应走斜马道或梯子,不得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 10.特殊高处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并有与地面联系信号或可靠的通信装置。 13.遇有六级及以上的大风,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14.进行三级、特级、悬空高处作业,应事先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应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1.检查试验周期:塑料安全帽,1年1次。安全带,每次使用前检查,新带使用一年后抽样试验,旧带每隔6个月抽查试验1次。安全网,每年1次,使用前外表检查。
2.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施工生产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具有厂家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合格证书,否则不得采购、发放和使用。(许可鉴定产品合格)(2014真题)(三宝没有安全绳) 3.高处临空作业应按规定架设安全网,作业人员使用的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体上或可靠的安全绳上,安全带严禁低挂高用。拴安全带用的安全绳,不宜超过3m。 (一)爆破器材的运输。
2.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摩托车和自行车等运输爆破器材;(可以选择汽车和船,但有要求,见下)
3.运输炸药雷管时,装车高度要低于车厢10cm。车厢、船底应加软垫。雷管箱不许倒放或立放(只能平放),层间也应垫软垫;
4.汽车运输爆破器材,汽车的排气管宜设在车前下侧,并应设置防火罩装置。
人工搬运时,每人25-30kg,搬运者间距不得小于3m。水路运输时,停泊点距岸上建筑物不小于250m。 汽车运输时,时速不超过20km,工区内15km,行车间距:平路50m,上下坡大于300m。 (二)爆破。
2.装药和堵塞应使用木、竹制做的炮棍。严禁使用金属棍棒装填。
4.火花起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深孔、竖井、倾角大于30°的斜井、有瓦斯和粉尘爆炸危险等工作面的爆破,禁止采用火花起爆; (4)当信号炮响后,全部人员应立即撤出炮区。迅速到安全地点掩蔽; (5)点燃导火索应使用香或专门点火工具,禁止使用火柴、香烟和打火机。 5.电力起爆,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用于同一爆破网路内的电雷管,电阻值应相同,康铜桥丝雷管的电阻极差不得超过0.25Ω,镍铬桥丝雷管的电阻极差不得超过0.5Ω。
(2)供给每个电雷管的实际电流应大于准爆电流,具体要求是:
直流电源:一般爆破不小于2.5A,对于洞室爆破或大规模爆破不小于3A。 交流电源:一般爆破不小于3A, 对于洞室爆破或大规模爆破不小于4A。
(3)装炮前工作面一切电源应切除,照明至少设于距工作面30m以外,只有确认炮区无漏电、感应电后,才可装炮; (4)雷雨天严禁采用电爆网路;
(7)测量电阻只许使用经过检查的专用爆破测试仪表或线路电桥。严禁使用其他电器仪表进行量测。
(8)网路中全部导线应绝缘。有水时导线应架空。各接头应用绝缘胶布包好,两条线的搭接口禁止重叠,至少应错开0.1m。 (9)通电后若发生拒爆,应立即切断母线电源,将母线两端拧在一起,锁上电源开关箱进行检查;进行检查的时间:对于即发电雷管,至少在10min以后;对于延发电雷管,至少在15min以后。 6.导爆索起爆,应遵守下列规定:
(1)导爆索只准用快刀切割,不得用剪刀剪断导火索。
支线顺主线传爆方向连接,搭接15cm,夹角不大于90度。聚能穴朝传爆方向。交叉导爆索之间设置10cm木垫板。 7.导爆管起爆,应遵守下列规定:
(2)禁止导爆管打结,禁止在药包上缠绕;网路的连接处应牢固,两元件应相距2m;敷设后应严加保护,防止冲击或损坏。一个8号雷管起爆导爆管的数量不超过40根,不超过3层。
(4)只有确认网路联接正确,与爆破无关人员已经撤离,才准许接入引爆装置。
地下爆破:相向30m时,装炮前通知对另一方暂停工作,15m时,一端应停止掘进,单头贯通。5m时,自上而下贯通。 含沼气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时,禁止爆破。
(1)抛石所使用的的设备应安全可靠、性能良好,严禁使用没有安全保险装置的机具进行作业。
(2)抛石护脚时应注意石块体重心位置,严禁起吊有破裂、脱落、危险的石块体。起重设备回转时,严禁起重设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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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范围和抛石工作范围内进行其他作业和人员停留。 2.防汛抢险施工应注意事项如下:
(1)堤防防汛抢险施工的抢护原则为:前堵后导、强身固脚、减载平压、缓流消浪。 (2)漏洞。堤身漏洞险情的抢护以“前截后导,临重于背”的原则。
(3)管涌。管涌险情的抢护宜在背水面,采取反滤导渗,控制涌水,留有渗水出路。
(4)堤防决口。堤防决口施工应在水面以上进行,并逐步创造静水闭气条件,确保人身安全。当在决口抢筑裹头时,应从水浅流缓、土质较好的地带采取打桩、抛填大体积物料等安全裹护措施,防止裹头处突然坍塌将人员与设备冲走。 1.土方开挖应遵守:建筑物的基坑土方开挖应本着先降水,后开挖的施工原则。
2.土方填筑应遵守:岸墙、翼墙后的填土应分层回填、均衡上升。靠近岸墙、翼墙、岸坡的回填土宜用人工或小型机具夯压密实,铺土厚度宜适当减薄。
3.地基处理应遵守:原状土地基开挖到基底前预留30~50cm保护层,对加固地基,基坑降水应降至基底面以下50cm,保证基底干燥平整,以利地基处理设备施工安全。
4.构件起吊前应做好:大件起吊运输应有单项技术措施。起吊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特种操作许可证。 5.在闸室上、下游混凝土防渗铺盖上行驶重型机械或堆放重物时,必须经过验算。
1.基坑挖至设计标高后,应及时浇筑素混凝土垫层保护地基,待混凝土达到50%以上强度后,及时进行基础施工。 (1)拆除土石围堰时,应从上至下、逐层、逐段进行。
(2)拆除混凝土围堰、岩坎围堰、混凝土心墙围堰时,应先按爆破法破碎混凝土(或岩坎、混凝土心墙)后,再采用机械拆除的顺序进行施工。
(1)从事围堰爆破拆除工程施工单位,应持有爆破资质证书。爆破拆除设计人员应具有承担爆破拆除作业范围和相应级别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围堰爆破拆除工程起爆,宜采用导爆管起爆法或导爆管与导爆索混合起爆法,严禁采用火花起爆方法,应采用复式网络起爆。(因为有水所以不用火花) 1F420000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一般分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准备(包括招标设计),建设实施,生产准备,竣工验收,后评价等阶段。一般情况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称为前期工作。立项过程包括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书研初,准实准,竣后)
1、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按其功能和作用分为公益性,准公益性、经营性三类。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按其对社会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分为中央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简称中央项目)和地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简称地方项目)。
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目标管理。实行水利部、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建设项目法人分级、分层次管理的管理体系。统一管理(水利部),分级(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目标(建设项目法人) 4、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和进行初步设计的依据。 5、初步设计:概算静态总投资原则上不得突破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的静态总投资。
静态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应估算静态总投资在15%以下时,要对工程变化内容和增加投资提出专题分析报告。超过15%及以上时,必须重新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按原程序报批。(超过不到15%专题分析,15%及以上原程序报批。) 6、施工准备阶段:招标设计指为施工招标和设备材料招标而进行的设计工作。(设计招标是为选择设计单位开展的招标工作,类似还有监理单位招标。)
7、建设实施阶段:是指主体工程的建设实施,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8、生产准备(运行准备)阶段:项目法人应按照建管结合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适时做好有关生产准备工作。 9、竣工验收阶段: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步骤。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建设项目即可以从基本建设转入生产(运行)。
10、后评价阶段: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一般经过1-2年生产(运行)后,要进行一次系统的项目后评价,主要内容:过程评价、经济评价、社会影响及移民安置评价、环境影响及水土保持评价、目标和可持续性评价、综合评价六个方面内容。 11、项目后评价按三个层次组织实施,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方)的评价。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
1、必须满足如下条件,施工准备方可进行 (1)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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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已经批准;
(3)年度投资计划已经下达或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2、施工准备阶段的工作内容:(5条)(三组织招标、三实施、一开展)
(1)施工现场的征地、拆迁;实施施工用水、电、通信、路和场地平整(简称“四通一平”)等工程;(场外通) (2)必须的生产、生活临时建筑工程;
(3)实施经批准的应急工程、试验工程等专项工程。 (4)组织招标设计、咨询、设备和物资采购等服务; (5)组织建设监理招标;
(6)组织主体工程施工招标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标段划分、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征地拆迁、施工用电、施工用水属于施工准备阶段的工作,由项目法人完成。)
建设实施阶段是指主体工程的建设实施,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保证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在建设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是:
1.主体工程开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已经设立;
(2)初步设计已经批准,施工详图设计满足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4)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已经确实,并分别订立合同; (5)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已经确定,并办理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6)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落实来源;
(7)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工作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2.水利工程具备开工条件后,主体工程方可开工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开工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将开工情况的书面报告报项目主管单位和上一级主管单位备案。(开工15工日报项上备案) 项目法人发挥主导作用,实行目标管理。
3.项目法人与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是合同关系,各方应严格履行合同。
4.施工详图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施工单位施工。设计单位对不涉及重大设计原则问题的合理意见应当彩纳并修改设计。若有分歧意见,由项目法人决定。如涉及重大设计变更问题,应当有原初步设计批准部门审定。 5.要按照“政府监督、项目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保证”的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 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设计变更是指自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所进行的修改活动。 (2)水利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与水电区别:常规、一般、较大、重大) (3)重大设计变更涵盖范围(四点,尤其注意施工组织设计包含的三种情况) 1)工程规模、建筑物等级及设计标准; 2)总体布局、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 3)机电及金属结构;(大型、主要) 4)施工组织设计。
①主要料场场地的变化;
②水利枢纽工程的施工导流方式、导流建筑物方案的变化; ③主要建筑物施工方案和工程总进度的变化。 (4)一般设计变更涵盖范围
水利枢纽工程中次要建筑物基础处理方案变化、布置及结构型式变化、施工方案变化,附属建设内容变化,一般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变化; 堤防和河道治理工程中的局部线路、灌区和引调水工程中非骨干工程的局部线路调整或局部地基处理方案变化、次要建筑物布置及结构型式变化,施工组织设计变化,中小型泵站、水闸机电及金属结构变化等。 (5)对设计变更的处理
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项目法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可以提出变更设计建议。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变更,应当委托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项目法人也可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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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工程设计变更审批采取分级管理制度。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必要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设计变更文件批准后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
重大变更就满足初设要求,有条件的可按施工图设计阶段的深度进行。
涉及工程开发任务变化和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等方面的较大变化的设计变更(重中之重),应征得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部门的同意。
施工中不能停工或不断续施工会造成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经法人监理、设计单位同意并签字认可后,即可施工,但法人就在5个工作日内报项目主管部门备案,时间按设计变更程序办理。
1、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实行“三项”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
2、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而监理合同是一种委托合同。材料和设备供应是买卖合同。 监理标不宜分标,若分标,各标段合同估价在50万以上,分标有利于管理和竞争,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相对独立性。监理标根据选择中标人的原则。评标标准:投标人的业绩和资信,总监的素质和能力,资源配置,监理大纲,投标报价。监理标不宜设标底。200万以上必须实行监理。
勘察设计招标无标底,报价不能作为招标的主要条件。一般采用综合评标法,先评技术标(占40%),再评商务标(60%)。 勘察设计标,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人后7日内,返还未中标人的招标文件,规定给予补偿的,签订合同后5日内补偿。 近3年内发生过较大以上重量、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纪和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单位不得代建。代建合同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代建单位不得转包或分包。代建费与代建内容、绩效挂钩,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实施代建制的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提出实行代建制管理的方案。施工准备前选定代建单位。代建时间段为: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
PPP制:综合水利枢纽、大城市供排水管网由中方控股。政府对工程维修养护和管护经费等给予适当补助。项目自取得第一笔收入起,第一到三年免企业所得税,第四到六年收一半。完善退出机制,在严格清产核资,落实项目资产处理和建设与运行后续方案的情况下,允许资本退出。
1.水闸。水闸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每隔10年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鉴定。
2.水库大坝。水库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每隔6~10年进行一次。(首次安全鉴定竣工验收后5年,水闸隔10,大坝隔6到10) (二)水工建筑的安全类别。
一类闸:运用指标能达到设计标准,无影响正常运行的缺陷,按常规维修养护即可保证正常运行。 二类闸:运用指标基本达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一定损坏,经大修后,可达到正常运行。 三类闸:运用指标达不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损坏,经除险加固后,才能达到正常运行。 四类闸:运用指标无法达到设计标准,工程存在严重安全问题,需降低标准运用或报废重建。
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防洪标准》规定,工作状态正常、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
二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规定,工作状态基本正常、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
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
水工建筑安全鉴定程序包括: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成果审查、安全鉴定报告书审定三个基本程序。
蓄水安全鉴定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鉴定,报验收主持单位核备。蓄水安全鉴定范围包括:挡水、泄水、引水建筑物,涉及蓄水安全的库岸和边坡。
蓄水安全鉴定的程序:工作大纲编制,自检报告编写,现场鉴定与鉴定报告编写,鉴定报告审定。 (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大中型项目在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后3年内必须进行竣工验收,重点小型项目原则上应在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下达之日起1年内完工并验收,确保加固一座,验收一座,销号一座,发挥效益一座。
1.水工程,是指水库、拦河闸坝、引(调、提)水工程、堤防、水电站(含航运水电枢纽工程)等在江河、湖泊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没有码头和桥梁)
2.由流域管理机构负责审查并签署下列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没有水利部)(2012真题)
(1)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辽河的干流及其主要一级支流和太湖以及其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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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江河上建设的水工程;
(2)省际边界河流(河段)、湖泊上建设的水工程;
(3)国际河流(含跨界、边界河流和湖泊)及其主要支流上建设的水工程; (4)流域管理机构直接管理的河流(河段)、湖泊上建设的水工程。
上述以外的其他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管理权限负责审查并签署。
需办理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的有:水库、拦河闸坝、引(调、提)水工程、堤防、水电站。(没有码头和桥梁) 1.稽察坚持监督检查与指导帮助并重,原则:依法监督,严格规范,客观公正,廉洁高效。 2.稽察工作实行:稽察特派员负责制。
3.稽察人员与被稽察项目是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4.稽察工作的重点是质量。 稽察实行回避原则,稽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由特派员签署的稽察报告。
稽察内容主要包括:监督项目主管部门落实国家水利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建立完善建设管理制度,组织推动项目建设等工作情况。抽查以下几个方面:对前期工作和设计的稽察,对建设管理的稽察,对资金使用与管理的稽察,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稽察。
竣工财务决算是确认水利建设项目投资支出、资产价值和结余资金、办理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最终依据。 竣工财务决算由项目法人组织编制。项目法人对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基准日为月末。
1.建设项目完成并满足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条件后,大中型项目应在3个月内,小型项目应在1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3月,1月)
2.建设项目未完工程投资及预留费用可预计纳入竣工财务决算。大中型项目应控制在总概算的3%以内,小型项目应控制在5%以内。(3%,5%)(大中型都是3%,小型1月5%)
竣工财务决算按大中型和小型编写,在设计文件中明确。未明确的,非经营性项目投资3000万(含),经营性项目投资在5000万(含)为大中型,其它为小型。
3.竣工财务决算应反映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的全部费用。竣工财务决算由以下4部分组成: (1)竣工决算封面及目录;
(2)竣工项目的平面示意图及主体工程照片; (3)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 (4)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建设成本在效益之间分摊的,采用枢纽指标系数分摊法。
4.水利工程基本建设项目审计按建设管理过程分为开工审计、建设期间审计、竣工决算审计。(2010真题) 5.竣工决算审计在项目正式竣工验收之前必须进行。
6.竣工决算审计是指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水利审计部门对其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计监督和评价。
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水利审计部门是其竣工决算审计的主体。分自行开展和委托社会审计机构两种式形。
审计程序:审计准备阶段、实施、报告、终结。项目法人或相关单位收到审计结论后60个工作日内执行完毕,并向审计部门报送整改报告,需延长的,报水利审计部门同意。
审计方法:详查、抽查、核对、调查、分析。按审查书面资料的技术:审阅法,复算法,比较法。按顺序分:逆查法,顺查法;按实物核对方法:盘点法,调节法,鉴定法。
竣工决算审计:是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调整,竣工验收,竣工财务结算审批及项目法人法定代表人任期经济责任评价的重要依据。
同一单位委托两个代理商报价;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未响应招标实质性内容。拒不按要求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
1.符合具体范围(没写),达到规模标准之一的水利工程施工必须招标。(必须招标,然后再选是公开还是邀请)(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1)公开招标:必须招标的项目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公开招标: 1)国家重点水利项目; 2)地方重点水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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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水利项目;
4)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水利项目。 (2)邀请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
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比例大,少量人是邀标) 3.不招标。下列项目可不进行招标,但须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2010真题)(2014真题)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补充:技术复杂,满足条件的设计单位少于3家。(书上有两个地方写的不一样)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属于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国家秘密、抢险救灾、农民工不招标)
6)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方式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
水利建设工程的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不得进行工程分包。主要建筑物是指失事以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功能和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和泵站等。主要建筑物的主体结构,由项目法人要求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明确。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法人可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 ①由于重大设计变更导致施工方案重大变化,致使承包人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施工工期拖延,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任务; ③项目有特殊技术要求、特殊工艺或涉及专利权保护的。
如承包人同意,则应由承包人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并对该推荐分包人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如承包人拒绝,则可由承包人自行选择分包人,但需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
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项目法人经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根据工程技术、进度的要求,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工程指定分包人。因非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项目法人的指定分包不得增加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承包人应负责因指定分包增加的相应费用。
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项目法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职责划分可由承包人与项目法人签订协议明确。(但还是承包人和指定分包人签合同) 1.施工单位可以在投标时提出分包,也可以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分包。
2.水利工程施工分包按分包性质分为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分为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
3.工程分包应在施工承包合同中约定,或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劳务作业分包由承包人与分包人通过劳务合同约定。 4.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当依法签订分包合同,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分包合同必须遵循承包合同的各项原则。签订合同后7日内赂发包人备案。
5.除项目法人依法指定分包外,承包人对其分包项目的实施以及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全部责任。承包人应对分包项目的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计量和验收等实施监督和管理。
6.承包人和分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
7.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转包。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转包:(知道情况就行)
①承包人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管理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包括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财务等)进行组织管理的;
②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的,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未设置机构未管理,全部发包或支解发包是转包)
8.禁止将承包的工程进行违法分包。承包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违法分包:(知道情况就行) ①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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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将主要建筑物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的;
③施工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他人的;(未约定认可也违法) ④分包人将工程再次分包的;(再次分包违法) 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分包工程的行为。
9.禁止通过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承揽工程或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知道情况就行)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②承包人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
10.本单位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承包人单位与之签订; ②与承包人单位有合法的工资关系;
③承包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证明其为承包人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11.设备租赁和材料委托采购不属于分包、转包管理范围。承包人可以自行进行设备租赁或材料委托采购,但应对设备或材料的质量负责。
1.承揽工程分包的分包人必须具有与所分包承建的工程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业务。 2.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项目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分包人应当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承包分包都一样)
分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禁止分包人将工程再次分包。
4.填报了拟分包情况表,明确分包项目、工程量、拟投入的人员和设备。还需附:分包人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分包协议。 5.投标文件由投标函及附录、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项目管理机构、施工组织设计、资格审查资料、拟分包情况表、投标保证金、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个) (一)施工招标条件。
水利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初步设计已经批准;(没有法人确定)
(2)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 (3)监理单位已确定;(监理招标完成后才进行施工招标)
(4)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已与设计单位签订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交付合同或协议; (5)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 (二)施工招标程序。
水利工程施工一般包括招标报告备案、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信息、(资格预审)出售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若组织,非必须环节)、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若有)、招标文件异议处理、组织开标、评标、确定中标人、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发中标通知书、订立书面合同程序。
上述程序适用于资格后审情形。资格审查采取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出售招标文件前应增加资格预审程序。
编制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应全文引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不加修改的使用)。扩展: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应全文引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设最高限价的,应在招
标文件中明确最高限价的计算方法。 2.发布招标公告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部。招标文件应当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招标人不得以投标备案、设置不合理条件、资格审查(资格预审除外)等方式阻碍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资格预审的内容包括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拟投入人员、拟投入设备、财务状况等。 3.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
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部分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对于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招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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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招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将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和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在收到澄清和修改通知后1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通知。 5.处理招标文件异议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异议的,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提出投诉。(异议并非疑问,或者是需要澄清的问题,而是对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提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提出异议。) 开标: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最短不少于20天。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为同一时间。 不接收投标文件的情况:1.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递交的投标文件;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6.编制标底和最高投标限价 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限价。(限高不限低) 7.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可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收到评标报告后3日内公示,公示不少于3日)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内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第一名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根据排序依次确定中标候选人,也可重新招标。当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与候选人顺序不一致时,应有充足的理由,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订立书面合同。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招标文件和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双方不得再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合同谈判不得再进行调价) 9.重新招标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评标委员后否决不合格投标或界定废标后有效标不足3家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单位少于3家的, 中标候选人未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重新招标仍出现以上情形的,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补充: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才可予以考虑。 (二)施工投标的主要管理要求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分为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发包人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
(总承包全都能做,专业承包只能做自己专业范围内的)
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相应承包范围是: 特级企业(无任何限制,都能做。单项合同6000万以上的建筑工程)
一级企业(一级注册必须50人以上)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各种类型水利水电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的建筑、安装和基础工程的施工。
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施工:中型以下,建筑物级别3级以下,坝高70m以下,总装150MW以下,隧洞洞径小于8m,长度小于1000m,堤防2级以下。 29
三级企业(一级注册不少于8人)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价6000万以下,小(1)型以下,建筑物4级,坝高40m,总装20MW,泵站总装800KW以下,洞径6m,长度500m,堤防3级以下。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划分为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河湖整治工程3个专业,每个专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1)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范围: 一级企业(本专业的都能做)
二级企业2级堤防;三级企业3级堤防。
投标人应具备与拟承担招标项目施工相适应的资质、财务状况、信誉等资格条件。 资质条件包括资质证书有效性、资质符合性两个方面的内容。
财务状况(4个)包括注册资本金、净资产、利润、流动资金投入等方面(注净利流)。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近3年财务状况表”,并附经会计师会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4个),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3.投标人业绩
业绩的类似性包括功能、结构、规模、造价等方面。
投标人业绩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近5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合同工程完工证书的复印件。 4.信誉
投标人应达到招标文件约定的信用等级。
信用等级分为诚信(AAA级、AA级、A级)、守信(BBB级)、失信(CCC级)三等五级。AAA级表示为信用很好,AA级表示为信用好,A级表示为信用较好,BBB级表示为信用一般,CCC级表示为信用差。
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发布期限为3年。不良行为记录信息发布期限不少于6个月。(6个月~3年)5.项目经理资格 项目经理应当由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有一定数量类似工程业绩,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应超过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注册资金的五倍 (2)投标人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四)施工投标的主要程序 1.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有:
(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要求是:投标文件正本除封面、封底、目录、分隔页外的其他每一页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还应由注册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加盖执业印章。 (2)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是正本1份,副本4份。 (3)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应同时修改“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并附修改后的单价分析表或措施项目表。 2.遵守投标有效期约束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有效期一般为56天。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不能再以任何理由修改投标文件,投标人修改、补充、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013真题) 3.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估算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投标保证金提交的具体要求如下:
(1)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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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相应利息。(签订合同5工日退还保证金和利息,不是利润)
(5)投标保证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有正当理由可以退还。) 4.参加开标会
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逾期送达的,将不被接受。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且应持有本人身份证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文件。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停止接收投标文件,开始开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均应当开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除外。 5.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和补正投标文件 投标人不得主动提出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在水利工程项目评标过程中,需投标人澄清的问题至少应经评标委员会成员1/2同意。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评标公示期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有效期一般为56天。 异议权:
1. 在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3日内进行答复,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 在开标现场提出, 3. 在评标候选人公示期。 (五)投标中应考虑的评标因素
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中,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初步评审标准分为形式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响应性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阶段需要评审的因素有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报价和投标人综合实力。(进行量化打分)
1.凡列入国家或地方建设计划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必须使用,小型水利工程可参照使用。
2.《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通用合同条款”应不加修改地引用。 1.资格审查办法。包括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
1.评标办法。分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和综合评估法两种。
2.合同附件格式,包括合同协议书、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等三个格式文件。
1.合同文件指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经合同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上述次序也是解释合同的优先顺序。(9个,协中投专通,技图已经识破。
2.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条款是发包人委托监理人进行合同管理的实物标准。技术条款是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和发包人进行合同支付的实物依据。(技术条款是实物标准、实物依据) (一)发包人基本义务(8条) 1.遵守法律;
2.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向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
3.提供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4.协助承包人办理证件和批件。 5.组织设计交底。 6.支付合同价款。 7.组织法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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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监理人在开工前7天发开工通知,接通知后14天内未进场,监理通知承包在接通知(第二次通知)后7天内,报书面报告:不能及时进场的原因和补救措施。
签订合同后14天内,将永久和临时占地图交承包人。施工用地在专用合同中约定。
(1)发包人(到货前7天通知)要求向承包人提前交货的,承包人不得拒绝,但发包人应承担承包人由此增加的费用。 (2)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或地点的,应事先报请监理人批准,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二)监理人在合同中的作用 1.监理人不是合同的第三方。
2.监理人发出的任何指示应视为已得到发包人的批准,但监理人无权免除或变更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3.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现场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 4.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只从总监理工程师或其授权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5.由于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指示错误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
6.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有:
①友好协商解决;②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③仲裁;④诉讼。
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前,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和维护工程。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的,承包人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照管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人为止。 (二)履约担保。
1.承包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签约前提交履约担保。金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2014真题)(履约担保:合发证签发后28天内退) (三)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驻现场的要求:
(1)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2)承包人项目经理短期离开施工场地,应事先征得监理人同意,并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管理: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2.项目经理职责:
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人授权的施工场地管理机构章,并由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不利物质条件:
(1)不利物质条件的界定原则:
水利水电工程的不利物质条件,指在施工过程中遭遇诸如地下工程开挖中遇到发包人进行的地质勘探工作未能查明的地下溶洞或溶蚀裂隙和坝基河床深层的淤泥层或软弱带等,使施工受阻。 (2)不利物质条件的处理方法:
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监理人收到此类要求后,应在分析上述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是否 不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程度的基础上,按照变更的约定办理。
(五)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查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在投标报价时应包含进去)
2.运入施工场地的材料、工程设备,包括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必须专用于合同工程,未经监理人同意,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场地或挪作他用。共同封存。
3.随同工程设备运入施工场地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与随机资料,应由承包人会同监理人按供货人的装箱单清点后共同封存,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启用。
4.监理人有权拒绝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并要求承包人立即进行更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六)测量放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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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控制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施工控制网由承包人负责测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签订合同协议书后14天人)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相关资料。承包人将施测的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监理人审批(28天内)。监理人需要使用施工控制网的,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人不再为此支付费用。
2.施工测量: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错误或出现超合同约定的误差时,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承包人承担相应的复测费用。(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是发包人的原因)
3.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发包人提供上述基准资料错误导致承包人测量放线工作的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的,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发包人基准点、线错有利润)
4.补充地质勘探。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并提供有关资料。承包人为本合同永久工程施工的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时,须经监理人批准,并应向监理人提交有关资料,上述补充勘探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其临时工程设计及施工的需要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称为合同进度计划,是控制合同工程进度的依据。
2.不论何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延迟,承包人均应按监理人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
3.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向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 4.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14天内未按进度计划要求及时进场组织施工,监理人可通知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提交一份说明其进场延误的书面报告,报送监理人。书面报告应说明不能及时进场的原因和补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审批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合同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设备、施工人员等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
6.合同工程实际完工日期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中明确。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 实际进行与合同进度不符时,承包人在14天内提交修订合同进度计划的申请报告,监理在14天内批复,
7.发包人的工期延误。发包人的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发包人工期延误有利润,发包人暂停施工有利润) (1)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3)发包人延迟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的;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暂停施工; (5)提供图纸延误;
(6)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7)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大雨、大风、高温、低温、冰雹、大雪)异常恶劣气候条件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坏,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参照不可抗力的约定协商处理。(不可抗力是可以给予顺延,费用各自承担。)
8.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因下列暂停施工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1)承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由于承包人原因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 (3)承包人擅自暂停施工;
(4)承包人其他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5)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由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
9.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和(或)增加费用,并支付合理利润。(发包人工期延误有利润,发包人暂停施工有利润)
属于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为发包人的责任: (1)由于发包人违约引起的暂停施工;
(2)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会因素引起的暂停施工;
(3)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由于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
10.不论由于何种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保护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
提前完工协议: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承包人的赶工措施;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赶工费用(资金和利润) 发生停工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先停工,并及时向监理人提出出面申请,监理人应24小时内答复,不答复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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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56天内监理未向承包人发复工通知,承包人向监理提交书面通知,要求收到通知后28天内准许继续施工,否则视为违约。承包人原因停工超过56天的,也视为违约。
1.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和管理内容一样)(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
2.承包人应编制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量检查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提交监理人审批。
3.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是正常程序还是不是正常程序,不是正常程序全由承包人承担) (1)通知监理人检查
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 (2)监理人未到场检查
监理人未按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重新检查。 (3)监理人重新检查(重新检查看结果,有利润)
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私自覆盖(不按正常程序全是承包人)
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进行变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施工时间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工艺或顺序; (5)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6)增加或减少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关键项目工程量超过其工程总量的一定数量百分比。 (二)变更权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发包人同意,监理人可按变更程序向承包人作出变更指示,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没有监理人的变更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三)变更程序
各参建单位都可以向监理提出变更,监理单位分析是设计变更还是工程变更: 设计变更:设计变更程序——工程变更程序。 工程变更:工程变更程序。 1.设计变更程序:
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变更,应当委托原勘察、设计单位进行。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项目法人也可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工程设计变更审批采取分级管理制度。重大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一般设计变更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必要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设计变更文件批准后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 2.工程变更程序: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变更约定情形的,监理人可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意向书。(设计、发包人、承包人、监理都可以提出变更意见到监理,设计变更(一般和重大)、非设计变更都是监理发出变更意向书。)(第一步) (2)变更意向书应说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和发包人对变更的时间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3)变更意向书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包括拟实施变更工作的计划、措施和完工时间等内容的实施方案。(交监理审核,经发包人批准)(第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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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根据变更意向书要求提交的变更实施方案的,由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14天内)。(第三步) 监理人的指示应盖有监理人授权的现场机构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字。变更指示只能由监理人发出。 (四)变更的: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按合同相关条款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变更估价书后14天内,商定或确定变更价格。 (五)暂估价
在工程招标阶段已经确定的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项目,但又无法在当时确定准确价格,而可能影响招标效果的,可由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一个暂估价。 暂估价的管理要求有: 1.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1)若承包人不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或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但明确不参与投标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
(2)若承包人具备承担暂估价项目的能力且明确参与投标的,由发包人组织招标。
(3)暂估价项目中标金额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2.不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1)给定暂估价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应由承包人提供。经监理人确认的材料、工程设备的价格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2)给定暂估价的专业工程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或未达到规定的规模标准的,由监理人按照变更处理原则进行估价,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经估价的专业工程与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暂估价的金额差以及相应的税金等其他费用列入合同价格。
△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2013案例计算)
P0——付款证书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此项金额应不包括价格调整、不计质量保证金的扣留和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变更及其他金额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也不计在内。 A——定值权重
B——各可调因子变值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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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的前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0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
2.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有关部门提供的价格指数,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有关部门提供的价格代替。 3.由于承包人原因未在约定的工期内完工的,则对原约定完工日期继续施工的过程,在使用价格调整公式时,应采用原约定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较低的一个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一)计量。 1.单价子目的计量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子目工程量为估算工程量。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约定的计量方法进行计量的工程量。
(2)承包人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计量,向监理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监理人收到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后7天进行复核。未按时复核的,视为已同意。 2.总价子目的计量
(1)总价子目的计量和支付应以总价为基础,不因价格调整因素而进行调整。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是进行工程目标管理和控制进度支付的依据。
(2)除变更外,总价子目的工程量是承包人用于结算的最终工程量。 (二)预付款。
1.预付款分为工程预付款、工程材料预付款。
2.一般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包含大宗设备采购的可适当提高但不宜超过20%,分两次支付。 3.承包人在第一次收到工程预付款的同时需提交等额的工程预付款保函(担保); 4.第二次工程预付款保函可用承包人进入工地的主要设备代替。
5.当履约担保的保证金额度大于工程预付款额度,发包人分析认为可以确保履约安全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与发包人协商不提交工程预付款保函,但应在履约保函中写明其兼具预付款保函的功能。(2013真题) 6.工程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可根据工程预付款扣回的金额相应递减。 7.工程预付款的扣回与还清公式:(放入费用部分讲)
上述合同累计完成金额均指价格调整前未扣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三)工程进度付款。 进度付款申请单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末已实施工程的价款; (2)变更金额; (3)索赔金额;
(4)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6)根据合同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监理收到进度付款申请后,14天内进行核查,出具经发包人同意的进行付款证书,14天后付款(即收到申请后28天付款)
(四)质量保证金。
合同工程完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进行支付时不得同时预留质量保证金。 1.扣留
(2)一般情况下,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
2.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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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修期满时,发包人将在30个工作内核实后退还承包人。
(3)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承包人没有完成缺陷责任的,发包人有权扣留与未履行责任剩余工作所需金额相应的质量保证金余额,并有权延长缺陷责任期,直至完成剩余工作为止。 (五)完工结算。(程序四步:28,14,14,14) 1.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完工付款申请单,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第一步) (2)完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完工结算合同总价、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应支付的完工付款金额。(3部分,总价、已支付、应支付) 2.完工付款证书及支付时间
(1)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完工付款申请单后的14天内完成核查,提出发包人到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第二步)
(2)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完工付款证书。(第三步) (3)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完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第四步)
(六)最终结清。(程序五步:空,14,14,14) 1.最终结清申请单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质保期满后30日内颁发)签发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第一步)
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时间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后的14天内,提出发包人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价款送发包人审核并抄送承包人。(第二步)
(2)发包人应在收到后14天内审核完毕,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最终结清证书。(第三步) (3)发包人应在监理人出具最终结清证书后的14天内,将应支付款支付给承包人。发包人不按期支付的,将逾期付款违约金支付给承包人。(第四步)
(4)最终结清后,发包人的支付义务结束。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
2.(特殊情况)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若未投入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亦从工程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
3.(特殊情况)若已投入使用,其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从通过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后开始计算。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二)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后,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办理工程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工程质量保修书。
(2)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颁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并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但保修责任范围内的质量缺陷未处理完成的应除外。(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办理最终结清手续)(质满30工日退剩余,发证书)
(3)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保修期通常为一年,河湖疏浚工程无工程质量保修期。
工程保险。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 不可抗力指的是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 1.不可抗力的后果及其处理。由合双方按以下原则承担:
(1)永久工程,包括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损害,以及因工程损害造成的第三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发包人承担;
(2)承包人的设备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
(3)发包人和承包人各自承担其人员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及其相关费用;
(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期间应监理人要求照管工程和清理、修复工程的金额由发包人承担; (5)不能按期竣工的,应合理延长工期,承包人不需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发包人要求赶工的,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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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1)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2)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撤离施工场地。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一)承包人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2)承包人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3)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4)承包人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已造成或预期造成工期延误;
(5)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能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 (6)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7)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二)发包人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的; (2)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
(3)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 (4)发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的; (5)发包人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 (一)承包人索赔
1.承包人提出索赔程序(索赔28天)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第一步)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第二步)
(3)索赔事件具有连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连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通知书,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监理人收到后42天内答复,答复后28天内支付。 3.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
(1)承包人接受了完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发包人索赔:延长保修期在保修期满前提出,承包收到索赔通知后,应在14天内将有异议的报告及证明材料交监理人,监理人收到后14天内将处理意见通知承包人并执行赔付,承包人不同意的,按争议处理。
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称为质量缺陷。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类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其中: 1.一般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并不影响使用寿命的事故。
2.较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使用寿命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3.重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使用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4.特大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特大经济损失或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仍对正常使用和工程使用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5.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具体分类标准见表2F320064。(上包原则)
(闸底板是大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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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类别损失情况 特大质量事故 较大质量重大质量事故 事故 >500 ≤3000 >100 ≤1000 >1OO ≤500 >30 ≤100 一般质量事故 >20 ≤100 >10 ≤30 大体积混凝土,金属制事故处理所需的物资、>3000 作和机电安装工程 器材和设备、人工等直接损失费(人民币万元)
影响类别 经济损失 工期影响 正常使用 使用寿命 一般质量事故 一定 无 不影响 不影响 较大质量事故 较大 延误较短 不影响 一定 土石方工程、混凝土薄壁工程 >1000 重大质量事故 重大 延长较长 不影响 较大 特大质量事故 特大 延误长时间 较大影响 较大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严格保护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移动现场物件时,应作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作出书面记录,妥善保管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并进行拍照或录像。
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法人必须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主管部门接事故报告后,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发生(发现)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事故单位要在48小时内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报告。突发性事故,事故单位要在4小时内电话向上述单位报告。 (质量4小时,48小时,安全1小时) 有关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案例)
1.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期,项目法人、主管部门及负责人电话;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部位以及相应的参建单位名称;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发生原因初步分析;
5.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以及联络方式。
1.事故调查管理权限按以下原则确定:
(1)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
(2)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 (3)重大质量事故由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结果报水利部核备。 (4)特别重大质量事故由水利部组织调查。 (项目法人、项目主管、省级水行政、水利部; 水电:项目法人或监理、项目法人、质监总站)
1.质量事故处理职责划分(与水电区别)。发生质量事故后,必须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工程处理方案,经有关单位审定后实施。其中:
(1)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较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后实施,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备案。
(3)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
(4)特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得事故调查组意见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审定后实施,并报水利部备案。
2.质量事故处理原则。
发生质量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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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水利质量“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3.事故处理中设计变更的管理
事故处理需要进行设计变更的,需原设计单位或有资质的单位提出设计变更方案。需要进行重大设计变更的,必须经原设计审批部门审定后实施。
事故部位处理完毕后,必须按照管理权限经过质量评定与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或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4.质量缺陷的处理。
所谓质量缺陷,是指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水利工程实行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及检查处理制度:
(1)对因特殊原因,使得工程个别部位或局部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不影响使用),且未能及时进行处理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质量评定仍为合格),必须以工程质量缺陷备案形式进行记录备案。
(2)质量缺陷备案的内容包括:质量缺陷产生的部位、原因,对质量缺陷是否处理和如何处理以及对建筑物使用的影响等。内容必须真实、全面、完整,参建单位(人员)必须在质量缺陷备案表上签字,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
(3)质量缺陷备案资料必须按竣工验收的标准制备,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查资料存档。质量缺陷备案表由监理单位组织填写。
(4)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必须向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的备案资料。
建设项目质量事故处理应急处置主要考核内容:质量事故报告;质量事故应急处理;质量事故责任追究。
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经济损失情况和对后续工程的影响;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查明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提出工程处理和采取措施的建议;提出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提出事故处理报告。
事故调查报告经主持单位同意后,调查工作结束。
1.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要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查体系,根据工程特点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管理制度;
2.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3.项目法人(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水利工程质量方针“五个坚持”:坚持 以人为本,安全为先,诚信守法,夯实基础,创新驱动。(人新诚,则安基) 质量管理体制建设总体要求:政府监管,市场调节,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质量格局。
四个责任:从业单位质量主体责任,从业单位领导人责任制,从业人员责任制,质量终身责任制。(三从四得,终身) 1.资质申请资料: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已经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 2.建筑企业资质等级分为: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
3.施工单位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对其施工资质等级、质量保证体系的监督检查。 4.认真做好“三检制”,即:初检、复检、终检;做好工程质量的全过程控制。
1.未经监理人员签字认可,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竣工验收。
2.监理人员按规定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查等形式。
3.监理单位必须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单位对其监理资格、质量检查体系以及质量监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1)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方针是“五个坚持”,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为先、坚持诚信守法、坚持夯实基础、坚持创新驱动”。
(2)水利工程建设总体质量工作目标,2015年,大中型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他水利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
(5)质量检测的总体要求是,严格开展施工自检、监理平行检测,积极推进第三方检测。
(6)落实“四个责任制”,即从业单位质量主体责任制;从业单位领导人责任制;从业人员责任制;质量终身责任制。 (7)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体系是指,由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质量检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以及优质工程、文明工地评选等方面规章构成。
(10)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四不放过)
项目法人质量考核:第年对省级进行考核,7月1日到次年6月30日,A级(90分及以上),B级(80~89分),C(60~79分),D级(59分以下)。发生重(特)大事故,一律为D级。考核时抽4个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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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质量管理工作主要考核:质量监督手续办理;质量管理制度的建设;质量管理机构及责任人;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及工程质量检查;设计变更手续办理;历次检查、巡查、稽察所提出质量问题的整改等。
施工单位质量保证工作主要考核: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现场施工管理机构及责任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施工材料设备选用等。
监理单位质量考核内容:现场监理机构及责任人,现场监理质量控制,审核签发的各类文件、日志、月报等。 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内容:质量监督计划制定,参建单位质量行为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工程质量的核备、核定。 1.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防水为5年,保温采暖为2年,装修为2年 2.水利工程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般由原施工单位承担保修,所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工程保修期内维修的经济责任由责任方负责承担,其中,施工单位未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缺陷由施工单位承担;由于设计方面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由设计单位负责承担经济责任。 1.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 (1)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水利水电行业有关技术规程、规范,质量标准; (3)经批准的设计文件等。
2.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总站、中心站、站三级设置。 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方式以抽查为主。 3.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期(含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开工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始,到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工程交付使用止。
4.兼职质量监督员为工程技术人员,凡从事该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制造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工程的兼职质量监督员。(项目法人、招标代理可以
5、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资质等级、经营范围进行核查。(对其施工资质等级、质量保证体系(施工单位)、质量检查体系(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负全面责任。
工程质量检测是质量监督、质量检查、质量评定、验收的重要手段。 质量监督巡查的4原则:检查、指导、整改、提高。
1.发包人应对其现场机构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发包人人员工伤的,应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2.发包人负责在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报送相关备案资料。备案资料包括: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或爆破工程及可能危及毗建筑物的说明,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安全生产费用占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2~2.0%。
依据伤亡人员和财产损失,重大危险源分:一级重大危险源,二级,三级,四级。
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工作内容,责任人(部门)的职责与权限,基本工作程序及标准。 项目法人制定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和年度目标。
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制订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各参建单位在此基本上制订本单位的治理制度。 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做到五落实:整改责任,资金,措施,时限和应急预案(金时应措责)。判定方法分直接判定法(基础管理、临时工程,专项工程)和综合判定法(基础条件+隐患内容)。 坚持安全发展,改革创新,依法监管,源头防范,系统治理。
五到位: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追究责任。 水行部门对本级在建和运行工程全覆盖检查,对下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抽查。 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水行和职代会报告(双报告。) 职业健康监管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范围。
安全生产制度主要内容: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隐患排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培训制度。 (二)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1.合同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遵守有关规定,并包括在相关工作的合同价格中。因采取合同未约定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增加的费用,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 2.承包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包含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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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承包人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应有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承诺一致。(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
4.承包人应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指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与安全生产紧密相关的人员。(直起拆爆登)(五类特种作业人员)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1.安全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2.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 3.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监管队伍等“三项建设”工作措 4.安全生产四项措施: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安全装备、教育培训等
5.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注:标准化等级分为一、二、三级)管理,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单位达标。
7.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安全监督部门综合监督、业务部门专业管理的水利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项目法人应当将水利工程中的拆除工程和爆破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项目法人应当在拆除工程或者爆破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资料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或者其委托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拆爆工程施工15日前备案)
1.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水利工程施工活动。
2.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3.施工单位安全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5.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工程施工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6.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直起拆爆灯)
9.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和石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围堰工程;
(8)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基水围起挖,拆爆模脚,其他)
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高边坡、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1/2的专家要经过项目法人认可)
10.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自升式要验收,承租也要验收)
1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方可任职。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对三类人员的考核:能力考核(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和知识考试(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水利部负责总承包一级以上、专业承包一级及水利部直属企业的三类人员进行考核;其它的归省级水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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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有效期3年,可延期2次,提前5个月申请。 (三)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1.对建设工程勘察单位安全责任的规定中包括勘察标准、勘察文件和勘察操作规程三个方面。 2.对设计单位安全责任的规定中包括设计标准、设计文件和设计人员三个方面。
3.对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安全责任的规定中包括技术标准、施工前审查和施工过程中监督检查等三个方面。 安全生产巡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安全巡查内容:项目法人,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施工现场。
安全生产信息包括:基本信息,隐患信息(隐患基本信息,整改方案信息,整改进展信息,整改完成情况信息),事故信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较大涉险事故信息)。在建工程由项目法人上报。
事故报告实行零报告制度。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包括:事故文字报告,电话快报,事故月报,事故调查处理情况报告。 信息处置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陪同接待,真奔基层,直插现场。 风险分五类:人员伤亡风险,经济损失,工期延误,环境影响,社会影响。 风险可能性程度:不可能,可能性极小,偶尔,有可能,经常(大于0.1)
风险处置:规避(损失大,概率大),缓解(损失小,概率大),转移(损失大,概率小),自留(损失小,概率小),利用。保险不是唯一减轻风险的措施。
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设计为: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五个层次。
《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属于部门预案。
2.应急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集中领导、统一指挥;信息准确、运转高效;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
4.工程项目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组成如下: 指挥: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
副指挥:工程各参建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员:工程各参建单位有关人员。
应急预案主要包括的内容: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物资准备,人员财产救援措施,事故分析与报告方面的方案。 (1)(特别重大)。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中毒)10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2)(重大事故)。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中毒)50人以上、100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3)(较大事故)。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含本数,下同),或重伤(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4)(一般事故)。已经或者可能导致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或重伤(中毒)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到1000万
较大涉险事故:涉险10人以上,或3人以上被困或下落不明,紧急疏散500,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的。 预警管理:发布预警(地方人民政府),预警行动,预警终止。应急响应分:一级,二级,三级。 应急保障措施:信息与通信保障,人力资源保障,应急经费保障,物资与装备保障。 9.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报告程序如下:
(1)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包含重大以上),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项目法人、施工等单位应当在1小时之内将事故情况按项目管理权限如实向流域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报告(两个部门:水利系统和政府)。流域机构或水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水利部工程建设事故应急指挥部。
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人员伤亡),应当同时向事故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局报告;(理解同时,就是要报三个部门)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理解同时,就是要报三个部门)。(质量4小时,48小时,安全1小时)向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11.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指挥机构由到达现场的各级应急指挥部和项目法人、施工等工程参建单位组成。 各级应急指挥部应当组织好三支应急救援基本队伍 (1)工程设施抢险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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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专家咨询队伍 (3)应急管理队伍
1.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 2.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4.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按照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实施。 6.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分类考核。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参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 (2)安全生产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安全生产知识考核两部分。
(3)能力考核是对申请人与所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活动相应的文化程度、工作经历、业绩等资格的审核。(能力考核是审核,知识考核是测试)
(4)知识考核是对申请人具备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情况的测试。 7.能力考核应包括以下内容:(多选)能力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知识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能力考核)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1年内的所有安全责任事故,都没有责任)
8.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2次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3年。施工企业应于有效期截止日前5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 (ABC证前5个月,标准化证前3个月申请) 9.考核合格证书失效或已经过2次延期的,需重新参加原发证机关组织的考核。
10.三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每一个有效期内安全生产继续教育不低于8个学时。(3年8学时)
1.文明工地创建标准:体制机制健全、质量管理到位、安全施工到位、环境和谐有序、文明风尚良好、创建措施有力。 2.不得申报“文明工地”的行为:
(2)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件。 3.文明工地创建在项目法人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4.开展文明工地创建的单位,应做到: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岗位职责明确、档案资料齐全。 5.文明工地实行届期制,每两年通报(命名)一次 申报程序:自愿申报、考核复核、公开公示、发文通报。 6.自愿申报满足下列条件:开展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半年以上;工程项目已完成的工程量,应达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量的20%及以上,或在主体工程完工一年以内;工程进度满足总体进度计划要求。(3个条件)
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文明工地创建申请,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并逐级向上一级水行部门推荐。省水利厅文明办会同建管部门进行复核,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提出推荐名单,经本单位文明委同意后上报水利部。流域机构所属的工程项目,由流域机械文明办会同建管部门进行考核,提出推荐名单并经流域机械文明委同意后上报水利部。水利部直属工程项目,由法人直接上报水利部。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1.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 (1)一 级:评审得分90分及以上,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70%; (2)二 级:评审得分80分及以上,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70%; (3)三 级:评审得分70分及以上,且各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不低于应得分的60%; (4)不达标:评审得分低于70分,或任何一项一级评审项目得分低于应得分的60%。
2.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需要延期的,须于期满前3个月向水利部提出延期。 水利生产经营管理单位:水利工程项目法人,从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企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1.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负总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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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设计与施工质量负监督与控制责任,对其验收合格项目的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3.施工单位对所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在监理单位验收前对施工质量负全部责任,在监督单位验收后,对其隐瞒或虚假部分负直接责任。
4.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行政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建设中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设总、总工)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分包不超过合同工作量的30%。
根据《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施工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
1. 施工单位在近五年内工程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应视其整改情况决定取舍;在近一年内工程发生特大质量事
故的,不得独立中标承建大型水电站主体工程的施工任务。(水电的重大及以上) 2. 临时工由施工单位统一管理。
2.非水电专业施工单位,不能独立或作为联营体责任方承担具有水工专业特点的工程项目。
3.施工单位进行分包时,必须经监理单位同意并审查分包施工单位保证工程质量的能力,出具书面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 3.施工准备工程质量检查,由施工单位负责进行,监理单位应对关键部位(或项目)的施工准备情况进行抽查。(施工准备工程,水利监理质量检查,水电监理质量抽查)
4.单元工程的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应按“三级检查制度”(班组初检、作业队复检、项目部终检)的原则进行自检,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单位进行终检验收。经监理单位同意,施工单位的自检工作分级层次可以适当简化。
1.按对工程的耐久性、可靠性、和正常使用的影响程度,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工程质量事故分类为:
(1)一般质量事故;(2)较大质量事故;(3)重大质量事故;(4)特大质量事故。
2.应遵循“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水电质量三不放过,安全四不放过) 3.事故调查权限按以下原则确定:
(1)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负责调查。 (2)较大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
(3)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由质监总站负责组织专家组进行调查。
(项目法人、项目主管、省级水行政、水利部;水电:项目法人或监理、项目法人、质监总站) 4.事故的处理方案按以下原则确定:(与水利区别)
(1)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
(2)较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审查,项目法人批准后实施。
(3)重大及特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项目法人委托设计单位提出,项目法人组织专家组审查批准后实施,必要时由上级部门组织审批后实施。
1.水电安全的“四不放过原则”。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中间两条和水利质量“四不放过原则”不同) 2.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的基本要求是:
(1)水电建设工程施工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原则: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或四不放过)
(2)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 (3)施工企业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建立“企业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管理机制。
电力监理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复杂自然条件、复杂结构,技术难度大及危险性较大的进行现场监理。
国家能源局对电力建设施工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应当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应结合工程结构特点,施工部署及合同要求进行,有利于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质量管理。 3.单位工程划分原则:
(1)枢纽工程,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工程规模较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划分为45
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可将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可将大、中型(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4.分部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过大合并)
5.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砌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容易考)
(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按层、块、段进行划分。 (二)新规程有关项目划分程序。
1.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并确定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分部工程、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项目法人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质量监督机构收到后14个工作日内确认并书面通知项目法人。 (三)新规程有关质量术语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在安全性、使用功能、适用性、外观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特性总和。(外安2用环) (4)单位工程,指具有独立发挥作用或独立施工条件的建筑物。 (5)分部工程。指在一个建筑物内能组合发挥一种功能的建筑安装工程,是组成单位工程的部分。对单位工程安全性、使用功能或效益起决定性作用的分部工程称为主要分部工程。
(6)单元工程。指在分部工程中由几个工序(或工种)施工完成的最小综合体,是日常质量考核的基本单位。 (9)主要建筑物及主要单位工程。主要建筑物,指其失事后将造成下游灾害或严重影响工程效益的建筑物,如堤坝、泄洪建筑物、输水建筑物、电站厂房及泵站等。属于主要建筑物的单位工程称为主要单位工程。
(10)中间产品。指工程施工中使用的砂石骨料、石料、混凝土拌合物、砂浆拌合物、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土建类工程的成品及半成品。
(11)见证取样。在监理单位或项目法人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所进行的检测。(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2)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试验仪器仪表及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并具备有效的检定证书。国家规定需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经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认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其授权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
(3)检测人员应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参与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资料复核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工程系列技术职称,并从事过相关试验工作。 (5)工程项目中如遇《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尚未涉及的项目质量评定标准时,其质量标准及评定表格,由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按水利部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和报批。增补制订施工、安装的质量评定标准,并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试行)》的统一格式(表头、表尾、表身)制定相应质量评定表格。有关质量评定表格需经过省级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批准。 (8)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9)工程中出现检验不合格的项目时,按以下规定进行处理。
①原材料、中间产品一次抽样检验不合格时,应及时对同一取样批次另取两倍数量进行检验,如仍不合格,则该批次原材料或中间产品应当定为不合格,不得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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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准备检查,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检验,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质量检验,单元(工序)工程质量检验,质量事故检查,质量缺陷备案,工程质量外观。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两级。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标准。优良等级是为工程项目质量创优而设置。 (一)新规程有关施工质量合格标准。
(2)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重新确定: ①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②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③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处理后只能合格) 2.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
(1)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二)新规程有关施工质量优良标准。
全部返工重做的单元工程,经检验达到优良标准时,可评为优良等级。 2.分部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
(1)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单元工程以及重要隐蔽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2)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当试件组数小于30时,试件质量合格)。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全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齐全。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4.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优良标准:
(1)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单位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且主要单位工程质量全部优良。
(2)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三)新规程有关施工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要求。
1.单元(工序)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核,由监理工程师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 2.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单位抽检后,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监理、设计、施工、工程运行管理(施工阶段已经有时)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3.分部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4.单位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单位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5.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组成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进行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评定并将评定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参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47
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评定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大型工程宜不少于7人。
工程项目质量,在施工单位质量评定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进行统计并评定质量等级,经项目法人认可,报质监站核定。 阶段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应提交工程质量评价意见。竣工验收前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新标准将质量检验项目统一为主控项目、一般项目(主控项目,主控项目是对单元工程功能起决定作用或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有重大影响的检验项目;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外的检验项目)。 (一)新标准中单元质量评定的主要要求。
(1)单元工程按工序划分情况,分为划分工序单元工程和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
(2)工序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等各类项目的检验,应采用随机布点和监理工程师现场指定区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工序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及其备查资料的制备由工程施工单位负责,验收评定表一式4份,备查资料一式2份,其中验收评定表及其备查资料一份应由监理单位保存,其余应由施工单位保存。 (二)新标准中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的主要要求。 1.单元工程中的工序分为主要工序和一般工序。 2.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工序中所有施工项目(或施工内容)已完成,现场具备验收条件; (2)工序中所包含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经施工单位自检全部合格。 3.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看一下)
(1)施工单位应首先对已经完成的工序施工质量按本标准进行自检,并做好检验记录;
(2)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写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质量责任人履行相应签认手续后,向监理单位申请复核; (3)监理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在4小时内进行复核。(工序4,单元8) 4.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包括下列资料: (1)施工单位报验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各班、组的初检记录、施工队复检记录、施工单位专职质检员终验记录;(三检记录) ②工序中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的检验资料;(主控、一般) ③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填写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5.工序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如下:3个 (1)合格等级标准
①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②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对于河道疏浚工程,逐项应用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③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2)优良等级标准
①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②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对于河道疏浚工程,逐项应用95%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③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三)新标准中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主要要求
1.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具备以下条件:(看一下)
(1)单元工程所含工序(或所有施工项目)已完成,施工现场具备验收的条件;
(2)已完工序施工质量经验收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单位批准的处理意见。 2.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按以下程序进行:(看一下)
(1)施工单位应首先对已经完成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自检,并填写检验记录; (2)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填写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向监理单位申请复核; (3)监理单位收到申报后,应在8小时内进行复核。(工序4,单元8) 3.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包括下列资料:
(1)施工单位申请验收评定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单元工程中所含工序(或检验项目)验收评定的检验资料; ②各项实体检验项目的检验记录资料;
③施工单位自检完成后,填写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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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如下:2个 (1)合格等级标准
①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 ②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2)优良等级标准
①各工序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全部合格,其中优良工序应达到50%及以上,且主要工序应达到优良等级; ②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5.不划分工序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分为合格和优良两个等级,其标准如下: (1)合格等级标准
①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②一般项目,逐项应有7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③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2)优良等级标准
①主控项目,检验结果应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要求;(符合本标准要求,并不是合格,堤防填筑的标准为不小于设计压实度的96%,比如设计压实度给你是98%,只需要满足98%×96%的标准,也就是在合格基础上再放松。 ②一般项目,逐项应有90%及以上的检验点合格,且不合格点不应集中; ③各项报验资料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1.堤防填筑主控项目的本标准要求:(压实度)合格率要大于85%,不合格点不能低于设计标准的0.96。 2.补充:混凝土试件优良、合格标准: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90,85;配筋95,95;离差系数0.14,0.18)
有关质量评定标准和表格,须经过省级以上水利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批准。 (五)施工质量评定表的使用 现场检验应遵守随机取样原则。
2.《评定表》应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钢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填写。 3.文字。应按国务院颁布的简化汉字书写。字迹应工整、清晰。
4.数字和单位。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1、2、3.…、9、0)。单位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以规定的符号表示(如:MPa、m、m、t等)。
5.合格率。用百分数表示,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如果恰为整数,则小数点后以0表示。例:95.0%。
6.改错。将错误用斜线划掉,再在其右上方填写正确的文字(或数字),禁止使用改正液、贴纸重写、橡皮擦、刀片刮或用墨水涂黑等方法。 7.表头填写:
(1)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名称,按项目划分确定的名称填写。
(2)单元工程名称、部位:填写该单元工程名称(中文名称或编号),部位可用桩号、高程等表示。 (3)施工单位:填写与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全称。 (4)单元工程量:填写本单元主要工程量。 (5)检验(评定)日期:年—填写4位数,月—填写实际月份(1~12月),日—填写实际日期(1~31日)。 8.质量标准中,凡有“符合设计要求”者,应注明设计具体要求(如内容较多,可附页说明);凡有“符合规范要求”
49
3
者,应标出所执行的规范名称及编号。
9.检验记录。文字记录应真实、准确、简练。数字记录应准确、可靠,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符合有关规定。
10.设计值按施工图填写。实测值填写实际检测数据,而不是偏差值。当实测数据多时,可填写实测组数、实测值范围(最小值~最大值)、合格数,但实测值应作表格附件备查。
11.《评定表》中列出的某些项目,如实际工程无该项内容,应在相应检验栏用斜线“/”表示。
12.《评定表》表1~7从表头至评定意见栏均由施工单位经“三检”合格后填写,“质量等级”栏由复核质量的监理人员填写。监理人员复核质量等级时,如对施工单位填写的质量检验资料有不同意见,可写入“质量等级”栏内或另附页说明,并在质量等级栏内填写出正确的等级。 13.单元(工序)工程表尾填写:
(1)施工单位由负责终验的人员签字。如果该工程由分包单位施工,则单元(工序)工程表尾由分包施工单位的终验人员填写分包单位全称,并签字。重要隐蔽工程、关键部位的单元工程,当分包单位自检合格后,总包单位应参加联合小组核定其质量等级。
(2)建设、监理单位,实行了监理制的工程,由负责该项目的监理人员复核质量等级并签字。未实行监理制的工程,由建设单位专职质检人员签字。
(3)表尾所有签字人员,必须由本人按照身份证上的姓名签字,不得使用化名,也不得由其他人代为签名。签名时应填写填表日期。
14.表尾填写:××单位是指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现场派出机构,若须加盖公章,则加盖该单位的现场派出机构的公章。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自2008年6月3日实施。该规程适用于由中央、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含1、2、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 要点:
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
2.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 3.政府验收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 4.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验收签定书。
5.工程验收结论应经2/3以上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成员同意。1/2不同意时,法人验收报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政府验收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6.工程验收应在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基础上,对工程质量提出明确结论意见。
7.工程验收监督管理的方式应包括现场检查、参加验收活动、对验收工作计划与验收成果性文件进行备案等。 8.项目法人应在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1.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每个单位不超过2人,中级以上职称)。运行管理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2.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法人收到报告后10日内决定是否验收。 3.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3个 (1)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 (2)已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 (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4.分部工程验收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个 (1)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 (2)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分部工程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6.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工完工日期、质量事故及缺陷处理、拟验工程质量评定、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验收结论、保留意见。(日期、2质量、问题、结论、保留)
分部工程验收通过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工程的分部是核定。质监站收到后20个工作日反馈核备意见。鉴定书30工作内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一)单位工程。
1.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50
3名。
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法人收到后10个工作(合同工程是20个工作日)日内决定是否验收。验收前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 2.单位工程验收的条件:5个
(1)所有分部工程已完建并验收合格。
(2)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已处理完毕并通过验收,未处理的遗留问题不影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有处理意见。 (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4)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除应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工程投入使用后,不影响其他工程正常施工,且其他工程施工不影响该单位工程安全运行; ②已经初步具备运行管理条件,需移交运行管理单位的,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已签订提前使用协议书。 3.单位工程验收工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5个 (1)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内容完成。 (2)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3)检查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及相关记录。 (4)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5)对工程是否具备安全运行条件进行检查。 4.单位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听取工程参建单位工程建设有关情况的汇报。 (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3)检查分部工程验收有关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 (4)讨论并通过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5.单位工程验收的成果性文件是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1.合同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以及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的代表组成。 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应具备条件:
(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已按合同约定完成。 (2)工程已按规定进行了有关验收。
(3)观测仪器和设备已测得初始值及施工期各项观测值。 (4)工程质量缺陷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5)工程完工结算已完成。 (6)施工现场已经进行清理。
(7)需移交项目法人的档案资料已按要求整理完毕。 (8)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1.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当工程建设达到一定关键阶段时(如截流、水库蓄水、机组启动、输水工程通水等),应进行阶段验收。 阶段验收包括: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水电站(泵站)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增加的其他验收。
2.阶段验收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主持。阶段验收委员会应由验收主持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
3,法人提出申请,验收主持单位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验收。验收鉴定书自通过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由验收主持单位发送相关单位。
水电站机组带额定负荷连续运行时间72小时,泵站机组为24小时或7d内累计48小时,包括无故障停机不少于3次。 1.竣工验收应在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满足一定运行条件后1年内进行。不能按期进行竣工验收的,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可适当延长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一定运行条件指: (1)泵站工程经过一个排水或抽水期。 (2)河道疏浚工程完成后。
(3)其他工程经过6个月(经过一个汛期)至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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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应当在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中明确。
法人提申请,验收主持单位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验收,未能按期进行验收的,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延期申请报告(延期主要原因和计划延长时间)
法人编竣工财务决算报验收主持单位财务部门进行审查和审计部门进行竣工审计。
竣工验收分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大型工程的竣工预验收前,应进行竣工验收技术签定。 质量监督以抽查为主。竣工验收前进行质量核备。
竣工验收自查前,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同时向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报告,完成自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将自查的工程项目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成果性文件是竣工验收自查工作报告。自查工作报告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自查验收报告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竣工技术预验收由主持单位组织专家组负责,应有高级职称,2/3以上来自工程非参建单位。预验收的成果是竣工技术预验收工作报告。
竣工验收委员会由主任委员1名(验收主持单位代表担任),副主任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代表及有关专家组织。
工程项目达到合格以上等级,竣工验收结论为合格。验收到过30个工作日,主持单位向各单位发签定书。
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或投入使用验收后,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交接。施工单位递交质量保修书、完成施工场地清理及提交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 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后60个工作日,法人与运管单位移交。
3.工程办理具体交接手续的同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递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书的主要内容有:6个
(1)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情况 (2)质量保修的范围和内容 (3)质量保修期 (4)质量保修责任 (5)质量保修费用 (6)其他
4.工程质量保修期应从工程通过单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开始计算。
5.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应向施工单位颁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工程质量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收到法人申请报告3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颁发工程竣工证书。竣工验收证书正本3份(法人、运管、档案部门)副本若干(参建单位)。 6. 堤防工程竣工验收前,工程质量检测的项目和数量由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竣工验收遗留问题由法人负责。
7.竣工验收委员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等的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专项验收包括:环境保护验收、水土保持验收、移民安置验收、水利工程档案验收。
(一)水利工程档案验收主要知识点: 档案的归档与移交方面的基本要求 1.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2.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
3.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应履行审核签字手续,监理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对工程档案内容与整编质量情况的专题审核报告。
5.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验收申请30个工作日内办理验收审批手续。环保验收实行公告制度,公示期为7天。 6.施工单位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竣工图:
(1)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2)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3)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52
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
10.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和项目法人向有关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 (二)工程档案验收方面的基本要求
1.档案验收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总分达到或超过90分的,为优良;达到70~89.9分的,为合格;达不到70分或“应归档文件材料质量与移交档案”项达不到60分的,均为不合格。
2.凡档案内容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不得通过档案验收;未通过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工程的竣工验收。
3.大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档案专项验收。档案专项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初步验收可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进行;正式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档案抽查比例不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总张数的10%,抽查档案总量在200卷以上。 1. 水电工程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其中阶段验收包括工程截流验收、工程蓄水验收、水轮发电机组启动验收。2.工程安全鉴定由项目审批部门指定有资质单位负责。 2. 国家能源主管部门负责水电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电工程已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全部建成,并经至少一个洪水期的考验后,才能竣工验收。
3. 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验收委员会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
4. 截流蓄水验收在计划截流蓄水前6个月,向能源部门申请,机组启动验收提前3个月,并抄送电网经营管理单位。
特殊单项验收提前3个月。
4.工程截流验收由项目法人会同工程所在地省经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共同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
5.工程蓄水验收由国家能源局负责,并委托有资质单位作为验收主持单位,会同工程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共同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
6.特殊单项工程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机组启动验收,由项目法人自行组织进行。
7.项目法人应在工程基本完工或全部机组投产发电后的一年内,开展竣工验收相关工作,竣工验收分专项进行。 专项竣工验收指枢纽工程专项竣工验收、库区移民专项竣工验收以及环保、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卫生、工程档案、工程竣工决算等专项验收。
8.枢纽工程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由国家能源局负责,并委托有资质单位作为验收主持单位,会同工程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共同组织验收委员会进行。 (一)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的内容。
砂石料加工系统按毛料处理能力分(t/h)特大型(大于等于1500),大型(1500-500),中型(500-120),小型(小于120)(新增加)
(1)混凝土制冷系统。选择混凝土预冷材料时,主要考虑用冷水拌合、加冰搅拌、预冷骨料等,一般不把胶凝材料(水泥、粉煤灰等)选作预冷材料。常用的混凝土骨料预冷:水冷法、风冷法、真空汽化法、液氮预冷法。
当日平均气温连续5d稳定在5℃以下,或最低气温连续5d稳定在-3℃以下时,应按低温季节进行混凝土施工。(昼夜平均气温低于5℃或最低气温低于-3℃,应编制冬期施工作业计划。) 用水分:施工用水,生活用水和消防用水,消防用水进行校核。 5.机械修配及综合加工系统。综合加工厂是由混凝土预制构件厂、钢筋加工厂、木材加工厂组成。
6.将用电负荷按其重要性和停电造成的损失程度分为三类:一类负荷、二类负荷、三类负荷。一类负荷主要有:井、洞内的照明、排水、通风,基坑内的排水、汛期的防洪、泄洪设施,医院的手术室和急诊室,重要的通信站及其他重要负荷。
高峰用电按需要系数法计算,无资料时,按全部设备总容量的25-40%。 三类负荷主要有:木材加工厂、钢筋加工厂的主要设备。 (三)施工总平面图的设计要求
必须使各房屋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如储存燃料及易燃物品的仓库,如汽油、柴油等,距拟建工程及其他临时性建筑物不得小于50m。
在铁路与公路及其他道路交叉处应设立明显的标志;在工地内应设立消防站、消火栓、警卫室等。
:施工现场入口、基坑边缘(或下基坑道路、基坑入口)、起重机械边缘(塔机)、脚手架、油料库、施工用电处(配电房)、爆破作业区、桥梁口
(一)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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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04,工程建设全过程可划分为工程筹建期、工程准备期、主体工程施工期、工程完建期四个施工时段。编制施工总进度时,工程施工总工期应为后三项工期之和。工程建设相邻两个阶段的工作可交叉进行。(全总:筹准主完)
(1)工程筹建期:工程正式开工前应完成对外交通、施工供电和通信系统、征地、移民以及招标、评标、签约等工作所需的时间。
(2)工程准备期:准备工程开工起至关键线路上的主体工程开工或河道截流闭气前的工期,一般包括“四通一平”、导流工程、临时房屋和施工工厂设施建设等。
(3)主体工程施工期:自关键线路上的主体工程开工或一期截流闭气后开始,至第一台机组发电或工程开始发挥效益为止的工期。
(4)工程完建期(是一个时间段而不是一个时间点):自水电站第一台发电机组投入运行或工程开始受益起,至工程竣工的工期。
2.施工进度安排的有关具体要求 (1)导流工程
①河道截流宜安排在枯水期或汛后期进行,但不宜安排在封冻期和流水期,截流时间应根据围堰施工所需施工时段和安全度汛要求,结合所选时段各月或旬的平均流量大小,合理分析确定。
②围堰闭气和堰基防渗完成后,即可进行基坑抽水作业。对土石围堰与软质基础的基坑,应考虑对排水下降速度的控制。 ③导流泄水建筑物完成导流任务后,封堵时段宜选在汛后,使封堵工程能在一个枯水期内完成。如汛前封堵,应有充分论证和确保工程安全度汛措施。 (2)基础处理工程
不良地质基础处理宜安排在建筑物覆盖前完成。固结灌浆宜在混凝土浇筑1~2层后进行,但经过论证,也可在混凝土浇筑前进行。帷幕灌浆应在本坝段和相邻坝段基础固结灌浆完成后进行。帷幕灌浆宜在坝基混凝土浇筑面或廊道内进行,不宜占直线工期。(帷幕灌浆时间安排灵活,但应在蓄水前完成)(先浇1—2层混凝土后,再进行灌浆,有什么作用?答:
可以提高灌浆压力,确保灌浆质量,有压重存在以后可以避免表层抬动) (3)混凝土工程
①混凝土浇筑进度有两个主要指标,一个是浇筑强度(单位时间的浇筑量),它是反映机械设备容量与混凝土不均匀系数的指标;另一个是坝体平均升高速度,它是反映形象面貌和施工程序的指标。这两个指标都能满足要求,才能实现工程进度计划。
(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保证措施。
进度计划控制的措施应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五、施工期环境保护
1.其中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实施;施工环境管理应与施工期的工程管理同步进行。
2.在引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内,不应设置施工废水、废浆排污口。一般河流水源地,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口上游1000m至下游100m范围内的水域,不得排入施工废污水。大中型湖泊水源地,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口半径500m范围内的水域,不得排入施工污废水。
3.施工粉尘防治措施:石方、沙质土挖填前,应洒水降尘,并避免随意甩渣;永久开挖坡面应及时进行封闭。堆渣宜采用挡护措施,土料堆积场地应采用密目网遮盖封闭,运输车辆装载土石方不宜超出车箱,车箱顶部应用篷布覆盖;主要施工交通道路路面应硬化,将现场路上遗洒的渣土、石块和粉屑应及时清除干净,并及时洒水降尘。 1.横道图; 2.工程进度曲线;
3.施工进度管理控制曲线; 4.形象进度图; 5.网络进度计划;
用横道图表示的施工进度计划,一般包括两个基本部分,即左侧的工作名称及工作的持续时间等基本数据部分和右侧的横道线部分。图即为用横道图表示的某水闸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该计划明确表示出各项工作的划分、工作的开始时间和完成时间、工作的持续时间、工作之间的相互搭接关系,以及整个工程项目的开工时间、完工时间等。 但利用横道图表示工程进度计划,存在下列缺点:
1.不能明确反映出各项工作之间错综复杂的相互关系,因而在计划执行的过程中,当某些工作的进度由于某种原因提前或拖延时,不便于分析其对其他工作及总工期的影响程度,不利于建设工程进度的动态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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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能明确地反映出影响工期的关键工作和关键线路,也就无法反映出整个工程项目的关键所在,因而不便于进度控制人员抓住主要矛盾。
3.不能反映出工作所具有的机动时间,看不到计划的潜力所在,无法进行最合理的组织和指挥。 4.不能反映工程费用与工期之间的关系。 (二)工程进度曲线
该方法是以时间为横轴,以完成累计工作量(该工作量的具体表示内容可以是实物工程量的大小、工时消耗或费用支出额,也可以用相应的百分比来表示)为纵轴,
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实行分包的,由总包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由总监审核审核签字,报法人备案。 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由施工单位组织(5人以上)召开审查论证会,论证后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项目法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实施。
监理、施工单位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旁站监理;总监,技术负责人应定期进行巡查。
达到一定规模:开挖3-5m,模板搭设高度5-8m,宽度10-18m,总荷载10-15 KN/m2,集中线荷载15-20KN/m。单件吊重10-100KN,24-50m的落地式脚手架。
超过一定规模:开挖5m,模板搭设高度8m,宽度18m,总荷载15 KN/m2,集中线荷载20KN/m。单件吊重100KN,50m的落地式脚手架。起重量300KN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高度200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提升高度150m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高度20m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开挖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
1.间接成本包括: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指企业定额测定费及施工企业进退场补贴费。2.
水电工程中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定额按应用范围分类:全国统一定额,行业定额(经发改委批准,水利部编制),地方定额,企业定额。
定额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分:投资估算指示(用于项目建议书和可研从而),概算定额(初步设计),预算定额(施工图预算和标底),施工定额(企业内部使用,是企业投标报价和成本管理的重要依据)。采用和概算定额编投资估算指标时,乘1.1的投资估算调整系数;采购预算定额编制概算时乘1.03-1.05的概算调整系数。
人工均划分为工长、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四个档次。
其他材料以主要材料为计算基数;零星材料以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其他机械费以主要机械费之和为基数。 混凝土配料和拌制损耗含在配合比材料用量中,定额中的用量,包括运输、浇筑、凿毛、模板变形、干缩等损耗。 定额不含超挖超填量。汽车运输路况10公里,超过部分按幸运1公里的台里乘0.75。推土机为自然方,如推松土时乘0.8。挖机为3类土,1.2类土时0.91,4类土时为1.09。
模板为100平方平计量,疏浚工程以水下自然方计量。
水力水电工程设计概算项目划分为: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独立费用三部分。
枢纽工程包括:辅助工程,建筑工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电机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 水电工程总概算:枢纽工程概算、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概算、独立费用概算、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利息。 利润为直接和间接费的7%。
水利工程费由建筑与安装工程费和设备费组成。
建筑与安装工程费分:直接费(基本直接费和其它直接费),间接费(规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税金。施工企业的成本由直接费和间接费组成。
其它直接费:冬雨期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安全秤措施费其它。 人工预算单价分:枢纽工程,引水工程、河道工程三种。
材料预算价格一般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四项,个别材料若规定另计包装费的另行计算。 运输保险费=材料原价*费率;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运杂费)*费率。 采购及保管费费率:水泥砂石3.3,钢材油料为2.2,其它为2.75。
机械台里定额折旧费除以1.15,修理及替换除以1.11,安装拆卸费不变。商品混凝土按200元/方取费,材料补差计取税金。 (1)材料原价
除电及火工产品外,材料原价按工程所在地区就近的大物资供应公司、材料交易中心的市场成交价或设计选定的生产厂家的出厂价计算格。有时也可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价计算。电及火工产品执行国家定价。
采用含税价格编制报价时,应除以调整系数,主材为1.17,次要材料为1.03,购买的砂石土料1.02,商混凝土1.03. 5.施工用电、水、风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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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用电、水、风的价格组成基本相同,由基本价、能量损耗摊销费、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
工程单价包括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等四部分内容,分为建筑和安装工程单价两类,由“量、价、费”三要素组成。
量:指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时数量。 价:指人工预算单价、材料预算价格、机械台时费等基础单价。 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企业利润、税金,
11 (1) 1) 2) 3) (2) 2 3 4 5 6 直接费 基本直接费 人工费 材料费 机械使用费 其他直接费 间接费 企业利润 材料补差 税金 工程单价 (1)+(2) 1)+2)+3) ∑定额人工工时数×人工预算单价 ∑定额材料用量×材料预算价格 ∑定额机械台时用量×机械台时费 (1)×其他直接费率 1×间接费率 (1+2)×企业利润率(一般取7%) (预算价-基价)*消耗量 (1+2+3+4))×税率(11%)18的年10% 1+2+3+4+5
水利工程单价也可采用综合系数法编制,即按直接费乘综合系数计算工程单价。
综合系数=(1+其他直接费率)×(1+间接费率)×(1+企业利润率)×(1+税金率) 工程量清单由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包括暂列金额和暂估价)和零星工作项目清单(计日工的单价,不计入投标总价)组成。 1.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分为水利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水利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水利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共分为14类;水利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共分为3类(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安装工程,监测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由左至右计位)。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水利工程顺序码(50水利),三、四为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01建筑;02安装),五、六位为分类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顺序码,十至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自001起顺序编制。 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工程单价计价。对有效工程量以外的超挖、超填工程量,施工附加量,加工损耗量等,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均应摊入相应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 2.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项目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招标人不要求列明工程量的项目。措施项目清单,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小型临时工程、施工企业进退场费、大型施工设备安拆费等。措施项目清单项目名称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措施项目名称填写。措施项目清单的金额,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工程的施工方案,以每一项措施项目为单位,按项计价。 3.其他项目清单
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两项,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合同变更而预留的金额和暂定项目。其中,暂列金额一般可为分类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合价的5%。(在工程招标阶段已经确定的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项目,但又无法在当时确定准确价格,而可能影响招标效果的,可由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一个暂估价。) 4.零星工作项目清单
零星工作项目指完成招标人提出的零星工作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也称“计日工”(临时采用和长期采用的区别,肯定价格要高些,零星工作项目仅仅是报出单价,不计入投标总价) (二)投标报价编写要求。 1.投标报价表由以下表格组成:
(1)投标总价。 (2)工程项目总价表。
(3)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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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5)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 (6)零星工作项目清单计价表。 (1)~(6)也称为主表
(7)~(17)也称为辅表。零星工作项目清单计价表只填报单价,不计入工程项目总价表。 2.投标报价表填写规定(细读)
(1)投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内容。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
(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季节、夜间、高原、风沙等原因增加的直接费)、施工管理费、企业利润和税金,并考虑到风险因素。
(4)投标总价应按工程项目总价表合计金额填写。
(6)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填写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合价。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填写相应措施项目的金额和合计金额。
(8)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按招标文件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 (9)零星工作项目清单计价填写相应项目单价。 3.投标报价计算方法 (1)工料单价法 (2)综合单价法 1.预付款,按公式扣
R—每次进度付款中累计扣回的金额(预付款累计扣回金额) A—工程预付款总金额 S—签约合同价 C—合同累计完成金额
F1—开始扣款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一般取20% F2—全部扣清时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比例,一般取80%—90%
1.现场施工测量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相应项目的总价支付。
2.现场试验(现场实验室建设,现场工艺试验、现场生产性试验)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相应项目的总价支付。
场外交通,合同约定内的大件运输,承包人承担。 (五)土方开挖工程。
1.一般土方开挖、淤泥流砂开挖、沟槽开挖和柱坑开挖按施工图纸所示轮廓尺寸计算的有效自然方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所列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塌方清理、土方明挖都是如些表述)
按施工图纸,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每立方米(米,吨)单价中,相应项目的工程单价(总价),不另行支付。
场地平整以平米计量。
1.振冲地基
(1)振冲加密或振冲置换成桩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的有效长度以米为单位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米工程单价支付。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振冲试验、振冲桩体密实度和承载力检验等工作所需的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米工程单价中,不另行支付。 2.混凝土灌注桩基础
(1)钻孔灌注桩或者沉管灌注桩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的桩体有效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按《工程量清单》相57
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按合同要求完成灌注桩成孔成桩试验、成桩承载力检验、校验施工参数和工艺、埋设孔口装置、造孔、清孔、护壁以及混凝土拌合、运输和灌注等工作所需的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灌注桩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不另行支付。
(3)灌注桩的钢筋按施工图纸所示钢筋强度等级、直径和长度计算的有效重量以吨为単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吨工程单价支付。
混凝土0.1方,0.1平米,不扣除,止水包含在相应有效工程量中以米。接缝灌浆或接触灌浆,按设计图纸要求以平方米计量。
砌体工程的止水不计量,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有效工程量单价中。 (十一)疏浚工程。
1.疏浚工程按施工图纸所示轮廓尺寸计算的水下有效自然方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
2.疏浚工程施工过程中疏浚设计断面以外增加的超量、施工期自然回淤量、开工展布与收工集合、避险与防干扰措施、排泥管安拆移动以及使用辅助船只等所需的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疏浚工程的辅助措施(如浚前扫床和障碍物的清除、排泥区围堰、隔埂、退水口及排水渠等项目)另行计量支付。 3.吹填工程按施工图纸所示尺寸计算的有效吹填体积(扣除吹填区围堰、隔埂等的体积)以立方米为单位计量,由发包人按《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支付。
4.吹填工程施工过程中吹填土体的深陷量、原地基因上部吹填荷载而产生的沉降量和泥砂流失量、对吹填区平整度要求较高的工程配备的陆上土方机械等所需费用,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有效工程量的每立方米工程单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吹填工程的辅助措施(如浚前扫床和障碍物的清除、排泥区围堰、隔埂、退水口及排水渠等项目)另行计量支付。 疏浚工程-有效自然方;吹填工程-有效吹填体积。辅助措施(如浚前扫床和障碍物清除,排泥区围堰,隔埂,退水口及排水渠等项目)-另行支付。
(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主要工作方法。
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03),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主要工作方法是:【多选题考点】
1.现场记录。 2.发布文件。
3.旁站监理。 (全过程检查) 4.巡视检验。 (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5.跟踪检测。 (全过程监督)
6.平行检测。监理机构在承包人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进行检测。 7.协调。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分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乙级、丙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乙级、丙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甲级、乙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不分级)4个专业。水利水土甲乙丙,机电金结是甲乙,环境保护不分级)
1.监理人员分为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实行岗位资格管理制度,监理工程师实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监理员实行从业资格管理制度。 2.总监理工程师不分类别、专业。
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资格证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述资格证书有效期一般为3年。 4.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由水利部颁发。 发包人 1.首批开工项目施工图纸的提供。 2.测量基准点的移交。 3.施工用地的提供。
4.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负责的道路、供电、供水、通信及其他条件和资源的提供情况。
3.对承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核查,在规定的期限内签发。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监理机构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后重新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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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经核查的施工图纸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加盖监理机构章。
监理机构可采用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 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0%,平行检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混凝土试样 平行检测 不少于承包人的3% 重要部位每种最少取样1组 不少于承包人的5% 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 跟踪检测 不少于承包人的7% 土方试样 不少于承包人的10% (1、3、3、5、7、10,土多石少)
监理工作开工条件控制包括:签发开工通知,分部工程开工,单元工程开工,混凝土浇筑开仓。 1F420140水利发电工程施工监理
监理工程师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
1.工程项目划分:一般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单元工程四级进行划分。工程质量检验按单位、分部、单元三级进行。(水利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
2.工程变更的分类: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一般工程变更、常规设计变更四类。(水利设计变更:一般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
3.工程变更指令由业主或业主授权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发出。 1.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2.下列情况吊销其取水许可证: (1)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
(2)未依照批准的取水许可规定条件取水的; 3.《水法》所称的水资源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
4.禁止性规定:“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 5.河道管理范围:按有堤防和无堤防两种情况而有所不同。有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2011真题)
6.限制性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的技术要求,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前,将工程建设方案依照防洪法的有关规定报经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7.国家所有的水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
8.水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是不同的,管理范围是指为了保证工程设施正常运行管理的需要而划分的范围,如堤防工程的护堤地等,水工程管理单位依法取得土地的使用权,故管理范围通常视为水工程设施的组成部分。护堤地是管理范围。2018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护堤地横向宽度从堤防内外坡脚线起算,有戗堤或压重铺盖的,从戗堤或压重铺盖的坡脚线起算。 护堤地的宽度1级堤防30-100m,23级20-60m,45级5-30m。 保护范围,1级堤防200-300m,23级100-200m,45级50-100m。
保护范围是指为了防止在工程设施周边进行对工程设施安全有不良影响的其他活动,满足工程安全需要而划定的一定范围。保护范围内土地使用单位的土地使用权没有改变,但其生产建设活动受到一定的限制,即必须满足工程安全的要求。 9.在水工程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10.水工程是指在江河、湖泊和地下水源上开发、利用、控制、调配、保护水资源的各类工程。 11.国家制定全国水资源战略规划。
12.水资源规划按层次分为全国战略规划、流域规划和区域规划。流域规划又划分为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专业规划。区域规划又划分为区域综合规划和区域专业规划。 13.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
14.流域是指地表水和地下水分水线所包围的集水区域。流域是研究水文的基本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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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负责水工程规划同意书的监督管理,不受理申请和审查。
水行部门收到水规划同意书5日内进行审查,20日内作出决定,不能作出的,经批准,可延长10日。并将理由告知建设单位。
1.防洪区是指洪水泛滥可能淹及的地区,分为洪泛区、蓄滞洪区、防洪保护区。 2.在蓄滞洪区内建造房屋应当采用平顶式结构。
4.保证水位是指保证江河、湖泊在汛期安全运用的上限水位。 5.安全流量:相应保证水位时的流量称为安全流量。 6.警戒水位:江河、湖泊的水位在汛期上涨可能出现险性之前而必须开始警戒并准备防汛工作时的水位称为警戒水位。 7.紧急防汛期是指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确定进入紧急防汛期。 8.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防汛工作的组织保证是: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 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的防御洪水方案,由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制定,报国务院审批后实施。 1.水土流失形式包括水的损失和土的损失(土壤侵蚀)
2.水力侵蚀是指土壤及其他物质在降雨和地表径流作用下被破坏、剥蚀、运转、沉积的过程。
3.国家对水土保持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 4.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从事取土、挖砂、采石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 5.水土保持方案分为“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6.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7.水土保持的措施分为防冲措施、储存措施、覆垦措施、利用措施、植物措施。(储存利用冲下来的东西覆垦植物。) 8. 治理水土流失的目的是减轻水灾、旱灾、风沙灾害。
降雨是产生水土流失的基本动力。侵蚀模数,单位时间内单位面积上土壤流失的数量。 禁止在25度以上开垦种植农作物。5度以上应采取水土保护措施。
1.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防汛工作:安常以全方针)
1.国家对水工程建设移民实行开发性移民的方针,按照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原则,妥善安排移民的生产和生活,保护移民的合法权益。
2.移民安置工作实行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县为基础、项目法人参与的管理体制。
3.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实行与铁路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同等补偿标准。 1F432000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体系表采用由专业门类、专业序列和层次构成的三维框架结构。 1.油库、易燃材料仓库严禁装设避雷针,应用独立避雷针。 未经安全技术论证和主管部门批准,严禁采用自下而上开挖。 4.地下洞室洞口削坡应自上而下分层进行,严禁上下垂直作业。 5.顶拱混凝土衬砌强度不低于75%。
拱脚下部开挖至拱脚线最低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5m。 6.井口应设阻车器、安全防护栏、安全门。 7.洞室氧气体积不应少于20%。
8.洞内,电力起爆主线应与照明及动力线分两侧架设。 9.多个工作面同时爆破时,应有专人统一指挥。
10.30m或5倍洞径时,撤离工作面,15m时,单向贯通。 11.竖井,距贯通面5m时,应自上而下贯通。
12.电力起爆,30m以内断电,30m以外投光灯、矿灯照明。 13.清理危石应由有施工经验的专职人员负责实施。
14.重要结构物模板、承重模板、移动式、滑动式、工具式、永久性模板,均进行模板设计。 15.拆模。非承重模板,2.5MPa,承重模板: 悬臂:≤2m,75%, >2m,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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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梁:≤2m, 50%; 2<x≤8m,75%, >8m, 100%。
16.拆模时间。避免在夜间或气温骤降拆模,表面温降为6~9℃,推迟拆模。 17.地锚、岩石锚杆为总牵引力的3~5倍;牵引钢丝绳为总牵引力的5~8倍。 18.非预应力混凝土,不用冷拉钢筋。(预应力才用冷拉)
19.浇筑混凝土时,严禁在仓内加水。如发现混凝土和易性较差时,必须采取加强振捣等措施,保证混凝土质量。 20.仓内的泌水必须及时清除,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带走灰浆。 21.施工缝及冷缝必须进行层面处理,合格后继续施工。
22.未浇筑混凝土面板,确定坝体挡水,必须碾压砂浆、喷射混凝土、喷洒阳离子乳化沥青等防渗固坡处理。(斜坡碾压与砂浆固坡,砂浆的选取)
23.混凝土面板。宜连续养护至水库蓄水为止。或最少90天。
24.砌石。允许连续砌筑两层石块,严格执行上下错缝、铺浆及填浆饱满密实的规定。 28.沥青混凝土制备场所,防火、防爆、防污、除尘。
29.沥青混合料,铺筑试验确定施工配合比、施工工艺参数,并检查施工机械运行情况。 30.需要灌浆试验:1、2级帷幕;复杂和特要的1、2级固结和水工遂洞固结。 31.灌浆地区,30m以内不得爆破。
32.蓄水前,完成最低库水位以下各灌区接缝灌浆及验收工作。 33.永久标石、标架埋设必须牢固。 34.严禁在堤身的保护范围内取土。
35.堤基表层不合格土、杂物等必须清除,堤基范围内的坑、槽、沟等,应按堤身填筑要求进行回填处理。 36.堤防。起伏不平,应逐层填筑,不得顺坡填筑,坡面应削至缓于1:5。 37.作业面严禁出现界沟。
38.严禁将砂(砾)料或其他透水料与黏性土料混杂。
39.分段填筑,各段应设立标志,以防漏压、欠压、过压。上下层的分段接头位置应错开。 40.碾压式土石坝。心墙应同上下游反滤料及部分坝壳平起填筑。 41均质坝体及心墙、斜墙等防渗体不得冻结。
42.钢筋混凝土铺盖应分块间隔浇筑。荷载相差过大的邻近部位,沉降稳定后,再浇交接处的分块或预留的二次浇筑带。 51.碾压试验的目的:通过试验确定合适的压实机具、压实方法、压实参数等,并核实设计填筑标准的合理性等。
开敞式高压配电装备的独立开关站,四周围墙高度不小于2.2m;
零线应在电源处接地,安全电压供电的电路中,严禁采用自耦变压器,应采用双绕阻型。
操作平台和脚手架边缘,护栏不小于120cm,横挡间距不大于35cm,底部应设高度不小于30cm的挡板并封闭密实。外侧挂安全网封闭。
安全网距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过3m,水平投影宽不小于2m。 坠落高度超过24m时,设双层防护棚。 3.2m以上高空作业时,其正文设安全网。 1.围岩稳定性较差时宜分段开挖,分段衬砌。 2.爆破单向开挖,安全地点距离为200m之外。 3.有瓦斯、高温作业区,专项通风设计。
4.洞内施工不用汽油机械。柴油机械,应废气净化装置,掺添加剂,减少有毒气体。 5.装卸运输爆破器材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 6.装有爆破器材的车、船按指定路线、航线行驶。
7.爆破器材仓库位置、结构、设施,主管部门批准,公安部门认可。 8.销毁爆破器材由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销毁。
9.无雷电、感应电流和杂散电流小于30mA才准电力起爆。 10.电力起爆。爆破器材进入爆破区前,所有带电的必须断电。
11.电力起爆。电源开关必须专用并上锁,钥匙专人保管,未撤离、避炮防护未完禁止打开起爆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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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爆破工作人员技术培训,持证上岗。 17.抗倾覆稳定系数应大于1.4。
18.模板拉杆及锚定头最小安全系数2.0,模板吊钩4.0。 围堰边坡稳定安全系数最小为1.05。 19.水泥应标明品种、强度等级、生产厂家、出厂批号。 20.袋3散6,重新检验。
21.混凝土拌合物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不合格料处理: 错用配料单无法补救,不能满足质量要求; 任意一种材料计量失控或漏配,不符合质量要求; 拌合不均匀或夹带生料;
出机口混凝土坍落度超过量大允许值。
22.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严禁在仓内加水;混凝土和易性较差时,必须采取加强振捣措施,仓内的泌水必须及时排除;避免外来水进入仓内,严禁在模板上开孔赶水,带走灰浆。
23.出现混凝土裂缝、蜂窝、麻面、错台和模板走样等,及时检查和处理。对强度或内部质量有怀疑时,可采取无损检测法(如回弹法、超声回弹综合法等)或钻孔取芯、压水试验等检查。 24.防渗体与两岸接坡及上下游反滤料必须平起施工。
25.雨后复工,排除防渗体表层局部积水,采用翻松、晾晒或清除处理。严禁在有积水、泥泞和运输车辆走过的坝面上填土。
26.负温下填筑,并预先填筑1—2m松土层或采取其他防冻措施,以防坝基冻结。若部分地基被冻结时,须仔细检查。如黏性土地基含水率小于塑限,砂和砂砾地基冻结后无显著冰夹层和冻胀现象,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填筑坝体;非经处理不准填筑。
27.填土中严禁夹有冰雪,不得含有冻块。必要时采用减薄层厚、加大压实功能等措施,保证达到设计要求。 28.对于黏性土,应将表面含水率调整至施工含水率上限。 29.防渗体与其岸坡结合带碾压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m。
30.混凝土防渗墙顶部局部范围用高塑性土回填,其物理力学性质、含水率、压实标准应满足设计要求。 31.严禁在反滤层内设置纵缝。
32.黏性土,检查项目:干密度、含水率。
33.反滤料,检查项目:干密度、颗粒级配、含泥量。 34.过渡料、堆石料,检查项目:干密度、颗粒级配。
35.相对密实度是评价碾压混凝土压实质量的指标。外部混凝土,不得小于98%;内部混凝土,不得小于97%。(碾压混凝土的相对密实度,外98,内97)
36.防渗墙槽孔的清孔质量检查包括:孔内泥浆性能、孔底淤积厚度、接头孔刷洗质量。
37.静荷载试验的目的是检验启闭机各部件和金属结构的承载能力。动荷载试验的目的是检查启闭机构及其制动器的工作性能。(静承载,动性能)
滑模施工中遇雷雨、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停止施工,滑升1-3m进行一次轴线、尺寸形状标高等的测量检查。 建筑物周边警戒线距建筑物的距离不小于建筑物高度的1/10,且不小于10m。 安全防护棚的高度不低于2.5m。运输人员的提升设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小于12。 保护层及邻近保护层的爆破,不得使用散装流态炸药。 2.严禁在设计建基面、设计边坡附近采用洞室或药壶。
深孔、竖井、倾角大于30°的斜井、有瓦斯和粉尘爆炸危险等工作面的爆破,禁止采用火花起爆。
(2)围堰爆破拆除工程起爆,宜采用导爆管起爆法或导爆管与导爆索混合起爆法,严禁采用火花起爆方法,应采用复式网络起爆。(因为有水所以不用火花)
石料开采。用作坝体的堆石料多采用深孔梯段微差爆破。 防洪法水法处罚是1-10万。
疏浚泥土处理方法:水下抛泥法,边抛法,吹填法。边抛法,自航耙吸式挖泥船的一边挖泥,一边将泥排入水中,随水带走。
非张拉型锚杆支护中,任意一根搞拔力不得小于设计的90%。 四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通道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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